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语言与思想
01 动词的奥秘
动词不仅可以将句子的核心成分组合起来,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句子的意思。儿童善于在学习动词时发现潜在模式,并将其扩展到对其他动词的使用上。不过,过度泛化规则也会让儿童误入歧途。人类的心智具有用截然不同的方式框架同一起事件的能力。对于我们的一些创造性应用,有些还没有被大众接受,另一些则在反复应用中得到了大众的认可,我们的语言就是这样不断变化和发展的。
探索隐藏在日常生活的一隅或裂缝中的世界是儿童文学屡试不爽的创作手法。《爱丽丝梦游仙境》(Alice in Wonderland)就是其中最著名的一个例子。爱丽丝跌跌撞撞地掉进一个兔子洞里,在那里,她发现了一个离奇的地下王国。在这种创作模式下,无数栩栩如生的神秘王国魔术般地展现在人们的面前:通向纳尼亚王国衣柜的通道、时间的皱纹、魔法神刀、一粒灰尘中的呼呼城,等等。
现实世界也是如此,微观世界的意外发现往往是人类幻想取之不尽的源泉。1968年,设计师查尔斯·伊姆斯(Charles Eames)和雷·伊姆斯(Ray Eames)就制作了一部这样的电影,取名为《十的次方》(Power of Ten)。电影以十亿光年之遥的银河系为背景拉开了序幕,画面成十倍的幅度逐级放大,银河系、太阳系、行星等一一跃然屏上,随着画面的放大,一个躺在公园草坪上小憩的野餐者渐渐出现在观众的眼前,接下来,他的手、他的细胞、他的DNA、碳原子,最后是碳原子的16个数量级的粒子都被清楚地呈现在银幕上。这部电影的科学顾问菲利普·莫里森(Philip Morrison)和菲利斯·莫里森(Phyllis Morrison)后来还特意为该电影写了一本观赏指南,书中详细地解释了物质现实这种壮观呈现的方式。有趣的是,这部电影的理念最近被用在了网络上一种极为有趣的消磨时间的玩法上:从一张通过7个数量等级从太空中拍摄下来的卫星照片开始平滑地调整焦距,直到清楚地俯瞰到自己所生活的那条街道和那幢房屋为止。
本章要探讨的是我本人无意中发现的一个微观世界,即一个基本人类理念及与其相联系的世界。这个发现是我在解决一个心理语言学问题的过程中的意外收获,而我过去曾一度认为,它不过是个不足为奇的小问题而已。我所偶遇的这个隐秘世界一开始并不是通过望远镜的追踪观察发现的,但由于它总是不断地从现象背后显露端倪,因此我觉得,我正在对它进行探索。要想搞清楚这个问题,我必须带你进入心智组织的不同空间,通过本次探索之旅,我希望你也能领略一下我所发现的这个精神世界的神奇景象。
通往这个微观世界的“兔穴”就是英语的动词系统:动词的含义是什么、它们在句子中是如何使用的以及孩子们是如何掌握它们的。本章的目的是设法让你了解,上述这些问题的破解是如何引发我对认知内容的顿悟的,而这些认知内容恰恰是本书的主旋律。我承认,我之所以选择动词系统作为探索这个微观世界的突破口,这与我个人的兴趣有关。我发现,动词总是那样令我着迷。一个同事曾经对我说:“它们可真是你的小朋友,是吧?”当然,每个感情用事的人都清楚这一点,那就是,你不能指望别人也都乐于分享你的激情。不过,除了激情以外,我还有个更好的理由将我的这些“小朋友们”介绍给你。
科技进步往往是通过对特殊现象的研究而取得的,没有人曾因为要研究“人类心智”而获得资助。人们必须研究一些更易于驾驭的东西,而当幸运降临时,一种普遍规律便可能在这一研究过程中浮出水面。在本书的引言中,我介绍了以下4个观点:
● 人类心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识解同一个指定场景。
● 每一种识解都是围绕着几个基本理念,例如“事件”(event)、“原因”(cause)、“改变”(change)和“意图”(intend)等建立起来的。
● 这些概念可以被隐喻性地扩展到其他领域,比如,我们可以像统计物体一样统计事件,或者将空间作为时间的隐喻。
● 每一种概念都具有一些人类所特有的怪癖,这使得它们能够在某些特定事件的推理过程中大显身手,不过,一旦被滥用,它们也会导致荒谬和混乱。
你也许会认为上述主张似乎很有道理,但意义不足——它们不过是4个可以被列为人类思想加工的事实而已,可是,像这样的陈词滥调数不胜数。通过本章的内容,我希望向你证明,它们绝不像你所想象得那么简单。事实上,在探索儿童动词习得这个难解之谜的过程中,上面所提到的每一种假设都起着一个拼图的组块作用。正如你所了解的那样,在拼一幅画面时,我们往往需要花上很长时间才能找到一块所需的组块,不过,一经找到,它便可以被完美地镶嵌在属于自己的空槽里,并与其他组块一起,构成一幅美丽迷人的画卷。这更加坚定了我的信心,那就是,本书的主题是对心智的真正探索,而不是无关痛痒的评论。
本章内容安排如下:首先我将带你做一次从跨星际的宏观视角到夸克粒子的微观视角的洞穴之旅,以此来让你了解,对心智工作原理的普通好奇心是如何引起我对动词以及儿童动词习得的浓厚兴趣的。
接下来,我们将遭遇一个悖论——孩子们似乎要学习无法学习的东西。艾萨克·阿西莫夫(Isaac Asimov)曾这样写道:“科学上,最令人振奋的、预示着新发现的一句话不是‘我发现它了’而是‘这太有趣了’! ”在接下来的章节中,我将向你介绍我的一个发现——心智具有在不同框架间进行切换的能力,这也是揭开悖论谜底的一个关键突破口。
这个悖论问题解决方案的剩余部分将两个基本心智概念“运动”(moving)和“改变”(changing)呈现在我们的面前。当应用于其他动词时,这种相同的推论方法让我们又看到了其他一些构成人类理念的基本要素:“拥有”(having)、“了解”(knowing)、“帮助”(helping)、“行动”(acting)、“意欲”(intending)和“致使”(causing)等概念。
在上述概念的基础上,我们将回过头来对这样一个问题进行反思:这一切到底意味着什么。英语中这些智能设计的符号是否意味着每个英语使用者也同样智能呢?既然我将语言看成是通往人性的窗口,因此,这个问题将贯穿本书的始末。随后,我将向你推荐一个基本人类理念的清单,在后面的章节中,我将对其中的概念逐一进行解释。最后,我会告诉你,在人们对现代生活难题进行推理的过程中,这些基本理念中的设计怪癖是如何造成谬误、荒唐和错误的。
动词决定句子的意思
随着变焦镜头的移动,现在让我带你开始我们本次从广泛关注人性到近距离观察儿童动词习得的心智之旅吧。
星际视野下,第一个映入我们眼帘的就是人类的心智和它那非凡的力量。凭着自身完善的心智,人们往往不屑于去想那些平凡无奇的认知活动,相反,他们会津津乐道地谈论一些离奇古怪、耸人听闻的活动。不过,人类的心智科学恰恰始于对这样一个事实的认同,即在处理那些看似平凡无奇的认知活动时,比如,看到、听到、记住、移动、计划、推理以及说话等,我们的大脑却需要处理很多相当棘手的技术难题。尽管载人太空飞行风险大、成本高,但大多数太空探险计划都希望把人送上天。究其原因,我们不排除这可能是因为人们期望看到真正征服宇宙的并不是芯片,而是我们勇敢的宇航员;不过,这并不是全部的原因。人们这么做主要是因为,到目前为止,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机器人的认知能力能与一个普通宇航员的相媲美。宇航员对意外出现的目标和状况的识别力、决策力以及灵活的控制力都是机器人望尘莫及的。探索这些心智能力的工作原理是现代科学的一个前沿。
在这些非凡的心智能力中,语言当居首位——它贯穿着人类发展的整个历史,它是动物王国的一枝独秀,它与社会生活、文明以及科技息息相关。语言一旦丧失或遭到破坏,那将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
语言在人类生活中的用武之地数不胜数。通告、请求、劝说、质疑、游说,甚至简单的搭讪,这些行为都离不开语言的参与。不过,我们对语言所做的最了不起的一件事情还是最初对它的学习。婴儿呱呱落地时对周围人的话语一无所知。然而在短短3年间,无须借助于任何训练,他们中绝大多数孩子便可以凭借着数以千计的词语、运用自如的语法规则、娴熟的语音模式(几乎所有法国的游客都会为当地儿童地道的发音感到惊讶)滔滔不绝、喋喋不休了。孩子们对句法规则的熟练运用足以让他们能够搞明白“母牛跳月”、“盘子与汤匙私奔”这样的天方夜谭,或者让他们分享彼此天真烂漫的瞬间感受,例如“我猜风是要进来避雨的”或者“当别人从我身边走过时,我总在想,他们会不会也在想我呢”。
孩子能够如此流利地使用语言,这说明他们对身边的语言肯定做过认真的分析,而绝不是简单地记忆下来。在孩子们说话时所犯的那些令人啼笑皆非的错误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事实上,那些错话所暴露出来的恰恰是孩子们对语言组合方式的一种过度规律化的假设。孩子们常常会犯这样的错误:All the animals are wake-upped(所有的动物都被唤醒了)、Don't tickle me; I'm laughable (别咯吱我,我是能笑的)、Mommy, why did he dis it appear(妈妈,为什么他把它给弄没了呢)。这些错误不可能是他们模仿父母造成的,很显然,他们肯定是调用了心智中的相应语法规则,例如,加词缀规则、短语动词和小品词序列规则等。
就连一个牙牙学语的孩子都能够处理这样棘手的语言泛化问题了:观察有限的事件样本,再概括出潜藏在这些有限事件的背后的一般规律。一想到这一事实,我们就更应该对语言习得这一人类奇迹刮目相看了。利用手头上的数据来预言一种尚未观察到的事实的规律,这是科学家们经常使用的一种推理方法,这种方法就是归纳推理。比如,受压气体会被液体吸收、高纬度地区的恒温动物体型较大,等等。在科学思想家的眼里,归纳类似于一种“流言蜚语”,因为符合一组观察的一般规律实在太多,而且并没有一种严格的逻辑基础可以对它们进行取舍。举例来说,上一年的科学新发现并不能确保在下一年还能继续得到认可;连接一个曲线图上一组点的平滑曲线并没有严格的数量限制;在苏格兰看见一只黑色的绵羊,并不能证明所有苏格兰羊都是黑色的,也不能证明至少有一只苏格兰羊是黑色的,或者至少有一只苏格兰羊的一侧身体是黑色的。正如马克·吐温所说的,科学的诱人之处就在于“点滴的‘观察’投资可以换来海量的‘预测’回报”。而且,这种回报还会源源不断地涌现。在科学思想家们看来,不是只有数据才能形成理论,理论建立的前提是人们对于宇宙运行方式的合理假设,比如,“自然是有规律的”或者“符合数据的理论越简单越有可能是真理”。
儿童在学习母语时,实质上也是在解决归纳问题。在听父母以及兄弟姐妹的交谈时,孩子们不可能只是简单地把每个句子都分门别类地装进自己的记忆以备后用,或者像八哥学舌那样,有口无心。当然,他们更不可能将所听来的词语全部随心所欲地拼凑在一起。为了参与交流,他们必须从身边的话语中提取出一套能帮他们弄懂他人意图并能传达自己新想法的规则,而这套规则还必须与周围人所使用的语言模式是一致的。孩子们之所以要进行归纳推理,是因为他们身边的那些话语为他们提供了太多诱人但却可能是错误的泛化机会。举例来说,当孩子们学习如何提问时,他们应该能从He ate the green eggs with ham(他吃了火腿煎蛋)中推理出What did he eat(他吃了什么),或者What did he eat the green eggs with(他吃的是什么煎蛋),但却不大可能问出这样的问题What did he eat the green eggs and…(他吃了什么蛋和……)。下面再举两个例子:Harriet appeared to Sam to be strong(山姆觉得哈里特很坚强)、Harriet appealed to Sam to be strong (哈里特要求山姆坚强起来)。形式上看,两句话的唯一差别就在卷舌音l和r上,然而它们所传达的意思却是完全不同的(尤其是两个人谁应该是坚强的)。听过第一句话的孩子是不会因为这两个句子听起来相似,就用第一个句子的解读方法去理解第二个句子的。
这样看来,在破解语码时,儿童心智一定是在某种东西的限制下才从周围的话语中找到了正确的规律的。尽管不会被句子的发音方式所误导,但他们一定会对隐藏在词语及其语序后面的语法规则进行深入探究。语言学家诺姆·乔姆斯基(Noam Chomsky)的普遍语法假说就是沿着这种推理路线提出来的:儿童语言习得是理解语言本质的关键。儿童头脑中天生具有普遍语法,即一套广泛适用于所有人类语言的语法方案。这种观点本身其实并没有听起来那么有争议性(或者至少超出了它所应得的争议),因为归纳逻辑使儿童有权对语言的工作原理作出“某些”假设,以便帮助他们成功地掌握整个语言体系。普遍语法唯一值得争议的问题是这些假设到底包括些什么:一个特定类型的规则系统蓝本、一套抽象原则,或是一种发现简单模式的机制(这也许还能被应用到语言之外的学习上)。语言习得科学的目标就是要发现儿童的内在语言分析能力,无论这种能力最终被证明是什么。
语言本身并不是一个单一的系统,相反,它是一种由多种成分构成的奇妙设计。因此,就儿童是如何习得语言的这个问题的研究而言,与其将精力放在对语言面面俱到的研究上,我们倒不如对它的某个内部成分进行一下全面的考察。具体来说,构成语言的成分主要包括:语音、由语音组合而成的单词、由单词组合而成的短语、由短语组合而成的句子。所有这些成分都势必与大脑系统相连,它们共同驱动着我们的嘴巴、耳朵、我们对词语和概念的记忆、我们的话语计划,以及当新话语输入时,我们用于更新知识的心智资源。
将词语组合成句子并决定着这些句子的含义的那个语言成分被称为句法。句法自身包含几种机制,语言不同,它们被开发和利用的情况也不尽相同。这些机制是:正确的词序组合、语法单位间的关系强制(例如,主谓一致)、对特殊双重功能词语的跟踪。比如,What do you want(你想要什么)中的what(什么),既可以充当特殊疑问词又可以充当代词,指代所需要的东西。
一个重要的句法现象就是句子围绕动词的建构方式。这种现象曾先后被冠以很多名称(其中包括:次范畴化、动词语态、述词论元结构、原子价、化合价、元数、参数、格结构、θ-的角色分配等),在本书的叙述中,我将继续沿用传统术语“动词构式”(verb construction)来指称它。
对于多数人来说,动词构式其实并不陌生,只不过人们对它的了解多半来自对及物动词和不及物动词用法之分的模糊记忆。不及物动词不能接直接宾语。以snore(打鼾)为例,我们可以说Max snored(马克斯打鼾了),但假如有人说Max snored a racket(马克斯打鼾出了一阵喧闹),这就会让人感到莫名其妙了。而及物动词则必须接一个直接宾语。例如,sprain(扭),我们可以说Shirley sprained her ankle(雪莉扭伤了踝关节),但却不能说Shirley sprained(雪莉扭伤了)。事实上,及物与不及物动词构式只不过是冰山的一角。英语中有些动词还要求一个格宾语(由介词引入的宾语),例如,The swallow darted into a cave (燕子飞进了洞);有些动词要求一个宾语和一个格宾语,例如,They funneled rum into the jugs(他们用漏斗把朗姆酒倒入壶中);还有些动词要求一个补足句,例如,She realized that she would have to get rid of her wolverines(她意识到她必须得脱掉她的渥弗林鞋)。在一本书中,基于动词的句法构式,语言学家贝丝·莱文(Beth Levin)将3 000个英语动词分成了85类。请注意,这本书的副标题是:《一个“初步”的调查》(A Preliminary Investigation)。
一个动词不仅仅是一个用于指称动作或状态的词,它实际是句子的“底盘”。它为该句子的其他成分提供了一个多槽的框架,在这里,无论主语、宾语还是各种格宾语和从句等成分都可以各就各位,各司其职。这样一个以动词为核心的简单句还可以被插入到另一个更具包容性的句子里,如此反复,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就像那个老标识牌上写的那样:“I know that you believe you understand what you think I said, but I am not sure you realize that what you heard is not what I mean.”(我知道你相信你明白你所认定的我的那个意图,但我并不确定你是否意识到你所认定的并不是我的真实意图。)
一个动词被赋予的信息不仅可以将句子的核心成分组合起来,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它还决定了句子的含义。这一点在那些最小对立句中(仅仅动词不同的句子中)表现得尤为突出。举例来说,在Barbara caused an injury.(芭芭拉造成了伤害)和Barbara sustained an injury(芭芭拉受到了伤害)两个句子中,芭芭拉以完全不同的方式参与了伤害这个事件。Norm gave a pashmina(诺姆给人一个披肩)和Norm received a pashmina(诺姆收到一个披肩),这对句子也是如此。仅凭“主语是施事者,宾语是受事者”这条规则,我们是无法断定一个句子的意思的,我们还得考虑句中的动词本身的语义特征。举例来说,动词give(给)在我们心理词典中的用法表明,它的主语是给予者,宾语是给予物;恰恰相反,动词receive的主语是接受者,宾语却是给予物。此外,名称短语Harriet appearing to Sam to be brave(山姆眼里非常勇敢的哈里特)与Harriet appealing to Sam to be brave(要求山姆勇敢起来的哈里特)之间的差别表明,语义角色的不同分配方案可能会相当复杂。
玩味那些基于动词模糊语义(即不同构式的相同动词)的恶搞是我们体验动词构式妙用的一个好方法。下面这句笑话就是个经典的例子:Call me a taxi(叫我出租车), OK, you're a taxi(好吧,你叫出租车)。还有一个关于酒店招牌滥译的笑话中,这则笑话曾在电子邮件间广泛传播,说的是挪威一家酒吧贴出的通告的英文翻译Ladies are requested not to have children in the bar(本酒吧禁止女士在此生孩子)。电影《沉默的羔羊》(The Silence of the Lambs)中,汉尼拔·莱克特(Hannibal Lecter,又名食人者汉尼拔)嘲弄他的追踪者:“真希望我们可以多聊会儿,不过晚餐我要去吃个老朋友。”喜剧演员迪克·格雷戈里(Dick Gregory)在自传中讲述了一件发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趣事:“上次去南方,我走进一家餐厅,有位白人女服务员走过来对我说:‘我们这儿不提供有色人种服务。’我回答说:‘没关系,我不吃有色人种。给我上一整只炸鸡。’”
一个动词所胜任的构式类型部分地取决于它的词义。举例来说,snore(打鼾)在英语中是不及物动词,这并不是什么碰巧的事情,因为打鼾是一个无须任何人帮助便可完成的行为。而kiss(接吻)之所以是个及物动词,是因为一个接吻动作通常需要两个人完成:一个人施吻、一个人受吻。根据一个存在已久的语言学假设——一个乔姆斯基普遍语法以及他的一些反对派,例如,查尔斯·菲尔莫(Charles Fillmore)的格语法均认可的假设,动词的含义是通过指定名词所能充当的少量语义角色的方式来影响它所处的那个句法构式的(这些角色曾被冠以各种名称,其中包括语义角色、格角色、语义关系、主位关系、θ-角色等)。如果一个动词只要求一个施事者(例如,打鼾中的打鼾者),那么它很可能是个不及物动词,而它的主语自然就是那个施事者。如果一个动词不仅要求一个实施者,而且还要求一个承受对象(例如,施吻者和受吻者),那么它十有八九是个及物动词,实施者为其主语,承受对象为其宾语。甚至一个描述移动的动词也规定了一个或多个介词宾语,比如,“自-短语”(from-phrase)表示源动作,“去-短语”(to-phrase)表示目标动作。
尽管如此,人们很早就已经认识到,动词背后的概念与它可能出现的句法构式之间的配合是相当不严格的。最终起决定作用的是动词本身,而不是它所蕴含的概念。举例来说,一个指定的概念,比如,eating(吃),它既可以充当一个及物动词,例如短语devour the pâté(吃馅饼),你不能只说Olga devoured(奥尔加吃),也可以充当一个不及物动词,例如dine(进餐),你不能说Olga dined the pâté(奥尔加进餐馅饼)。像这种拒绝在那些看似非常适合它们的构式中出现的动词举不胜举。假如仅仅根据意思来使用动词的话,那么下面这些说法应该都是没有问题的了:Sal rumored that Flo would quit(萨尔传言弗洛要辞职了),或者The city destroyed(这座城市被毁了),或者Boris arranged Maria to come(鲍里斯安排玛利亚过来)。遗憾的是,尽管这些话语完全可以听得懂,但对于以英语为母语的人来说,它们听起来会让人感觉怪怪的。
为了习得地道的母语,儿童必须整体地掌握这个系统:每个动词的词义是什么、它们能够自然地出现在哪类构式中,以及与它同现的各类名词承担着什么语义角色,等等。而这恰恰就是我邀请你一起探险的兔穴——它将引领我们走向那个人类意念的世界,在那里,我们可以观赏到它们所做的各种表演。
在开始我们的洞底探险之前,我首先为你解释一下我在说下面这两句话时的真正意思是什么,一句是,“你不能这么说”,另一句是,“如此这般的说法不符合语法”。这些判断是语言学最常用的经验数据:一个句子在某种特定的解释下,或者在某个特定语境中被分类为符合语法句、不符合语法句和不同程度的可疑句。这些判断既不意味着一个句子正确性的主观授权(不管那意味着什么),也不意味着它们得到了某些类似法兰西学术院的理事会的合法认定。当我说一个句子“不合语法”时,这只意味着它是一个本族语使用者尽可能回避的句子,一个会让他们听起来感到极其不舒服,而且怪怪的句子。
此外,还要提醒你注意的是,即使一个句子被断定为不合语法,但它仍然有机会出现在其他语境中。以特殊构式为例,比如,及物动词被用作不及物动词,当家长对孩子说Justin bites—I don't want you to bite(贾斯汀咬人——我不希望你咬人)。还有些时候,不及物动词被当作及物动词来使用,例如,Jesus died a long, painful death(耶稣死的过程漫长而痛苦)。
当陷入句法死胡同或者找不到任何其他恰当语言表达方式时,人们往往会对现有语言加以适当的改造,举例来说,I would demur that Kepler deserves second place after Newton(我反对继牛顿之后开普勒享誉第二),或者That really threatened the fear of God into the radio people(那可真把对上帝的敬畏降低到了普通人的程度了)。当我们说一个句子不符合语法时,它的真正意思是说,在“同等条件下”——也就是说,它所出现的语境是中立的、含义是约定俗成的,而且没有任何有效的指定情景的条件下,这个句子听起来让人感到怪怪的。
语言学家们这种将自己对句法的判断作为客观经验数据的做法往往令一些人感到不解。这种做法的危险是,一个语言学家所钟爱的理论很有可能会无意间歪曲了他的判断。尽管这种忧虑并不是没有道理的,但在实践中,语言学家们的个人判断还是利多弊少。基础认知研究的一个得天独厚的优势就是你总能轻而易举地接触到你所要研究的物种标本,因为这个标本就是你自己。记得我还是个语言实验室的学生的时候,有一次,我问导师,什么时候我们才能不再生成音调、听音调,然后开始真正的实验研究。导师纠正说:听那些生成的音调本身就是研究,就他而言,既然他坚信,如果他能听出来一系列音调背后的特定发声模式,那么其他所有正常人对这模式的感知和他应该是一样的。当然,为了客观起见(也是为了让期刊审查委员们满意),最后我们还是要雇学生来听那些语音,并根据学生们所听到的情况来控制按钮。但结果往往证明,学生们听到的和研究者们所听到的并没有什么差别。我个人在心理语言学的实验研究中也是这样做的,而且在很多研究中我都发现,来自志愿者的平均评定与语言学家最初的主观判断往往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