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埃里森(2)
一开始,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觉得疲倦,让我感到恐惧。因为这可能意味着完全再生体质让我的身体开始崩溃了。但这不可能啊。因为我还能一路走个不停,跨过的距离也足以证明自己并未变虚弱。还是说完全再生体质会带来某种让人渴睡的并发症?可我不也控制住了睡意吗?就连再生圈里的那些完生体,哪怕他们陷于绝望、无力挣扎时,好像也没有比正常人睡得更多。至少我从未听说过这样的症状。
一个突然涌出的念头让我稍感安慰:发生在我身边的这些怪事,并不是由我自身导致的,而是源于库库艾森林的某种神秘之处。有没有可能是森林渗出了某种奇妙的化学物质,让人虚弱?或者是某种疾病?或者空气中形成了某种奇妙的混合毒素,让我产生幻觉,失去时间感,让我像一个三天没喝水,只一心渴望弄点水喝的人那样渴望睡觉?
或许这能解释为什么人们这么畏惧而又憎恨库库艾。一个人如果走进这片森林,就会发现自己的时间感完全错乱了,他会觉得自己在几分钟里就走了好几里路,然后疲倦征服了他,他倒头一睡就是二十四个小时。等他再起身,再走了几米路,然后又觉得自己已经走了一天了。只要很短的时间,他吸入的毒素就累积到足以致命;或者不那么直接,只是让人想睡,然后一直睡到脱水,继而死亡。
所以这里没什么野兽。可能有那么几种鸟能一直生活在这种空气上方,或者几种昆虫大脑小到不会受这毒素的影响。或许这也能解释,为什么三千年前,库库艾一族进入这片森林后,就再无音讯。
现在,我来了。这片森林把它用于自我保护的防卫机制拿来对付我了,而我眼看着就要像之前那些挑战者一样一败涂地了。流放并没有让我走向自由,而只是走向了死亡。我的躯体将被地表的昆虫和细菌吞噬,只剩下一堆白骨。再过几年,连骨头都化为飞灰。然后我就会变成这颗“背叛星”的一部分。这星球的土壤中只能长出一种金属,这金属就是人类的灵魂。人类从这星球出生,获得灵魂,而后又交还给它。
我的灵魂会是某种柔软易弯的金属吗?还是说我会化为森林大地上的一块养料,任由那些参天大树的树根把我裹住,吸收养料,再化成大树成长所需的元素?
我一路挣扎前行,一路拼命试图保持清醒,而前面那些念头就在我的脑海中穿梭来去。有那么一阵子,我甚至觉得自己边走边做梦了来着。梦中,我变成了一棵大树,和其他一千棵大树一同进军,去消灭纳库麦那群危险的黑人士兵。在这种疯狂的梦境里,我甚至看见自己挥舞着巨大的树枝,扫倒穆勒家族的剑士,然后用树根把他们绞成碎肉。
我又变回了自身,思路更加清晰,或者说更加疯狂。这有毒的森林到底暗示着什么?我猛然意识到,在过去的整整三千年里,穆勒家族的所有人都只想着怎么逃离这颗星球,怎么获得大量的硬金属来造一艘飞船。其他的家族则想尽办法向交易馆证明他们已经为祖先叛乱的事情忏悔,希望获得赦免,结束流放。在所有提交给交易馆的各类公文中,他们这样写道:那些叛乱者阴谋反对伟大共和国,固然罪不可赦。但我们是那些叛乱者的八十代重孙,不应为祖先犯下的错赎罪。
但所有这些信件,都被撕成碎片退了回来。三千年了,在另一面控制交易馆运作的那些人,从未原谅。这让我猜想,祖先的罪过可能并没有他们宣称的那么不可饶恕。毕竟我们所接触的,描述那场叛乱的史料都是由祖先自己写就的。在他们笔下,自己大多是无辜的。但所有罪大恶极的犯人,不是都说自己是无辜的吗?在他们的想象中,所有那些受害者不都是咎由自取的吗?
为什么这么多年来,我们一直抬头仰望,只想着逃离这个世界,却从未想过这世界自身蕴藏着怎样的奥秘?在我们到来之前,对这颗星球的研究并不多。我们只知道两件事:一,它可以容纳人类生存。尽管并不大,重力只有人类诞生地重力的三分之一,但这意味着我们将会很强壮,可以穿过大草原,越过参天大树开拓新世界;同时,这星球有着和我们诞生地相似的化学元素和循环体系。尽管我们不大能直接从原生动物身上获取蛋白质,却可以用这里的植物喂养我们带来的牲畜。所以,将我们送来这里是流放而不是死刑。二,在靠近地表的地方,几乎没有金属,或者根本不值得去开采或提炼。这个世界毫无价值,它没有任何金属,我们无法在这里建造出一架直抵群星的天梯。
但它真的就毫无价值吗?只是因为我们没法在这里造出飞船?这颗星球是少数能孕育出生命的地方。我们甚至根本不清楚这里为什么能孕育出生命。只知道这里的植物可以吃,这就够了吗?为什么没人好奇,这里本地的生物和环境会对我们自身造成怎样的影响?
我们对自己了解得够多了,甚至得以造出像我这样的怪物。但对这个置身其中的世界,我们却知之甚少。可这个世界是多么广大啊!仅是家族东部的这座黑森林,就能让孤独的流浪者在树下的阴影中白日做梦,错乱而死。
所有这些思考,只指向唯一的结论:我必将死亡。但这结论只让我兴奋了起来。希望能活得再久一点,能更多了解这个世界。它已经向我揭开了面纱的一角,告诉我除了向交易馆换取金属外,还有其他获得自由的方式。我们得到了一整个世界,不是吗?重力把我们束缚在这颗星球上,但如果我们不再向上攀爬,不再试图打碎头顶的这面墙壁,而是转而向下,转向我们站立的这片土地,观察我们周围的一切,从它们身上学习呢?
这兴奋让我无法自持,是否死前才能得到这样的机会?才能听到植物发出的声音?不,不是说它们会说话了,而是它们的毒会刺激人的大脑,让人看到从未想象过的真实,从而了解这世界到底给我们这些外来者、陌生人准备了什么。于是当我握住树干,跌跌撞撞地在森林里行进时,我不由得默默请求这些树木继续对我说话。如果一定要死,那就死吧,可别让我就这么无知无觉地死去。
直到最后,我再也抬不起腿来,脚底好像磨开了花。可从太阳的位置判断,时间还不过是下午。可当我跌倒在地时,一道蓝色的光芒在我眼前闪过。湖水已近在眼前。
湖面并不宽阔,对面的湖岸,在蒸腾出的飘摇水汽中隐约可见。可左右的湖水却似无边无际,只能看到阳光在水面上反射出灿烂的金斑。是的,时间应该是下午两点左右。
我在湖边躺倒就睡,醒来时,却发现太阳的位置丝毫未变,就跟我睡着时一模一样。
我绝望了,却又生出新的希望。我确实睡了一觉。我的肌肉酸痛,腿脚酸软无力,可我又能上路了。从体内迸发出的力量只能说明身体确实获得了休息。哪怕休息并不充分,但至少可以再上路了。而且,我没有一睡不醒。空气中的毒素也没有趁我睡着时夺去我的性命。
当然,也可能是我从树荫下走了出来,开阔的水面驱散了树木散发的毒气。能抵达这里,让我获得了一种莫名的胜利感。我开始回想“背叛星”的地图,这幅地图还是我在学校里念书时记下的。当我们的先祖最早来到这里时,从轨道上观察并绘制了这幅地图。这里有不少湖泊连绵向东分布。如果这就是那个西南之湖的话,继续向东就能抵达其他更大的湖。从湖的南岸一直行进,跟着一条大河抵达最东面的大湖,埃里森的边境就已经近在眼前了。
我知道湖的南角就是那个女人跟我说的该向南转向的地方,可琼斯仍在穆勒家族势力伸手可及的地方。丁特可能在那里安插了间谍,至少父亲一定会。而父亲很可能会改变主意,觉得我的死可能对穆勒家族更有利。
库库艾森林已无法击败我。我可以继续向东,一路走向埃里森——纳库麦西部唯一的家族,从那儿再择道前往纳库麦,完成父亲交付的任务,并证明自己仍忠于他,忠于家族。或许这样就还有机会返回家族,至少不用担心家族再派刺客来暗杀我。
我一路向东,向纳库麦而去。是的,我终于能看见太阳了,不再像几天前,只能从树荫间看见它的光芒。但一路走来,那种不可理喻的怪异感仍萦绕在四周。根据我脑中的地图,有一段路至少需要坚持走两天。可从太阳的位置判断,我几个小时就走完了。对此,我又发明出不少新的解释。到最后,我懒于再去思考或相信,只想象着萨拉娜的样子,回忆着她给予我的信任和爱,哪怕我们没有机会在一起,她仍无怨无悔的样子。而最后,则是对杀戮的渴望,让我挣扎着走完了最后一段林间路。我想着怎么干掉丁特和“那个贱人”,我想象着她因为受伤而疲弱不堪时,施予自身的魔咒就会解除,人们就会看清她的真面目:一只恶心、硕大、黏糊糊的肉虫,在城堡的石质地面上翻滚,所经之处只会留下一条闪亮的黏湿印迹。
我的包裹已经空了。一路走来,能找到什么树莓我就吃什么。我原本健硕的身体,现在已经瘦脱了形。胸前的双乳,原本因为在家族时良好的饮食而变得柔嫩、硕大,现在则和身体的其他部位一样瘦小而紧绷。好处是它们没那么累赘了,仿佛也懂得在危急时刻不能乱添麻烦,必须和身体的其他器官一样靠有限的食物,拼命活下去。它们成了我身体的一部分,尽管刚开始时并不那么受欢迎,可现在我不再觉得它们怪异了。
带着灰色斑点、细长而苗条的白色树木映入眼底,告诉我目的地已近在眼前:白树之城,拂晓、光与叶之城——埃里森。
树木的种类一变,萦绕在我身边的毒素效力就消失无踪。兴奋之后,疲倦如潮水般涌来。跋涉千里之后,正常人都会这么疲惫不堪的。即使是个准备充分的士兵,在开阔的空地上走这么远也得花个二十天的时间,而我却是在森林里不停跋涉,又困又饿,毫无计划可言。走出森林的时候,我立刻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不管天上太阳的位置变动如何缓慢,我确实走了这么远的距离,所有那些痛苦不堪和筋疲力尽都是真的。如果我还有返回穆勒的一天,如果我还能重回穆勒人民的心底,这穿越库库艾森林的奇迹之旅一定会被人们铭记在心。人们会传唱关于我的歌谣,讲述我如何在几天内,持续行军,穿过整个森林。而一个给养充足的普通人要走二十天,如果是一支军队,要再花二十天。
瞧瞧,那时我就是这么想的,天真、无知而自大。
这段疯狂的旅程结束了,而剩下的旅程还要继续。但至少太阳开始不紧不慢地划过天空,我终于能一路走到夜幕降临。
早上,在一条从林间穿过的小道上,我换上了群山岭的那个妇人给我的女性衣服,并清点了手里的钱:二十二枚金环、八枚白金环和两枚用于紧急情况的钢环。行囊里还有一把匕首。
但我不知道下一步该干什么。在穆勒时听到的最新的消息是纳库麦正在进攻埃里森。纳库麦获胜了吗?还是双方仍在纠缠不休?
我走上大路,向东行进。
“嘿,美女!”身后响起一个绵软却尖锐的声音。我转过头,看见两个比我强壮不少的男人——尽管我十五岁就长到了眼下这么高,但毕竟还未成年,没来得及练出一身强壮的肌肉。而那两个男人,尽管衣衫褴褛,但那衣服看上去像某种制服。
“你们是埃里森的士兵吗?”我问道,装出一副高兴的样子。
头上绑着绷带的那个男人挤出一丝扭曲的笑容:“哈,现在是那些黑鬼管事了,这里还算不算埃里森都难说了。”
所以,纳库麦赢了,或者说,就要赢了。
矮的那个男人一直没把眼睛从我胸脯上挪开。他声音嘶哑,仿佛很久没说过话了:“你要和两个老兵结伴同行不?”
我笑了。他们挑错了对象。他们把我的衣服剥了一半,才发现我有一把匕首,而且我很擅长用匕首。那个矮个的逃掉了。但看他腿上血流不止的样子,我觉得他跑不了多远。那个高个的则被我撂倒在路上,仰面朝天翻了白眼,仿佛在说:“没想到活了那么久,我却死在了这里。”我掩上了他的眼睛。
但他们给了我进入第一个城镇的通行证。
“真是活见鬼了!小小姐,你看上去像丢了半条命。”
“哦,不,”我对旅馆的老板说道,“我只是差点被强奸。”
他甩了条毯子披到我肩膀上,一边领我走上楼,一边呵呵笑着:“一个人可以只剩半条命,可不会只剩半个贞操。强奸只有成或不成的。”
“看看我身上的伤再这么说吧。”我回答道。他领我看的房间又小又简陋,但这个镇子看上去也不像会有什么更好的房子了。离开前,他帮我洗了脚,这是本地的习俗,着实有点不寻常。他轻手轻脚的,却让不习惯的我痒得咯咯直笑,但完事后又觉得轻松了不少。我想着可以向下层的穆勒平民推行这样的习俗,不由得想起茹瓦给谁洗脚的样子,然后笑出了声。
“有什么好笑的地方吗?”他看上去有点恼火。
“没什么,只是我从很远的地方来,我们那儿没有这种帮旅行者洗脚的习惯。”
“我也不是时时都遵守这习俗的,也得看对谁。你从哪儿来,丫头?”
我笑了:“我不清楚是否该去哪儿过个关,盖个章什么的。这样说吧,我来的地方不会让一个女人在路上走着走着就被人袭击,但我们那儿的人也不会给陌生人什么好脸色看就是了。”
他垂下双眼:“就像书里说的一样,穷人比富人更需要温暖和照料。我只是在尽自己的责任,丫头。”
“但我并不是什么穷人。”我说道。他猛地站起身,我不得不连忙补充道:“我家有一栋房子,还有两个房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