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感染护理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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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临床护理工作管理制度

一、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包括财产、设备,建立账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2)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全,避免噪音,注意通风。

(3)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布局有序,精密贵重仪器要求专人保管,不得随意变动。

(4)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规范着装,佩戴胸牌上岗,并做到走路轻、关门轻、说话轻、操作轻。医护人员上班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准接打私人电话,不干私活。

(5)鼓励患者保持治疗休养环境的整洁与安全。

(6)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定期召开护患沟通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7)建立病房作息制度,每日安排患者2小时午睡,在24小时内保证病员睡眠和休息时间就不少于10小时,夜间灯光不宜过强,晚21∶00后改开壁灯或地灯。

(8)做好陪护管理工作,严格控制陪护人数。

(9)患者出院后,及时更换被服,消毒床单位及用品。

二、整体护理制度

(1)优质护理试点病区必须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以护理程序为基础,对患者实施全方位的高质量护理。

(2)试点病区应根据工作量和患者需要实行弹性排班,排班模式经护理部审核后执行。

(3)整体护理病区护士编制应符合标准,即病区床位数与护士之比至少为1∶0.4,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4)护士结构合理,有主管以上技术职称护理人员在岗,能体现出护理二级业务管理体系。

(5)责任护士必须按照要求落实好患者的基础护理及专科护理工作。

(6)根据患者需要进行心理护理和健康教育,覆盖面必须达100%。

(7)认真落实临床带教,开展护理科研工作。

三、健康教育制度

(一)健康教育的方法

(1)个别指导:内容包括一般卫生知识,如个人卫生、公共卫生、饮食卫生、常见病,多发病、季节性传染病的防治知识,简单的急救知识、妇幼卫生、婴儿保健、计划生育等。

(2)集体讲解:门诊利用患者候诊时间,病房则根据工作情况与患者作息制度选定时间进行讲解,还可结合示范,配合幻灯、模型等,以加深印象。

(3)文字宣传:利用黑板宣传栏编写短文、图画或诗词等,标题要醒目,内容要通俗。

(4)卫生知识展览:内容定期要换。

(5)卫生广播录像:利用患者候诊及住院患者活动时间进行宣教。

(6)设咨询门诊,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在患者咨询时,结合其病情、家庭情况和生活条件作具体指导,同时发放健康教育处方。

(二)住院患者教育

(1)住院期间的健康教育:在临床护理中,护士对住院患者按照护理程序评估患者情况,系统地收集资料,根据患者及家属的需要和理解能力进行针对性地健康教育,讲解与患者疾病有关的饮食、营养及用药知识,指导患者锻炼与休息,使之很好地配合治疗和护理,减少疾病复发和并发症的发生。

(2)出院指导:护士指导患者出院后的注意事项、康复的方法,以及一些辅助器械的使用,交代复诊时间及出现异常情况的紧急处理方法。

(3)集体教育:利用病区工休会进行集体教育,讲解一般卫生常识、常见病、多发病、季节性传染病的防治、简单的急救知识,并作口头讲解或配合录像、幻灯、模型、广播等进行宣教。

(4)文字教育及实物展览: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科普小册子、图片、健康教育处方、实物展览等进行健康知识宣传教育。

(5)播放录像:利用住院患者活动时间进行。

四、患者入院、出院制度

(一)入院制度

(1)患者入院须持医生签发的入院证,按规定办理入院手续。

(2)除危重或急诊患者外,须先经入出院处接待,方可进入病房。

(3)病房护士接入院通知后应立即准备床位及用物并主动热情接待患者,对急诊手术或危重患者,须立即做好抢救的准备工作。

(4)责任护士应做好入院指导和介绍,主动了解病情和患者的心理状态、生活习惯等,取得患者的信任和合作。

(5)进行入院评估,填写住院病历及各种记录,通知负责医生检查患者,并及时执行医嘱。

(二)出院制度

(1)患者出院须经主治医师或科主任同意,护士接到患者出院医嘱后,完善各种记录并通知住院处结账,同时通知患者及其家属做好出院准备。

(2)责任护士协助患者整理物品,收回医院用物,将出院带药交给患者,并说明服法。

(3)做好出院指导,告知注意事项,征求患者对医院的意见,以改进工作。

(4)清理床单位用物,注销各种卡片,进行终末消毒。

(5)应出院而不出院者,通知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协助解决。病情不宜出院而患者或家属要求出院时,如解释无效应报主任批准,须经患者签字后方可办理出院手续。

五、患者膳食管理制度

(1)患者的膳食种类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护士应于床头卡上注明饮食标记,告之患者执行。

(2)开饭前停止一切治疗,责任护士协助卧床患者如厕、洗手,安排合适卧位。

(3)开饭时工作人员执行饮食医嘱。

(4)如特殊情况家属送饭时,须经护士检查同意方可食用。

(5)对禁食或限制的食品要劝阻患者食用。

(6)医生开写禁食医嘱后,在床头卡内放醒目标记。

(7)禁食期间,护理人员按常规进行基础护理,观察患者情况,防止发生意外情况。

(8)观察患者进食情况,对食欲缺乏的患者要鼓励其进食。

六、探视制度

(1)每日早8∶00后为医护人员为患者进行查房、诊疗、护理的集中时间,请探视人员遵守探视时间,服从保安及医护人员的管理按时离开病房。

(2)探视人员要自觉保持病区内清洁、安静,不得在病房、病区大声喧哗,禁止吸烟、饮酒、娱乐、随地吐痰、扔垃圾等有损住院环境行为。

(3)探视人员同时应该遵守医院对陪伴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

(4)为了维护医院正常的治安管理秩序,保安人员有权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探视人员违规行为。

(5)监护病房、隔离病房谢绝探视。

(6)为了防止疾病传染,请勿将学龄前儿童带入病房;有传染性疾患者员不得探视及陪伴患者。以防交叉感染,影响健康。

七、陪伴管理制度

(1)住院患者陪伴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陪伴管理制度。患者办理住院手续后,由病区护士长根据患者病情及自理能力签发陪伴证,陪伴人员需凭证进出病房,办理出院手续时需同时上交陪伴证。

(2)陪伴人员应为患者委托人,并必须具备完全自我照护能力和协助他人的能力。

(3)陪伴人员应保持病房内清洁、整齐、安静;不得吸烟、高声谈笑、坐卧病床;不得在病房洗衣服或蒸煮自带食品;不得自带床铺被褥等。

(4)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有家属陪伴。

(5)陪伴人员必须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如有损坏公物,须按原价赔偿。

(6)陪伴人员应认真履行照护患者职责和义务,如外出须提前告知医护人员,不得私自将住院患者带出病区外。

(7)陪伴人员应听从医护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得随意进入诊疗场所。

(8)陪伴人员如违反医院规定或影响医院诊疗秩序,经说服教育无效者,可停止陪伴,造成后果者可追究其相关责任。

(9)医院内严禁吸烟,不允许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如酒精炉、电饭煲、电炉、煤油(气)炉等]带入病房。

(10)陪伴人员应自觉配合医院及病房管理和诊疗工作,确保医院及病房秩序。

八、护患沟通会议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并建立会议记录本。

(2)结合季节和疾病特点向患者进行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

(3)利用会议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服务态度、饮食、清洁卫生等方面的意见。

(4)会议由护士长、主管护师或责任护士负责组织召开。

(5)对会议做好记录,对患者提出的意见要及时整改和反馈。

九、药品管理制度

(1)药品只供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药柜备用基数药品,根据科室特点,定种类、定数量、分别放置,并指定专人负责领药和保管。

(3)定时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药房处理。

(4)抢救药品必须放置在抢救车内存放,定量、定位放置,标签清楚,每日检查,保证随时急用。

(5)毒、麻、限、剧药品设专柜加锁存放,每班交接。交接班时必须清点清楚,动用后应及时补充。

(6)患者的贵重药品应单独存放,不用时及时退回药房,以减轻患者负担,避免浪费。

(7)需冷藏的药品(如冻干血浆、白蛋白、胰岛素等)要放在冰箱内,以免影响疗效。

(8)药剂科应定期到病房检查药品存放情况,是否符合药品管理规则。

(9)建立基数药品及贵重药品交接登记本,每班交接,每月清查。

十、物品、器材管理制度

(1)急救车、急救物品、仪器定位放置,专人管理,不得随意挪动。

(2)仪器要标牌注明:仪器名称、产地、型号、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负责人姓名。

(3)医疗器械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持性能良好。

(4)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用后及时清洗、消毒。

(5)特殊抢救仪器要班班交接,有记录。保证各项用物齐全,以备随时使用

(6)急救车专人管理,车内物品定量放置,每班交接,定期清点,用后及时补充整理并登记签名。

(7)所备药品如发现变质、过期、标签模糊,应及时更换补充。

(8)一般物品要建立账目,分类保管,定期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9)各类物品由护士长指定专人管理,每周核对,每月清点,每半年或一年与有关科室核对一次,如有不符,查明原因并登记。

(10)借出物品必须有登记手续,经手人签名,重要物品经护士长许可后方可借出。

十一、监护仪保养制度

(1)专人负责,每周进行检查及试机,并清洁机身。

(2)使用时严格按规程操作。

(3)使用时要设定好监护项目的报警系统参数。

(4)确保各导线连接正确妥当。

(5)注意袖带、血氧饱和度监测仪的使用,避免导线扭曲及损坏。

(6)每年定期保养,若出现问题及时维修。

十二、医疗文件管理制度

(1)由护士长负责管理。

(2)所有医疗文件要定点定位存放,病历中的各种表格应排列整齐,做到完整无缺,不得撕毁、拆散、涂改或丢失,使用完毕归还原处。

(3)患者不得自行将病历带出科室,外出会诊或转院时,可带病历摘要。

(4)病历一律不允许出病房。需要手术、特殊检查的患者病历应由相关科室人员负责携带。患者出院或死亡后,病历要按规定排列整齐,送病案室保管。

(5)输液卡、交班报告本按月装订,保存半年,以备查阅。

(6)其他医疗文件,排班表、输液反应登记本、差错事故登记本等都要定点放置,妥善保存。

十三、护理工作登记统计制度

(1)各科室建立工作量统计本,由护士长负责检查、督促执行。

(2)每日如实登记护理工作量及各项工作指标,每月进行一次统计和总结,并做好记录。

(3)认真填写月报表,及时送交护理部汇总统计,以便全面掌握医院护理动态,检查各科室护理工作状况。

(4)护士长应根据统计资料,掌握本科完成各项任务的情况及工作进展,找出差距,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调整、控制。并制订出下一步工作计划和目标。

(5)护理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分析研究统计资料,提供决策依据,反馈信息,指导各科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