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蚕业经济
(一)蚕桑布局
1.我国蚕桑生产的规模有多大?各主产省区生产情况如何?
据国家茧丝办统计,2013年全国桑园面积82.85万hm2,蚕种发种量1656.36万张,蚕茧产量64.03万t,综合均价2001元/50kg,同比上升12.48%,达到历史新高。从主要省市蚕茧生产情况来看,广西作为蚕茧生产第一大省区,蚕茧产量继续保持稳步增长,全年蚕茧产量27.1万t,占全国蚕茧总产量的41.8%。东部沿海蚕茧主产区江苏、浙江、广东、山东均出现不同程度下降,其余地区蚕茧产量基本平稳。
2.我国有哪些省份从事蚕业生产?
蚕桑生产在我国分布极为广泛,除北京、天津、内蒙古、黑龙江、西藏、青海等地外,我国共有26个省(区、市)、100个地(市)、1000个县(市)、10000个乡(镇)存在蚕桑生产。蚕桑分布极为广泛,但是主产地又相对集中,主要蚕区蚕茧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85%以上。全国栽桑养蚕的农户达1000多万户,年养蚕1650多万张,生产鲜茧60多万t、生丝12万t,创农业产值260多亿元,丝绸工业产值近2000亿元。
3.我国主要蚕区有哪些?
我国蚕区根据蚕茧产量的多少分为主要蚕区、次要蚕区、零星蚕区三类。主要蚕区:蚕茧产量在2万t以上的省区即为主要蚕区,共有8个,分别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江苏省、四川省、广东省、浙江省、云南省、安徽省、山东省。其中,蚕茧产量最高的是广西,2013年广西蚕茧产量为27.1万t,占全国的41.8%。8个省区中,广西、江苏、四川、广东的年蚕茧产量均超过5万t,四省区蚕茧产量之和占全国蚕茧总产量的65%以上。次要蚕区:年蚕茧产量3000t以上,2万t以下的省区为次要蚕区,共有7个,分别是重庆市、陕西省、湖北省、河南省、江西省、山西省、湖南省。其中重庆、陕西、湖北、河南四省(市)产量在1万t以上。零星蚕区:蚕茧产量在3000t以下的省区为零星蚕区,有贵州、宁夏、甘肃、新疆、海南等地。
4.我国蚕区是如何划分的?
我国幅员辽阔,横跨9个温度带,加之桑树的适应性强,因此在综合分析自然、社会诸因素的基础上,中国蚕区可划分为五个大区和十七个亚区。五个大区分别为北方干旱蚕区、黄淮海流域蚕区、长江流域蚕区、南方中部山地丘陵红壤蚕区和华南平原丘陵蚕区。
5.北方干旱蚕区包括哪些省区?
北方干旱蚕区位于我国北部,东起乌苏里江,西至帕米尔高原,东西经度差61°24′,南与黄河流域蚕区及青藏高原相邻,北至中蒙、中俄国境线,南北纬度差18°25′。全区包括黑龙江、吉林两省全部,辽宁、内蒙古绝大部分,新疆全部以及河北、山西、陕西、甘肃部分地区。本区属大陆性气候,日照充足,太阳辐射强,但干旱少雨,部分地区生长积温不足,不能满足桑树生长要求,桑园单产低,蚕茧产量少,适宜养蚕的时间不长,东部地区一般一年只能养一季蚕,西部受水资源和土壤条件的影响,发展也较为缓慢,但本区土地资源丰富,农牧业发展潜力较大。
6.黄淮海蚕区包括哪些省区?
黄淮海流域蚕区位于淮河以北,燕山以南,东临黄海、渤海,西连青海日月山,南至淮河以北,包括山东全省,河南、河北、陕西、山西等省大部,江苏、安徽淮北平原以及甘肃、青海东部,宁夏南部及辽宁辽河下游部分县市。本区域系黄河、淮河、汾河、渭河、洛河等河流的冲击积平原。其中华北平原开阔平坦,土壤系黄河及淮河沉积物。黄河以南,黄淮之间,北部为黄河沉积物组成的黄泛平原,南部为淮河水系沉积的淮北平原。本区东部属湿润、半湿润温暖带,西部为干旱半干旱温暖带。本区自西向东,从南向北,年均温度8~15℃,无霜期120~150d,春季温度回升快,昼夜温差大,年降雨量400~1000mm,大部分雨量集中在夏季,春旱严重,夏多涝。本区域是我国蚕桑生产的发源地,蚕桑发展基础好。
7.长江流域蚕区包括哪些省区?
长江流域蚕区位于我国中部,分布于我国北亚热带及中亚热带地区。西界青藏、云贵高原,东临黄海之滨,北以秦岭、淮河为邻,南与江南丘陵相接。南北纬度差6°39′,东西经度差20°20′。全区包括江苏、浙江大部,湖北全部,安徽、河南、陕西3省南部,湖南江西北部,甘肃东南和四川省的盆地部分。
本区属于中、北亚热带湿润气候,大于等于10℃的积 温4500~5900 ℃,无 霜 期210~290d,年 降 雨 量800~1600mm。本区水、温、热、光及土壤条件较好,蚕农养蚕技术好,单产高,是我国主要蚕区。
8.南方中部山地丘陵红壤蚕区包括哪些省区?
南方中部山地丘陵红壤蚕区东起浙、闽海岸线,西至西藏高原,在天目山、皖南山区,鄱阳湖、洞庭湖平原及川中盆地一线以南至南岭以北的广大丘陵山地和河谷平原地区。地跨浙江西南部、福建大部、江西南部、湖南大部、广东、广西北部、贵州全部、云南大部及四川盆地南缘。本区处于中亚热带,热量丰富,雨量充沛,大于等于10℃的积温为5000~6600℃,无霜期250~300d,年降雨量1200~2000mm,但雨量集中在4-6月份,春季多雨,夏季干旱。
9.华南平原丘陵蚕区包括哪些省区?
华南平原丘陵蚕区位于福州—大埔—英德—百色—元江—盈江一线以南。包括福建省东南部、台湾省、广东中部及南部、广西南部及云南南部。本区地处南亚热带及热带,是我国唯一适宜发展热带作物的地区。本地区高温多雨,水、热资源丰富,大于等于10℃的积温为6500~9500℃,无霜期300~360d,桑树生长期长,从3月到11月可连续养蚕,一年可养蚕八九次之多。现在是我国主要的蚕茧生产区域。
10.蚕桑生产有什么特征?
蚕桑生产有以下四个特征:
(1)自然环境条件要求较高。蚕桑生产的对象是桑蚕和桑树,而桑蚕和桑树都具有其自身生长发育规律,只有温度、湿度、水分、空气、阳光、土壤等环境条件符合其生理需要时,桑蚕和桑树才能正常生长。而且桑蚕与桑树之间必须相互协调才能为人类创造价值。蚕桑生产就是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基础上,投入劳动和生产资料以获取蚕茧。如果自然环境条件(含人为创造的桑蚕饲养条件)发生变化,桑树生长发育与桑蚕不相适应,轻则导致桑蚕生长发育受影响,蚕茧产量低、茧质差,重则颗粒无收。
(2)劳动投入大,对土地的依赖性强。蚕桑生产对劳动力的消耗较大,且用工的季节性较强,在从蚕种孵化到熟蚕上蔟的桑蚕饲养过程中,劳动力的消耗也是极不均衡的,小蚕期桑叶消耗量少,采叶、给桑、除沙等环节的劳动相对较轻松。但是在大蚕期,由于桑叶采摘、枝条修剪、上蔟采茧等对劳动力的要求较高,劳动强度大。此外,由于桑蚕是寡食性昆虫,桑叶为其唯一适合的饲料,因此在不考虑生产率变化的情况下,蚕茧产量的变化取决于桑园面积的变化,桑园面积的增加才能实现蚕茧供给的增加。
(3)生产环节多,技术性强,风险大。蚕桑生产既包括桑叶生产又有桑蚕的饲养,是种植与养殖相结合的产业,与其他任何农业生产相比较都具有极大的不同。桑园的产出是桑叶(果桑除外),桑叶一般不能通过交换而获取收益,桑叶只能用于喂蚕,与其他种植业相比较桑园没有任何直接的经济产出;蚕茧生产中饲养桑蚕的饲料是桑叶,虽然人工饲料在生产中有一定的应用,但是在大规模生产中桑叶仍然是不可取代的,与其他养殖业相比较,蚕桑产业对桑园、土地的依赖性更高。桑园如果不参与蚕茧生产则没有任何经济价值,而桑蚕只能依靠桑园提供饲料,二者因为桑蚕的寡食性而紧密相连。
在蚕桑生产中的桑叶生产和蚕茧生产两大环节中,桑叶生产属于种植业,包括桑苗繁育、桑树栽培、桑园水肥管理和桑树病虫害防治等内容;蚕茧生产属于养殖业,包括蚕室、蚕具的准备与消毒、蚕种催青、桑蚕饲养与上蔟、采茧等内容。在这些步骤中,桑苗繁育、蚕种催青、小蚕饲养等对技术的要求较高,在某一环节或步骤上出现失误,都有可能导致蚕病爆发或蚕不结茧而致绝收。
(4)生产具有分散性,资产具有专用性。桑园、桑树、蚕室、蚕具、蔟具等蚕桑生产资料和养蚕技术都是专用的,每一项蚕桑资产的获得都需要土地、资金或时间的投入,但这些投入除了用于桑树种植、桑蚕饲养外,很难转作他用,其机会成本近乎于零。此外,在我国受土地政策等因素的制约,蚕桑生产基本上都是以家庭为单元进行,加上蚕桑生产在时间和劳动力利用上的不均衡性,使得蚕桑生产难以实现工厂化、企业化,也就难以实现规范化和规模化。同时,由于茧丝绸消费市场容量有限,蚕茧供给的价格弹性大于需求弹性,蚕茧价格易受市场波动,蚕桑生产经营活动也就易受市场供求的波动影响。
11.“东桑西移”是什么意思?
“东桑西移”是指我国蚕茧主产区从东部地区向西部地区转移的现象。受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差距、蚕桑产业所具有的劳动密集型和土地密集型特征的影响,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江苏、浙江、山东和广东等东部蚕区蚕桑生产逐渐缩减的同时,由山西、河南、湖北、江西、安徽和湖南等省的中部蚕区,及由广西、四川、重庆、云南、陕西、甘肃、新疆、贵州等省(市、区)构成的西部蚕区蚕桑生产快速发展,蚕桑产业呈现“东桑西移”的格局。
1991年东部蚕区的蚕茧产量占全国的58.38%,而中、西部蚕区的蚕茧产量分别占全国的7.36%和34.26%,中西部合计占全国的41.62%。自2003年起,东部蚕区的蚕茧产量占全国的比例下降到50%以下,而中西部蚕区的蚕茧产量超过全国总产量的50%,基本形成了“东桑西移”的格局。到2011年,东部蚕区蚕茧产量占全国的比例下降到30.50%,而中西部蚕区蚕茧产量占全国的比例上升69.50%, ,其中西部蚕区的蚕茧产量占全国的比例上升至60.58%。广西自2005年成为全国最大蚕桑生产省后,一直保持全国第一的蚕桑生产地位。
12.我国蚕桑产业发展规划是什么?
国家茧丝绸行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中对蚕桑生产提出两个重点任务:
(1)优化产业区域布局,促进东中西部协调发展。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产业区域结构,加快推进区域协作和专业化分工,实现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在蚕茧供求总量保持基本平衡基础上,鼓励在中西部地区采用先进设备发展缫丝、绢纺、织造、精炼、丝绸家纺等加工产业,形成优化的产业链;在中西部蚕桑生产集中地区,建立一批标准化桑园、丝绸工业园区和生态示范园区,提高产业集聚度;继续发挥东部地区在人才、技术、管理、资本、信息、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建设高档丝绸产品生产基地,推动东部地区产业集群升级;支持东部优势企业跨地区兼并重组、产业整合,增强市场竞争力。
(2)提高蚕桑生产水平,夯实行业发展基础。加强蚕桑育种、功能基因等新技术的研发和利用,加快家蚕基因组研究成果转化;加强蚕、桑种质资源保护和研究,完善蚕、桑实用品种选育、繁育和质检制度;继续加强蚕桑病虫害防控技术研究,推广无害化生物农药应用,建立病虫害综合防控和预警体系;巩固优质蚕桑基地,结合各地实际,继续推进“公司+基地+农户”的蚕桑产业化经营模式,鼓励和引导蚕农建立专业合作社,建立和完善最低保护价收购、订单农业、二次返利、蚕农入股等机制,稳定蚕茧产销关系,夯实产业基础。
13.国家为稳定发展蚕桑产业采取了哪些措施?
“十二五”期间,国家采取了八项措施促进蚕桑产业持续稳定发展。一是推进生产结构布局调整,精心培育和打造一批规模大、品质优、优势突出的基地乡镇和重点村社,做大做强蚕桑特色产业基地。二是加快科技创新与推广,特别是要加快产量高、品质优、抗逆性强、多用途的桑、蚕新品种的选育和推广,以及新技术、新机具的研发与推广。三是加大生产投入力度,改善种桑养蚕条件,增强蚕桑生产后劲。四是大力加强蚕种生产质量监管,确保全国蚕桑生产所需蚕种数量和质量安全。五是推进蚕桑产业化经营,不断完善推广“企业+基地+农户”、“企业+协会(合作社)+农户”等产业化经营组织形式,促进茧丝绸产业持续稳定发展。六是加强蚕桑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在充分利用资源的同时,提高单位生产效益,增加蚕农收入。七是强化蚕桑病虫害监测防控,确保蚕桑生产安全。八是加强蚕桑生产管理与服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蚕桑产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