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精细化管理:新时期社区工作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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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社区管理概述(3)

②社会关系上的措施,根据具体情境可以选择游说、倡导、谈判、竞争、抗议、游行、示威、罢工、对抗等冲突性措施,也可以选择协商、沟通、对话、合作、分包、交换等共识性策略。

在社会策划模式下,社区工作者主要是依赖技术理性,扮演专家的角色。首先是调查收集资料,界定社区问题,分析事实条件,制订服务项目计划。项目确定后,社区工作者将成为组织管理人员,负责执行过程中的各种管理工作,以保证计划的有效实施。另外,社区工作者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应起到监督、反馈的作用,并协调不同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合,敦促项目的顺利完成。

在我国,社区建设主要是依靠政府行政系统推动和社区行政依附性的组织网络来落实的,社区居民参与的程度停留在配合性参与、义务贡献性参与、服务接受性参与的阶段,社区缺少自主策划、自主管理的能力。另外,政府对基层社区服务项目的财政投入不多的客观现实,使社区服务机构有过度市场化的倾向。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社会策划模式是比较适合我国国情的社区工作模式,将其运用到社区服务项目的策划和管理中,可以避免社区服务机构忽视社会福利服务的使命,避免服务机构的自我利益最大化倾向,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提高资金的动员能力和分配利用效率,从而提高社区服务机构的公众认可度。

3.社会行动模式

社会行动模式是社区工作中的第三个工作模式,又称社区行动、抗议行动或冲突模式。该模式假定社区中有一群处于不利地位的人,他们需要被组织起来,联合其他人去向整体社会争取资源和民主公正的对待。因此,该模式的工作对象通常是社会地位低下,只有极少资源与权力,容易受到忽视和不公平待遇的群体。社会行动就是要把这些弱势群体组织起来,通过集体行动,争取支持和资源,促使社会权力、地位、资源合理再分配,以获得符合民主及公正的对待,改善自身生活状况,并在行动的过程中提升弱势群体的自我意识和社会意识,消解其无助感。

但是,社会行动的目的不是推翻社会制度,也不是促使政治、经济、社会结构全面改革,所以不能将其与社会运动混为一谈,二者有本质的区别。社会运动通常有一套意识形态作指导,广泛动员全社会,期望产生深远持久的社会影响;社会行动显然没有这样的目标,它只是为小部分弱势群体争取权益而期望对现有制度作有限度的改革。

(1)社会行动模式的目标

社会行动模式的目标在于改变不公平的社会政策、促进社会改革。这个目标也可以细分为任务目标和过程目标。任务目标是通过集体行动争取社区权力、资源等的合理再分配,变革不公平社会政策,改善社区环境,并加强弱势群体参与决策的能力。过程目标是指在行动的过程中提高弱势群体的自我意识、社会意识,增强其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掌握争取权益的技巧,让社区居民感受到团结的重要性以及社区居民组织的作用。

(2)社会行动模式的措施

按照激烈程度的不同,社会行动模式的具体措施可以划分为对话性行动、抗议性行动、对抗性行动、暴力性行动四类。对话性行动的主要形式有游说、请愿、宣传等;抗议性行动包括签名运动、记者招待会、请愿和游行、静坐和群众集会等;罢工、拖欠或拒交有关费用、公开违背不公平政策法律等是对抗性行动的形式;而向有关部门人员抛掷物品、泼水、挥动武器或追打等就属于暴力性行动。

当社区工作者利用社会行动模式开展工作时,其在社会行动中扮演的是相对主导的角色。首先他们是倡导者,在提升居民社会意识的同时,鼓励居民团结起来,争取权益。同时他们也是实际行动者,与居民领袖并肩工作。其具体的工作手法则包括:

①召开社区会议;

②采取集体行动;

③通过教育和宣传争取社会的普遍支持;

④协调社区内部利益;

⑤运用冲突策略等。

当然,社区工作者在运用社会行动模式时,应考虑到各方面影响因素。虽然这个模式可以使社区问题得到迅速解决,但它也容易被政党或利益团体操纵。而且,激进的对抗手段如果使用不慎,还很可能造成矛盾激化,更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尤其是在我国,现有体制难以接受具有一定破坏性的社会行动,而且,我国传统文化也是尊重权威,以和为贵,并不习惯以冲突方式解决问题。因此,社会行动模式在我国并不一定适用。

二、社区管理与建设

(一)社区管理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社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相对于政府的各个职能部门,社区直接面对的是居民百姓,听到的是民声民意,社区工作是最基层的工作;如何把社区工作同社会管理创新有机统一起来,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多次提到社区建设工作,报告提出“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

1.社区管理概念

社区管理,主要是指一定的社区内部各种机构、团体或组织,为了维持社区的正常秩序,促进社区的发展和繁荣,满足社区居民物质和文化活动等特定需要而进行的一系列的自我管理或行政管理活动。

在我国,社区管理的概念是在我国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结构、人们的生活方式、思想文化以及行为方式等各方面的变化而提出来的。社区管理是在政府的指导下,社区职能部门、社区单位、社区居民对社区的各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的自我管理。

为了维持社区的正常工作,社区设有各种层次的管理和服务机构。这些机构管理社区的各种事务,发展和稳定,为社区成员提供相关服务。各级政府部门、基层管理服务组织都是社区的管理和服务机构。在我国农村,基层社区管理组织是村民委员会;在城市,基层社区管理组织是居民委员会。

社区管理和服务机构的重要职能是为社区成员提供社区服务,如生活服务(家电维修、洗熨衣物、电视电脑网络管理,等等);文化体育服务(组织文艺表演、举办体育活动、组织外出旅游、组织青少年校外活动,等等);卫生保健服务(设置家庭病床、指导计划生育、免疫接种、打扫公共区域,等等);治安调解服务(守楼护院、调解家庭和邻里纠纷、法律咨询、办理户口,等等)。

社区就是我们的家园。随着社会的进步,我们居住的社区也处在不断的变化发展之中。建设美好的家园需要大家共同参与,每个人都有机会为实现社区的发展而施展和贡献自己的才能。

2.社区管理模式

社区管理模式是指为了达到社区管理的目的而采取的各种管理体制、机制、手段、方法的有机结合体。根据目前社区管理的现状,从社区管理活动的主体差异出发,可将社区管理模式分为政府导向型、半行政半自治型、市场导向型、社会导向型4种类型。

(1)政府导向型管理模式

政府导向型管理模式又称行政主导型的社区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是以加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为核心,以强化民政部门的主管职能为重点,以增强各部门的协调和社会各界的参与为基础的行政主导型模式。其实质是为强化基层政府的行政职能,通过对政治、社会资源的控制实现自上而下的社会整合;其社区管理范围一般为原街道行政区域。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凭借坚实的政治、经济资源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行政管理网络在社区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政府包揽所有社会管理职能,有利于城市管理的整体推进;缺点在于这种政府办社区的方式,由于有“全能政府”、社区“单位化”之嫌,抑制了民间的活力,从而降低了政府的工作效率,增加了政府的财政负担,政府机构有再度膨胀的趋势(社区基层机构吃皇粮的人越来越多)。从长远来看,对一些经济基础相对较弱的城市而言,这种模式的开展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2)半行政半自治型管理模式

半行政半自治型管理模式又称混合型的社区管理模式,即把政府行政性的管理与居民自治性的管理结合起来,“政府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政府在社区管理中既不“缺位”,又不“越位”,遵照“权责统一、事费统一”的原则行事。这种模式便于实施,也易于接受,然而政府与居委会之间“指导与服务、协助与监督”的关系却不易把握好“度”。

(3)市场导向型管理模式

市场导向型管理模式又叫企业主导型模式。实现社区管理从行政化管理为主向市场化经营为主的转变,既发挥了企业在市场发育日益充分的条件下运用市场配置社会资源的优势,又克服了政府负担社区管理经费的缺陷,但这种市场化运作的管理模式毕竟不能覆盖小区中的社会管理和行政管理,所以还不能说是一种完全意义上的社区管理,其地域的范围一般只为封闭性的小区。

(4)社会导向型管理模式

这一管理模式可称为社区居民自治模式,主要是指以社区居民为核心,联合社区内各种主体组织、机构,共同参与社区事务的管理,实行真正的民主自治管理的一种模式。这是自治型模式的代表,其优点是能够调动社区内居民广泛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使社区居民真正成为社区的主人,管理自己的事务,有利于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的形成,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避免了“全能政府”的难以为继和市场的间或“失效”。此外,从经济的角度看,社区居民自治还是一种管理成本较低的一种管理模式;从政治的角度看,社区居民自治有利于推进基层的民主建设,有利于公民的政治参与,有利于造就新一代的公民。其不足之处在于,从现阶段社区管理实践看,离开政府的引导,离开法律的规范,社区自治有“流于形式、纸上谈兵”之嫌。

上述几种模式的界定只是相对的,相互之间存在交叉。目前,城市基层的政权结构、社会结构都处于动态的演变过程中,各种社区管理模式的形成与发展都是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这一特定条件下的产物,归根结底不能脱离不同地区、不同社区的具体条件和客观实际。

3.社区管理体制

城市社区框架主要包括社区管理的组织体系及运行机制,它是进行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的基础和制度性保障之一。

社区管理体制要以社区管理的基本内容为基础,与社会外在环境和社区发展的方向相适应,是实施管理的组织结构、职能权限划分和管理方式、工作方法的总和。

在城市社区建设实践中,我国基本形成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管理体制。“两级政府”是指市、区两级政府;“三级管理”是指市、区、街道的管理;“四级落实”是指市、区、街道、社区居委会四级的组织落实。“二三四”管理体制的重点在于加强街道和社区居委会的建设,关键在于市、区两级政府要逐步放权给街道,建立责权利统一、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其大体模式有:

(1)市一级设立社区建设领导机构。由市委、市政府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主要负责制定、审核全市范围的社区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研究制定社区建设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督促、检查全市内社区建设的先进经验,协助市委、市政府推进基层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理顺基层条块关系;努力解决社区建设中的政策保证和财力保障等问题;协调解决有关部门和单位之间的关系,为全市开展社区建设创造条件。

(2)市辖区一级建立社区建设指导机构或协调组织。由区委、区政府领导牵头,有关部门负责人和驻区大单位代表参加,负责制定全区性社区建设的规划及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和辖区内的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建设活动;理顺街道条块关系,充分调动街道办事处开展社区建设工作的积极性;主持开展社区建设的“示范工程”。

(3)街道一级建立健全社区协调组织。由街道办事处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辖区内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和居民代表参加,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有关社区建设的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街道范围内社区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发动、组织辖区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工作,探索实现社区共建的新机制;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会中介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社区建设活动。

(4)社区居委会积极探索社区自治与社区内单位有机结合的新途径。社区居委会这一层次的情况有很大差异,先进地区基本实现了居民自治和民主管理,并依法形成了相应的组织架构,如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委员会等。但是,落后地区还基本上是任命下的社区居委会,工作机构也不健全。社区自治组织建设根本原则是扩大民主,通过有效的组织形式将群众对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决定权交给社区,把基层民主参与机制建立起来。

为了有效地实现社区民主自治,社区各类组织包括党的组织必须精干高效,避免行政化色彩;要采取委员会分工负责,不应设立过多的机构和层次;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在人员配置上可互有交叉,党组织负责人参加社区居委会选举。

社区管理体制的关键在于区分管理层次、明确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