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12:群鸦的盛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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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山姆威尔

月桂风号是一艘来自盛夏群岛高树镇的天鹅船,那里的人们肤色漆黑,女人生性风流,甚至神祇也很怪异。他们位于日光烧灼的多恩南海,没有修士带领大家念悼词,因此这项任务落到山姆威尔·塔利身上。

下午十分闷热,一丝风也没有,但山姆还是穿上黑衣。“他是个好人,”他开始说……话一出口,就知道错了。“不。他是个伟人。他是学城的学士,青年时戴上颈链,立下誓言,后来又加入守夜人军团,并一如既往,恪尽职守。他的名字取自于英年早逝的英雄骑士,然而尽管他活过长久岁月,其一生亦同样伟大。他的睿智、高尚与仁慈无人可及。于绝境长城效力期间,他辅佐过十余任总司令,自始至终给予忠诚的谏言。他也为国王们提供谏言,而且本身有机会成为国王,可当人们将王冠献给他时,他却让给了弟弟。试问,有多少人能做到这点?”山姆感觉到泪水夺眶而出,知道自己撑不下去了。“他是真龙血脉,但他的火焰已经熄灭。他是伊蒙·坦格利安,他的守望至死方休,于斯结束。”

“他的守望至死方休,于斯结束。”吉莉一边跟着他轻声念,一边摇晃怀抱中的婴儿。蔻佳·莫先用维斯特洛通用语,然后又用盛夏群岛语为她父亲、崇及其余聚集的船员们说了一遍。山姆垂下脑袋放声哭泣,悲哀得整个身子都在颤抖。吉莉站到他身旁,让他靠在她肩上。她眼中也有泪水。

空气潮湿温暖,出奇的平静,月桂风号漂浮在远离陆地的深蓝色海洋上。“黑衣山姆说得好,”崇说,“现在,让我们为他的生命干杯。”他用盛夏群岛语说了句什么,一桶兑有香料的朗姆酒便被推到后甲板上打开,当班的船员个个喝下一杯,以兹纪念盲眼老龙。船员们识得他的时间虽短,但盛夏群岛人敬重长者,并有为亡人举行盛典的习俗。

山姆没喝过朗姆酒。这种酒味道奇特,容易上头;入口虽甜,但有股强烈的余味烧灼舌头。他累,累极了,每块肌肉都在疼,甚至有些自以为没长肉的地方也疼。他膝盖僵硬,双手覆满新磨的水泡,旧水泡破裂之处则沾着黏黏的皮。然而朗姆酒和悲哀似乎占据了他的整个心灵。“把师傅带到旧镇,博士们也许能救他。”他告诉吉莉,他们在月桂风号高高的前楼上呷朗姆酒,“学城的医师是七大王国最好的。我一度以为……我希望……”

在布拉佛斯,伊蒙似乎有望复原。崇关于龙的谈话几乎让老人恢复常态。那晚,他吃光了山姆置办的食物。“没人想到是女孩,”他说,“预言说的是王子,不是公主。我以为是雷加……他出生那天,烟雾从烈火熊熊的盛夏厅中升起,而盐来自为死者流下的眼泪。他小时候也跟我一样如此相信,后来却认为自己的儿子才应和了预言,因为他确信在他种下伊耿的当晚,一颗彗星出现在君临上空,那便是所谓的‘星辰泣血’。我们全是傻瓜,自以为是的傻瓜!错误恰恰出在对预言的解释上。我们忘了巴斯的提醒,龙没有固定的性别,非雄非雌,不断变幻,像火焰一样摇摆不定。语言的局限误导了我们一千年。丹妮莉丝才是真正诞生于烟与盐之地,而她的龙证明了她的身份。”单单谈到她,他便精神抖擞。“我必须去她那儿。必须。啊,我要是再年轻十岁就好了。”

老人如此坚决,甚至靠自己的双腿走上月桂风号的踏板。行程由山姆安排,崇从水中救了他一命,但羽毛披风也因此而毁了,山姆便将自己的剑连同剑鞘一起赔给这位身材魁梧的大副。他们只剩下从黑城堡地窖里带出来的书。山姆闷闷不乐地将它们交出去,崇问有什么问题,他说:“这些本来是要给学城的。”大副将这番话翻译过去之后,船长大笑。“库忽鲁·莫说灰衣人最终仍会得到这些书,”崇告诉他,“只不过得从库忽鲁·莫那儿买。对于没有的书籍,学士们愿意付上好的银币,甚至是红红黄黄的金子。”

船长还想要伊蒙的颈链,但山姆拒绝了。他解释道,交出颈链是学士最大的耻辱,崇重复了三遍,库忽鲁·莫才接受。等交易完成,山姆只剩鞋子、黑袍和内衣,外加琼恩·雪诺在先民拳峰找到的破号角。我别无选择,他告诉自己,我们不能留在布拉佛斯,而除了偷窃与乞讨之外,也没有其他方法支付旅资。再说,即使再花三倍价钱,只要能让伊蒙学士安全抵达旧镇,他也心甘情愿。

然而南行途中风雨频仍,每场风暴都是对老人身心的摧残。在潘托斯,他要山姆带他上甲板,并描绘城市的景象,但那是他最后一次离开船长的床。之后不久,他又开始神志不清。等月桂风号绕过泣血塔,进入泰洛西港,伊蒙已不再说要找船去东方,反而又提起旧镇和学城的博士们。

“你必须转告他们,山姆,”他说,“转告博士们,一定要让他们明白。跟我同时代的人已死了五十年,其他人不认识我。我的信……在旧镇,一定被当成老糊涂的胡言乱语。我无法说服他们,你能够。告诉他们,山姆……告诉他们长城的境况……告诉他们尸鬼和走动的白鬼,蔓延的寒气……”

“我会的,”山姆承诺,“我会支持你的观点,师傅。让我们一起来,我们俩一起。”

“不,”老人道,“你一定得去。告诉他们。预言……我弟弟的梦……梅丽珊卓夫人读错了征兆。史坦尼斯……史坦尼斯确实有一点龙王血统,这没错,他的兄弟们也都有。雷拉,伊戈的小女儿,他们的龙血来自于她……她是他们的祖母……小时候爱叫我学士伯伯。我记得这些,因此存有希望……也许只是我的主观愿望……我们想要相信一件事,便会自欺欺人。尤其是梅丽珊卓,她大错特错。那把剑不对,她应该知道……有光无热……空洞的魔力……那把剑不对,虚假的光明会把我们带向更深沉的黑暗。山姆,丹妮莉丝是我们的希望,去学城告诉他们,让他们弄明白,必须派个学士去找她,辅佐她,教导她,保护她。这么多年来,我逗留人世,等待,观察,当黎明到来时,我却已经太老。我快死了,山姆。”他直言承认,眼泪从白色盲眼中涌出。“对于像我这样衰老的人来说,死亡应该没什么可怕,可我怕。是不是很傻?既然我一直处于黑暗中,怎么还怕黑呢?然而我忍不住去想,等最后一丝温暖离开躯体,接下来会怎样。如修士们所说,在天父的黄金宫殿里欢宴?我会不会再见到伊戈,发现戴伦依然健康快乐,听妹妹们为自己的孩子唱歌?或者马王们说得对,我会骑着烈焰熊熊的火马永远在夜空中奔驰?还是我必须回到这悲伤的尘世?谁说得准呢?有谁曾越过死亡之墙目睹真相?只有那些尸鬼,而我们知道他们是什么样。我们知道。”

山姆无言以对,只能尽力给老人一点点安慰。后来吉莉也进来给他唱了首歌,那是她跟卡斯特别的妻子学的,内容完全不知所云。但歌曲使老人微笑,也助他入睡。

那是他最后的清醒时日。再往后,老人蜷缩在船长舱室中一堆毛皮底下,昏睡时远远多过醒着的时候。他会在睡梦中喃喃自语,醒来后呼唤山姆,坚持要托付他一些事,但等山姆赶到,他已忘了要说什么。即使记得,也都语无伦次。他提到梦境,却没说是谁的梦,还提到点不燃的玻璃蜡烛和无法孵化的蛋。他说斯芬克斯即是谜题,并非出谜题者,天知道那是什么意思。他要山姆念巴斯修士写的一本书,此人的著作在受神祝福的贝勒王统治期间惨遭焚毁。有一回他哭着醒来。“龙有三个头,”他哀叹,“但我年迈体弱,无法成为其中之一。我应该跟她在一起,为她指引方向,可我的身体啊,实在难以胜任。”

月桂风号穿行于石阶列岛期间,伊蒙学士有一半时间记不得山姆的名字。有时他把山姆当成某个已故的兄弟。“他太虚弱,受不了长途旅行,”山姆在前楼上告诉吉莉,一边继续啜饮朗姆酒,“琼恩应该预见到这点。伊蒙已经一百零二岁了,绝不该把他送到海上。倘若留在黑城堡,他也许可以再活十年。”

“也许她会烧死他。那个红袍女。”即使与长城相隔万里,关山阻断,吉莉也不愿说出梅丽珊卓夫人的名字,“她要用国王之血去祭奠她的火焰。瓦迩知道。雪诺大人也清楚,所以才要我带走妲娜的婴儿,留下自己的代替。在船上,伊蒙学士长眠不醒,但假如留下,就会被她活活焚烧。”

他还是会被焚烧,山姆可怜兮兮地想,只不过这回得由我来干。坦格利安家族总是将死者交付给火焰,但库忽鲁·莫不许在月桂风号上举行火葬,因此伊蒙的尸体被塞入一桶黑肚朗姆酒里保存,直至船抵达旧镇。

“他临死前一晚问我,可不可以让他抱抱孩子,”吉莉续道,“我怕他抱不住,但我错了。他摇晃孩子,哼歌给孩子听,妲娜的儿子抬手摸他的脸,拉他的嘴唇。我以为会弄疼他,结果那只让老人笑了出来。”她抚摸着山姆的手。“我们可以给小家伙取名为‘学士’,假如你同意的话。当然,等他长大,不是现在。”

“‘学士’不是个名字。你可以叫他伊蒙。”

吉莉考虑了一下。“妲娜在战场将他生下,四周是刀剑交击,他应该叫这个。‘沙场之子’伊蒙或‘钢铁之歌’伊蒙。”

我父亲大人也会喜欢这名字。战士的名字。这男孩是曼斯·雷德之子,也可算卡斯特之孙,他决不会像山姆那么懦弱。“好。就这么办。”

“等他长到两岁,”她承诺,“之前不行。”

“孩子在哪儿?”山姆这才想起来。笼罩在朗姆酒和悲伤中,他过了这么久才意识到吉莉没带着婴儿。

“蔻佳在看护他。我托她带一会儿孩子。”

“哦。”蔻佳·莫是船长的女儿,比山姆还高,纤瘦如一支长矛,皮肤漆黑光滑,仿佛磨亮的黑玉。她是船上红箭手们的首领,手中一张双弧金心木弓拉开之后可以射四百码远。在石阶列岛遭遇海盗攻击时,蔻佳射杀了十来个人,而山姆的箭全部落入水中。除了自己的弓,蔻佳最喜欢抱着妲娜的儿子在膝头一颠一颠,并用盛夏群岛语给他唱歌。实际上,野人王子成了所有女性船员的宠儿,吉莉似乎很放心地将他托付给她们,而她从来没有信任过男人。

“蔻佳真好心。”山姆说。

“一开始我很怕她,”吉莉道,“她那么黑,牙齿又大又白,我还以为她是兽人或妖怪,但她不是。她很善良。我喜欢她。”

“我知道你喜欢她。”吉莉大半辈子唯一认识的男人是凶残的卡斯特,除此之外,她的世界中全是女人。男人让她害怕,女人不会,山姆意识到。他能理解。从前在角陵,他也更乐于跟女孩做伴。妹妹们对他很友善,尽管其他女孩有时会嘲笑他,但恶言笑语比起城堡中男孩子们对他的殴打来,无疑要好得多。即使现在,在月桂风号上,山姆跟蔻佳·莫相处也比跟她父亲相处来得自在。当然,这有可能是因为她会讲通用语,而她父亲不会。

“我也喜欢你,山姆,”吉莉轻声说,“我还喜欢这酒。它就像火。”

对,山姆心想,这是为龙准备的酒。杯子空了,他走到酒桶边注满。太阳低挂于西方,膨胀至平时的三倍那么大,微红的光线为吉莉的脸镀上一层红晕。他们为蔻佳·莫干杯,为妲娜的儿子干杯,又为吉莉那个留在长城的孩子干杯。后来没了理由,只能再为坦格利安家族的伊蒙干了两杯。“愿天父公正地审判他。”山姆边说边吸鼻子。喝完伊蒙学士这两杯,太阳已几乎落下,西方地平线上只剩一条细红线,泛着微光,犹如天边的鞭子。吉莉说酒使得船旋转起来,因此山姆扶她走下阶梯,走向船首的女性舱室。

船舱门口挂着一盏灯,他进去时一头撞在上面。“噢!”他叫道,吉莉说:“疼不疼?让我看看。”她凑过来……

……吻他的嘴。

山姆发现自己在回应她的亲吻。我立过誓,他心想,但她的手在拽他的黑衣,解开裤带。他勉强将嘴撤开,趁片刻的空隙说:“不。”但吉莉说:“要。”然后又用自己的嘴堵住了山姆的嘴。月桂风号在周围旋转,他尝到吉莉舌尖朗姆酒的滋味,接下来,他已在抚摸吉莉赤裸的乳房。我立过誓,山姆再次想到,但一只乳头已伸进了唇间。他吮吸粉红坚挺的乳头,奶水溢满嘴巴,混杂着朗姆酒,如此香甜美妙。我跟戴利恩有什么区别?山姆心想,但那感觉实在太好,他无法停止。突然间,他的阳具伸了出来,从裤子里向上挺起,仿佛一根肥肥的粉红桅杆。它挺立在那儿,看上去傻乎乎的,他差点笑出来,但吉莉将他推到自己的铺位上,裙子撩至大腿,轻声呜咽着趴到他身上。这比她的乳头更美妙。她这么湿,他边想边喘气。我不晓得女人下面会这么湿。“我是你妻子了。”她一边低语,一边在他身上起起落落。山姆呻吟着,他心想,不,不,你不可以做我妻子,我立过誓,我立过誓,但说出口的只有一个字,“要”。

后来,她双臂环抱他入睡,脸搁在他胸口。山姆也想睡,但他更因朗姆酒、母奶和吉莉而陶醉。他知道应该潜回男性舱房中自己的吊床上,但她蜷在他身边,美妙的滋味令他动弹不得。

其他人也进来了,有男有女,他听着他们接吻,欢笑,做爱。这是盛夏群岛人悼念死者的方式。他们以生命来回应死亡。这句格言很久以前山姆在哪里读到过,他不知吉莉是否知道,不知今天的事是否是蔻佳·莫授意她的。

他呼吸着她的发香,凝视着头顶晃来晃去的灯。即便老妪也无法指引我走出这困境吧。最好是悄悄溜出去跳海。假如淹死了,就无人追究我打破誓言,干下羞耻的事。吉莉也可以找个好男人,而非又肥又胖的胆小鬼。

第二天早晨,他在男性舱房里自己的吊床上醒来。崇大声吆喝着起风了。“起风了,”大副不停喊叫,“快醒醒,起来干活,黑衣山姆。起风了。”崇词语欠缺,以音量来弥补。山姆一骨碌从床上爬起,但立刻就后悔了。他头疼欲裂,手掌上一个水泡在夜里挤破了,他感觉想吐。

然而崇不管这些,山姆只能挣扎着再次穿上黑衣。他在吊床底下的地板找到它们,湿乎乎地揉成一团。他嗅了嗅,看看有多臭。他闻到咸涩的海水和焦油,潮湿发霉的帆布、水果、鱼和黑肚朗姆酒,奇特的香料与异国木材,外加自己浓烈的汗味。吉莉的味道也在上面:她头发清爽的气息,还有她香甜的奶水,这让他很乐意穿上它们。不过他极渴望有双干燥暖和的袜子,他的脚趾头已经长霉了。

一箱子书远不够支付四个人从布拉佛斯到旧镇的旅资。然而月桂风号人手短缺,因此库忽鲁·莫同意带上他们,只要一路干活。山姆抗议说伊蒙学士太虚弱,婴儿下不了地,吉莉又惧怕大海,崇哈哈大笑:“黑衣山姆又肥又胖。黑衣山姆顶四个人的活。”

老实说,山姆笨手笨脚,他怀疑自己能否做好一个人的工作,但他的确尽了力。他擦洗甲板,用石头将其打磨平整;他拖拽锚链、盘绕绳索、捕杀老鼠;他缝补帆布,用汩汩冒泡的热焦油修理船体漏洞;他还帮厨子剔鱼骨,切水果。吉莉经常来帮他。她操作绳具比山姆强,但看到空旷辽阔的水面,有时仍会闭上眼睛。

吉莉,山姆心想,我该拿吉莉怎么办?

那是漫长而闷热的一天,头疼没有尽头。山姆让自己沉浸在绳索、帆布以及崇交付的其他任务中,视线尽量不移到盛放伊蒙学士尸体的朗姆酒桶上……也不移到吉莉身上。干过昨晚那件事,此时此刻他无法面对野人女孩。她走上甲板,他就下去。她走到前面,他就去船尾。她对他微笑,他便扭过头,感觉糟糕透顶。我早该趁她熟睡时跳海,他心想,我一直是个胆小鬼,但从没当过背誓者。

假如伊蒙学士没死,山姆可以向他请教。假如琼恩·雪诺在船上,甚至是派普和葛兰,他都可以去找他们。但现在只有崇。崇听不懂我的话。即使他能理解,也只会怂恿我再去“干”她。“干”是崇学会的第一个通用语词语,他最喜欢这个词。

幸运的是,月桂风号够大——要是在黑鸟号上,他几乎躲不开吉莉——这种来自盛夏群岛的巨船在七大王国被称为“天鹅船”,因为它们有翻腾的白帆,船首像又多为鸟类。而且,它们大则大矣,却能以独特的优雅姿态破浪而行。若得劲风支持,月桂风号比任何划桨船都跑得快,不过若是没风,她就无能为力了。

她为一个胆小鬼提供了许多藏身之处。

山姆当值快结束时,终于被逮住了。他正爬下一条楼梯,崇揪住了他的领圈。“黑衣山姆跟崇来。”他拽着山姆穿过甲板,扔到蔻佳·莫脚下。

遥远的北方,有条若隐若现的地平线。蔻佳指向那里:“那便是多恩,沙漠、岩石和蝎子的国度,数百里格之内无法停靠。假如你愿意,可以游过去,然后步行前往旧镇。你需要穿越大沙漠,爬上高山,游过湍流河。不然的话,你去找吉莉。”

“你们不明白。昨晚我们……”

“……向死者致敬,向缔造你们的天上诸神致敬。崇也做了同样的事。我怀着孩子,否则就会跟他在一起。你们维斯特洛人以爱为耻。爱没什么可羞耻的。假如你们的修士这么宣传,只能证明你们的七神是魔鬼。盛夏群岛人通情达理,我们的神赐予我们大腿,好让我们奔跑,赐予我们鼻子,好让我们嗅闻气味,赐予我们双手,好让我们触摸感觉。要怎样疯狂残酷的神才会给予一个人眼睛却告诉他必须永远闭着,决不去看世上一切美好事物?除非它是怪物,来自黑暗的恶魔。”蔻佳将手放在山姆两腿之间。“诸神赐予你这个是有原因的,是为了……你们维斯特洛话叫什么?”

“干。”崇热心地提示。

“对,干。为了愉悦,为了生小孩,这其中没有羞耻。”

山姆退离开她。“不,我立过誓。不娶妻,不生子。我立过誓。”

“她知道你的誓言。虽然从某些方面讲,她还是个孩子,但她不瞎,她知道你为什么会穿上黑衣,为什么要去旧镇,她知道无法留住你。她只需要你陪她一小会儿,仅此而已。她失去了父亲和丈夫,失去了母亲与姐妹,失去了自己的家,失去了整个世界,只剩下你和那婴儿。你要么去找她,要么游过去。”

山姆绝望地看着远处朦胧的海岸线。他知道自己决不可能游那么远。

于是他去找吉莉:“我们做的事……假如我能娶妻,我宁愿要你也决不要任何公主或者贵族少女,但我不能,我是只乌鸦,我立过誓。吉莉,我跟随琼恩进入树林,在心树跟前立下誓言。”

“那些树注视着我们,”吉莉一边低语,一边拭去脸上的泪水,“在森林里,它们无所不知……但这里没有树。只有水啊,山姆。只有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