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华民国史(1912-1949年)(上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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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

通过对已掌握的中国人口统计资料的调查和处理,可以看到收益递减的经济现象。1953年至1954年的人口普查登记是5.83亿,是中国历次人口计算中最接近确切人口的数字。这个巨大的数字,与1948年国民党官方估计的数字4.63493亿不相一致。不论1953年至1954年的人口普查技术上有何缺点,但国民党官方的数字以及其他几十种官方的和民间的估计,如与之相比,多是依据于推测。在20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对官方的人口统计来说,4.7亿上下似乎是个吸引人的数字;南京政府内政部在1928年企图作一次人口普查,但据16个省和特别区的“报告”,和该部对17个省的推测,得出一个474787386的估计数字。同是内政部在1938年发表了一个根据1936—1937年的地方报告编纂的数字471245763。中国人口在1953年接近5.8亿,很符合1912年至1953年平均增长0.8 %的推断。这样的推断,与以往中国人口的增长是缓慢又不稳定相符。其所以如此,是因为中国人口死亡率较高且波动也较大,而出生率既高且又稳定。因此,上述0.8%的增长率是可以预料到的。由于没有统计资料,据估计,袁世凯任总统时期(1912—1916年),南京政府的十年(1927—193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初的年代(1950—1958年),三个时期的人口增长可能大于0.8%的平均数,这就弥补了军阀混战时期,第二次世界大战和国内战争时期(1937—1949年)可能出现的人口负增长。1912年的中国大陆人口约为4.3亿,1933年大约为5亿,到1953年增至5.8亿人口。

刘大中和叶孔嘉对1933年人口的职业分布,作过详细的估计(见表1),根据各省市有关前20年相当零散的人口资料判断,这个分类在民国时期基本没有变化。

表1 职业分类,1933年

*制造业、家庭工业、矿业、公用事业、建筑业

+专门职业和公用事业,等等

≠包括家庭主妇

§非农业工作人口的实际年龄,大多在12—64岁的范围;把7岁作为下限,仅仅是为了便于与农业工作人口在同一基础上分类

资料来源:刘大中和叶孔嘉:《中国大陆的经济:国民收入与经济发展,1933—1955年》,第185、188页,表54和55。

在1933年,全国就业人口为2.5921亿人,其中2.0491亿人,即79%从事农业;5430万人(包括一定比例从事双重职业人口),即21%在非农业部门就业。总人口中,有73%生活在以农业为主的家庭里,27%为非农业家庭成员。在20世纪的中国,虽然条约口岸的工业有一些增长,矿业和铁路运输也有所发展,但从事这些职业的人甚至到1933年仍然很少。这说明自清末以来,中国人口的职业区分总体上变化很小。美国的情况与此大不相同,1930年10岁以上领薪就业者中,只有21.4%从事农业。1933年中国人口职业分布情况,与美国1820年或1830年的情况大致相似,当时美国70%的劳动力在农业部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