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六 长期股权投资
(一)长期股权投资概述
1.长期股权投资的概念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除此之外,其他权益性投资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而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2.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成本法;二是权益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
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企业为投资性主体且子公司不纳入其合并财务报表的除外。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
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②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表1—8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核算范围
3.设置的相关科目
设置“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其他综合收益”等科目。在权益法核算下,还要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下设置“投资成本”“损益调整”“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变动”明细科目。
(二)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账务处理
1.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投资企业所发生的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应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应收项目处理,不计入初始投资成本。
2.长期股权投资的取得
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应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加追投资,投资企业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以支付现金、非现金资产等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照上述规定确定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有已宣告但尚未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
当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投资方按投资持股比例计算的份额,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属于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份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损益,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企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原已计提减值准备,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务处理
1.科目设置
设置“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以及“投资成本”、“损益调整”“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变动”明细科目。
2.权益法核算的账务处理
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应当按下列情况进行处理(见表1—9)。
表1—9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账务处理
3.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核算对比(见表1—10)
表1—10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核算对比
(四)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1.长期股权投资减值金额的确定
投资企业应当关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否大于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等类似情况。出现类似情况时,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账务处理
投资企业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应当设置“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核算。投资企业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