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鱼我所欲也
《孟子》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①;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②,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③;义亦我所欲也④。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⑤;死亦我所恶⑥,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⑦。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⑧?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⑨。一箪食⑩,一豆羹[11],得之则生,弗得则死;臶尔而与之[12],行道之人弗受[13];蹴尔而与之[14],乞人不屑也[15]。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16],万钟于我何加焉[17]?为宫室之美[18],妻妾之奉[19],所识穷乏者得我与[20]?乡为身死而不受[21],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22]?此之谓失其本心[23]。”
【注释】
①欲:想要,喜爱。②得兼:并有,同时都得到。③生:生命。④义:指作者所赞许的合乎封建道德的正当的或可贵的行为。⑤苟得:苟且求得,不择手段地求得。⑥恶(wù):憎恶,厌恶。⑦患:祸患。辟:同“避”。⑧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以用呢?⑨丧:丧失。⑩箪(dān):盛饭用的竹器。[11]豆:古代食器,形似高脚盘,木制或陶制。[12]臶(hū):同“呼”,呼喝。与:给,予。[13]行道之人:过路的饿人,流浪汉。[14]蹴(cù):践踏。[15]不屑:不以为洁。屑,洁。后来把“不屑”用为“看不起”的意思。[16]万钟:丰厚的俸禄。钟:古代的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辩:同“辨”。[17]何加:能增加什么,即有什么益处。[18]为(wèi)好:为了。下文“乡为”、“今为”的“为”都读(wèi)。[19]奉:侍奉。[20]穷乏者:贫穷的人。得:同“德”,感激,感恩。[21]乡:同“向”,先前。[22]已:止,指停止不做。[23]本心:本性,这里指羞恶之心。
【赏析】
本文选自《孟子·告子上》。与《孟子》中的其他与人辩论的章节不同,这只是孟子一个人的论述。主旨十分清楚,主要阐明舍生取义的道理。
孔子说过:“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论语·里仁》)“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孟子继承了孔子的见解并进一步发挥,阐明了儒家的生死义利之辨。孟子反复论证“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这一命题,并指出,非独贤者有这种思想,一般人也有,只不过贤人能够保持它而已。孟子认为,志士仁人在生死与正义的关系上,如果求生则害义,那就果断地弃生而存义,勇敢地牺牲自己的生命,保全自己的理想与信念。反对屈辱苟活,提倡为正义献身,这一宝贵的人生哲学和伦理道德观念,千百年来鼓舞着为捍卫民族与国家利益而奋斗的仁人志士,成为中华民族后世子孙的宝贵精神财富。
本文在艺术上也颇多可取之处。论题严肃,但议论深入浅出,一开头就从生活中可能遇到的事入手,巧设比喻,引人思考。可谓通俗易解,举重若轻。接下来是层层对比,逐渐深入,一组一组的对偶与排比,形式整齐,音调铿锵。“万钟”一段由议论转入对见利忘义者的质问与谴责,语调严峻,正气凛然。文章既能透彻说理,又能于说理中张扬作者的人格魅力,使整个文章的感情色彩显得悲壮而高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