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1)
贝特曼·亨特睡得很不好。乘船从塔希提岛到旧金山那两个星期的旅行中,他一直想着要说给别人听的故事,在火车上的三天里也在反复琢磨用什么词句更适合表达。现在,几小时后就要抵达芝加哥了,种种疑虑又向他袭来。他对善恶是非一直都很敏感,因而越发良心不安。他说不准是否能做的事情都已做了。为了脸上有光,做不到的事情也该尽力去做,可让他不安的是,在这件触及自身利益的事情上,他竟将个人利益置于堂吉诃德式的精神之下。自我牺牲的幻象如此强烈,未能付诸实现让他顿生理想破灭之感。他就像一个慈善家出于利他动机为穷人建造模范住房,却发现自己做了一笔赚钱的投资买卖。真心行善并获得百分之十的报偿,难免让他感到心满意足,尴尬的是这又减损了自身美德的滋味。贝特曼·亨特知道自己心地纯正,但让他没有把握的是,把那件事情说给伊莎贝尔·朗斯塔夫后,自己是否经受得起她那双灰眼睛冷冷的审视——那双眼睛卓有远见,跃动着聪明睿智的光芒。她做事一丝不苟又极端正直,也以此来衡量别人的操守。若是某些言行不符合她那严苛的准则,她便用冷冰冰的沉默表示不满,没有比这更严厉的谴责了。她的评判不容抗辩,因为一旦拿定了主意,她就再也不会更改。贝特曼就喜欢她这个样子。他爱的不只是她外在的美——她身材苗条挺拔,总是高傲地昂着头——更爱她的心灵之美。她为人真实,有强烈的名誉心、无所畏惧的人生态度,让他觉得她的身上汇聚了所有优秀的女性品质。她身上有某种超乎一个典型美国女孩的特质,从某种程度上说,她那种完美是她所处的环境特有的,他相信除了芝加哥,世界上再没有哪座城市能够造就出她来。想到接下来就要让她的自尊遭受重击,他便感到一阵心痛,还有那个爱德华·巴纳德,让他顿时怒火中烧。
火车终于喷着蒸汽驶进芝加哥城,眼前那一条条灰色房屋林立的长街让他欣喜不已。想起斯泰德街和沃巴什大道上拥挤的人行道、熙来攘往的车辆和此起彼伏的噪声,他感到情急难耐。终于回家了。他很高兴自己出生在美国最重要的城市。旧金山就像是外省,纽约则已见衰微,美国的未来要靠经济发展潜能,芝加哥呢,以其城市的位置和居民的活力,注定会成为这个国家真正的首都。
“但愿在我有生之年能看到它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城市。”贝特曼走下月台,自言自语道。
站台上的这对父子同样身形瘦高,体格结实,仪表堂堂。在同样的苦行僧般的脸上长着同样的薄嘴唇。他们走出车站,亨特先生的汽车在等着。亨特先生瞥见儿子望着外面的街道,眼神既骄傲又快乐。
“回家很高兴吧,儿子?”他问。
“我想是的。”贝特曼说,眼睛紧盯着川流不息的街景。
“我估计这里的车要比你那个南太平洋小岛上多一些,”亨特先生笑着说,“你喜欢那儿吗?”
“我宁可选择芝加哥,父亲。”贝特曼答道。
“你没把爱德华·巴纳德一起带回来?”
“没有。”
“他怎么样?”
贝特曼沉默了片刻,那张英俊而敏感的面孔阴沉下来。
“我不想谈论他,父亲。”他最后说。
“没关系,儿子。我想你母亲今天会很高兴的。”
他们穿过卢普区拥挤的街道,汽车沿着湖畔一路驶到一幢气势壮观的房子前。那是卢瓦尔河畔一座城堡的原样翻版,是亨特先生早几年建造的。等到贝特曼回到自己的房间,马上拿起电话要了一个号码。听见对面的应答,他的心一下子狂跳起来。
“早上好,伊莎贝尔。”他快活地说。
“早上好,贝特曼。”
“你怎么听出是我的声音?”
“自从上次听你的声音到现在也没多久嘛。再说,我一直在等你啊。”
“我什么时候能见到你?”
“如果你没什么要紧事的话,今晚就可以来我们这儿吃饭。”
“你很清楚我不可能有什么更要紧的事。”
“估计你有不少新闻吧?”
他察觉出她的声音里有一丝担忧。
“是的。”他回答。
“好吧,今晚你一定得说给我听。再见。”
电话挂断了。她就是这样一种性格,即使事关重大,也宁可毫无必要地等上几个小时,不会马上问个究竟。在贝特曼看来,她的自我约束无疑是一种令人钦佩的坚毅品格。
晚餐时,除了他跟伊莎贝尔,就只有她的父母了。他留意着她将谈话引入温文尔雅的闲聊,那姿态不禁让他想到一位处在断头台阴影下的女侯爵,明知来日不继,仍在笑谈今日之事。她娇美的五官、短短的上唇带着贵族气,浓密的金发也让人联想到那位女侯爵。很明显,她身上流淌着芝加哥最高贵的血液,虽然这一点远非尽人皆知。那间餐室便是衬托她纤弱之美的合适背景。整座房子是威尼斯大运河上的宫殿的复制品,由一位英国专家按照路易十五的风格布置。启发他这么做的,正是伊莎贝尔;与那位多情君主的名字连在一起的优雅装饰增添了她的魅力,同时也赋予她一种更为精深的含义。伊莎贝尔的头脑蕴藏丰厚,她的谈吐无论多么随意,也从不显得空泛。现在她谈到了自己同母亲在下午参加的一场社交音乐会,谈到一位英国诗人在礼堂举办的讲座,他们谈论政局,以及她父亲近期以五万美元从纽约购得的那幅十八世纪前的大师之作。听她说话让贝特曼感到舒心,他觉得自己再次回到了文明世界,回到了文化中心,跻身于高人雅士之间。此前种种确然无疑的声音喧嚣恼人,抗拒他的意志不肯停歇,如今终于在他心中静默下来。
“哎,能回到芝加哥真是太好了。”他说。
晚餐结束后,他们走出饭厅,伊莎贝尔对她母亲说:
“我要带贝特曼去我的私室。我们有许多事情要谈。”
“好啊,我亲爱的,”朗斯塔夫太太说,“你父亲和我在杜巴里夫人[1]房间,你们随后去那儿找我们吧。”
伊莎贝尔带着年轻人上楼,将他引入曾给他留下诸多迷人回忆的房间。尽管对这里非常熟悉,但他依然像每次走进时那样,抑制不住那一声喜悦的赞叹。她微笑着四下打量了一番。
“我认为布置得还算成功,”她说,“重要的是恰当合理。
就连一只烟灰缸也非得是那个时期的不可。”
“我觉得正因为这样,这里才会如此美妙。你做什么事情都是一丝不苟的。”
他们在炉火前坐了下来,伊莎贝尔用平静而庄重的眼神看着他。
“现在你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她问。
“我真不知道从哪儿说起。”
“爱德华·巴纳德要回来吗?”
“不。”
一阵长时间的沉默过后,贝特曼才又开口,其间两个人都在左思右想。他要讲的故事实在难以开口,个中细节对她敏感的耳朵是一种冒犯,他也不忍心讲出来,但为了予她公道,也为了对自己公道,他必须把全部真相告诉她。
这件事说来话长,当年他和爱德华·巴纳德还在上大学,在一次茶会上见到了伊莎贝尔·朗斯塔夫,这个茶会是为了庆祝她进入社交界而举办的。早在她年纪尚小、他们也不过是两个长腿男孩的时候,三人就相识了,之后她去欧洲待了两年完成了学业。在茶会上与这位返乡的可爱女孩重拾旧日友情,让他们两人情不自禁、不顾一切地爱上了她。但贝特曼很快发现,她眼里只有爱德华一个人,而为了对朋友忠实,他委屈自己,担当起一个心腹密友的角色,任对方倾吐恋爱的秘密。他历经了种种苦痛,但也无法否认爱德华才配有这种好运气,他绝不容许任何事情伤害他所珍视的友情,也小心不让自己的感情有一丝流露。六个月后这对年轻人订下婚事,但他们都太年轻,伊莎贝尔的父亲决定至少该等到爱德华毕业后再结婚,也就是一年时间。贝特曼还记得那年冬季结束时,伊莎贝尔和爱德华要结婚了,记得那个冬天里的每场舞会和戏剧晚会,还有那些非正式的热闹场合,他这个一成不变的第三者次次到场。他对她的爱恋并未因为她就要成为他朋友的妻子而减弱。她的笑容,她向他抛来的每一句令人快活的话,她情感中显露出的自信,一直令他欣悦不已。他暗自庆幸,甚至略微有些得意,因为他不嫉妒他们的幸福。随后出了一件意外——有家大银行倒闭了,交易所发生恐慌,爱德华·巴纳德的父亲发现自己破产,一天晚上回到家中,告诉妻子他已经一文不名。晚饭后,他走进自己的书房,举枪自尽。
一个星期后,爱德华·巴纳德带着疲惫而苍白的脸色找到伊莎贝尔,求她免除婚约。她答不出话,只是紧紧搂着他的脖子痛哭起来。
“别这样,我会更难过的,亲爱的。”他说。
“你以为我现在会放你走吗?我爱你。”
“我怎么能让你嫁给我呢?任何希望都没有了。你父亲绝对不会同意的,我一分钱都没有。”
“我会在乎吗?我爱你。”
他把自己的计划告诉她:他必须马上开始挣钱,他家有位老朋友,名叫乔治·布劳恩施密特,曾提过让他跟自己一道做生意。那个人在南太平洋经商,在很多岛上都有经办处,建议让爱德华去塔希提岛待上一两年,能在他手下最有经验的经理那里学到各类贸易的操作方法,并许诺此后给这位年轻人在芝加哥谋个职位。这是个绝好的机会,等爱德华解释完毕,伊莎贝尔又是满脸笑容了。
“你这个傻孩子,何必故意让我难过呢?”
她的话让他脸上放光,眼睛也闪闪发亮。
“伊莎贝尔,你的意思莫非是要等着我?”
“你不觉得你值得让我等吗?”她笑了。
“哎呀,现在就别嘲笑我了,我求你认真想一想,可能要等两年呢。”
“用不着担心,我爱你,爱德华。等你回来我就跟你结婚。”
爱德华的雇主办事不喜欢拖延,告诉他如果打算接受那个职位,一周后就必须从旧金山乘船出发。爱德华跟伊莎贝尔度过最后一晚。只是到了晚餐后,朗斯塔夫先生才说想跟爱德华说句话,把他带进吸烟室。此前朗斯塔夫先生已爽快地接受了女儿向他道出的安排,因此爱德华想不出还有什么神秘的事情需要交代,看见对方一脸尴尬,他就更加不知所措了。朗斯塔夫先生说话支支吾吾,先谈了些琐碎的事情,最后才把那句话脱口说出来。
“我想你听说过阿诺德·杰克逊这个人吧?”他说,皱着眉头看了看爱德华。
爱德华犹豫了。天生的诚实迫使他承认这件宁愿予以否定的事实。
“是的,我听说过,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记得当时我也没太在意。”
“在芝加哥没几个人不知道阿诺德·杰克逊,”朗斯塔夫先生挖苦地说,“就算有,也不难找几个愿意谈论他的人。你知道他是朗斯塔夫太太的兄弟吗?”
“是的,我知道。”
“当然了,我们已经多年没跟他联系过了。他逮着个机会就立刻出了国,我想这个国家少了他也没什么遗憾。我们知道他在塔希提岛,我给你的建议就是对他敬而远之。不过,如果你听到什么他的消息,请告诉给我们,朗斯塔夫太太和我会很高兴的。”
“一定。”
“我想跟你说的就是这些。我看你一定想去女士们那边了。”
几乎每个家庭都少不了有那么一位成员,如果邻居们不提的话,宁可把他忘掉,若是一两代的间隔为这人的怪诞品性增添些许浪漫魅力,那便是这家人的造化了。可如果他实实在在地活着,而他的乖张行径没法用“不过是自己害自己”这类的托词——假如其过错无非是酗酒或用情不专,这么说也算妥帖——敷衍过去的话,唯一的策略就是保持沉默。这正是朗斯塔夫一家对阿诺德·杰克逊采取的态度。他们从来不谈论他,甚至连他住过的那条街他们都绕着走。他们为人厚道,不愿让他的妻子儿女为他的罪过受苦,多年来一直接济他们,但有一个条件,就是必须搬去欧洲。他们尽一切努力来抹掉对阿诺德·杰克逊的所有记忆,但也知道这件事在众人心目中历久弥新,如同当年丑闻一出,举世震惊一样。阿诺德·杰克逊是个不能再败的败家子,无论哪个家庭都承受不起。这么一位富有的银行家,在教会里也是位响当当的人物,又是慈善家,深受众人的尊敬,不仅出于他的人际关系(他身上流着芝加哥贵族的血液),也因为他正直的性格。这样一个人,突然有一天以诈骗罪名被捕,审判所昭示的不正当行径无法用一时经受不住诱惑来解释,而是精心策划,蓄意而为。阿诺德·杰克逊是个无耻之徒,最终被判七年。关进监狱时,几乎人人都觉得他是轻松逃过了一劫。
在这最后一晚的离别时刻,这一对恋人信誓旦旦,难舍难分。伊莎贝尔涕泪涟涟,但她坚信爱德华对自己痴心一片,这一点让她稍感宽慰。说起来这种感觉可真奇怪。与他天各一方令她悲切凄惨,但又感到幸福,因为知道他爱恋着她。
这已是两年多前的事了。
从那时起,每班邮件都有他写来的信,一共二十四封,因为他那儿每个月只发送一班邮件。他的信跟恋人间的情书毫无二致,措辞亲热动人,有时,尤其到了后来,信写得既幽默,又充满温柔之情。最初的信里流露出思乡之苦,满纸都在说想回芝加哥,回到伊莎贝尔身边。她也有点儿着急,写信求他坚持下去。她担心他会搞砸这个机会,匆匆跑回来。她不希望自己的恋人缺乏耐力,便引用了几句诗给他:
若非我更钟爱荣誉,亲爱的,
我便不会如此深深爱你。[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