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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指令类公文(2)

(九)加强和改善对工业的领导。一是加强各级党政对工业的领导。各县、市党政主要领导要有一人侧重抓工业,县(市)和区(镇)、重点乡(镇)均要有一位懂工业的党政副职专抓工业。二是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各行业局要搞好行业的归口管理,切实为工业发展服务,同心协力提高全市工业的整体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三是围绕企业改革和发展,切实加强和改善企业中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企业中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本决定自××××年××月××日起执行。

××××年××月××日

【管理性决定】

××市公安局、交通局关于××市大桥实施限制车辆通行的决定

××市大桥20××年经省公路检测中心检测,属病害桥,20××年5月西南交通大学结构试验中心对该桥进行了再次检测,检测报告结论为:局部病害已有一定发展,建议只准小型车辆通行。为了确保大桥和过往行人车辆安全,经市公安局、交通局等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决定,从20××年7月17日9:00起,对该桥实行交通管制,限制超过高2.2米、宽2.2米的车辆通行,受限制的车辆从二桥通行。

请各位驾驶员严格按交通管制标示行驶,注意交通安全。特此公告。

××公安局××交通局

××××年××月××日

第三节批复

批复概述

批复是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回复性公文。其制作和应用一般以下级的“请示”为条件。当下级机关的工作涉及到方针、政策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报请上级机关审核批准时;当下级机关在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无章可循,报请上级机关给予明确指示时;当下级机关遇到无法解决的具体困难,报请上级机关给予指导帮助时;当下级机关对现行方针政策、法规等有疑问,报请上级机关予以解答说明时;以及当下级机关因重大问题有意见分歧,报请上级机关裁决时,上级机关都应该用“批复”予以答复。除此之外,有时“批复”还被用来授权政府职能部门发布或修改行政法规和规章。

批复的基本特征

1.权威性

批复是答复下级机关请求事项的回复性公文,它提出的处理意见和办法,代表上级机关对问题的决策意见,对下级机关具有行政约束力。特别是对一些重大事项的答复,体现了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具有权威性。所以批复一经下发,下级机关必须遵照执行。

2.针对性

批复的针对性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批复必须针对请示机关行文,而对非请示机关不产生直接影响;二是批复的内容必须针对请示事项,不涉及请示事项以外的内容。

3.政策性

批复是针对请示事项的回答,必须以一定的方针政策为依据,坚持原则的同时又要把方针、政策、原则具体化,在解决实际问题中予以肯定。

4.简明性

批复中所回答的内容要紧紧围绕具体的请示事项,态度明确,简明扼要。切忌模棱两可,暧昧不明。

5.回复性

批复的内容属于回复性的内容。因为批复的制作和应用是以下级机关的请示为条件,对上级机关来说是被动的发文,下级机关请示什么事项,上级机关就批复什么事项。并且,上级机关对请求事项无论同意与否,都必须有针对性地明确予以回答。

批复的写作格式及内容

1.标题

最常用的写法是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构成。在事由中一般将下级机关及请示的事由和问题写进去;还有一种完全式的标题是发文机关、表态词、请示事项、文种,这种也比较简明、全面和常用。

主送机关一般只有一个,是报送请示的下级机关。批复不能越级行文,当所请示的机关不能答复下级机关的问题而需要向更上一级机关转报“请示”时,更上一级机关所作批复的主机关不应是原请示机关,而是“转报机关”。如果批复的内容同时涉及其他的机关和单位,则要采用抄送的形式送达。

2.正文

包括批复引语、批复意见和批复要求三部分。批复引语要点出批复对象,一般称收到某文,或某文收悉。要写明是对于哪件事情的请示的答复,时间和文号可省略。批复意见是针对请示中提出的问题所作的答复和指示,意思要明确,语气要适当。批复要求,是从上级机关的角度提出的一些补充性意见,或是表明希望、提出号召。如果同意,可写要求;不同意,亦可提供其他解决办法。需要注意,批复写作有以下要求:要先回应后批复;态度要鲜明,措辞要明确;要及时批复。

3.落款

落款应写在批复正文右下方,注明成文日期并加盖公章,成文日期用汉字,要标全年月日。

批复的写作要求

1.标题要规范

批复的标题一般采用“关于+主要内容+文书种类”的形式,因此公文标题要全面、规范,不能过于简单,表意不清。

2.表述要严密

在批复时,对有关事项的名称一般要单独、完整地表述。如“撤销×××的值班任务,改由×××野战医院担任;×××野战医院的值班任务不变”等语句,都是对批复内容准确而郑重的表述形式。因此,在对批复事项的表述中既要避免有些文种经常使用的指代形式,如“你部的请示中所提出的事项……”,更不可使用文学作品中常用的承前省、蒙后省等表述方法。

3.批复的意见要明确

批复意见在“批复”中是核心内容,在表达批复意见时应简要、明确地表明上级领导的意见,如“同意……”或“不同意……”,态度要十分鲜明,对于同意的事项通常应补充一些简短而必要的要求性语句。在不同意下级请示事项的批复中,则需用恳切的语词,简要讲明道理。对下级的请求意见,部分同意或部分不同意的批复,则更需要明确具体地讲清同意事项和不同意事项,并分别讲清原因理由,提出相应要求,同时还应把需要修改、补充、调整、说明的内容讲清。对尚不十分明确的问题,要尽量给予态度鲜明的答复,不能含糊其辞、模棱两可。

4.语言简洁

公文写作要求简明,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公文的文字量要力求少,篇幅要尽可能短。二是语言文字要精练,不累赘,不重复,对那些可有可无的字、词、句,应当删去。要用最少的文字,准确严密地表达最丰富的内容。做到篇无累段,段无累句,句无累字。即每一段、每一句、每个字都有它存在的价值。

5.正确使用结束语

批复的结束语只用“此复”或“特此批复”。有些批复以“此复”作结语,更多的批复不专设结语,仅以“要求”、“希望”代之。

参考范例

【审批性批复】

关于××省撤销××县设立××市的批复

民行批[1993]×号

××省人民政府:

你省××××年××月××日《关于撤销××县设立××市的请示》和××××年××月××日的补充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县,设立××市(县级),由省直辖,以原××县的行政区域为××市的行政区域,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

××部(盖章)

××××年××月××日

【授权指示性批复】

国务院关于决定加入《专利合作条约》的批复

国函[1993]×××号

中国专利局、外交部:

国务院决定:我国加入《专利合作条约》,具体手续由外交部办理。我国加入该条约后,关于《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的修订问题,由中国专利局同外交部决定,报国务院备案,可以不另行报批;中国专利局可以制定实施该条约的具体规定。

国务院(盖章)

××××年××月××日

第四节指示

指示概述

指示是应用写作中一种重要的文体,它主要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只有国家党政机关才有权利使用,其下的行政机关是没有权利使用的,就这一点,很多机关在行文时弄错,那么其他领导机关要对下级机关有所指示怎么办呢?这就要使用指示性的通知、指示性的批复等文体。

指示具有较强的指导性、政策性,对某项重要事项、工作顺利进行起着决定性作用。指示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针对普遍或全局性的问题作出的;另一类是针对特殊问题或重要的局部性问题而制定发布的。从时间的要求上可分为紧急指示和一般指示。

指示的基本特征

1.原则性

指示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并具有连续性。

2.权威性

指示一般要使用指令性语言,不能含糊其辞或模棱两可。

3.可操作性

政策界限要规定明确,便于掌握或执行。

4.时效性

指示要求的时限性很强,规定期限内要达到的目标必须能够完成,经努力达到的目标必须能够完成。经努力达不到的目标就不要勉强写上去。

5.准确性

文字表达要准确,杜绝空话、套话。

指示的写作格式及内容

1.首部

首部包括标题、成文时间、发文字号和主送机关。

(1)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构成。

(2)成文时间。用括号在标题正下方注明年月日。

(3)发文字号。由机关代字、年份、序号组成,位置在标题之下居中处。

(4)主送机关。即受文单位,格式与一般公文相同,顶格书写,后面用冒号;也可以用抄送形式写于公文最后一项的下方。

2.正文

由开头、主体和结尾三部分组成。开头部分是指示的开端,主要交代发出指示的原因、目的、依据、意义。主体部分是指示的具体内容,包括工作任务、指导原则、具体步骤、措施方法等项内容。结尾部分要以简洁的文字向受文者重申工作的重要性,提出希望和要求。

指示的写作要求

指示一般是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阐明工作的原则、方法、步骤,布置、协调工作,纠正带倾向性的错误、问题等。内在的要求是针对性强,条理清晰,简明扼要,观点鲜明,因此在形式上往往采取分条的方法行文。

参考范例

【紧急指示】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御特大洪水的紧急指示

(1993年7月31日)

今年我国气候异常。进入7月以来,长江中下游地区接连发生大水,一些地方已超过1954年特大洪水的最高水位。沿江广大军民,在当地党委、政府和军区领导下,积极投入抗洪抢险,全力以赴,日夜奋战,目前已取得很大胜利。中共中央、国务院特向参加这一斗争的广大干部和群众,向解放军指战员,表示亲切的慰问,希望再接再厉,夺取全胜。

一、当前长江洪水险情未过,黄河、淮河、海河和松花江、辽河都进入大汛时期,珠江流域仍有发生洪水和台风灾害的可能。据气象部门分析,对此必须有高度警惕,中共中央、国务院要求各省、市、自治区都要做好防御特大洪水的充分准备,认真检查落实各项防汛措施,做到有备无患,力争在发生不可抗御的特大洪水时,尽可能减少损失。

二、根据我国目前大江大河防洪工程的能力,如遇特大洪水,为了保全大局,减少损失,需要在一些地方有计划地采取分洪、蓄洪措施。各有关地区要及时做好组织群众安全转移的各项准备,同时向分洪区、蓄洪区的广大干部和群众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说明小局服从大局的道理。要求在洪水面前,每个人能以大局为重,一切行动听指挥,不允许违抗上级命令。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对不服从指挥调度而造成恶果的,要严加惩处。

三、各地在防汛抗洪斗争中,必须大力加强治安工作。对制造谣言、聚众哄抢的为首分子,对乘机抢劫、盗窃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破坏防洪抢险设施,以及其他破坏防洪救灾工作的犯罪分子,可采取特别措施和必要手段坚决镇压,严厉打击,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以确保防汛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般指示】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指示

(1982年2月28日)

人口普查,是查清我国国情、国力的一项重要工作。准确地掌握我国人口的分布及构成情况,对于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更好地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制定人口政策和规划,具有重大意义。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1980年6月决定,1982年7月1日进行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一年多来,各省、市、自治区和各部门共同努力,做了大量准备工作,是有效的。国务院已批准颁发了《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办法》。为了高质量地完成这次普查任务,特作如下指示:

一、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人口普查工作必须在各级党委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现在,离正式普查登记只有四个月的时间了。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要全面调查一下各项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切实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特别要注意选调得力干部,建立和健全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总的部署和要求,做好周密的安排。围绕提高人口普查资料的准确程度这个中心,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从6月起,在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内,要把人口普查作为一项中心任务,做到人口普查和工农业生产两不误。普查登记以后,还要做好一系列汇总工作。各项工作必须保证质量,如果某项工作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必须返工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