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 观点:碎片化时代的必然趋势
网红是随着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迅速崛起的一种新生力量。互联网自由、开放、平等的特质为网红提供了制作方便、成本低廉、传播快速、覆盖广泛的自我展示与创造空间。特别是在今天的碎片化时代,网红制作的不同于电影、电视等“大制作”的即兴式短节目,反而更加符合碎片化、移动化生活场景的需求,并借助浓厚的生活气息激发起人们的情感共鸣,获得人们的关注和认可。
网红借助开放、自由的互联网平台,通过“魅力表达”充分展现自身,吸引了一批拥趸者。他们既与日常社会生活紧密相连,有时也会对社会现象进行针砭评判,表现出自身的责任感和勇气。
从整体上来看,网红是极具草根气息的一个群体,他们有着不同于“高大上”的精英群体、庙堂文化的表达方式与文化特质,能够准确把握大众的“痛点”和“兴奋点”,自然也就更容易赢得普通大众的认可和青睐。
不过,这种特质也决定了多数网红很难长久地“红”下去。因为大众的视线、兴趣和关注点是最容易转移的,网红为了迎合人们碎片化、即时性的需求,创造的内容大多是短、平、快的“快餐”,很难成为“主食”。而且为了保证“快餐”的供给效率,网红必须不断自我压榨,因此很容易“黔驴技穷”。
具体来看,网红是借助于取悦大众,迎合人们快节奏、即时性的内容需求而受到人们的追捧,并在互联网的倍增效应下快速成名的。很多网红的自我呈现或作品都是哗众取宠的粗制滥造,没有文化沉淀,很难获得持续的生命力。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网红更像是平民狂欢下“喧嚣的泡沫”,看似绚烂无比却很容易破灭。因此,网红若想长久“红”下去,还是要回归到最本真的内容沉淀上来,不断学习,努力提升文化素养,创造出更具文化内涵的优质内容,以满足人们对内容的更高诉求,从而能够始终吸引和黏住粉丝。
网红是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必然产物,是人们自我表达和自我实现的重要表征,它使更多普通人圆了“明星梦”。因此,社会应该以更加积极开放的心态看待网红,给予其广阔的成长空间,通过提升大众的审美能力和内容诉求来推动网红的进步与成熟,以充分发挥网红巨大的创造能力,打造一个更具生机和活力的互联网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