第五章
立宪共和国:北京政府,1916—1928年
1916年6月的袁世凯之死,预告了军阀时代的到来;然而在随后军阀混战的十几年中,北京政府始终是中国国家主权和人民瞩望统一的象征。在既无王朝,又缺少强有力的人物和执政党的情况下,北京政府仍代表着国家观念;普遍的宪政信念在支撑着这个政府。在世纪更迭之际,这个信念随民族主义的兴起在中国爱国者中滋长。
当中国训练和装备的海军,在1894年至1895年的中日甲午战争中全军覆没时,许多政治上的有识之士已经认识到,仅是技术和军事的“自强”还不足以救中国。这些有识之士还被这样的机遇所打动,以为世界上所有最强大的国家,包括日本,大都在近代通过了宪法。此外,国外新的政治科学的专家断言,起草一部适合得当的宪法,无论在何处,都是有效稳定政府的关键。事情已很清楚,只有宪法才能使中国强盛。
但中国应采取何种形式的宪法,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大多数中国政治思想家在两个问题上意见是一致的。第一,政府和人民的利益基本是一致的,但中国却是积贫积弱的国家,这要归之于人民的被动状态。对此,只有通过诸如选举、学会及立法机关等参与制度,允许民众直接关心政治,才能予以克服。正如维新派人士康有为在1898年所称:“臣窃闻东西各国之强,皆以立宪法开国会之故……人君与千百万之国民合为一体,国安得不强?”
第二,中国历史上社会动荡的主要原因,在于权力关系界限的含混不清,导致皇位继承权的争夺,大臣之间的冲突,地方官员的专横跋扈;凡此只能由民众起义才能遏止。但在立宪制度下,正如康有为弟子梁启超在1900年所云:“君位之承袭,主权之所属,皆有一定……大臣之进退,由议院赞助之多寡,君主察民心所向,然后授之……民间有疾苦之事,皆得提诉于议院……故立宪政体者,永绝乱萌之政体也。”
康有为、梁启超等保皇派人士相信,在中国人学会自我管理之前,应有一个训导阶段。按照中国政治思想的传统治国概念,政治家在逐步引导民众进入参与制度时,应教育与惩戒并用,以维护公共秩序。而孙逸仙领导的共和派争辩说,中国的未来如同修建铁路,“中国而修铁路也,将用其最初粗恶之机车(君主立宪)乎?抑用其最近改良之机车(共和国)乎?”清廷曾对康、梁悬赏欲得其首,而后终接受其主张,于1906年下令实行君主立宪。但在清廷尚未颁布立宪之前,革命军起而共和派获得了胜利。
从某些方面来看,1906年清帝的立宪诏书,比之辛亥革命更为明确。共和国的理念,在1911年后,至少受到君主主义者的三次挑战,即是袁世凯称帝的冒险行动,1917年张勋导演的宣统皇帝复辟,以及30年代伪满洲国复活的“王道”。但自1906年以来,甚至在1949年之后,对于这种或那种形式的宪法,从未产生过重大怀疑。的确自清朝末年起,公众就意识到不仅对国家,而且对政党、商会及各个利益集团,宪法都是必不可少的。
一些省份也制定了宪法,这一趋向最重要的例子,就是20年代初的“联省自治运动”。在湖南、四川、广东及其他南方省份的领导人争辩说,如果各省能使自己摆脱军阀混战,去寻求自身的稳定和发展,整个国家将会因此而强盛起来。但在以什么方式达此目的时,“关于中央政府与各省地方政权之间的权限,及各省地方政权结构的讨论时,便出现了无休止的争论,纷纷引证1815年的日耳曼联邦、瑞士联邦、美利坚合众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为例,评论中国此时颁布或起草的各省省宪;但出于技术和法律的观点,而不是基于中国的现实”。有几个省草拟了省宪,其中之一(湖南)还在短期内实行过。但联省自治运动,并未能将中国从军阀混战中挽救出来。相反,一些军阀为了实行否定中央集权的策略,欣然颁布其联省宪法。
尽管有许多失望,但近代中国人对宪法仍持坚定不移的信念。对此如何解释?在近代的西方,如同在中国一样,宪法的效力是不确定的,但又是必不可少的。无论在东方或西方,宪法的概念,都是从国民的基本信念中汲取活力。在个人主义的西方,宪法被视为保护个人权利,调整人群之间利益冲突的准则。在中国,宪法被视为凝聚集体力量,对当前社会目标的基本表述,也被看作是促进共识和防止误失的手段。因此,中国的宪法,一直被认为容易随社会目标的变化而改变。
宪法还具有实用主义的功效。对于正力争在世界获得一席之地的中国来说,宪法是现代国家标志的重要组成部分;宪法也是统治者要求承认其合法性的根据。早期共和国的宪法,允许小范围的集团可以宣称,其角逐政治权力是合法的;而革命力量(国民党、共产党、学生、工会)的活动则是非法的。这些集团可以认同忠于宪法的必要性,却又对宪法的诸条文含义争吵不休。
总之,不论是在中国或在其他地方,也不论是在民国初年或在其以后,对宪法的赞同基于两个原因:一是宪法对于杰出人物具有便捷的实用价值,二是对宪法有能力使国家变强的信心。这种赞同是相当真诚的。在1916—1928年间,费了大量精力去草拟宪法,争论条文,谴责对手违反宪法,祝贺同盟者恢复宪法。在另一方面,随着1916年以后派系冲突的每一次循环,政客们玩弄立宪的谎言也明显增加;而民众对民国共和政体的支持,则相应地下降。其最终结果,是使自由共和国的观念信誉扫地,并产生了一系列权力主义政权,其中的第一个是国民党的国民政府。从一定意义上说,晚清的君主立宪派观点已取得胜利。训导的观念,并不是君主政体本身,而只是其争论的中心。自1928年以迄于今日,中国政府一直受着这个或那个列宁式政党的控制,其目的在于避免重现民国初年的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