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本书的创作过程与缘由
——戴尔·卡耐基
那是几年前,一个春日里,我正在伦敦的戴斯酒店享用早餐。和往常一样,我努力从《晨报》的专栏里找关于美国的新闻。通常,我什么都找不到,但是在那个幸运的早晨,我有了出乎意料的宝贵发现。
那时,被尊为“下院之父”的T.P.奥康纳还未过世,他在《晨报》上开设了一个名为“伟人事迹”的专栏。那天以及之后的几天里,奥康纳专栏介绍的是亚伯拉罕·林肯的个人生活:他的苦痛,他一而再再而三的失败,他的穷困潦倒,他对安·拉特里奇至真至诚的爱,以及他与玛丽·托德的婚姻悲剧——而不是他的政治活动。
我怀着浓厚的兴趣和惊奇读完了这个系列。我人生的前二十年是在美国中西部度过的,离林肯的家乡并不远,另外,我一贯对美国历史很感兴趣,本可以算是了解林肯生平的了,然而,很快我就发现自己并不了解林肯。实际上,作为一个美国人,直到读了这个爱尔兰人在英国报纸上写的专栏文章之后,我才知道林肯的事迹可以算是人类历史上最精彩的故事之一了。
只有我一个人这样无知得可悲吗?我问自己。然而,跟几位同胞讨论了这个问题后,我就发现他们跟我一样,对林肯的了解仅限于:他出生在一个小木屋里,曾走上数英里去借书,晚上就躺在壁炉前的地上看书;他插过围栏,后来成了律师;他喜欢开玩笑,曾说过腿足够长才能脚踏实地,被称作“诚实的亚伯”;他曾和道格拉斯大法官辩论,并当选美利坚合众国总统;他戴一顶丝绸帽,解放了黑奴,在葛底斯堡做过演说;他曾宣称想知道格兰特喝什么牌子的威士忌,这样他就能给别的司令每人送去一桶了。最后,他在华盛顿的剧院里被布斯枪杀。
被《晨报》的文章唤起兴趣后,我就去大英博物馆读了几本林肯的传记。我越读越着迷,最后,到了疯狂的地步,决定亲自写一本。我知道自己没必要这么做:一没作家气质,二没受过写作训练,也没有学者或史家撰写学术专著的能力。另外,已经有许多上乘之作了,不需要再出一本类似的。但是,读完多本林肯传记之后,我觉得真有必要出一本简短的传记,把他人生中最富趣味的故事讲给今天那些紧张忙碌的普通人。我就想写一本这样的书。
还在欧洲的时候我就开始写作,在那里忙活一年后,回到纽约,又写了两年。最后,我把写出的东西悉数撕毁扔进废纸篓。紧接着,我前往伊利诺伊州,在那片林肯曾经梦想未来并辛勤劳作的土地上,继续写这本关于他的书。我跟当地人住在一起,一住就是几个月,他们的祖辈都曾帮助林肯测量土地、修建栅栏、把猪赶到集市上去卖。然后,我又花上几个月,埋头钻研旧书、信件、演讲稿,以及几乎被人遗忘的报纸和发霉的法庭记录,努力去了解林肯。
我在小镇彼得斯堡待了一个夏天。之所以去那里,是因为仅仅一英里之外,就是重建的新塞勒姆村,在这里,林肯度过了一生中最快乐、对他性格影响最大的时光。在这里,他经营着一个磨坊和一间杂货店;他研习法律,做铁匠,也为斗鸡和赛马当裁判;他坠入爱河,并为之心碎。
即使是全盛时期,新塞勒姆也不过百人,而整个村子也只维持了十年左右。林肯离开后,村子很快就荒废了,蝙蝠和燕子在衰败的小木屋里筑巢。之后半个多世纪里,牛群一直把这里当作牧场。
不过,几年前,伊利诺伊州把这里保护起来,将其改造成一座公园,还按照一百年前的样子复建了小木屋。所以,今天寂寥无人的新塞勒姆差不多就是林肯时期的样子了。
林肯曾在其中学习、搏斗和缠绵的白栎林依然挺立。每天上午,我带着打字机,从彼得斯堡开车去树林——本书的一半章节都是在那些白栎树下写成的。那真是个工作的好地方:曲折的桑加蒙河从面前蜿蜒流过,周围的树上、干草地里,美洲鹑在快乐地吟唱,蓝松鸦、金翼啄木鸟和红雀在树林里倏忽飞过,留下斑斓的身影——仿佛林肯就在我身边。
夏日的夜晚,我常常独自一人来到树林。那时,夜莺在桑加蒙河两岸的林子里啼唱,月光在夜空中勾勒出拉特里奇家小旅馆的轮廓。我不由想起,一百年前,就是在这样的夜里,年轻的亚伯·林肯和安·拉特里奇在这块土地上手挽手走过,听着夜间鸟儿的鸣唱,编织那些令人欣喜的梦想——只不过这梦想注定不可能实现。然而,我相信林肯在新塞勒姆找到了一生中至高无上的幸福。
写到林肯的爱人之死,我会载着小折叠桌和打字机,驱车驶过乡间小路,穿越猪圈和奶牛场,最后抵达一片僻静的所在——安·拉特里奇的长眠之地。如今这里杂草丛生,已经完全荒废了,要砍倒野草、灌木和藤才能靠近她的坟墓。就是在这里,林肯曾经痛哭的地方,我写下他的悲伤。
本书的许多章节是在斯普林菲尔德完成的:一部分写于林肯旧屋的客厅,他在这里度过了十六年不幸的时光;一部分写于那张他起草了自己第一份就职演讲的书桌上;剩下的在他曾追求玛丽·托德并和她争吵的地方写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