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模式、机制和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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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都是近些年引起关注的研究课题,社会救助领域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更是一个处于探索阶段的新课题和新实践。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社会组织(或称民间组织、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的数量增长迅速。从2004年开始,“社会组织”作为官方用语不断出现在党和政府的重要文件中,主要指在民政部门注册的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截止到2013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54.7万个,比上年增长9.6%;吸纳社会各类人员就业636.6万人,比上年增加3.8%;形成固定资产1496.6亿元;社会组织增加值为571.1亿元,比上年增长8.7%,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0.22%;接收各类社会捐赠458.8亿元。

近几年,社会组织的快速发展与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的需要、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公民意识的提高是分不开的。处在“强政府、弱社会”的权力格局向“小政府、大社会”的转型中,社会组织的重要性日渐突出。发达国家的经验和中国十多年来社会组织发展的实践表明,社会组织在社会事务管理和社会服务中的功能与地位不可或缺。在社会发展的很多领域如环境保护、扶贫开发、教育卫生和社会服务等,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合作越来越多,特别是基金会等慈善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扶贫开发项目,推动了反贫困的进程。在政府主管的社会救助工作中,广州、深圳、上海等地也开始探索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的途径并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然而,长期以来,社会组织面临双重管理体制下找不到业务主管单位而注册困难、专业人员不足、资金来源没保障、服务领域狭窄等问题,使一些组织生存和发展困难,需要政府的支持。政府为改变社会组织登记注册困难的状况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如广州、深圳率先探索由民政部门直接作为业务主管部门登记,北京市提出“枢纽型社会组织”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对同性质、同类别、同领域的社会组织进行服务、引导和管理。2011年初,北京市又提出新办法: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和社会服务四大类社会组织,可由民政部门直接申请登记,由民政部门帮助寻找、协调合适的业务主管部门,对于协调不到业务主管单位的创新型社会组织,又的确在公益慈善、社会福利或社会服务领域做出不可替代工作,符合登记条件的,市民政局已开始探索“一手托两家”,兼任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单位。从2011年1月1日到10月31日,在北京市社团办成功登记的市一级社会组织共有86家,其中28家是由市民政局作为业务主管单位。

同时,从中央到地方,政府也投入了大量资金购买社会组织的服务。政府职能的转变及对社会组织态度的变化,促进了社会组织的发展,也开辟了更多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的领域。

在这种形势下,我们有必要研究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的现状,包括合作模式、机制、策略、经验、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进一步促进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的发展,实现合作效益的最大化和最优化。从国内外现有的研究来看,学术界从管理学、法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等多个领域对社会组织进行了探讨,并或多或少地从某个层面涉及与政府的关系。相对而言,对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合作研究还是薄弱环节,特别是针对社会救助领域中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问题的研究则更少见,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的建构与发展中有很多问题值得探讨。本研究的意义在于,探究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机制与合作模式,弥补本领域研究的不足,为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提供指导或参考,促进政府与社会组织发展良性的合作模式和机制,通过合作达到双赢,推动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及政府工作效能的提高。

本书基于国内外的文献分析及对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等地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状况的实地调查写成。第一章着重介绍社会组织、民间组织、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等概念的界定、特征及概念演变的历史,回顾中国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发展的过程和特点,以及国内外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的方式、类型、经验和启示。第二章对本领域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以及国内外的研究现状进行了梳理。第三章介绍了研究方法、研究过程和研究对象。第四章呈现了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并比较了不同类型社会组织与政府合作的区别。第五章概括总结了我国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的主要模式,对伴生模式进行了分析,对不同地区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进行了比较。第六章分析了政府与社会组织不同类型的关系,以及合作机制。第七章呈现了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中,政府的策略和社会组织的策略。第八章基于资源交换理论,对政府与社会组织各自所具有的资源优势和角色定位进行分析。第九章分析了政府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中的功能和作用,以及如何实现“合作共治”。本书举例大多在民生领域、社会救助领域,对如何加强社会组织在这些领域的作用,提高资源的整合与效益,改变救助不足和服务救助缺乏的问题,提高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乔东平主持了本课题的研究以及本书写作提纲的撰写、组稿和统稿,高克祥协助统稿,写作过程中组织过多次讨论。本书各章的作者如下:

第一章 社会组织的概念演变和发展过程,乔东平、高克祥;

第二章 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研究综述,高克祥、王金顺;

第三章 研究方法和研究对象,赵丹妮;

第四章 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吴爱英;

第五章 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模式,高克祥、乔东平;

第六章 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及合作机制,王金顺;

第七章 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策略,高克祥;

第八章 政府与社会组织的角色定位:以社会救助领域为例,乔东平;

第九章 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共治”,乔东平、高克祥。

本书使用的部分访谈资料来自北京市科委资助、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委托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承担的一项研究课题,第一作者在课题结束后的2013年和2014年进行了补充调研和访谈。在此,作者对北京市科委、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广州市民政局以及所有受访的社会组织表示衷心的感谢!


乔东平

2014年10月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