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帝制走向共和:杨天石解读辛亥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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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兄弟阋墙——革命团体内部的裂痕和误解(7)

章太炎与端方关系考析

辛亥革命时期,曾经发生过一桩轰动一时的公案,即章太炎与清朝两江总督端方的关系问题。

1909年冬到1911年初,在陶成章、李燮和、章太炎等发动对孙中山的攻击之后,香港《中国日报》、巴黎《新世纪》等报刊先后公布过章太炎给刘师培、何震夫妇的五封信。据此,《新世纪》断言章太炎已经被端方收买:“此即太炎先生得金之清单。玩‘摊年过久’一语,指十年八年而言,又玩‘岁不过千余元’一语,即可推其总数,大约万金。万金出卖一革命,至为便宜。”[542]《中国日报》则进一步宣称:“据最近布告,言章与直督(端方后由两江调直隶——笔者)幕员刘光汉和好如初,且受端方委托,担任解散革命党及充常驻东京之侦探员。”到清朝灭亡后的1912年,章太炎倒向袁世凯方面,同盟会会员主持的上海《民权报》便重新发表了这五封信中的四封,认为是“以万金出卖革命党之一篇大罪案”[543]。该报说:“本报攻击章者,在昔日以图财之故而通清吏,作奸细,弃革命党,攻击孙中山;在今则主张专制,逢迎袁世凯,诋毁孙、黄,排斥同盟会。”[544]

章太炎与端方的关系到底怎样呢?搞清楚这一问题,对于研究章太炎、同盟会的内部矛盾以至辛亥革命史都有一定的意义。

为了便于考察并方便读者,现将章太炎致刘师培、何震的五封信及何震所加注解节录如下:

致何震函一(以下简称函一,余类推)云:“近想安抵沪上”,“所托诸事,务望尽力”。末署:“兄麟顿首”。

何震注解说:“此信无甚关系,惟观‘所托诸事,务望尽力’二言,则凡运动张之洞诸事,皆包括其中矣。”

致何震函二云:“闻妹将赴金陵,想近日已在途也。……刘、卞二处消息如何?幸告。”末署:“兄麟顿首,阳十一月二十五日。”

何震注解说:“刘、卞二处。刘即□□□姊,系章下狱后,刘允月贴二十金,至今未交者也。卞即前长崎领事卞昌,张之洞之女婿。彼于去年八月致函张之洞,誓言决不革命,决不与闻政治,且言中国革命决难成功,若赠以巨金,则彼往印度为僧。书为申叔所见,始知彼与官场有往来。及我返国,彼知吾兄何誉生与前长崎领事卞昌亲善,彼为张婿,故嘱我往长崎访之,使再致书于之洞。”

函三云:“四、六君鉴:二十九日接得手示,知四弟在船甚苦。……四弟既不往宁,在沪交涉亦善。前书言恐有枝节,愚意可密致杨仁山书,令其转圜。”末署:“毛一顿首。十二月三十日。”

何震注:“四君、四弟,均刘申叔也。六君即何震也。毛一,章自称也。……杨仁山者,池州杨文会也,以通佛学闻,南京官场多敬之,故彼欲嘱何致书于彼,请其向江督为彼乞恩。”

函四云:“黄、叶亦无他语,惟已明知四弟到沪,在外喧传,黄更知兄欲出家。前数日有周尊者,自上海来信去:‘闻黄抱香语,公欲出家。’则此事已稍漏泄矣。运动之事,想二子无不周知。”

何震注:“黄者,湖北人黄抱香也;叶为黄友,浙江人,忘其名。黄见章不做《民报》,将疑彼无心革命,在东京对人宣言,故彼畏之甚,疑其尽知彼事。又叶为邻人,知申叔返沪,故信中言‘运动之事,想二子无不周知’也。”

函五云:“领事按月支款之说,万难允从。一、若按年分摊,则一岁不过千余元,或仅数百,必不敷用。二、若摊年过久,章甫去江宁后,事即中寝。三、领事为政府所派,非两江私派,若果迁延抵赖,亦无如何,以留学官费证之可见,要之不以意气相期,尽力磋磨,亦无益也。弟若转圜,当要以先付三分之二,不则二分取一,如或未能,当面回复。此则当令六弟任之。”末署:“兄毛一白。阳三十日。”

何震注:“此信最有关系。何接彼第四信,复致书于彼,故为疑问之词,谓‘将付领巨款欤,抑至印后按月支款欤?请示明,以便开交涉。’彼乃以此函相答,反对按月支款之说。章甫者,端方也。”

要考察章太炎与端方的关系,首先要考察这五封信的真伪。

有些研究者认为这五封信是假的。笔者认为,何震的注解虽未可全信,但这些信却是真的。

不妨先就这五封信的本身作一番考察。

五函署有月日,未标年份,它们是哪一年写作的呢?何震注云:“黄见章不做《民报》。”《新世纪》也说:“彼时乃忽辞《民报》编辑之任,即在作此五书之时。”按,章太炎确曾一度辞去《民报》编辑人的职务,《民报》第18期《启事》云:“本社编辑人章君炳麟因脑病忽作,不能用心,顷已辞职,今仍请张君继接续主持。”该期印刷于1907年12月24日,显然,五信即作于这一日期前后的一段时间内。

信的年份明确了,对它的考察就方便了。

首先,应该检查一下受信人的行止与信的时间、内容有无冲突。

刘师培夫妇是1907年2月去日本的。当年12月前后,他们是否离开过日本呢?这年1月4日,苏曼殊在上海致刘三书云:“顷须俟剑妹(何震号志剑——笔者)来,方能定日东行。剑妹十五日回乡,云一周可返,今逾半月未来,殊悒悒。”[545]可见当时何震不仅已从日本回到上海,而且又从上海回了“乡”。同信又云:“申公有意明春返居沪渎。”可见刘师培当时还在日本。不过,刘师培不是到次年才返沪的,据柳亚子回忆,1907年冬天,他就曾在沪与刘氏夫妇及其他友人聚饮,并留有当时作的诗和摄的相片[546]。到1908年2月26日,苏曼殊在日本致刘三书云:“申叔伉俪西来。”[547]可见刘继何之后,于1907年冬也回国了,到次年2月,又一起再到日本。上述五函中,前二函单独写给何震,后三函写给刘、何二人,其所署月、日,均与何震、刘师培当时的行程、活动状况相吻合。

其次,应该考察一下五信的基本事实。

何震在注中说,“赠以巨金”,章太炎就到印度为僧。函四中,章太炎也有“黄更知兄(章氏自称——笔者)欲出家”之语。这一时期,章太炎是否有过类似的念头呢?

1907年6月28日苏曼殊致刘三书云:“衲今后决意与太炎先生同谒梵土,但行期尚不能定。”[548]

同年11月28日苏曼殊致刘三书又云:“前太炎有信来,命曼随行。南入印度,现路费未足,未能预定行期。”[549]

同年章太炎赠苏曼殊照片题词云:“当于戊申(1908年)孟夏,披剃入山。”[550]

1916年章太炎《致许寿裳书》回忆石:“梵土旧多同志,自在江户,已有西游之约。”[551]

章氏弟子黄侃《太炎先生行事记》云:“睹国事愈坏,党人无远略,则大愤,思适印度为浮屠,资斧困绝,不能行。”[552]

综上可见,章太炎在1907年确曾计划去印度做和尚,并为缺乏路费所苦。

1906年章太炎到日本后,逐渐和孙中山发生了思想上、政治上的深刻分歧。1907年上半年,这种分歧通过孙中山离日时接受日本政府赠款和钦、廉起义购买日械等问题尖锐地爆发了出来,黄侃所谓“睹国事愈坏,党人无远略,则大愤”,应指此。想去印度做和尚,也应在这个时候。这一时期,章太炎自称“震旦优婆塞”[553],以示其皈依佛门之意,也是一个旁证。

章太炎是否曾通过刘师培夫妇从端方那里取得去印度当和尚的费用呢?

在刘师培秘密写给端方的一封信中有关于章太炎的一段语,原文如下:

余杭章炳麟少治经学,尤深于《春秋左传》。……彼居东京岁余,抑郁不得志。初拟变易《民报》宗旨,以消弭种族革命(彼所作文词均言佛理,或考古制,无一篇言及排满革命)。嗣彼党时有谤言,故彼即作檄斥孙文,并置身同盟会之外,近且辞《民报》编辑矣。即偶有讲演,亦系党人迫彼使为,非其志也。今拟往印度为僧,兼求中土未译之经。惟经费拮据,未克骤行。倘明公赦其既往之愆,开以自新之路,助以薄款,按月支给,则国学得一保存之人,而革命党中亦失一绩学工文之士。以彼苦身励行,重于言诺,往印以后,决不至于有负于明公。惟此事宣露于外,则革命党人或对彼潜加暗害,所谓爱之者害之也。《论语》有言:“君子成人之美”。尚祈明公之力践此言也。[554]

该信向端方表示“大恨往日革命之非”,并献“弭乱之策”,实际上是一封叛徒的自首书。通过这封信,刘师培和端方勾搭成功,成为隐藏在革命队伍中的一名内奸。

这封自首书与章氏五函有其相通之处:

第一,此信提及章氏“近且辞《民报》编辑”,可知写于1907年12月或稍后,正是刘师培从日本回到上海之际。章氏函三写于是年12月30日,中云:“四弟(刘师培)既不往宁,在沪交涉亦善。”时、地、人、事均合。

第二,章氏五函系托刘氏夫妇向端方谋求在印度为僧款项,此信向端方明白地将此问题提出了。特殊之处仅在于刘的“交涉”是以替端方画策并为章太炎乞怜的方式提出的。这样提出问题,很符合其叛徒身份。他既替端方物色到一个理想的策反对象,也等于自己献上一份可观的觐礼,还替老朋友办了事。

第三,章在函四中警告刘、何:“此事已稍漏泄矣”!此信也警告端方:“此事宣露于外,则革命党人或对彼潜加暗害,所谓爱之者害之也。”秘密进行以保全章太炎的态度是一致的。

第四,争执的付款方式是同一个。此信向端方提出的“按月支给”,正是章太炎在函五中极力予以反对的付款办法。据何震注,何接第四函后,先写信问章“将付领巨款欤,抑至印后按月支款欤?请示明,以便开交涉”。于是函五才反对按月支款,要求刘去“转圜”,争取先付三分之二或二分之一。

此信与章氏五函为什么有这些重要的相通之处呢?合理的解答应该是,它们是同一桩事在不同场合留下的文件。不然,就不容易解释此信中的这种情况:刘师培向端方比较真实地介绍了章太炎与孙中山的矛盾,却抹杀章当时的革命活动,所谓想“消弭种族革命”,文章“无一篇言及排满革命”,讲演“亦系党人迫彼使为”等,均非事实。这种曲笔,无非是要让端方相信对章太炎可以“赦其既往之愆,开以自新之路”,痛快地拿出钱来。如果刘师培心中无底,一旦端方给了钱,章拒不接受,甚至予以揭露,那么,内奸的面目不就要暴露了吗?显然,他敢于预支章“决不至于有负于明公”的保票,就是因为他是受章太炎的委托来“交涉”的。这封自首书的存在,证明了章太炎确曾通过刘师培向端方处活动,同时也证明了章氏五函是真的。

这封自首书是1934年偶然发现的,据有关线索判断,它是从端方家中流散出来的。事后不久公布的章氏五函容易招人怀疑,这封自首书的真实性却不好轻易否定。刘师培虽号称“才子”,他也不可能在编造假信之前,就预先递一份与之呼应的信给端方,并使之留传下来,以便在后人讨论此段公案时继续作伪。

其他方面的材料,也有力地证明了章氏确曾向端方谋款。

1909年10月,当东京的革命党人因章太炎和刘师培的来往而指责其为“侦探”时,据陶成章说,章太炎“已有《辩书》一纸,将以付印”,这份《辩书》到底付印了没有,现在还不清楚。但是,其内容从陶成章稍后的《致柱中、若愚手札》却不难窥知。陶成章说:“太炎作和尚之意实有,至侦探,断断无之。彼居东京,每日讲学,所出入者止学堂,何有官场特派员?昭昭在人耳目,诬妄太炎先生无益也。”柱中就是李燮和,在同盟会的内部矛盾中和章太炎、陶成章是站在一起的。事情已经发展到了连自己人都发生怀疑,说明对方提出的证据相当有分量,以致陶成章不得不出面保证:“至侦探,断断无之”,而于“作和尚之意”,不能不承认“实有”;至于与之密切相连的通过刘师培夫妇向端方谋款一事呢?则未置一例,不加否定,实际上采取了承认的态度。陶成章当时在东京与章太炎朝夕相处,立场完全一致,他对李燮和的上述说明当然也反映了章太炎的态度。它表明,如果章太炎确有一份《辩书》的话,所“辩”者也只是并非“侦探”,而没有否定通过刘师培夫妇向端方谋款这一事实。

此外,还有一些值得注意的现象。

前文谈到,1912年上海《民权报》大骂章太炎时,曾重新发表章太炎致刘氏夫妇五函中的四函。事隔一日,5月5日,上海《民声日报》以“记者”名义发表文章说明情况称:

初,日人有汉字统一会之设,而张之洞亦赞成之。章氏曾为一文,揭诸《民报》,盛致讥评张氏之意。张氏于文学极自熹,闻章氏非之,思所以自解者,令其婿卞某托刘申叔代达殷勤,谓每年愿致千金,而章氏多所要索,卞某不敢应,以语端方。端方固惎章甚,以为可以术致章氏归国而后除之。章氏知其狙诈,则愈为谰言相弄。端知章不可利诱,其事遂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