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何所从来——辨析辛亥革命的主导力量(5)
二 致吴玉章书
本札作于1911年9月1日,1913年4月16日以手迹影印于上海《中华民报》。全文为:
玉章吾兄大人足下:
沪上别后,未作一字,吾兄安抵乡关,近况如何,念念。此间自前月初集议数次,决定组织中部总会,已经成立,与其事者计川、滇、鄂、湘、闽、浙、江、皖等省,皆有其人,南京军界亦稍有组织,刻下惟以经费支绌,不能推行耳。兹特将章程呈览左右,一切详情,当由亚休君面述。
川中之事如何办法,尚乞吾友与诸君筹商进行为幸。办报一事,集议数次,亦以无款,仍难实行。南洋所办之报尔后亦无消息,东京更不能筹款。川省不乏热心之士,不知可以设法否?亦乞吾兄谋之。果得数百金者,即拟冒险往东开办也。此间通信处,要函则请寄上海海关造册处潘训初收阅,于里面加封与弟等名便可,普通函寄《民立报》为是。但君由粤释归,归后恐亦诸多不便。若能得款办报,请其往东为此,何如?余不尽敏,敬候
近安
弟谭人凤顿
宋渔父
七月九日
本札发表时宋教仁已被袁世凯派人刺杀,吴玉章在跋语中说:
辛亥三月二十九,广州败后,同逃沪上,图再举,珊与张君懋隆担任川事,此函即宋君专人送至川者,张君去岁此时亦已被害于粤,今宋君又遇刺,检点遗墨,不禁泫然。
据此可知此函虽与谭人凤联署,而实为宋教仁手笔。
1911年7月31日,宋教仁、陈其美、谭人凤等在上海成立同盟会中部总会,决定将起事地点转移至长江中下游地区。本札即作于该会成立后一个月。
宋教仁、吴玉章都曾参加当年春天的广州起义,从吴跋中可以知道,他们于起义失败后在沪共同计划再举,决定由吴玉章、张懋隆承担四川方面的事务。信中,宋教仁告以中部总会已经成立,并寄去章程:“川中之事如何办法,尚乞吾友与诸君筹商进行为幸。”显然是重申前议,并要求吴玉章在四川建立中部总会的分支机构。
现在中部总会的资料中没有办报方面的计划,本札说明,它曾企图在东京创办一份报纸,并物色人选。信中说:“但君由粤释归,归后恐亦诸多不便。若能得款办报,请其往东为此,何如?”这里所说的但君,指但懋辛,他也是三·二九起义的参加者,事败被捕,不久释放。
宋教仁给吴玉章写信的时候,四川保路运动正进入火热阶段,罢市、罢课风潮席卷全省。宋教仁及时地注意到了四川,这是其高明之处。但是,东京办报计划却脱离了国内正在迅速发展的斗争实际。
三 与杨德邻君书
本函作于1912年1月11日,发表于次日上海《民立报》,全文为:
《民主报》转杨德邻君鉴:
现有紧要事相商,乞即来宁游府西街二号门牌一晤,宋教仁叩。真。
杨德邻字性恂,湖南长沙人。1905年留学日本,学习政法。曾参加国会请愿运动,1911年因受其弟杨笃生蹈海事件的刺激,转向革命。本函称:“现有紧要事相商”,可能是指建立法制院事。
四 与雷奋等书
本函发表于1912年1月23日《民立报》,全文为:
《民立报》转雷奋、杨荫杭、孟森三先生鉴:
法制院事,经纬万端,非大贤相助为理不办。请屈来宁。张季直先生亦大赞之。宋教仁叩。
雷奋,江苏松江人。杨荫杭,江苏无锡人。孟森,江苏武进人。三人都曾留日学习法政,归国后雷奋成为预备立宪公会的重要分子,孟森成为江苏谘议局议员,都和张謇关系密切。
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孙中山即积极筹备设立法制局,以便制定各项法律、命令。1月12日,孙中山派人向参议院提议建立法制局,得到通过。随后孙中山任命宋教仁为法制局局长,汤化龙为副局长。本函即作于此后。值得注意的是:通过本函及上函,可以看出,宋教仁计划邀请的法制局成员,大都是原立宪派分子,表现出一种新的政治倾向。
五 致孙毓筠电
本电发表于1912年4月19日上海《民声日报》,与谭人凤联署,全文为:
安徽孙都督鉴:
合肥李仲仙先生为吾国唯一政治大家,吾党备极钦佩。囊[曩]督三迤,政绩炳然。昆垣光复,通电各路统将,释兵归顺,保全滋大,滇民至今感之。贵省有此伟人,地方果有公论,方当一致推崇,俾匡危局。乃闻在皖财产,竟为少数无意识者倡议攘夺,恣意支配,殊属狂悖妄为!公有执行法律、维护秩序之责,务请严令取消,加意保护,以彰公〔功〕过。临电愤愤,翘盼复示。谭人凤、宋教仁。
李仲仙,指李经羲,安徽合肥人,李鸿章之侄,1909年任云贵总督。1911年10月昆明起义时,被革命军俘虏,提出“可杀不可辱”、“保护其眷口回籍”等要求,被蔡锷、李根源等人礼送出境。临行前,要求革命党人准其提取四万多两白银的存款,路过河口时,又强行提取公款三千元。其后迁居上海。他和他的儿子劣绅李国松在合肥的家财则被庐州军政分府查抄。本电即为此而发。
李经羲是清朝官僚。在任时,“除作官要钱外,则无所为”[364]。被礼送出境后,又向清政府致电效忠,声称:“力尽援绝,不能挽救,罪应万戮。”[365]就是这样一个人,宋教仁等却誉为“政治大家”和“伟人”,认为安徽地方应当“一致推崇,俾匡危局”。同时,对革命党人查抄其财产的行为则斥之为“狂悖妄为”,实在糊涂得可以。
六 复昌明礼教社函
本函发表于1912年6月5日上海《神州日报》。全文为:
吴、完、毛、章诸先生左右:
来示诵悉。吾国自前清末造,礼教陵夷,识者早有人心世道之忧。管子云,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古之善治天下者,未有不以正人心、端教化为本,而觇国势者,即于此卜隆替焉。今之世风,坏乱极矣,在民彝物则之理,未尝或息于人心。有人焉出而维持之,鼓舞之,则观感自异。诸君子慨念及此,力扶纲常,下以固地方根本之图;即上以弥行政机关之缺,是诫名教之伟人,而仆之所瓣香祷拜者也。所拟简章,均极妥善,即祈力筹进行,无任欢迎翘企之至。宋教仁顿首。
吴,吴简纶;完,完志平;毛,毛蔚云;章,章组璧。四人均为昌明礼教社驻社临时干事。
昌明礼教社,筹备于1912年4月,成立于同年5月7日。社址在上海。发起人为伍廷芳、徐绍桢、谭人凤、范光启、李钟珏、杨士琦、吕志伊等19人。该社宣言书称:“吾国纲常名教,肇自轩辕。至宣圣诞生,而礼乐大备……司马迁、韩退之、朱晦庵、王阳明诸先辈竭力维持,故数千年神圣不可侵犯之礼教,至此日益昌明。”又称:“美雨欧风,固贵群相栉沐;蛇神牛鬼,未免出乎范围。”该宣言书指责当时自由恋爱、家庭革命等风气为:“假自由而不谈道德,借平等以玩视服从。错认方针,桑中结约;妄生理想,叶上题诗。演革命于家庭,灭澌孝悌;诩改良于社会,颠倒衣裳。”[366]因此,该社声称“以维持礼法,改良风俗,普及教育,开通民智为宗旨”[367]。由于复古守旧的倾向过于明显,5月7日成立会时推举吕志伊修改简章,宣称“以研究中外礼法,改良社会风俗,普及人民教育为宗旨”[368]。
辛亥革命前后,复古主义思潮喧嚣一时。除地主阶级顽固派外,若干革命党人也参与其中。例如昌明礼教社的发起人,不少是同盟会的中坚分子,便是一证。这种状况,突出地说明了部分革命党人文化思想的落后性,也突出地说明了中国封建伦理纲常的根深蒂固。宋教仁出于何种原因支持昌明礼教社,固然尚待研究,但它至少说明了,在反对封建文化方面,宋教仁还缺乏必要的坚决和敏感。
宋教仁受过阳明心学的严重影响,本函所述“民彝物则之理,未尝或息于人心”等,完全是阳明学的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