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克贝利·芬历险记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18章

大约半分钟后,从窗户里传出一个男人的声音,可他并没把头伸出来:

“做好准备,孩子们!外面是谁?”

我答道:

“是我。”

“你是谁?”

“乔治·杰克逊,先生。”

“你有什么事?”

“没什么事,先生。我只是路过,狗不让我过去。”

“这么晚了,你偷偷摸摸的,跑到这里干什么?”

“我没偷偷摸摸,先生。我从汽船上掉进河里了。”

“哦,是吗?你们谁擦根火柴把蜡烛点上。你说你叫什么来着?”

“乔治·杰克逊,先生。我是个孩子。”

“听着,你说的如果是实话,就用不着害怕——没人会伤害你。你站在原地,不要乱动。你们谁去把鲍勃和汤姆叫起来,把枪也拿来。乔治·杰克逊,你旁边有没有别的人?”

“没有,先生,就我一个人。”

我听到屋里有人走动的声音,还看见烛光。那人喝道:

“快把蜡烛拿开,贝琪,你这个笨蛋——没长脑子呀?把它放到门后的地上。鲍勃,你和汤姆准备好了,就守住自己的地方。”

“准备好了。”

“我问你,乔治·杰克逊,你认识谢泼德逊家的人吗?”

“不认识,先生,我从没听说过他们。”

“哦,你说的可能是实话,也可能是假话。我们都准备好了。你过来吧,乔治·杰克逊。小心点,别着急,慢慢走过来。要是你身边有人,叫他往后闪。要是他敢过来,我就一枪打死他。来吧,慢点过来。你把门推开,推开一条缝,能挤进来就行。听见了没有?”

我不急,急也没用。我一步一步慢慢走上前,四周一片寂静,只听见自己的心在怦怦乱跳。几条狗紧跟在我的身后,和它们的主人一样十分安静。我跨上由三根原木搭成的台阶,听见屋里有人打开门锁,拔掉插销,拉开门闩。我把手按在门上,轻推一下,又轻推一下,听见有人说:“好了,可以了,把头伸进来吧。”我便把头伸进门缝,却担心被他们一枪打穿。

地上放着一支蜡烛,一时间,他们全都看着我,我也看着他们。跟你说,有三个彪形大汉拿枪指着我,吓得我浑身直打哆嗦。年龄最大的那个是位老先生,头发花白,大约六十来岁的样子,另外两人年龄都在三十岁以上——他们个个长得帅气英俊——还有一位非常慈祥的满头白发的老夫人。她的身后站着两个大姑娘,容貌我看得不太清楚。老先生说:

“好吧,我看没什么问题,你进来吧。”

我走进房门,老先生锁上门锁,上好门闩,插上插销。他招呼两个拿枪的年轻人过来,然后大家一起走进一间大客厅,客厅的地上铺着一块很新的碎布缝的地毯。他们全都凑在同一个屋角,假如有人从前墙的窗外往里开枪,这个角落子弹打不到——其他三面墙上没有窗。他们举着蜡烛,把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然后异口同声说道:“哦,他真不是谢泼德逊家的人——嗯,一点儿也不像。”老先生说要搜我的身,看有没有武器,希望我不要介意,因为他并没恶意,就想确定我有没有带着刀枪。不过,他并没翻我的口袋,只是用手在外面摸了摸,说是没什么问题。他叫我不要拘束,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还让我讲讲自己的来历。可是老夫人却说:

“别难为他了,索尔,这孩子真可怜,浑身都湿透啦!估计他已经饿得不行了,你说呢?”

“你说得没错,雷切尔,我把这事都给忘了。”

老夫人说:

“贝琪(这是她家的一个女黑奴),你赶紧去给他弄些吃的来。可怜的孩子!你们哪个姑娘去把巴克叫醒,告诉他……哦,他来了!巴克,你带上这个小稀客,去把他身上的湿衣裳脱下来,找件你的干净衣裳给他换上。”

巴克看上去年龄和我差不多——十三四岁左右,但个头比我稍高一点。他只穿了一件衬衣,头发乱蓬蓬的,打着呵欠走了过来,一手握拳揉着眼睛,一手拖着一支步枪。他问:

“谢泼德家的人来了没有?”

他们都说没来,只是虚惊一场。

“我就说嘛,”他说,“他们要是来了,我肯定一枪撂倒一个。”

大家哄堂大笑。鲍勃说:

“得了吧,巴克,等你磨磨蹭蹭来了,人家早把我们的头皮给剥掉啦。”

“嗨,你们谁都不叫醒我,老是让我蒙在鼓里,也太不像话了,我都没机会表现一下。”

“别急,巴克,我的儿子,”老汉说,“迟早会让你表现个够,你急啥。你现在就去,照你娘说的去做。”

我俩上楼走进他的房间,他给我拿出一件粗布衬衣、一件短夹克和一条长裤,让我换上。我正在换衣时,他问我叫什么名字。可还没等我回答,他就急着跟我说,前天他在树林里捉到一只蓝松鸦和一只小兔子。他还问我,蜡烛熄灭时,摩西在哪里。我说不知道,我从没听说过这个故事。

“那你猜猜看。”他说。

“这哪能猜得出来?”我说,“我从没听说过。”

“你猜不出来?不会吧?这太容易啦。”

“哪一支蜡烛?”我问。

“随便哪一支。”他说。

“我不知道他在哪里,”我说,“他在哪里呢?”

“嗨,在黑暗中!他就在黑暗中呀!”

“喂,你知道他在哪里,干吗还要问我?”

“我操,这是个脑筋急转弯,你连这个都不知道?对了,你打算在这里待多久?你要永远在这里住下来。咱俩可以一起好好玩——现在不用上学啦。你有狗吗?我有一条狗——它会捡木片,你把木片扔到河里,它能跳下去叼上来。你喜不喜欢每个礼拜天都把头发梳得光光的,还要干各种无聊的事?跟你说,我都烦死了,可是我娘逼着我干。这条该死的破裤子,我看你最好还是穿上,其实我根本就不想穿,捂得热死了。你换好了没?还行——咱们下去吧,老弟。”

他们在楼下给我准备了冷玉米饼、咸牛肉、奶油和奶酪——我从没吃过这么香的东西。巴克和他娘还有其他人全都抽玉米棒芯做的烟斗,除了那两个姑娘和那个女黑奴——她已经走开了。他们一边抽烟一边说话,我也一边吃饭一边和他们说话。两个姑娘全都长发披肩。

他们向我问这问那,我告诉他们说,我爹和我还有其他家人都住在阿肯色州南部的一个小庄园上。我姐姐玛丽·安离家出走结了婚,从此杳无音信。比尔四处寻找她,至今没有下落。汤姆和莫特死后,家里只剩下我和爹。爹常年有病,骨瘦如柴。因为庄园不属于我们,爹死后,我就用他留下的那点钱买了一张统舱船票,坐着汽船逆流而上,后来掉进河里,所以就来到这里。

他们说,我可以把他们家当作自己的家,想住多久就住多久。这时,天已经快亮了。他们都说要睡觉,我和巴克就一起上楼睡了。早晨一觉醒来,真该死,我竟然把我说过的自己的名字给忘了。我躺在床上想了差不多一个钟头,怎么也想不起来。等巴克醒来后,我就问他:

“巴克,你会不会拼字母?”

“会!”他说。

“我敢说你不会拼我的名字。”我说。

“你敢小瞧我,我肯定会。”他说。

“哦,”我说,“那你拼拼看。”

“G-o-r-g-e J-a-x-o-n[25]——怎么样?”他说。

“不错,”我说,“你拼对了,我还以为你不会拼呢。这个名字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拼对的——不学的话,一下子是拼不出来的。”

我暗自把它记在心里,因为下次可能会有人让我拼这个名字,到时我一张口就能倒背如流。

这家人真不错,住的房子也很漂亮。我从没见过乡下的房子这么漂亮气派。正门装的不是铁门闩,也不是拴着鹿皮绳的木门闩,而是一把能转动的铜把手锁,就像镇上的房门锁那样。客厅里没摆一张床,也不见摆过床的痕迹,而镇上很多房子的客厅里都放着床。客厅有个很大的壁炉,底座是用砖砌的。他们把水浇在砖面上,再拿另一块砖在上面磨来磨去,就把底座磨得又红又光。有时候,他们会用兑水的红颜料把底座整个清洗一遍——这种颜料叫做西班牙褐色——镇上的人家也是这么清洗壁炉的。壁炉支架是铜做的,大得足以在上面放一根锯材原木。壁炉顶上的正中央摆着一台座钟,座钟的外面有个玻璃罩,玻璃罩的下部画着一个村镇,中间画着一个圆圈,象征着太阳。隔着玻璃罩,可以看见钟摆不停地左右摆动,还能听见嘀嗒嘀嗒的美妙响声。有时候,走村串镇的修钟人会上门来,把座钟清洁修理一番,它就会一连敲一百五十响才会停下来。不管你出多少价,这家人也舍不得卖这台座钟。

座钟的两边各摆着一只样子怪异的大鹦鹉,好像是用石灰石做的,上面涂得花花绿绿。一只鹦鹉的旁边放着一只陶瓷猫,另一只的旁边放着一只陶瓷狗。用手指轻轻按一下,这些小东西没什么反应,但不张嘴就能发出短促的尖叫声,因为声音是从底下发出来的。在这几件东西的后面,还摆着一对打开的大扇子,就像野火鸡的翅膀一样。

客厅中央的桌子上,放着一个漂亮的陶瓷篮子,里面装着各种水果,有苹果、橘子、桃子和葡萄。这些水果的颜色比一般的更红更黄更好看,但全是假的。因为一眼就能看出,破损的地方露出了石灰石之类的东西。

桌上铺着一张漂亮的油布,油布中间画着一只红蓝相间的展翅雄鹰,四边画着狭长的绿草地。听他们说,这张台布是从遥远的费城[26]买回来的。桌子的四角还整整齐齐堆放着一些书。其中有一本很大的家用《圣经》,书上有很多插图。还有一本是《天路历程》[27],讲的是一个男人离家出走的故事,却没写他出走的原因。我时不时地拿来读上几页,已经读了不少。书写得挺有趣,但读起来蛮吃力。另一本叫做《友谊的奉献》,里面全是华丽的诗文,但我没读那些诗。还有一本是《亨利·克雷演说集》[28]。另一本是盖恩医生编的《家庭医药大全》,讲的是如何应对生老病死的事。另外还有一本《赞美诗》和别的一些书。客厅里还摆了几把漂亮的木条椅,还挺结实——不像竹篮子那样,中间是凹陷的。

屋中客厅的墙上挂着许多画——主要是华盛顿[29]、拉法耶特[30]、战争和高原玛丽[31]的画像。有一幅是《签订宣言》[32]。还有几幅画,他们叫做炭笔画,是这家一位死去的女儿生前十五岁时画的。这几幅画和我以前见过的那些画像都不一样,颜色比常见的那些画要深。

其中一幅画像,画的是一个妇人。她身穿一条瘦长的黑色连衣裙,腋下收束得很紧,两只袖子中间鼓起来,就像两颗卷心菜。头戴一顶硕大的铲勺形黑色遮阳帽,帽檐下挂着一张黑面纱。脚穿一双瘦小的黑色轻便鞋,就像一对凿子。两只脚踝又白又细,戴着黑纱,交织在一起。她站在一棵垂柳树下,右胳膊肘靠着一块墓碑,做沉思状。左胳膊低垂,手拎一条白手帕和一只网格包。画下边的题词:“只恨此生难见君”。

另一幅画像,画的是一位少妇。她的一头秀发往上梳拢,聚在一起,盘成一个发髻,后面插着一把梳子,看似椅子靠背。一只手捧着手帕蒙脸哭泣,另一只手托着一只腹部和两爪朝天的死鸟。画下边的题词是:“婉转啼鸣成绝唱”。

还有一幅画像,画的是一位凭窗望月的少女。她亲吻着一枚镶着照片的项链吊坠,泪水顺着脸颊往下流淌,手里拿着一只打开的信封,信封一边的黑色邮戳印记清晰可见。画下边题词是:“别后思君空断肠”。

我觉得这些画都很好看,但我不是特别喜欢。因为每当我情绪低落的时候,它们总让我感到心寒。大家都因她去世而感到难过,因为她本来打算多画一些画,单从这几幅画中就能看出,她的去世对这家人来说是多大的损失。不过我想,以她的性情,她在坟墓里可能更开心。

他们说,她正在创作一幅不朽的作品,突然一病不起,于是她日夜祷告,希望能活到画完那幅画,可惜没能如愿以偿。她画的是一位身穿白色长袍的少女,站在桥头的栏杆上,准备纵身往下跳。她长发披肩,仰望明月,满脸泪痕。双臂抱在胸前,另有双臂向前伸展,又有双臂举向月亮。画中的少女长着一张可爱漂亮的脸,只是胳膊多了一些,看上去就像蜘蛛一般。我想,这家人的女儿大概是想看哪双胳膊画得最好,再把其余的擦掉。可惜还没做出选择,就不幸身亡。家人把这幅画像挂在她卧室的床头上方,每逢她的生日,他们总会在上面挂上几朵鲜花,平时就用一张小幔帐给遮起来。

这位年轻的姑娘生前有一本剪贴簿。她常从《长老会观察报》里剪下一些关于讣告、事故报道以及受罪病人的文章贴到上面。她还在这些文章的下面写了许多首诗。这些诗写得非常漂亮。下面这首诗,是为一个不幸坠井身亡的名叫斯蒂芬·道林·博茨的少年而作:

悼斯蒂芬·道林·博茨之亡灵

莫非少年斯蒂芬病魔缠身?

英年早逝无处觅英魂。

伤痛的心更哪堪负重?

可怜那哀痛者的凄凄哭声!

不,斯蒂芬·道林·博茨君,

他不应惨遭如此噩运。

怎知亲人伤心欲断魂,

他岂因病痛折磨而轻生。

百日咳休要夺走他的性命,

恶麻疹难使他遍体斑痕。

任何不堪忍受的病痛,

都无损斯蒂芬·道林·博茨的圣名。

难道是单相思的苦恼,

冲昏了他布满鬈发的头脑?

难道是胃痛的无情困扰,

将斯蒂芬·道林·博茨活生生击倒?

哦,不,请你含泪倾听,

让我来细述他的不幸。

他不慎坠入井中,

灵魂正从冷酷的世界往天堂飞升。

亲人将他救出倒空腹中积水,

恨为时太晚空对尸体徒流泪。

少年英灵已穿越人世间的壁垒,

飞往那至善至美的天国永不归。

埃米琳·格兰杰福特不满十四岁就能写出这样的好诗。假如她还活着,不用说肯定名扬天下。巴克说,她能出口成诗,毫不费力,根本不用打腹稿。他还说,她一提笔就是一行,如果找不到押韵的词,她就马上涂掉再写一行。凡是悼亡诗,都难不住她,你给她出什么题目,她都能作得出来。每当有人死去,无论男女老少,尸骨未寒,她就已经献上诗歌。她把这种诗叫做“挽歌”。邻居们都说,人死以后,最先到场的是医生,然后是埃米琳,最后才是殡仪馆的人——殡仪馆的人从没赶在她的前面,但只有一次除外。死者是位名叫惠斯勒的少年,这对埃米琳的打击十分沉重,她迟迟不来献悼亡诗。从那以后,她简直像是变了一个人。她没有怨天尤人,只是日渐憔悴,终于香消玉殒。可怜的人!

有多少次,面对墙上她的画作,我心里感到一阵忧伤,也有一丝失望。这时我就上楼走进她生前的闺房,找出那本令人伤心的剪贴簿,读上几页。我喜欢这家人——不论是活着的,还是已经死去的——我不想让不愉快的事情在我们之间发生。

可怜的埃米琳,生前曾为死者写下大量挽歌。如今她已离去,却没人为她写诗,这似乎太不公平。于是我搜肠刮肚,想写一两首诗歌献给她,但不知怎的,终于没有写成。

这家人总是把埃米琳的房间整理得干净而又漂亮,屋里的一切仍保持她生前喜欢的原样,她的房间从没有人睡过。尽管这家养了许多黑奴,但那个房间一直是由老夫人亲手照料。大部分时间她都在那里做针线活,要么就是念她的那本《圣经》。

至于那间客厅,窗户上挂着白色的窗帘,窗帘上画着一幅画——画中有座城堡,城墙上布满了藤萝,几头牛在护城河边饮水。客厅里还摆着一架小型的旧钢琴,估计里面放了不少搪瓷锅[33]。听年轻的姑娘们唱一首《相思链寸断》[34],再弹一曲《布拉格之战》[35],没有什么声音比这更好听。

整座房子的外墙全都刷得雪白,每个房间里的墙面也都粉刷过,多数房间还铺了地毯。房子是连体式的,中间有一块很大的空地,上面吊着顶,下面铺着地板。有时中午那里会放一张餐桌,又舒服又凉快,实在是太好了。饭菜真香,经常把我撑得肚皮饱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