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学:19世纪欧洲的历史想象(人文与社会译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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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导论(3)

有机论者的世界构想及其相应的真理和论证理论都相对地更具“整合性”,因此,其措施也更简约。他们努力将历史领域中辨别出的细节描述成综合过程中的某些成分。在有机论策略的核心,存在一种对微观—宏观关系范式的形而上学承诺,而有机论史学家将倾向于受这样一种愿望指使,即他们愿意看到,单个实体成了所合成的整体的部分,而整体不仅大于部分之和,在性质上也与之相异。效法这种解释策略的史学家有兰克,以及19世纪中叶绝大多数“民族主义的”史学家(冯·济伯尔、蒙森、特赖契克、斯塔布斯、梅特兰等等)。他们都努力以这样的方式组织叙述,即从一组明显分散的事件中,描绘某些综合实体的统一和整合,这些综合实体要比叙述过程中分析或记述的任何单个实在都重要得多。

通常所说的唯心论者,尤其像黑格尔这样的辩证思想家,都代表了这种处理问题的路子,以此方式来阐明历史领域中发现的过程。

自然,如同佩珀注意到的,效法这种模式的史学家对描绘整体过程的兴趣,要远胜于叙述其中个体要素的兴趣。这就正好为在该模式中形成的历史论证赋予其“抽象”本质。此外,按此模式写作的历史都将朝着终结或目的的意志来定位,因为在历史领域中发现的所有过程都被假定朝着它运动。当然,像兰克这样的史学家会有意识地反对指明了整个历史过程的终极目的可能如何的倾向。而对某些临时性目的,或者像“民族”、“国家”或“文化”,这些据他说是从正在进行的历史过程中发现的中介性整合结构,兰克则在努力确定它们的本质时自得其乐。兰克认为,整个历史过程最终目的的决断只能在一种宗教的感悟中领会到。这样,兰克的著作有可能被当作以一种特别的形式论模式构成的史学范本。但是,尽管兰克擅长于根据事件的特性来描述它们,他的叙述却都被赋予了自身的结构和形式上的一致性,以此作为对其描绘的历史过程的解释。兰克为叙述赋予结构和一致性的主要做法是,使其叙述都暗中求助于一种有机论模型,它规定恰当的历史解释理应如何。这也是一种深植于兰克意识之中的模型,规定着世界中的任何过程的任何有效解释应当如何,这种模型是一种范式。

效仿着牛顿物理学、拉瓦锡化学或达尔文生物学,当“规律”一词被认为具有普遍的和固定的因果关系这层意思时,避免探求历史过程的规律,就成了有机论解释策略的一个特征。有机论者倾向于谈论“原则”或“观念”,它们描述了历史领域中发现的个体过程和作为整体的所有过程。这些原则或观念都被看成是想象的或预构的目标,整体过程正在接近它。它们在具有明确的神秘主义或神学倾向的史学家中,通常被解释成显示了上帝创造世界的目的。除此之外,这些原则和观念并不起构成因果关系的行为主体或行为方式的作用。事实上,对有机论者来说,这种原则和观念所起的作用,既非对人在历史中实现某个特殊目的之能力存在的限制作用,亦非机械论者脑袋中那种历史“规律”应该发挥的作用,而是充当基本的人类自由的保障。这样,虽然有机论者通过展示历史过程作为一个整体的综合性质,从其中撷取了意义,但他并没有得出悲观的结论;而严格的机械论者从他对历史存在之规律性本质的反思中,却容易得出这种结论。

机械论者的世界构想同样与其目的结合在一起,但他们倾向于还原,而非综合。用肯尼斯·伯克的术语来说,机械论者更愿意将“行为主体”在历史领域中存在的“行为”,看作与历史无关的“行为方式”的表白。这些表白是从叙事所描述的“行动”展开的“情景”中产生的。机械论者的解释理论促进了对因果规律的研究,这些规律决定了历史领域内发现的过程会得出什么结果。人们认为存在于历史领域内的那些客体,都被说成是存在于部分与部分的关系形态中,而它们特殊的外部构造,则由假定支配其相互作用的规律来决定。这样,像巴克尔、泰纳、马克思那样的机械论者,甚至还有我会提到的托克维尔,他们研究历史是为了预言实际上支配着历史行为的规律,而写作历史是为了在一种叙事形式中展示这些规律的作用。

在表现历史过程在特定时空内“发生了什么”时,对支配历史的规律的理解,以及对其特殊本质的判定,就多少有些显得重要了。但是,考虑到机械论者的研究都是在寻求这样的规律中进行的,其记述同样受到了有机论者那种日益抽象的倾向的威胁。机械论者认为,个体实在作为证据,不如确证其所隶属的现象类别重要;但对他来说,这些现象类别又不如假定得到证明了的规律重要。最后,只有像机械论者发现支配着自然界的物理学规律那样,发现了支配着历史的规律,这种解释才能看成是全面的。随后,他以这种方式在材料中运用这些规律,使它们的构造便于理解,并将此当作这些规律的功能。这样,在托克维尔这样的史学家那里,某种特定制度、习俗、法律、艺术形式或诸如此类的东西,其特定属性作为证据,就不如那些在分析时被证明具有示范作用的种属、类别和共有象征那么重要了。而在托克维尔看来——事实上,巴克尔、马克思和泰纳也这样认为,这些象征同样不如社会结构和过程的规律重要。后者左右着西方历史过程,也证明了西方历史的作用。

很明显,尽管概念上的准确性是他们的特征,机械论者关于真理和解释的概念都面临责难,被说成目光短浅、过于抽象,这就像对待他们的有机论同行一样。以一个形式论者的观点来看,机械论和有机论明显是多样性的“还原”,它们歪曲了单个实体在历史领域中的作用。可是,为了恢复人们想要的视野和具体性,人们没有必要逃避到形式论代表的那种如此“印象主义”的历史解释概念中去。相反,可以接受一种情境论的立场。它作为一种真理和解释理论,代表着一种在历史领域中发现的事件之意义或价值的“功能性”概念。

情境论明确的前提是,将事件置于其发生的“情境”中,它就能得到解释。这些事件为什么如此发生,通过揭示它们与其他同在一种历史情境下发生的事件之间的特殊关系就能解释。在此,如同在形式论中一样,历史领域被人们当作一种“景观”或质感丰富的地毯式网络来了解。初看之下,它缺少一致性和能够分辨的基础结构,可它不像形式主义那样,后者只想依据实体的独特性和惟一性来研究它。也就是说,该历史领域中的实体与其他实体类似,但有所不同。情境论者坚持,历史领域中“所发生的事”能够通过确定功能性相互关系来说明。这些相互关系存在于行为主体和行为方式之间,他们在某个确定时间中占据着历史领域。

这种功能性相互关系的确定,是通过沃尔什和以赛亚·伯林这些现代哲学家称之为“综合”的活动完成的。[10]在这种活动中,解释的目的在于,确定将研究中的个体或制度与它徒有其表的社会文化“现场”相连的“线索”。从希罗多德到赫伊津哈,其间任何一位史学家的著作中都能找到使用这种解释策略的例证,但是,我们发现在19世纪雅各布·布克哈特的著作中,它却是一种主导性的解释原则。作为一种解释策略,情境论尽量避免形式论那种极端分散的倾向,以及有机论和机械论那种抽象倾向。它努力以一种现象的相对整合取而代之。这种现象是根据某些时期和时代的“趋势”或一般外部特征,在历史事件的有限范围内辨别出来的。情境论认为,历史实体占据了历史事件的有限范围。它悄然运用合并规则来确定这些实体的家族特征。然而,这些规则并没有被认为等同于机械论者假设的那种普遍因果律,抑或是有机论者假设的那种一般目的论原则。相反,它们被说成是各种实际关系,被假定在特定时空中存在,其开始的动机、终结的理由以及决定性因素都永远是个谜。

佩珀告诉我们,情境论者孤立历史领域的一些(事实上,是任何)要素,以此作为研究主题来进行其工作,而不管这种要素有的大至“法国大革命”,有的小至一个特定人物一生中的某一天。随后,他就挑选出“线索”,它们把要解释的事件和该情境的不同范围连接起来。线索都是能辨别和追踪的,在空间中,它们向外进入事件发生的自然场所和社会场所;在时间中,则向后确定事件的“起源”,向前确定该事件对后续事件的“冲击”和“影响”。当“线索”消失在其他一些“事件”的“情境”中,抑或“聚合起来”促成某些新“事件”的发生,此时,追踪行为就结束了。追踪的动力与其说是要将历史领域中可能确定的所有事件和趋势整合在一起,不如说是用一根链条将它们连在了一起,这一链条在明显“重要的”事件的限定范围方面具有临时性和限制性特征。

显而易见,情境论者探索历史解释问题,可以看成是两种冲动的结合,一种是形式论背后的分散性冲动,另一种是有机论背后的整合性冲动。但事实上,一个有关真理、解释和确证的情境论概念,在它对史学家的要求和读者的需要中,似乎都过于中庸了。再者,由于在时期和时代能够相互区别的基础上,情境论将历史领域组织到重要事件的不同范围内,那么,对于建构一种涉及历史领域中所发现的过程的叙述模型这一问题,它就代表了一种模棱两可的解决方案。历史的时间之流在情境论者的想象中,是一种波浪形运动(布克哈特明确指出了这一点),在其中,人们认为某个波段或顶峰都内在地比其他形态更有意义。用这种方式追踪事件线索的行为,以至于承认在历史过程中发现了某种趋势,这就暗示了一种叙述的可能性,它以发展与演进的情形为主。其实,情境论解释策略更倾向于从时间脉络中截取历史过程的片断或部分,对它进行共时性表现。在情境论者的世界构想中,它内在地具有向结构主义模式或共时性模式靠近的趋势。另外,如果热衷于情境论的史学家想将他研究的各不相同的时期,聚合成一个能够理解的整体历史过程图景,他就必须脱离情境论的框架,要么根据假定用来支配材料的“永恒”规律,对材料进行机械式的还原;要么根据某些“原则”对它们进行有机的综合,人们认为这些“原则”能够揭示那种长时期内引导整个过程走向的终极目的。

目前,四种解释模型的任何一种,在历史作品中都能够用来提供某种类似于形式论证的东西,阐释叙述中所描述事件的真实意义。但是,自19世纪早期学术职业化以来,在公认的职业史学家中,它们并没有享有相同的权威性。事实上,在学院派史学家中,形式论和情境论模型越来越普及,进而成为史学正统。只要公认的历史学技艺大师表现出有机论和机械论倾向,例如像兰克和托克维尔各自表现的那样,这些倾向就被看作是一种遗憾,背离了历史中应该采用的正确解释形式。更有甚者,倘若某位思想家心血来潮,公然以有机论和机械论语言为主来解释历史领域,就像黑格尔与马克思分别做的那样,这种冲动就被说成是他们堕入了“历史哲学”的证据。

简言之,对职业史学家而言,在某种特殊“历史”类别可能采用的解释形式中,形式论和情境论表现了选择的局限性。相反,机械论和有机论则表现为史学思想中的异端邪说,主流职业史学家和支持他们的哲学家都是这么认为的。这些哲学家恰恰视“历史哲学”为神话、谬误或意识形态。例如,卡尔·波普尔那本颇有影响的《历史主义的贫困》不过是对史学思想中这两种解释模式的经久不衰的斥责。[11]

可是,职业史学家敌视有机论和机械论解释模式的理由仍然模糊不清,或者,不如说其理由像是源自某种明确不同于认识论的因素。因为,假定史学研究的本质是原始科学性的,就不会存在绝对的认识论基础来支持人们偏爱某种而不是另一种解释模式。

当然,有人说,只有在研究中清除有机论和机械论解释模式,历史学才能从神话、宗教和形而上学中解放出来。诚然,历史学不可能因此而提升为一门严格的“科学”,但关键在于,清除了它们之后,历史学至少能够避免“科学主义”的危险,即对科学方法的简单模仿以及对科学权威的徇私盗用。因此,将自身局限在形式论和情境论模式中解释历史,历史至少还是“经验的”,不至于堕入黑格尔和马克思实践的那种“历史哲学”中。

但是,恰恰因为历史不是一门严格的科学,这种针对有机论和机械论解释模式的敌意,看来只是表达了一种偏见,一种职业化过程中的偏见。如果承认,有机论和机械论的确有助于深入了解自然和社会的所有过程,而形式论者和情境论者做不到,那么,将有机论和机械论从正统历史解释的规则中删除,就必定是基于认识论之外的因素。对形式论和情境论的分散技巧的承诺,仅仅反映了部分史学家的一种决心,即不去尝试整合那种材料,而有机论和机械论认为这是理所应当要做的。接着,这种决心看来又依赖于事先已有的关于形式的各种观点,即什么是关于人的和社会的科学不得不采用的形式。然而,这些观点从其本质来说,一般通常是道德的,尤其是意识形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