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原始社会时期的建筑遗迹
1.1 复习笔记
一、原始人群的住所
1.早期
(1)北京周口店的天然山洞。
(2)距今约五十万年前,是北京人所居住的洞穴。
2.中期
(1)山西垣曲、广东韶关和湖北长阳。
(2)距今约五十万年到约五万年,是“古人”所居住的山洞。
3.晚期
(1)广西的柳江、来宾,北京周口店龙骨山的山顶洞等天然洞穴。
(2)距今约五万年前,是“新人”居住的山洞。
二、仰韶文化的建筑遗迹
1.背景
在新石器时代,氏族部落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其中仰韶文化的氏族,地处肥沃的黄土地带,从事农业生产,定居下来,从而出现了房屋和聚落。逐步形成为母系氏族公社的繁荣阶段。
2.遗址
(1)遗址分布
①河流两岸的阶梯状台地上。
②两河交汇处比较高亢平坦的地方。
(2)分布原因
①地势高,没有泛滥之患。
②土地肥美,有利手农业、牧畜。
③近河,渔猎、交通方便。
3.聚落布局
(1)居住区
①位于临河高地,布局合理。
②中心部分为举行公共活动的较大房屋。
③居住区周围还分布用于防卫的壕沟、公共仓库、公共墓地、窑场等。
(2)特点
①充分反映了氏族社会的社会结构,说明人们在生产和生活中的集体性质和成员之间的平等关系。
②集中的大面积的公共墓地,除了反映氏族制度以外,还表明当时存在着原始的宗教信仰。
4.住房形式
(1)方形住房
①多为浅穴,内转角一般做成弧形。
②门口有斜阶通至室内地面。
③住房中部以四柱作为构架的骨干。
④壁体和屋顶铺敷草泥土或草。
(2)圆形住房
①圆形房屋一般建造在地面上。
②屋顶形状可能在圆锥形之上,并建造一个两面坡式的小屋顶。
③房屋内部地面上,挖有弧形浅坑作火塘。
三、龙山文化的建筑遗迹
黄河中下游地区进入龙山文化父系氏族公社时期以后,墓葬的随葬品已有贫富差别,且分布更为广泛、密集。
1.遗址
(1)房屋结构
多数为圆形平面的半地穴式房屋,室内多为白灰面的居住面。
(2)结构形状原因
适应父权家庭生活的需要,跟一夫一妻制个体小家庭生活的需要相适应。
2.聚落布局
(1)居住区
既有圆形单室,也有前后二室相连的布局方式,内外两室具有分工左右,保暖更好。
(2)制陶区
单个地靠近专门制陶的家族住房之旁。窑室容量扩大,制成灰陶蛋壳陶,制陶直接或间接对建筑发展起着促进作用。
3.其他地区建筑特点
中国氏族公社的发展由于受不同的自然、地理条件的影响,各地区建筑都有明显的地域性特征。
(1)长江下游地区
①地势较高区
a.位于平坦的岗地上,住房面积不大,毗邻成群。
b.土质特点为粘性大、排水慢、含水量大,多在地面上建造窝棚式住房。
②地势较低区
a.位于平原或湖泊与河流附近,地势低洼和地下水位较高的地点。
b.房屋下部采用架空的干阑式结构,在密集的木桩上建造长方形或椭圆形平面的房屋。
(2)山东半岛北部和辽东半岛南部地区
以石棚为形式,其中海城县石棚为典型范例之一。大约相当于中原的西周时期。在形式和结构上和朝鲜北部的石棚具有一定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