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有多坚强,才能念念不忘:王菲的那些年那些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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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人生就如一首歌

小的时候总以为自己与别人不同,

好像全天下的人都不可能有同我一般的体会,

待我慢慢长大后,终于明白过来,谁说没有人理解你,

那一首首歌不都像是在描写自己?

长大后,很多时候,听歌其实是在听自己。

听的是自己的痛苦、快乐,听的是自己的人生。

歌里的境遇都相似,只是细节不同。

还好还好,等到我老去,记忆也都不分明的时候,还有这一首首歌,

提醒着我那些年不会回来的过去,还有那些年我学会的大道理。

浮躁

——那时候一切都好,只缺烦恼

九月天高人浮躁

九月里平淡无聊

一切都好 只缺烦恼

《浮躁》这张专辑发行于1996年,这一年,王菲只推出了这一张国语专辑。但这张由张亚东、窦唯监制,王菲创作了8首歌的词曲的专辑却成了迄今为止她最杰出的专辑,这张专辑让她登上了那个时代的巅峰。

王菲曾经说过,《浮躁》是她最喜欢的专辑,因为在这里她可以完全不在乎市场,只注重追求自我,充分展现自己对于音乐的理解。在这张专辑里,王菲的声音自由、随性、洒脱,可以说这一年应该是王菲最快乐的一年,此后因为是情感风波或是音乐创造,再也难见这样的王菲了。

追随王菲很久的歌迷是非常推崇这张专辑的,因为其中8首歌曲是由王菲自己作词作曲,离开了林夕的词,这张专辑更像是完完全全属于王菲自己的作品。虽然《浮躁》在销量上叫好不叫座,但凭借《浮躁》,王菲于1996年10月14日成为继巩俐之后第二个登上美国《时代》周刊封面的华人艺人。

这这张专辑发行一个月后,王菲和窦唯奉子成婚,可以说这张专辑也算是他们二人的爱情见证。我一直觉得,不说这段爱情的结局如何,但这个时候的王菲是最快乐的,她找到了音乐上的知音和灵魂上的伴侣,她有了和最爱人的爱情结晶,这首歌里除了王菲轻快的哼唱,只有一句歌词,便是九月里平淡无聊,一切都好,只缺烦恼。大多数人回顾此生,又有多少时光可以被描述为一切都好,只缺烦恼呢。

如果让我自己来形容哪一段的生活最为平淡无聊、无烦、恼的话,应该就是毕业前的一个月吧。再无课业负担,只等待毕业的时光,那个时候,天空蓝如画一般,我们都如此年轻,笑也大声,做事也疯狂。我们跑去大海边上玩了整整一天,回来的时候全身皮肤晒成粉红色,第二天大家互相嘲笑对方有多黑。我们包了一个别墅玩了一整晚,后来喝酒喝到不省人事,闹出了多少笑话。我们打着三国杀,笑声大得差点掀翻了屋顶。我们将四年留下的东西摆地摊卖掉,听着学妹娇滴滴地说“学姐,便宜些”。我们每天都结伴出去玩,互相许诺无论以后天南海北都会常常聚会。如今时光一晃,两年之后,我仿佛还能听到那一年的大声嬉笑,好像一切都在昨天一样,那个时候,现在回想那都是些多么美好的时光,真的是七月天高人浮躁,七月里平淡无聊,一切都好,只缺烦恼。

小的时候总是在想何时才能长大啊,那个时候的时间总是过得分外漫长,一分一秒都好像长得受不了,而终于到了大学,到了从小梦寐以求的年纪,时光却似乎上紧了发条,分分秒秒追在身后,一晃,4年就一闪而过了。从大学开始,真的开始觉得时间一年一年走得飞快,才过年便夏天了,才有些冷便又过年了,就这样一年又一年,让人禁不住想要大呼,时间到底去哪儿了?

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正是七月,又是一年毕业季,走在校园里,看到写满了名字的白T恤,看到拎着行李箱和同学抱成一团的学弟学妹,看着满校园里“不伤离,别有缘”再聚的标语,好像突然又回到了两年前,只不过身边的人已经来了又换,似是当年却不复当年了。

大学时光总是让人特别怀念,不管是好还是坏,是开心还是伤痛。现在回想起来,那个时候不可忍受的很多事情都发酵成美好的回忆了,比如说食堂里永远难吃的饭菜,楼下永远态度不好的宿管阿姨,考场上大家闻风丧胆的“四大名捕”。那个时候的很多微不足道的小事情现在都变成了回忆过去的一段笑闻,一切都好像还在昨天,抱怨着每逢军训必然晴天,议论着某某院系的某某和某某是否在一起,互相交换校外的哪家小馆最好吃,约定着学校这次会放几天假要到哪里去玩。一切都像小时候荡秋千,荡着,笑着,一回头,小伙伴都回家了,孤零零只剩下我自己和满心无法言说的回忆。

伤心的时候总会有很多,没心没肺大笑的时候当然也有很多,只是那些年如此单纯的心境不会再来了。前几天,有一个大学好友看了我的近照,犹豫了好久跟我说,你的眼神里不似当年那么单纯了,更理性更成熟了,只是不知是好是坏。当时,我心里感慨良多,如果一直都像当年那样单纯,怕是就不能被叫作单纯而叫愚蠢了,只是心里还是难过,难过那些年不复回来的自己。有一天看美剧,主角说,我们总是很欣喜地在寻找那个跟我们相似的人,但回想过去五年,我们不是已经变成了跟当时的自己相似却不同的人了吗。我们总是在改变,变成了我们以前的相似者。

每次听《浮躁》这首歌,好像都让我回到了那个虽然无法回去却无比思念的大学时光,轻快的曲调,经王菲随意的哼唱,让一切都变得无比美好,也让我常常想,常常期待很多场景,结婚时候的幸福甜蜜,孕育宝宝的悠闲下午,孩子成长的每个瞬间,年老后世界旅行的美景,无数以后的美好片段可能就是下一个阶段的九月里平淡无聊,一切都好,只缺烦恼。

又见炊烟

——炊烟就是人间

夕阳有诗情

黄昏有画意

诗情画意虽然美丽

我心中只有你

《又见炊烟》这首歌的原唱是邓丽君,收录于其1978年发表的国语专辑《岛国之情歌第五集——爱情更美丽》中,因为流传较广,后来有很多的华语歌手都翻唱过这首歌。我独爱王菲的演绎,这首歌收录于1995年她亲自命名的《菲靡靡之音》邓丽君纪念专辑中。

我一直觉得炊烟是一个特别温暖的词语,正如暖暖红尘,袅袅炊烟,有炊烟的地方就有人,有人的地方就是神仙都向往的红尘世间。小的时候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天上的神仙或者是地上的动物都那样渴望落入凡间或者是修炼成人,人有什么好呢,会生老病死,会对上天命运无能为力。小的时候一直为白娘子觉得委屈,好好的蛇不做,何苦修炼千年只为了修成个人形,最后还落个压在雷峰塔下的悲惨命运。

在长大以后,记得有一次去外地旅游,站在拥有千年历史的城墙前,身边站着深爱着的人,天气晴朗,好似千年以来相同的微风抚过我的面颊,一切都是那样的美好,突然就有一种感觉充斥心间,那就是活着真好,做人真好,能够看到这样美丽的景色,能够有欢喜忧愁种种情绪,能够享受爱情、亲情、友情,这是件多么幸福的事情。

还记得以前听过一种病症,大概是说有这样一种人,他们没有痛感神经,受伤也好,疾病也好,不会感到任何的痛苦,最初听来,觉得这类人还真是幸福,竟然不会感觉到痛苦,报道里却说,他们比健康的人更痛苦,我对此只是一笑了之,觉得不可思议,痛苦有什么好的呢。小时候读过一句话“哀莫大于心死”,也同样不理解,甚至一度很长时间对这句话的断句都是断错的,一直到很多年后,也经历了很多事情,看过了很多事情,才慢慢理解为什么说痛苦也是一种幸福,毕竟痛苦总好过麻木吧。

我曾经遇到这样一个人,可以说是萍水相逢,但给我留下了特别深刻的印象。有一段时间,我的心情差到了极点,事业不顺,爱情也渐行渐远,家里也是对我诸多不理解,终于有一天一切麻烦好似都赶到了一起,来了一个大爆发。我被公司辞退,家里逼我替家里还债,我和他大吵一架,夺门而出。

那夜,我想是我目前为止最痛苦的一夜,偌大的城市竟然无处可去,心痛到了极点,狠了心去了市里最乱的一个夜店,点了一堆酒,靠在吧台等着找个借口就此堕落下去。就是在那个地方,我遇到了她。自始至终我也不知道她的名字,但我们两个喝光了25瓶啤酒,那就叫她“啤酒”吧。“啤酒”坐下来的时候我并不知道,直到她拿她染得通红的头发用力撞了我的头,我吃痛恶狠狠地顶过去,却发现她那嬉皮笑脸的一张脸,不无戏谑地笑着。

“你自己一个人?”

“嗯。”

“你第一次来吧?”

“嗯。”

“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嗯。嗯?”

后来我就被听了一个故事,“啤酒”出生于一个家境很好的家庭,小时候被所有人捧在手心里,呵护备至,直到后来父亲挟着全家的财产叛逃国外,“啤酒”母女在一夜之间被抛弃了,还不知不觉,母亲的性格从此以后变得越来越孤僻,深夜里不是哭泣就是打骂“啤酒”,家里的经济条件一天不如一天,亲戚们也开始逐渐疏离她们母女二人,啤酒的生活就好似从天堂跌入地狱,只是那时啤酒还小,并不懂得其中大多含义,兀自快乐成长着,直到后来,她上了初中,被同学排挤,被老师嘲笑,性格像她母亲一样变得阴郁,于是,在一个下雨的午后,她终于爆发,将同班的一个同学打进了医院,母亲恶狠狠地看着她,让她滚出去,“啤酒”就真的毅然决然离开了那所以昂贵出名的贵族学校,一个人收拾东西滚到了这座城市。

在这座城市里,没有学历、年纪还小的“啤酒”找不到工作,每日里瞎混打闹,认识了很多不三不四的小混混,从此就跟这些人在一起每日里嬉笑玩耍,啤酒嗓子很好,后来就在一家酒吧,也就是我们相遇的那家酒吧里做起了驻唱歌手,再后来她爱上了乐队的鼓手,“啤酒”说那是她生命中最幸福的一段时间,再后来,像所有狗血的故事桥段,鼓手爱上了别人,“啤酒”又再一次被抛弃。

说起这些事时,啤酒一直都是笑着的,好像说的从来都是别人的故事,她盯着手里的啤酒跟我说,那段时间她痛苦到无法呼吸,满目都是伤口,她自虐、酗酒、吸烟,直到有一天深夜,脑子里好似有一根弦突然一下绷断,所有的痛苦都不见了。也可以说,所有的感觉都不见了,不会快乐,不会痛苦,不会有任何的感觉,好似行尸走肉。

刚开始的时候,“啤酒”觉得终于解脱了,这样多好,不会再痛苦了,讲起自己的故事就好似陌生人的一样,没有丝毫的感觉,到后来她才越来越觉得可悲,觉得生活没有意义了,每一天都好像是一个木偶,被控制在一具陌生的躯壳里,后来“啤酒”就尝试着在酒吧里找一些看上去痛苦的人,比如我,把自己的故事说给对方听,从一次一次的回忆里渴望找到一丝感觉,哪怕是痛苦也好,是绝望也好,总好过这般麻木。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有人说痛苦总好过麻木,于是慢慢开始理解这句话的含义,那天晚上,我真的觉得能够痛苦也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毕竟,还能够感知各种感觉,毕竟,灵魂好似还在自己的躯体里。

那晚,在“啤酒”的歌声里,我一遍遍思考那时遇到的问题,不再沉浸在痛苦之中,而是在痛苦里思考,后来越想越开朗,觉得好似困境也不是那样的可怕,在痛苦里还能看到未来幸福的希望,心情也就慢慢好起来,没喝到大醉便回了家,可能也是醉了一些,忘记了问“啤酒”的名字还有电话。

从那天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啤酒”,偌大的城市真想巧遇到一个人也是很难,至于我为什么不去酒吧里找她,说来也是巧合,那家酒吧在我后来的几次路过时都没有开门,如果特别自恋地说,就好像那家酒吧只为我而开,只为了在我最痛苦的时候教我一课,然后就不留痕迹地消失了。

最美不过人间烟火气,痛苦也好,幸福也罢,都在提醒着我们活在这红尘世间有多美好。

致青春

——我们终将老去,带着如今的青春

良辰美景奈何天 为谁辛苦为谁甜

这年华青涩逝去 却别有洞天

这年华青涩逝去 明白了时间

疯了 累了 痛了 人间喜剧

笑了 叫了 走了 青春离奇

最早听到这首歌是在《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中,王菲的声音还是那样空灵淡然,唱的却是我们这一代的青春时代,好像中间的这十几年从来没有存在过,她还是那样懂得青春逝去的哀伤,还有那场对于每个人都太过短暂的青春盛宴。我想,对于这样的一首歌,很难不让人将思绪调回到每个人青春开始的地方,思考那些年并没有思考过的事情,回忆那些年并没有珍惜的风景。

我应该是晚了好多天才看的这部电影,在大家都在讨论的时候,因为固执地不愿看枪版又不爱去电影院,于是等到了现在。这本书,我在书店看见过好多次,却都因为自己很年轻所以不愿去谈,甚至去看关于逝去的青春的书。最终,在今晚,在快被英文快逼疯的晚上,在看过《怪物史莱克4》后,终于决定回忆一下自己终将逝去的青春。

其实,电影带给我的触动并不是很大。我并不像电影里的某一个角色,我的大学也没有那样多的跌宕起伏。如果青春从现在开始倒叙,时间的节点从大学开始,那么,我的青春就像那条学校门口的大马路吧,空荡、安静,有着望不到头的白色线,有着沿途总是有婚礼进行的植物园,还有一些虽然会遮阳却会扎到脑袋的松树。

那么,就从大学说起吧,如果将我的大学青春一分为二,那就是遇见他了吧。从什么时候说起呢,想一一道来却又无从开口。《吸血鬼日记》里,我那么喜欢DE,也许就是像Elena说的,knowing you has made me question everything。从遇到他开始,我从一个活在爱情想象力中的小女孩渐渐成熟,开始动摇我对于爱情所有的理解和定义。我一直记得,刚开始恋爱,我是那么黏人,我以为私人的时间就是两个人的时间,当他对我说“我需要一个人的时间”,我觉得我的爱情注定是一场一厢情愿,我开始生气,蛮不讲理,吵架吵到不知道为何而吵,只是一心要吵赢。如今,我渐渐成熟,后来才明白,太多的爱情也无法代替生命中的其他东西,就像郑微看着莞莞躺在冰冷的太平间里,说“生命中除了爱情还有其他东西吗”一样。没有了爱情,我会活得像一张白纸毫无色彩,但如果没有了自由,我宁愿去死。

那就再说说遇到他以前吧,其实回忆起那个时候,就让我想起梅雨时节挂在枝头的青杏,生涩但又无比美好。在那个时候,能让人情感大幅波动的,一个是友情,一个就是爱情了。其实,女生之间的感情比之爱情更加敏感和难以捉摸,我还记得那个时候的伤心难过,绝大多数不是因为某个我喜欢他他不喜欢我的男生,而是她跟别人成了更好的朋友。在友情里我是个有些小心眼的人吧,那种细腻的难过和伤害回想起来,比之懵懂的爱情,更让人刻骨铭心。

关于爱情,现在看来,那时候是真的不懂的。在遇到某一个人之前,所有以前以为的爱情,不过一场爱情的梦想罢了。

就像林静对于郑微,那是一场关于想象的爱情的梦境,喜欢那个人是因为他的那种感觉,而陈孝正是那个真正给了郑微爱和学会爱的那个人,一个是镜中月水中花,怀念总好过拥有,另一个则是除却巫山不是云了。

想起我的青春年代,喜欢的人很多很多,因为一条短信而喜欢,因为一个牵手而喜欢,因为一首歌而喜欢,甚至真的仅仅为了他穿了一件我喜欢的衣服而喜欢。曾经我以为,某个阳光下微笑的少年从此之后就成了我青春的伤痛,无法遗忘无法释怀,而现在,时间悄然而逝,我已跟18岁差了好远好远。细细回忆,喜欢的那些人都变成了我青春舞台上的一道背景,倒映着的是无比美好的青涩岁月。如今想来,我也会说,我是真的认真地喜欢过,也从来没有后悔过。本来,青春就是用来怀念的,不是么?

下笔的时候其实想写的有很多很多,写到这里却又不知道如何写下去了。我很想将在我青春路途上的每一个人都写出来,但我想我还是一个缺少勇气的人。所以,某些人,你是明白的吧?谢谢你给我的美好的青春时代,谢谢你陪伴我的每一个秋冬春夏。我们曾经误会,曾经彼此讨厌,曾经无比要好,曾经互相伤害,那又如何呢,我还是无比庆幸生命中有过你。

好像一首歌的歌评写着写着却变成了影评,又变成了我对青春时代的点滴回忆,写起青春时代,笔总是不受控制,写着写着就不知道回到了哪个曾经的瞬间,无法自拔,远远看着就没了控制力,既然已经如此,就什么都不考虑顺着肆意的想法写下去吧。

下面的这些,写给未来吧,毕竟我的青春也还没有结束,我相信还将更好。青春的伤痛和快乐就像是在放大镜里,什么都被放大了,什么都变得更加纤细,我无比感恩这样的岁月。我爱我现在生命拥有的每一个人,无论我有没有亲口对你们说过。在这样的日子里,友情、爱情、亲情,还有理想,都在岁月的洗礼里慢慢成形,慢慢完美,不是么?

我们终将逝去,带着如今的青春,那又如何呢?

笑忘书

——何苦那么累,索性做自己

有一点帮助就可以对谁倾诉

有一个人保护就不用自我保护

有一点满足就准备如何结束

有一点点领悟就可以往后回顾

从开始哭着忌妒变成了笑着羡慕

时间是怎么样爬过了我皮肤

只有我自己最清楚

成长,永远是一个痛苦且无人可以代替的旅程,虽然其中的酸甜苦涩,学到的深刻道理大多是相同的,但是这些道理却只能在自己经历跌倒的孤独旅行中才能个人体会,因为大多数的时候,我们很难像圣人一样能够在别人的错误中吸取教训。老人总是在说,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总是想要避免让自己的儿女经历同他们一样的弯路,留下同他们一样的伤疤,但往往并不能把儿女在跌倒的瞬间拉回。说到底,自己历经磨难得到的教训,才能被自己的灵魂所吸收,才能将这许多感触融进以后的漫漫人生中。

年轻最主要的特点就是气盛,我还记得我的青春叛逆期,几乎对所有事情都义愤填膺、分外敏感。那个时候所有的感情,都像是被放在了放大镜下,一切都被夸大,快乐变成了疯狂,难过变成了绝望,那是一个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纪,情绪起起伏伏,无法冷静、无法理智,永远像一只长满刺的刺猬,对所有人充满防备,孤单又高傲。

我曾经有两年的时候,几乎没有办法与别人沟通,同学、老师、家长,我把自己困在一个属于我自己的城堡里,自怨自艾,无法自拔。无法接受别人的任何建议,更不用说是批评了,那时候做过很多初生牛犊不怕虎的事情。

有一次,我跟一个男生打架,最后直接用刀子割断了他的衣领,差一点就割到了他的脖子,吓得他大哭找老师告状,现在想来还挺有意思的,只是无法想象如果那一刀真的要了他的性命,现在的我又身在何处了。

有一次,我对学校的不满终于爆发,直接冲进了校长的办公室,指着他的鼻子大骂,直到现在校长还对我的印象颇为深刻。

更不用说跟同学打架,顶撞老师,跟父母顶嘴了,我想如果形容那个时候的我,我应该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太妹。天不怕地不怕,不讲道理,不考虑后果。如今、成熟以后的我已然明白那是走过的弯路和犯下的错误,可是那个被全世界孤立的小女孩,算是第一次知道了绝望的滋味。那些十二三岁的夜晚,蜷缩着身子哭泣到天亮,把指甲深深掐进自己的肉里面,痛到不能再痛才能感觉到自己真真实实地活在这个世界上,心里的委屈像海啸漫过残留的理智,用更荒诞的行为企图得到别人的尊重和重视。那种孤身一人无人理解的痛楚,谁又能说就不会痛过长大以后呢。老人们总会说,知错就改善莫大焉。改是改了,但曾经受到的伤害,就像年轻时刻在身上的刺身,后来后悔了,洗掉了,也留下或深或浅的伤疤,提醒着那段时光是如何一刀一划刻在心上面的。

很多人会纳闷为什么同样的年纪,会有人特别懂事,会照顾别人的感受,永远小心翼翼。我想那是因为他们的心曾经被深深地伤害过,伤害到无法自己痊愈,伤害到只能忘记自己才能生活下去。他们多么想要有一个可以善待自己,望穿这些伪装的厚厚铠甲,将他们紧紧拥抱在怀里,那该是多么幸福的事情。

我记得,有一天,被别人冤枉了一件事,心里委屈得不行,却仍然害怕失去这位“朋友”,低三下四跑去道歉,回来的路上眼泪一直在打转,我紧咬着牙看着窗外的风景飞快地后退,看着路上的行人说说笑笑,看着华灯初上的万家灯火,真的有种万念俱灰的感觉,突然觉得这个世界我从来没有存在过,世上繁华喧嚣人间与我,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公交车停到下一站,手里却被人飞快地塞了一个东西,恍惚间记得应该是个年轻的女孩,纸条上字迹娟秀地写着“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加油”。时至今日,虽然我一直没有看清那个女孩的样子,也就无从寻找她,但我依然记得那种感受,好像小时候父母离开好久却提前归来,好像和最爱的人失散又重逢,好像溺水的瞬间被人拖上岸,是她在我最绝望的时候拯救了我,让我有勇气继续生活下去,然后有机会遇见他,然后改变,然后成为现在这个乐观的我自己。

现在想来,遇到他之前我是有严重的心理疾病的,我在与世界对抗的同时迷失了自己,没有办法用正确的方式去表达自己的感受,总是把所有的人都排斥在厚厚的心墙之外,害怕被伤害,但也得不到别人的爱,敏感多疑,做事极端。遇到他之后,我开始变得开朗,变得乐观,最重要的是我学会怎么样爱自己。我开始接受自己的全部,无论是优点还是缺点,我慢慢变得自信,有了适合自己的处世方式,我开始爱笑,可以正视自己的缺陷,我微笑对待所有的批评,不再敏感。我无比热爱这样的自己,我无比热爱这个世界。

林夕在谈到《笑忘书》这首歌时是这样说的:“《寓言》专辑里的5首歌都很抽象,所以我想一定要有一首歌比较流行,主要还是考虑到大众的口味和专辑的销量。所以就写了这首歌。”那时我也常常在想“自爱”的问题,一个人怎么样才算是自爱呢?自爱有无必要?自爱的方法又是什么?《笑忘书》里谈到了很多爱自己、保护自己的方法。可是我终究还是一个残忍的人,比如其中写到,指望别人来救你的话,也请你自备一个药箱。你有问题,倘若只是坐着指望别人来拯救你,那你还是没有明白什么叫作自爱。自爱就是你先有拯救自己的方法,才能有爱人的能力。更残酷的现实就是,如果你不懂得爱自己,你就没有能力去爱别人。这听起来好像是大道理,但现实是,一个人绝不会长期爱一个性格有问题的人,他可能会照顾长期生病的父母、生病的爱人,可是对于一个心理有病的人,他不会把自己的爱长期付出。爱情和可怜、同情、怜悯、责任感不一样。要有一些好处给你的爱人,不是指经济上的,是指你性格可爱,或者你的性格让他很有满足感,或者两个人的搭配很默契,或者你们之间无话可说,这也是某种“好处”。你一定有一些好处给你的爱人,才能将恋爱的关系维持下去。否则,如果你是个很容易闷闷不乐的人,他常常要照顾你的情绪,慢慢就变成你的医生,而不是你的爱人。

在遇到他之前,我并没有学会如何爱自己,好在他愿意做我的心理医生直到我已然痊愈,我将终生感恩。

很多时候我都特别想要回到以前,跟那个12岁的叛逆女孩说,6年以后,你会遇到一个人,他能够理解你所有的想法,他会告诉你如何正确地去表达,他会发现你内心深处那个最美好的自己,然后相信她,呵护她,照顾她,陪伴她,你会越来越好,变成你最想成为的样子,然后我会跟她讲这中间的曲折,也许她会充满戒备地对我说:你编小说呢。我想我会告诉她,这是一部关于你的小说,名字叫作《The book of Laughter and Forgetting》。

单行道

——人生是一条单行道

一路上有人太早看透生命的线条命运的玄妙

有人太晚觉悟冥冥中该来则来无处可逃

一路上有人盼望缘分却不相信缘分的必要

一路上那青春小鸟掉下长不回的羽毛

有人背影不断膨胀而有些情境不断缩小

春眠不觉晓 庸人偏自扰

走破单行道 花落知多少 跑不掉

我很喜欢摇滚风的王菲,带着看透世事的淡泊声线,还有一丝丝不在乎的决然感觉。对于摇滚,我并不懂多少,只是喜欢在节奏感中一种失去真实自己的感觉,一种爱谁谁我就这样的看破世事。对于2001发行的《王菲》这张专辑,乐坛的评价褒贬不一,但我最爱这张专辑,没有曲风限制,没有刻意维持怎么样的风格,永远做自己就是最好的诠释。

我很喜欢《单行道》这首歌的歌词,只是这一句“春眠不觉晓,庸人偏自扰”就足以让我入迷。很多时候,我坐在公交车上,心里苦涩难忍,看着外面走走停停的路人,看着高楼里一盏一盏的灯火,想到无论自己还是别人都这样为了想要的东西忙忙碌碌,以物喜、以己悲,突然就有一瞬间,好似灵魂出窍,不明白自己这样执拗到底有什么意义,突生一种花落知多少的淡然冷漠。

长大之后,会越来越想要掌握或者说是控制自己的生活,按照计划奔向梦想的彼岸,从来不关心现在的自己过得怎么样,只盯着远方的闪闪发光的梦想,一遍又一遍地期待未来的美好生活,但生活永远不会像笔记本上的计划表,按部就班一笔一画,于是痛苦、烦恼纷至沓来,再后来,看了许多书,听了许多故事,爱上了一句话——活在当下。

在微博上就有这样一个转发很多次的故事:

我年轻时,去欧洲背包旅行,在巴黎街头看到一西装店。就跟穿自个儿衣服似的,我瞅准一西装就往身上套,连衬衫、领带、皮鞋也统统拿下来穿上了。所有的一切,就发生在30秒以内,就跟来取衣服似的,一气呵成。一看镜子,真帅!然后我才看的价钱,折后韩元大概是12万左右,当时我身上一共有120多万韩元。当时就想直接买了,不过仔细一看,原来后面多个0,折后是120万韩元……我平生买的所有衣服加起来,还没这件贵。

但我实在没法儿脱下来,镜子里那小伙简直帅到掉渣,于是,我陷入苦恼,原本计划的行程还有2个月。每天省吃俭用,只花2万块韩元,剩下的2个月我就不会饿肚子,这会有地儿住,先算上这60天分量的安全感。这60天的安全感给我带来的幸福,能比现在把这件衣服买到手的幸福大吗?仔细一想,应该不会。

1.算了,走吧;

2.等哥到了30岁,再回到这里,买件最称心的西装吧。

3.等待,之后的2个月,不是还没到吗?

当我想到第三项,就果断买下了那套西装,然后去公园露宿。后来才知道,那件西装的牌子叫作BOSS。第二天早上一醒,我就开始发愁了,现在身上只有5万,咋整?我拿这5万,去找一个宾馆住了一晚,第二天早上,我边结账边说:“老板,我去火车站拉过来3个客人,你就让我在这多住一晚吧。还有,如果我能拉过来5个人以上,就按人头给我提成吧。”他说“行”。当天,我只花了一个小时,就拉过来30多个住客。凭什么?因为哥穿着BOSS啊。仅仅一周,我们的关系逆转了。老板求着我说,大神千万别走。

我手中也有了足足50多万,当时就想道:哥这么牛气,干吗给你做生意呢?当时的东欧国家,比较缺提供住宿的地方。于是,我去了捷克,花50万韩元租了一套房子。然后直接去了火车站,我心想这次不要光做亚洲人的生意。我一把拉过来刚下火车的一个帅小伙,说:“给你包吃住,跟我干吧。”没理由不干吧?哥穿着“BOSS”呢!他是个英国小子,真能干,生意直接爆棚了。接下来我又多雇了几个帅哥、靓女来拉客,生意越来越好。我在那儿当了一个月的老板,吃得好,睡得香。然后,当我离开捷克的时候,兜里一共揣着1000多万韩元。这一切,是因为我当时买了BOSS西装才有可能发生的。

自那以后,我就有了一个一直遵守到现在的原则——“现在就要幸福!”人们通常认为,幸福像存款一样,可以日后拿出来用。但实际上,那是不可能的。日后再幸福吧?空谈!人生的每一个瞬间,只要过了那一刻就会永远消失。

所以,现在就要幸福起来。世界上也没有什么比“计划”更可笑、更坑爹的了。凡事绝不可能按你的“计划”发展。随心、随欲、随性,享受“现在”的幸福吧!因为人生太短暂了!

人活一世,草木一秋。从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出,昂贵的衣服带给主人公的不仅仅是压力,更多的是动力,有时我们确实要活在当下,畏首畏尾会让你失去很多机会。活在当下,会让你更加自信地去争取幸福生活。就像王菲这首歌中带给我们的感觉一样,深沉中又带着反抗的情绪,随着鼓槌铿锵有力的节奏,我们是否重又昂首挺胸,面对这纷扰的世界了呢。有句话说得特别好,“你只负责精彩,老天自有安排”。

棋子

——我只是一颗棋子

我像是一颗棋

进退任由你决定

我不是你眼中唯一将领

却是不起眼的小兵

我像是一颗棋来去全不由自己

举手无回你从不曾犹豫

我却受控在你手里

这首歌原本是一首充满了无奈与妥协的悲情歌曲,却因为有了王菲的空灵嗓音衍生出一种对无可奈何的淡然。

我不愿意将它作为一首爱情歌曲,痴情女子与不爱她的男子纠纠缠缠,好像被爱情紧紧绑住,无法逃脱。我更愿意把它当作受到挫折后对命运的无奈诉说。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的人生好像落入谷底,什么事情都不会按照自己想要的方向发展,事业、爱情、亲情一塌糊涂,甚至身体也出现不适,最初的时候,还是有着一股不服输的劲头,越是做不成的事情越是要去做,哪怕总是失败,总是撞得头破血流,也要一直做下去,觉得自己无所不能,根本没有弱点和软肋。

后来,受过的挫折多了,身上的伤疤多了,心境慢慢地平和很多,对于很多自己无能为力的事情,也有了王菲声音里的那股淡然。每次听王菲唱歌,总觉得她婷婷袅袅地站1在水的那一边,透着朦胧雾气,丝毫没有一点的红尘气息。我最爱女子的这份独立淡然,像山谷里的花,兀自开放,与世俗无关,只一副顺应自然的美丽面容。

我很相信一句话: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既有一股为自己搏斗的精神,还带着一种顺应自然的淡泊。我曾经有一段很刻骨铭心的爱情,期间分分合合。我像每一个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小女孩,做了很多如今想来很是可笑的傻事,相信时间久了感动就变成了爱情,甚至听到满大街都在唱“感动天感动地怎么感动不了你”,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泪流满面。可是,故事的最后,我也没有感动那个他。很久以后,好像突然一瞬间终于明白,很多事情并不是付出就一定会有回报,很多轨迹绝非人力可改,来来去去全不由得自己。

我记得很多年前的一个夏夜,电闪雷鸣,我关掉灯,自己一个人蜷缩在屋子里,数月的失败像一条毒蛇盘踞在我心里,看着外面的霓虹灯闪闪烁烁,心里突然生出了绝望的感觉,我把这首《棋子》听了一遍又一遍,哭了一遍又一遍,王菲的声音淡淡地传入耳朵,那一瞬间真是有了认命的感触。觉得自己不过是天地间一颗微不足道的棋子,被命运牢牢把握在手里,进退都由老天决定。

有时候,对命运妥协不一定就是坏事。可能很多人会觉得,真正的英雄是不会妥协认命的,哪怕撞了南墙,也要将南墙撞出一个窟窿走过去。可是,在那个夏夜,当我真正放弃自己正在执着的一切的时候,心中反而有着前所未有的平静,那天晚上,当我哭到筋疲力尽的时候,大脑突然飞快地思考起来,那晚,我想了很多,突然明白之所以我所执念的东西求而不得,其实那些并不是我想要的,而是一路走来,自己想要把并不属于我的东西变成属于我的,如此纠纠缠缠,若不是最后的失败认命,我可能会一直执着下去,痛苦自己,折磨别人。如果有时候你也对一件事情觉得耗费了所有精力和能力却还是无奈收场,莫不如也认一次命,静静坐下来听一首王菲的歌,考虑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这样偶尔的一次暂停,也许会成为生命中一次新的起点,毕竟,真正自己喜欢又适合的东西,是不会让你陷入绝望的境地的。毕竟,像王菲这样,拥有着唱歌的绝好天赋,也能早早确定自己的事业并一路走下来的并不多见。

人生总有些瞬间不合人意,我想纵是天后如王菲,也是这样。1987年来到香港发展的王菲刚刚18岁,带着年少时的音乐梦渴望在这片土地上拥有自己的声音,但是连续发行了三张专辑都没有引起乐坛的注意,我想那个时候的她也是饱受打击吧。好在后来的戴思聪重新为她进行了包装,从第四张专辑开始,王靖雯(王菲最初的艺名)开始迅速走红。

想是这首《棋子》里王菲声音里的这份淡然,也跟这些曲折的经历有关吧。每首歌,在不同的年纪听起来,在不同的心境听起来,感觉总是不同的,王菲的歌就是如此,经得起时光流转,无论何时听她娓娓唱来,总会感到她的声音如流水,缓缓漫过需要安慰的心田,滋润出另一番不一样的风景来。

你我都如天地间一棋子,兜兜转转都被命运掌控在手中,有过绝望,有过无奈,有过无能为力的气愤,最终也都会平静下来,思考又思考,谁又知道这些无奈失望不是黎明前的最后黑暗呢,就算你我感觉命运进退都不由自己,那又如何呢,套用最近很红的一句话,“你只负责精彩,老天自有安排”。

你快乐所以我快乐

——我快乐你也会快乐吗

你头发湿了 所以我热了

你觉得累了 所以我睡了

天晓得 天晓得 既然说

你快乐于是我快乐

玫瑰都开了

要我来重蹈你覆辙

王菲的这首《你快乐所以我快乐》很适合深受单恋苦扰的人听。依旧简单的配乐,加上歌后天籁般的嗓音,在静谧的午后沏上一壶淡淡的绿茶,整个屋子里面环绕着浅浅的回忆。相比单独的吉他演奏,加上架子鼓的缓慢重锤,便又增加了些许记忆中的心痛感觉。微风徐徐,暖阳映下,一下子就拉回了那年的光景……

情窦初开的年纪,幻想生活美好的岁数。异性彼此间吸引的往往简单得多。或许是一头乌黑的长发,或许是回眸一笑的灿烂,或许是古灵精怪的调皮……那时魂牵梦绕的就是乐儿,依稀记得那年夏天是的阳光是那样的耀眼,却又那么美好。

初恋固然是美好的,但只有单恋,才叫人水深火热。因为她的笑,我才会开心一整天;因为她的愁,我才会难过一整晚。

初次见她时,她穿着很简单,显得很干净。一条白净的长裙,梳着马尾辫,脚上一双淡粉色的小皮鞋。文文静静地站在讲台那边,唯唯诺诺地介绍着自己,“大家好,我叫杨乐,大家以后可以叫我乐儿,很高兴能和大家成为同学。”窗外的阳光洒下来,映在她粉嫩嫩的小脸上,乐儿微微一笑,我竟看得痴了,犹如天使一般,让我如痴如醉着……

“猴子,你看着吧,我一定要把咱班新来的乐儿拿下!”我骄傲地指给旁边的猴子看。

“就你?得了吧,也不看你那德行,据我所知,人家以后可是要出国的,就你?哥们儿,我看你还是先把数学弄及格吧,每次考试回家都挨打,不疼是吧?”猴子不屑地打趣道。

“就是她了,我一定要追上她!”我也没去理会猴子说了些什么,只是自顾自地暗下决心。

5就这样,乐儿进入了我们班,我每天都能看见她,这也成了我天天上课的一个动力。从以前经常逃课,到现在课也不逃了。每天上课就这么安静地坐在她后面,托着腮帮子看着她的头发晃啊晃的,有时看着看着自己就陷入了沉思,心想就这么一直能看着她也是好的啊。

有一天,放学回家的路上和猴子说起了班里哪个女生好看。

猴子说是第二排的齐齐,我只是笑笑,没理他。任他在那儿口若悬河地说了一大堆理由,我也只是嗤之以鼻。猴子问我:“哎,我说,我说了这么多,你觉得谁好看啊?”“那还用说啊?肯定是乐儿啊,你看她笑起来多好看啊。”我眯着眼想起了乐儿的微笑。“那天她来的时候你就说你要拿下她,你倒是拿给哥们儿瞧瞧啊,不是我说你,光在这动嘴可不像你性格啊。”猴子用胳膊碰了碰我说。“瞧好儿吧”我潇洒地甩了一下头发,嘴角泛起了一丝诡笑。

回到家,我就给乐儿写了一封情书,那封情书写得几乎耗尽了我所有的精力,从小到大,凡是有关爱情的词句都用上了。心想这次一定能打动她了吧。就这样,把情书压在了枕头下,开心地睡去了。梦里面还记得她害羞地点着头,踮起脚,仰头……

第二天一大早我便早早地到了教室,快速地找到了她的座位,将情书放到了里面,又急匆匆地躲了出去。第一节上课的时候,我坐在后面看着她把书从课桌里拿了出来,正好看到了我的情书,那是一张淡蓝色的信纸,上面印着小熊的图案。她看完后便将信收了起来,什么也没说,也没回头看我。就这样,简简单单地看了一眼,就开始翻开书,继续她的朗读了。

之后的几天,我接二连三地都给她写了情书,可是,结果依旧是这样,不温不火的,在她的脸上读不出任何的表情,把我置身于水深火热之中。那时的我几乎整天地盯着她的后背看,就只为能看到她回眸一笑,这样我这一天也就心安了。可是有时,却会看到她愁容满面,也不知道是那道题难,还是她身体不舒服,就这样,我像个提线木偶一般被她的情绪牵扯着、勾连着。

终于,我忍不住了,那天下晚自习,在她回家的必经路上,我拦住了她。也许就是天意吧,让我和她说了那些话,也听到了她说的那些话,没想到竟改变了我许多,也在我青春年少时刻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乐儿,为什么我给你写的信你都不回我啊?”我急切地拦下了她,仿佛天大的事一般要和她说清楚。

“啊,是你啊。你写的信我看到了,可是我觉得我们不合适,我们还是不要在一起了吧。这样,最后你会受伤,会难过的。”她依旧一副怯懦懦的表情,却让人看着怜惜。

“怎么就不能在一起啊?我是真的喜欢你啊。”我坚持着。

“你怎么就不明白呢?我以后是要出国留学的,在这之前我是不会恋爱的。希望你能明白,我们是没有结果的。”她用力甩开了我握住她的手。

“你不就是嫌我学习不好吗?找那么多借口干吗?算我看错了人,哼!”我不屑地扭头便要走。

“唉,你别着急走啊。要不我们打个赌吧,要是你能考上重点大学的研究生,那我就考虑,考虑,做……”她害羞地结巴起来。

“做什么?说啊,做什么?”我一脸欣喜地望向了她。

“哎呀,你怎么这么讨厌啊,你敢不敢吧?”她娇嗔道。

“这有什么不敢的,哼,你等着吧,不过有一点,我给你写的信你要回信给我,要不,我可没有动力哦。”我也佯装生气道。

“好啦,好啦,答应就是了,不过你可别像以前写的那些信那样了,那种信我是不会回的。这样吧,你每次给我写信的时候都写些你不会做的题吧,这样大家一起做,大家都有进步,好不好?”她脉脉含情地看向我。

“好,那我们就拉钩。”我咧着大嘴把小手指头伸了出去。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再盖个章。”我们一齐说笑道。

那天的柳树旁,那天的石阶边,那天的蓝天下,仿佛这世间一切的一切都停滞在那里,永恒地留在了记忆中。

之后我们都顺利地考上了同一所学校的研究生。几年间我们之间来往的信足足有5个纸箱那么多。我心想,这应该就是爱情吧。就在收到录取通知书的那个夏天,我去到了我们的老地方———本科学校后门的那条林荫路。她也来了,穿着依旧是那样素雅、干净,就像天上的一朵云彩,飘飘地来到了我身边。我兴高采烈地赶上去两步,和她说道:“怎么样,这下终于可以做我女朋友了吧,我们终于可以在一起了吧。”

“对不起,我妈让我马上去美国读书,不管我怎么和她说她还是要我出国去,对不起,你忘了我吧。”说着,她扭头就走了,留给了我一封信。我整个人傻在了那里,就这样,我呆呆地望着她跑去的方向,感觉好像被这寒冷的天气冻僵了。

那封信我到现在还留着,上面写着:

阿翔:

在这里和你说一声“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瞒着你的,出国是我母亲一生的愿望,母亲从小把我带大不容易,这件事我不能违背她的意思。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相信你一定很恨我,我也恨我自己,不能像其他女孩子一样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感谢你能在我最孤单的时候一直陪着我走过了那些日子。

一开始我就说过,我们俩是没有结果的,只是当时的你可能还不明白吧。阿翔,感谢你曾经那么爱我、那么包容我。我在这只能祝福你以后生活幸福,找到适合你的真命天“女”吧。

忘了我吧,或许,那天放学你就不该来找我。但我谢谢你给了我那个美好的回忆,我会记得那天你灿烂的笑。

乐儿

起风了,起身去关了关窗户。夏日的午后,外面依旧是那么美,不是吗?过往的一些情愫也渐渐地淡了,只有时间是可以缓解伤痛的。只是现在再听到王菲的《你快乐所以我快乐》仍然会感慨一番,词曲的搭配,恰如其分地将我拉回了那段青葱岁月罢了。

缓缓将头转向了窗外,好美的树,好美的街,好美的云,好美的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