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世纪的阿拉伯的大集市上,如果你知道门路,有大把现金,也不介意拎着一个袋子,你偶尔就可能物色到一种东西,名曰“蜜人”。蜜人是浸泡在蜂蜜里的死人。它的另一个名字是“木乃伊蜜饯”,尽管这名称容易让你想到别的,因为这东西和中东的其他蜜饯不同,这种蜜饯当不得甜点。有人把人尸的一些部分炮制过,我很抱歉地说,是当口服药的。
炮制过程乃非凡之举,制造这种蜜饯的人的麻烦不说,更值得一提的,是配料也非同一般:
……在阿拉伯世界,有七八十岁的老叟,乐意捐出身体,以挽救别人。行将入药的老人不吃饭,仅仅沐浴,饮用蜂蜜。一个月之后,他也只排出蜂蜜(大小便全是蜂蜜),然后死去。他的同胞们把他置于一口盛满蜂蜜的石棺中,他就浸泡在蜂蜜里。封条贴在石棺上,写明某年某月。100年之后,除去封条,一份“蜜人”大功告成,用于治疗肢体骨折与损伤。服用少量,即可药到病除。
以上处方见于中国的《本草纲目》,此书是药物汇编,涉及有医疗作用的动植物,成书于1597年,编纂者是大博物学家李时珍。李时珍谨慎地指出,蜜人一说是否实有其事,他并不确知。谨慎归谨慎,照旧令人不安,因为这意味着李时珍不曾质疑《本草纲目》条目的真实性,他肯定感觉那实有其事。这告诉我们:在16世纪的中国,如下东西几乎肯定地被用作药物:人的头皮屑(“最好来自肥胖男子”)、人膝盖上的污垢、人的耳垢、人的汗、老鼓皮(“烧成灰敷于阴茎,可疗排尿困难”)、“从猪粪中挤出的汁液”,以及“猴子尾巴尖上的污垢”。
人尸风干(尽管不总是用蜂蜜浸泡)作为药用,在16、17、18世纪欧洲的化学书里,多有记载;但在阿拉伯世界之外,却无捐献遗体之人。最为难得的木乃伊,据说是在利比亚沙漠里被沙暴活埋的商人。“这种突然的窒息,把人的精神凝聚于人体各部,这是由于恐惧和突然的惊吓,慑住了那些旅行者。”尼古拉斯·勒菲弗在其《化学总述》中如此写道。(既是突然的死亡,那遗体就多半不属于病人。)另有人宣称,木乃伊的药用属性,来自死海的淤泥:一种类似于沥青的东西,据说埃及人在当时用它来做防腐剂。
不用说,真正来自利比亚沙漠的遗体,相当稀少。勒菲弗提供了一个处方,用于在家里炮制木乃伊万灵药。需要用“年轻强壮的男子”的遗体(另外的著作家说得更细,年轻男子的头发得是红色的)。他必须是惊吓而死的,那就得采取捂住口鼻、用绳子吊或者用刀刺这些手段了。勒菲弗的处方涉及如何风干、烟熏和炮制(在每份毒蛇肉和酒精的混合物中,加少许木乃伊粉),但他不曾暗示如何、从哪儿搞到尸体——除非你亲自把一个红头发的小伙子闷死或者捅死。
曾有一个时候,在亚历山大城有一种买卖,犹太人出售伪造的木乃伊。他们显然是从墓穴里偷盗货真价实的木乃伊,著作家汤普森(C.J.S.Thompson)在他的《药剂师的秘术与技艺》中,不禁评论道:“犹太人终于向他们古代的压迫者复仇了。”在真正的木乃伊存货不丰的时候,买卖人就开始炮制假的。皮埃尔·巴米特,国王路易十四的私人药剂师,在1737年版的《医药全史》中写道,他的同事居伊·德·拉封丹曾游历亚历山大城,“亲眼看到他常常听到的事情”,而且在一个人的店里见过五花八门的患病尸体和腐烂尸体浸上了沥青,用布裹着,在炉子里烤干。这种黑市交易太普遍,像巴米特这样的药剂权威都为潜在的药铺老板出主意:“物色一个皮肤油亮的健康黑人,不要皮包骨、脏乎乎的那种,气味要好,在烧的时候不发出沥青那种臭味。”伍顿(A.C.Wootton)在出版于1910年的《药学编年史》(Chronicles of Pharmacy)中写道,著名的法国外科医生和著作家安布鲁·巴雷(Ambroise Pare)声称,巴黎伪造的木乃伊像模像样;在夜幕的掩盖下,贼人把尸体从绞刑架上偷下来烤干。巴雷写道,他的药店里有这种存货(但他断定“它最大的用处,是当鱼饵”)。汤普森的书出版于1929年,声称人类木乃伊在当年仍然可以在近东的药市上找到。
木乃伊万灵药是一个扎眼的例子,能把人治坏,不能治好,尽管它在治疗各种毛病的处方里,从瘫痪,到头晕;到目前为止,它最普遍的用途是治疗皮肉挫伤,阻止血液凝结。人们吞下腐败的人尸来治疗瘀伤。17世纪的药剂师约翰·比彻(Johann Becher),用伍顿的话说,声称木乃伊“对胃气胀很有疗效”(我倒是要说它导致胃气胀,对此我毫不怀疑)。另外一些用人尸鼓捣的药品确实导致更多的痛苦,而非解除痛苦,那包括把尸体皮肤缠在小腿上,为的是防止抽筋,“化成液体的老胎盘”用来“镇静无缘无故感到惊吓的人”(此事引自李时珍,下一件事也是),“清粪汤”用来驱蛔虫(“其味将诱使蛔虫爬出体窍,并且祛除不适”),新鲜的血液注进脸皮以治疗湿疹(在汤普森写书之时,此法流行于法国),胆结石可治打嗝,人的牙垢治疗蜂蜇,用酒泡人的肚脐治疗嗓子疼,女人的唾沫敷在眼上消除眼炎(古罗马人、犹太人和中国人,都痴迷于唾沫,但据我所知,你不能用你自己的唾沫。病症不同,需要的唾沫的类型也不同:女人的唾沫、新生儿的唾沫,甚至皇帝的唾沫。罗马皇帝显然对社区的痰盂有所贡献,那是为了人民的幸福嘛。大多数医生用点眼药器施用唾沫,或者把它权当是某种酊剂开进药方,尽管在李时珍的年代,在“为鬼所扰而做噩梦”病例中,倒霉的患者要接受这么一种治疗:医生“轻轻往他脸上吐唾沫”)。
即便身患重病,病人有时候最好对医生的处方敬而远之。按照《本草纲目》的说法,糖尿病病人得到的药方,是“从公共厕所取来的一杯尿”。(预料病人会掩口,这本书指示:此种令人羞耻的饮料可“暗中提供”。)另外一个例子,来自尼古拉斯·雷莫瑞(Nicholas Lemery),此公乃是法国“皇家科学院”的院士,写道:炭疽和瘟疫能用人粪治愈。这项发明的荣誉不归于雷莫瑞,而是他的《化学教程》所引的一个名叫哈姆伯格的德国人的主意。哈姆伯格在1710年在“皇家科学院”发表了一个讲话,讲的是从人粪中提取一种绝妙的磷;他发现此事,经过了大量的实践和痛苦。雷莫瑞报告说:他书里的这个方法(“刚刚排出的人类大便,黏稠度一般,取4盎司”),哈姆伯格的粪磷据说真能发光,我倒真愿意看看这个颇可一观的演示(用来治疗疟疾、乳腺脓肿和突然而起的天花)。哈姆伯格或许是第一个让粪发光的人,但不是第一个用粪治病的人。用人粪做药,从普林尼的年代就有了。《本草纲目》的粪便处方,不仅有液体的,烧成灰的,弄成汤的——能治的病,从流行的热病,到儿童生殖器肿痛——还有“焙制的”呢。想法是这样的:撇开人类排泄物的多样性不谈,人屎主要是面包和肉降解为最简单的元素,因此,用伍顿的话说,“颇为适合其功能的发挥”。
卖用人尸造的药的,并非都是职业药剂师。古罗马大角斗场经常暗地里允许出售刚死的角斗士的血,时人相信它能治癫痫,但必须趁热喝。在18世纪的德国和法国,刽子手从砍了头的罪犯那里收集人血,以此赚外快;在那个时候,人血不仅是治癫痫的处方,还治痛风和水肿。至于木乃伊万灵药,大家相信,人血要有疗效,那就必须是一个死于青壮、生气蓬勃的男子的血,不是一个病病歪歪的人的血。被处决的罪犯刚好符合这个要求。在处方是要求用婴儿的血或者处女的血泡澡之际,事情就变得丑恶起来。据说能治好的病,常常是癫痫,给药用澡盆来量,不用点眼药器。在埃及的王子们得了癫痫的时候,普林尼写道:“人民遭殃了,因为在浴室里,浴盆准备好了,为治癫痫,盛满了人血。”
刽子手的存货里也有人的脂肪,用来治风湿病、关节痛,以及听起来蛮有诗意、实际上多半相当痛的肢体萎缩。盗尸贼据说也倒腾人油买卖,正如16世纪的荷兰军医在反抗西班牙的独立战争中也这么干,在一场惨烈的战斗之后,他们冲到战场上,带着手术刀和水桶。
尽管我有幸生在抗生素时代,但现代医学对医药命名法的贡献让我悲哀。以前我们得的是淋巴结核和水肿,如今却叫supraventricular tachyarrhythmia(室上快速性心律失常)和glossopharyngeal neuralgia(舌咽神经痛)。扁桃体炎、鼻疽、皮疽不见了。再见吧,赘肉和脑软化。拜拜了您哪,皮疹和潮热。连治疗方法也曾经带着文学味道,让人发思古之幽情。1899年的《医学百科手册》有一条说:“一杯卡尔斯巴德水,在梳妆打扮之际呷之,”此方治疗便秘,还有可爱、也许神秘的“祛除内在之物”,是为治疗失眠。
为了和刽子手竞争底价,医生们的货打了包,多少是像卖羊板油那样出手。17世纪的药剂师花里胡哨地为这种货物加上芳香药草,还起了煽情的名字。17世纪版本的《柯迪科处方》里有女人脂肪和穷罪人的油。人类脂肪很久就和许多药剂师的那些更不提胃口的供货打成一片:中世纪的药剂师卖经血,美其名曰“少女的至境”,以玫瑰香水美化之。汤普森的书里有一个“为男人提高脑力的”处方,其中不仅有脑子(“带上其全部的隔膜、动脉、静脉和神经”),而且有芍药、黑莓、薰衣草和百合。
汤普森写道,出自人体的许多药物背后的原理,是简单的联想。怎么治黄疸病导致的脸发黄?来杯尿吧。掉头发?用酒泡的头发搓头皮。脑袋不舒服?喝一大口用头骨泡的酒。从人骨头上炼下的骨髓和脂肪,可治风湿病;人的尿碱据说治膀胱结石。
在有些例子中,出自人体的那些不得体的药物,根据却是歪打正着地反映了医学的实情。胆汁不治耳聋本身;但是,如果你耳背是由于耳垢堵住了,那么胆汁这种酸不唧唧的东西多半会溶解耳垢。人的脚趾甲并非真正的催吐剂,但你可以想象口服一剂脚趾甲或许能引逗呕吐。与此相似,“清粪汤”并不真的是毒蘑菇的解药,如果目的是把毒蘑菇从你病人的胃里反上来,那多半没有比屎更有效的东西了。人粪的那种令人反感的性质,也解释得了局部敷用以治疗子宫下垂。远到希波克拉底的年月,医生一直不把女性的生殖系统视为一个器官,而是看做一个独立的存在,一个神秘兮兮的活物,它自有意志,趋向于随心所欲的“乱逛”。在生孩子之后,如果子宫从本来的位置上掉下来了,那么开个方子,给它抹上某种臭气熏天的东西(常常是人粪),就能把它吓得退回老地方。人的唾液的活性成分,毫无疑问的是其中的自然抗体,这可以解释唾沫能治狗咬、眼炎和“臭汗”,即便当时没有人理解其中的道理。
鉴于像瘀伤、咳嗽、消化不良和胃肠胀气这样的小病小灾,本身就是几天的事儿,那就容易看出有效性的谣传是怎么来的。对照试验,闻所未闻;事事都基于道听途说。“我们给了彼得森太太一点屎,治她的扁桃体炎,如今她好好的!”我跟罗伯特·伯寇谈过那些稀奇古怪、完全不曾证明的药品的来由。伯寇是《医学百科手册》的编辑,该书在104年里是畅销的医生参考书。“用糖丸冒充镇痛剂,25%~40%的病人觉得有效。考虑到这一层,”他说,“你就能开始理解老辈的医生怎么会推荐这些疗法。”“在1920年之前,”他补充说,“得了常见病的常见病人,看了常见的医生,结果都好了。”
出自人体的一些灵丹妙药广受欢迎,多半和人云亦云的有效成分无关,而与其底料有关。汤普森书里有个处方,用它制造了一批“查尔斯国王眼药”——在白厅的私人实验室里,国王查尔斯二世开了一桩兴隆的副业——其中不仅有头骨酒,还有半磅鸦片和四指(“指”是长度单位,不是真正的手指头)深的酒精。老鼠、鹅和马的粪便,泡在葡萄酒或者啤酒里,欧洲人用这东西治癫痫。研成粉末的人类阴茎,这是《本草纲目》的方子,“用酒送服”。这个玩意儿或许治不了你的病,但会减轻疼痛,让你的心神为之一爽。
用死尸炮制的药,或许令人退避三舍,但这就像饮食上的文化差异,主要是一桩你习惯的事儿。如今用人类生长激素治侏儒症,与此相比,用人的骨髓治风湿,或者用汗治淋巴结核,也难说更过分,或者更龌龊。输血,我们看不出其中有什么可厌恶的事儿;但是,吸血,这想头叫我们毛骨悚然。返回用耳垢当药的老路子,我不倡导这个;我仅仅是让你少安毋躁。伯纳德·里德(Bernard E.Read)编辑了1976年版的《本草纲目》,他指出,“如今大家热火朝天地研究每一种动物组织,是为了得到有效成分、荷尔蒙、维生素,是为了得到治病的具体药物;而肾上腺素、胰岛素、雌性酮、月经毒素和其他东西的发现,迫使我们心胸开放,你或许能够超越事情的那个缺乏美感的背景,而专注于那些有价值的东西。”
我们那些做这个实验的人,凑钱从市停尸间买来几具尸体,挑选那些刚死于暴力的人的尸体——他们是刚被杀死的,不是死于病弱。我们以人肉为食,过了两个月,人人的健康都得到了改善。
墨西哥的画家迭戈·里维拉(Diego Rivera),在其回忆录《我的艺术,我的生命》(My Art, My Life)中有记载。他解释说,他听说过巴黎的一个毛皮商的故事,给他的猫喂猫肉,能使他的这些宠物更壮硕,毛色更光亮。1904年,他和几个研究解剖学的同学(学画儿的学生都要学解剖学),决定以身试法。这故事可能是里维拉胡诌的,但它活灵活现地把现代的人体入药学领进了门,因此我认为我得提提这件事。
里维拉之外,20世纪和“头骨酒”或者“少女的至境”最接近的,是在医疗上使用尸体的血。1928年,苏联的一位外科医生,名叫沙莫夫(V.N.Shamov),想看看死人的血能不能代替活人的血,用来输血。遵循苏联的传统,沙莫夫首先用狗做实验。如果在6个小时之内从狗尸里取血,他发现,得到血液的那些狗不曾表现出不良反应。在6~8个小时内,死狗身体里的血保持无菌,红细胞仍然有携带氧气的能力。
两年后,莫斯科的“斯科利弗索夫斯基研究所”风闻沙莫夫的研究,开始在人身上尝试。他们对这个技术太着迷了,建造了一个特别的手术室,尸体就送到这里。“急救车把突然死在街道、办公室和其他地方的人的尸体运到这里。”彼得罗夫(B.A.Petrov)在1959年10月号的《外科手术》中写道。罗伯特·怀特,第9章提到的那位神经外科医生,告诉我,在苏联时代,官方规定尸体属于国家;如果国家想用尸体做什么事情,那做就是。(等到尸体抽干了血,想必就还给了死者的家人吧。)
尸体献血与活人献血,方式差不多,只是针头插在脖子里,而非胳膊上。尸体呢,缺了跳动的心脏,就必须斜着放,便于把血倒出来,而非抽出来。彼得罗夫写道,尸体以“极端的特伦德伦伯格氏卧位”放置。他的论文里有一幅图,画的是插了管子的颈静脉,还有一张照片,照片上是那个特别的无菌安瓿,血流进其中。依着我,版面最好用来展示那个引逗好奇心、那个神秘的“特伦德伦伯格氏卧位”。我好奇,仅仅是因为我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玩味挂在我墙上的那张黑白照片(穆特博物馆2001年的挂历,免费的),照片上是“妇产科检查的西姆卧位”。(“病人左侧卧,”西姆医生写道,“大腿弯曲,……右腿比左腿弯曲更甚。左臂弯于后背,胸部反复前挺。”这姿态,慵懒安适,颇为撩拨。你不禁思忖,我们的西姆医生推广这个姿势,究竟是因为那便于检查呢,还是因为那和目下的性感女郎在床上卖弄风骚相似呢?)
“特伦德伦伯格氏卧位”,我把这东西弄了个水落石出(是通过阅读《超越特伦德伦伯格氏卧位:弗里德里希·特伦德伦伯格的生平及对外科的贡献》,刊于《外科手术》杂志,因为我很容易被这些东西吸引住),那不过是说以45度的斜度躺着而已。在做泌尿生殖器手术的过程中,特伦德伦伯格建议这个姿势,让腹部器官斜到一边别碍眼。这篇文章的作者们把特伦德伦伯格描绘为一个伟大的发明家,外科领域的一位巨人;这么一位卓有成就的人为世人记得,却是由于他对医学科学的那些微不足道的贡献,文章的作者们为此扼腕。我将为这一罪过雪上加霜,我要提一下他对医学科学微不足道的贡献的另一桩,那就是用“哈瓦那雪茄消除医院里难闻的气味”。那篇文章把特伦德伦伯格奉为口无遮拦的批评家,针砭把放血作为治疗手段,这令人哭笑不得,尽管他对为尸体放血一事未置一词。
在28年里,“斯科利弗索夫斯基研究所”不亦乐乎地用尸血输血,大约25吨啊,满足了临床需要的70%。怪异的是,也未必怪异的是,在苏联之外,尸血捐献无人响应。在美国,有且只有一个人,敢为人所不敢为。这人在得了“死神医生”这个绰号之前好久,已经是一个死神了。1961年,杰克·克弗尔基安,按照苏联的操作规程,抽干了4具尸体的血,为4个活着的病人输血。这4个人的反应,与献血者还活着的时候的情形也多少相似。克弗尔基安不曾把他的所作所为告诉尸血捐献者的家人,使用的是尸体防腐过程中的那种原理。对接受尸血的一方,他也保持沉默,宁肯不告诉他的那4个不知情的被试者他们的血管里流着死人的血。他在这件事上所根据的道理是:苏联做了30年,这项技术显然是安全的,病人或许会提出的任何反对意见,无非就是“对一种趣味稍微有些不佳的新观念在感情上受不了”。你听到那些不称职的厨子也这么为自己辩护,他们不亦乐乎地大量使用辣椒酱。
关于人体的零零碎碎,如《本草纲目》和汤普森、雷莫瑞以及巴米特论著提到的那些,我只发现了一种仍然用于今天的医学。胎盘,时不时地被欧洲和美国的女人吃了,为的是克服产后抑郁症。和雷莫瑞或者李时珍的时代不同(胎盘用于治疗谵妄、虚弱、意志力丧失和红眼病),如今你从药剂师那里得不到胎盘;你得把你自己的胎盘烹调一番,吃了它。在六七个妊娠网站上,这个传统蔚然成风。“虚拟生育中心”(The Virtual Birth Center)告诉我们如何调制胎盘鸡尾酒(8盎司V8蔬菜汁,两个冰块,半杯胡萝卜汁,1/4杯生胎盘,用10秒钟搅成浓汤),还有胎盘烤宽面条和胎盘比萨饼。后两种,适合于除了当妈的享用(比方说,可当晚饭,或者可以作“家长与教师联谊会”的家常便饭),你会急切地希望客人们在饭前已经知悉了内情。英国的网站“35岁以上的妈妈”网站列举了“几个奢侈的食谱”,包括烤胎盘和脱水胎盘。英国电视总是开路先锋,在广受欢迎的4频道的烹调节目“电视晚餐”上播放用大蒜油炸胎盘块。尽管一则新闻报道把这东西说成“敏感的”料理,这个在1998年播放的节目遭到了9位观众的讥评,“广播标准委员会”也对该节目做了轻微的处罚。
为了搞清楚《本草纲目》上的那些用人做药的搞法在现代中国是否仍然被派用处,我联系了学者和著作家钟其瑞(Key Ray Chong),《中国的吃人》(Cannibalism in China)的作者。在“为亲人治病”这个平淡而温馨的标题下,钟其瑞描述了一种相当可憎的历史现象:孩子们,最经常的是儿媳,有义务向病弱的公婆表孝心,从自己身上割下一片肉,做成滋补药。在宋代(960~1126年),如此举措实有其事,一直延续到明代,甚至到20世纪早期。钟其瑞把证据列成表格,每一条都提供详细的资料来源:割肉的是谁,吃肉的是谁,吃了身上的哪一块,做成了什么菜。汤和粥,总受病人欢迎,是最常见的料理,尽管有两例是炒肉——一例是右乳,另一例是大腿和上肢的杂拌。在很可以说是最早的一个有案可查的例子中,一个敢于下重手的儿子,把“左腰上的肥肉”呈给了他父亲。尽管列表的形式一目了然,但有些例子,你不禁渴望知道得更多:那个把自己的左眼珠子献给她婆婆的年轻媳妇,这么做究竟是为了表示孝心深厚,还是吓唬和刁难那个老妇人?明代的事例太多了,钟其瑞干脆不为桩桩件件列表了,而是按类登记:从总数上说,有大约286块大腿肉,37块胳膊肉,24个肝,13块不知来处的肉,4个手指头,2个耳朵,2个烤乳房,2根肋骨,1块腰肉,1个膝盖,1块肚皮,都用来喂患病的老人。
饶有趣味的,是李时珍对这种搞法不表赞同。“李时珍承认这是无知庸众的蠢行,”里德写道,“他认为,为人父母者,无论病多重,都不应该期望子孙后代做出如此牺牲。”现代中国人毫无疑问同意李时珍的说法,尽管与这种蠢行有关的报道时不时地就冒出来。钟其瑞引用《台湾新闻》1987年5月的一则报道,说一个女儿把一片大腿割下来,料理一番,以为病弱的母亲疗疾。
钟其瑞在他的书里写道,即在今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也强烈建议用人的指甲、尿碱、粪便和乳汁,来治疗某些疾病(他引用了1977年的《中药大辞典》),但他无法帮助我联系到任何参编者,我就多少停止了搜寻。接着,几个星期之后,他发来一个电子邮件,其中包含《日本时报》上的一个报道,题目是《300万中国人喝尿》。大约是同一个时候,我在互联网上看到一个报道,最初发表在《伦敦每日电讯报》上;这个报道的根据,是前一天的《香港东方快报》(如今不存在了)。文章说,“深圳的私人诊所和国有医院,出售或者出让流产胎儿,用来制作护肤品、治疗哮喘病,以及用作一般的健康补药。”“这里有10个胎儿,都是今天上午流产的。”《香港东方快报》的记者宣称在她访问深圳妇幼保健中心的时候,假装需要胎儿,于是有人这么告诉她。“一般是我们医生把胎儿带回家吃。因为你气色不太好,你可以拿走。”文章近于荒唐。医院的清洁女工“抢着把人类的遗体当作宝物带回家”。在香港的僻静胡同里,道德败坏、隐名埋姓的贩子,每个胎儿卖300美元,而一个怯生生的商人“经朋友介绍来搞胎儿”,偷偷摸摸地到深圳,每两个星期就用保温瓶一次带回“20或者30个胎儿”,为了治他的哮喘病。
这个例子,以及300万中国人喝尿,我都不知道相关报道是不是真的、部分是真的,或者干脆是厚颜无耻地说中国的坏话。为了搞清楚真相,我联系了万桑迪,这位女士是一位中方翻译和研究者;以前在中国的时候,她曾经为我做过事。桑迪以前就住在深圳,听说过文章提到的那些诊所,在深圳仍然有朋友——这些朋友愿意假装物色胎儿的病人(愿神保佑他们的好心)。她的朋友吴小姐和盖先生就动身到私家诊所,说他们听说可以买到胎儿入药。两个人得到了相同的答复:以前是可以的,但深圳政府近来宣布,出售胎儿和胎盘是非法的。他们告诉这两个人,这种材料如今归“保健产品公司统一管理”。这话是什么意思?用那种“材料”干什么?答案很快就清楚了。在本市最大的医院,国有的深圳人民医院,吴小姐到了中药部,求一个医生治治她脸上的斑点。这位医生建议一种名为“胎宝胶囊”的药,该医院药房有售,每瓶大约2.5美元。吴小姐问这种药的成分,这位医生回答说,那是用流产的胎儿和胎盘制造的(从名称上就看得出),这药对皮肤可好了。与此同时,在医院内部的取药处,盖先生声称自己有哮喘病,并且告诉医生,他的朋友建议用流产儿。医生说他不曾听说有直接把胎儿卖给病人这号事儿,流产胎儿是被卫生局控制的一个公司拿走的,卫生局授权他们把胎儿制成胶囊——吴小姐处方上的“胎宝胶囊”。
桑迪为一个朋友读了《香港东方快报》上的文章,这位朋友在海口当医生。如今桑迪和这位朋友都住在海口。这位医生感觉这篇文章夸大其词,但也觉得胎儿组织确实有健康效果,也同意用它制药。“把它和其他垃圾一块儿扔掉,”她说,“太可惜了。”(桑迪本人是一个基督教徒,认为这做法不道德。)
在我看来,事情似乎是这样:相对于美国人而言,在涉及把什么东西送进口里一事上,中国人的看法,实用的成分多,感情的成分少。中国沛县的人,显然不爱狗,用面饼卷着狗肉当早饭吃;美国人爱狗这个事实,不会把沛县的事儿搞得不道德。我们把牛皮做成皮带,把牛肉吃了,印度教崇拜牛也不会把美国人的做法搞得有罪。我们大家全是教养、文化、合群的产物。有一些人(好吧,有一个人)感觉吃人肉在一个严格讲理性的社会里也有存在之地:“当人进化出一种比机械文明(人目前的文明仍然是这么一种原始文明)更高的文明之际,”迭戈·里维拉在他的回忆录里写道,“吃人肉会得到许可,因为人在那时候将抛弃全部迷信和不理性的禁忌。”
当然,吃用胎儿制成的药片这个问题,涉及母亲的权利,因此就复杂了。如果一家医院想出售(甚至出让)女人们流产的胎儿,以便把胎儿制成药片,他们就应该问问那些女人,征得她们的同意;妄自做主就没有人味儿,就缺乏敬意了。
在美国,任何销售“胎宝胶囊”的企图,都会是自找倒霉,这一是因为保守的宗教观点认为全部胎儿都具有人类的地位,是完完全全的人,与那些细胞分化得更厉害的同胞享有相同的权利;二是因为老派美国人谨小慎微。中国人干脆不是谨小慎微之人。桑迪曾经告诉我,有一道出了名的中国菜,名曰“三吱儿”:把才出生的小老鼠从母老鼠那里夺走(一吱儿),扔到一个热煎锅里(二吱儿),然后放在嘴里一咬(三吱儿)。还是一样,我们把活龙虾扔到开水里,在家里用胶粘住老鼠的脚把它们饿死,因此我们还是不要急着先责难的好。
我开始思忖:会不会有一种文化,干脆拿人肉当饭,仅仅是因为人肉确实也有营养?
中国具有漫长而生动的吃人历史,但我不相信反对吃人肉的禁忌在中国比在任何其他地方弱一些。中国历史上吃人肉的几千个例子,大多数是由于饥饿驱使,是出于发泄怒气的欲望,或者是在战争中的复仇行为。确实,如果没有反对同类相食的强烈禁忌,那么吃掉敌人的心或者肝,在心理上就不会是野蛮行为,尽管那显然是野蛮行为。
钟其瑞试图挖掘出仅有的10个他所谓“品尝吃人”的例子:吃死人的肉或者器官,不是因为你没有别的可吃,不是因为你要侮辱敌人,也不是因为你想为病弱的父母治病,而仅仅是因为人肉鲜美,扔了怪可惜。他写道,以前的年月,中国刽子手的另一个外快(在卖人血和人油之外的另一笔收益),是他得到了允许,可以把心和脑带回家当晚饭。在现代,私家消费的人肉,趋向于来自遭到谋杀的人——同类相食的做法立刻提供了一辈子也忘不了的大餐,以及处理尸体的方便办法。钟其瑞讲过一对北京夫妻的故事,他们杀了一个少年,炖了他的肉,分给邻居,告诉他们那是骆驼肉。照这故事的说法(刊登于1985年4月8日的《中国每日新闻》),这两口子坦白他们的动机,是一直强烈地想吃人肉;这是在战争年月形成的毛病,当年食物奇缺。钟其瑞不觉得这个故事异想天开,因为在这个国家的历史上,出于饥饿而吃人是广泛的;他相信有些中国人,尤其是在发生严重天灾的地区,时间一长或许就形成了对人肉的馋劲儿。
据说人肉相当好吃。科罗拉多州的探矿者阿尔弗雷德·派克(Alfred Packer),在他的食物储备耗尽之际,就开始把5个同伴当了午餐,后来被控杀人。他在1883年告诉记者说,人的胸脯是他吃过的“最美味的肉”。1878年,“萨利铁人号”纵帆船受损,飘摇在海上,上面的一个水手说死去船员的肉和他吃过的“任何牛排一样好”。里维拉(如果我们相信他的解剖室故事的话)认为女尸的腿、乳房和裹着面包屑炸的肋骨,都是“美味”,而“用香料调制的女人的脑子”更是佳品。
尽管钟其瑞说中国人时不时地形成了对人肉的馋劲儿,尽管中国以前常常缺少正常的东西可吃,现代的“品尝吃人”的例子难以找到,更难证实。按照1991年路透社的一篇文章(《食客爱上了人肉饺子》)的说法,在海南省的一个火葬场工作的男人,在火化之前,割尸体的臀肉和大腿肉,被当场逮住。他把人肉送给他的兄弟,后者在附近经营“白寺饭店”。在3年里,这故事讲道,王光的“四川饺子”生意兴隆,用的肉是他的兄弟王辉从死人的下半截割来的。一个女孩死于车祸,在火化之前,她的父母想来看她最后一眼,弟兄俩因此被捕。“发现她的臀部被割掉,”记者写道,“他们就报了警。”路透社关于火葬场工人的第二篇报道,出现于2002年5月6日。文章细述两个金边男子被指作恶,他们吃了人的手指头和脚趾头,“当下酒菜”——但未被起诉,因为不存在反对吃人肉的法律。
这些故事有市井神话的味道。万桑迪告诉我,她听说过一个相似的故事,讲的是一个中国饭店老板,看到一场车祸,就跑过去从死去的司机的屁股上割肉,用来做肉馅。路透社关于海南的那篇文章,有可疑的成分:那女孩的父母怎么会看到女儿的臀部?在工人把那女孩拿出来给她父母看最后一眼的时候,她想必是仰卧在棺材里的。为什么原始文章(来自《海南特区日报》)提供了那弟兄俩的名字,却不说他们在哪个城市?再说,这是路透社的报道嘛。他们可不乱编故事,对吧?
中国南方航空公司的晚饭,是一个没有切过的小面包,一段皱皱巴巴、没有佐料的香肠,松松垮垮地装在紧紧巴巴的铝盒子里。那段香肠太小,与面包不相配,与任何小面包不相配,与它自己的肠衣也不相配。即便当航班上的饭吧,这顿饭也叫人反胃。飞机上的服务员分完了最后一份饭,立刻往回走,返回飞机的前舱,开始收饭盒,把饭盒扔进垃圾袋里,非常准确地猜到没有人会吃这种东西。
如果白寺饭店仍然存在,在大约一小时之后,我就能点一份同样反胃的饭。飞机很快就要在海南岛着陆了,割屁股兄弟据说就在那儿。我是去香港的,于是决定飞往海南,去调查一下那个故事。海南省是比较小的。它是一个在中国西南海岸外的岛屿。这个岛只有一个大城市,海口。我发了电子邮件给官方的“海南之窗”网站的管理员,假称我是干丧葬业的(我先前告诉他们我是一个调查事情的记者,未得答复),开了一家火葬场。如果那个故事是真的,海口就是发生的地点了。我要到那家火葬场,想方设法打听王辉和王光的下落。我要问他们的动机。他们是卑鄙而贪婪呢,还是他们仅仅是讲求实际——两个好心的伙计,不愿意看着那么好的肉白白浪费?他们自己也吃那种饺子吗?喜欢那种味道吗?他们认为人类全部的尸体都应该以这种方式回收利用吗?
我与海南网站管理员的通信,使我相信海口是一个紧凑的小城市,几乎比一个镇子大不了多少,大多数人都会说一点英语。网站的人没有那家火葬场的地址,但他认为我能够找到它,到处打听呗。“问问出租车司机就可以了。”他写道。
出租车司机把我送到我的旅馆里,就花费了半个钟头。与海口的全体出租车司机以及几乎每个人一样,他不会说英语。他干吗会说英语?没几个老外到海南来,只有从中国内地来度假的中国人。司机最后给他的朋友打电话,这位朋友会说点英语。然后,我发现我来到了一座现代的高楼里,楼顶上是巨大的红色汉字,我假定那是这家旅馆的名字。楼里空间宽敞,是城市式的七扭八拐。中国城市里的大旅馆房间,是模仿西方的旅馆,也有末端弄成三角形的卫生纸,以及免费的浴帽;然而,总有某种事情稍微不对劲儿,不对劲儿得令人莞尔。在这里,有个小瓶子,标签上印着 Sham Poo(假货波),而不是 Shampoo(香波);还有广告传单,盲人女按摩师提供服务。(“哎哟,夫人!真对不起!我以为那是你的后背呢!你瞧,我是个瞎子……”)精疲力竭,我瘫倒在床上,床一声尖叫,非常受伤似的,听上去就好像是床瘫倒在我身上。
早晨,我走到服务台那儿。其中的一个女孩说一点英语,这也很帮忙了,尽管她有个叫人摸不着头脑的习惯,在应该说 How are you?(你好!)的时候,却说 Are you okay?(你没事儿吧?)在出电梯的时候,我也没有被地毯绊倒嘛。她听得懂 taxi(出租车)这个词儿,指了指停在外面的一辆。
前一晚,在准备行程的时候,我画了一幅画,是给出租司机的。画的是一具尸体,悬在火苗上;在这右边,我画了一个骨灰瓮,尽管这个骨灰瓮画得倒像一把俄国茶壶。这就显然有一个可能:司机会认为我在找吃火锅的地方。司机看了这片纸,似乎是明白了,接着就驱车上路。我们开了好长时间,好像是真的往郊外跑,火葬场据说就在那儿。接着,我却看到我的旅馆在路右边。我们在兜圈子啊。这算什么事儿啊?难道是盲人女按摩师从事第二职业开出租车?这可不像话。我不Okay了。我给我这位优哉游哉地转圈子的司机打了个手势,停车吧,然后在地图上指中国旅行社。
最后,出租车停在一幢建筑的外面,这是一家灯光明亮的烤鸡店。换了在美国,这种地方的招牌或许是 We Do Chicken Right!(我们的鸡做得棒!)这里却是 Do Me Chicken!(把我做成鸡!)出租司机回过头要收他的车费。我们争吵了一阵子,他最后下了车,走到一个灰不溜秋的小门面那儿,就在做鸡这地方的旁边,手舞足蹈地指着一块牌子。“指定的涉外旅行社”,牌子说。好吧,把我做成鸡。这人说得对。
旅行社正是休息时间,里面烟雾缭绕。从烟雾的浓度来判断,这烟抽得有日子了,多半抽了若干年。墙是光秃秃的泥灰墙,部分的天花板掉下来了。没有什么旅行的小册子,没有列车时刻表,只有一幅世界地图,还有一个挂在墙上的小神龛,里头点着一支红色的电蜡烛,外加一碗贡品。诸神在享用苹果。在办公室的后边,我看到两把崭新的椅子,包着塑料纸。决定买这两把椅子,我很吃惊,深感奇怪:天花板往下掉,一年难得有仨俩旅行者进来需要个地方坐。买椅子干吗?
我向那个女人解释,我需要雇一个翻译。简直神了,打了两个电话,等了半个小时,翻译来了。来的是万桑迪,这个女子过会儿帮我打听流产胎儿贩子的底细。我解释说,我需要和海口火葬场的人谈点事儿。桑迪的英语词汇量令人刮目相看;但是,可以理解,她的词汇里不包含crematorium(火葬场)这个词。
我这么描述火葬场:那是一个大建筑,他们在那儿烧死人的尸体。她没听懂最后一点,以为我在是说某种工厂。“哪种材料呢?”她问。“指定的涉外旅行社”的全体员工都在注目观瞧,努力理解这场谈话。
“材料嘛……死人。”我无可奈何地笑。“死尸啊。”
“啊!”桑迪说。她并不退缩。她向旅行社的人做了一番解释,他们频频点头,好像他们一直遇到这号事儿似的。然后,她问我地址。我回答,我不知道地址啊,她就从查号台上得到了火葬场的电话号码,向火葬场打电话问他们的地址,甚至和场长约好了。她可真能干啊。我想象不出她对电话那边的那个男人说了什么,也想像不出她认为我有什么要紧事儿要和他谈。不由得我开始对火葬场的场长稍生歉意:他会以为来访的是一个心碎的外国寡妇,或者是一个自来熟的干馏炉推销员,要到那儿去帮助他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在出租车里,我想方设法向桑迪解释我要她帮我做什么。“我需要你问这个男人,他是否有过一个雇员,这人从尸体的屁股上割肉,送给他兄弟的饭店。”无论我怎么考虑措辞,这话听起来都恐怖而荒诞。我为什么要知道这个事儿?我在写一本什么样的书?担心桑迪打了退堂鼓,关于饺子的事儿,我只字不提。我说,我在写一篇文章,是给丧葬业的刊物写的。我们现在真到了城外。没有那么多卡车和小摩托了。那里的人赶着木头牛车,戴着尖顶的圆斗笠,就是在越南农村见到的那种,但这里的斗笠却是用一层一层地报纸冲压而成的。我暗自思忖,在某个地方是否有某个人,头上正戴着1991年3月23号的《海南特区日报》。
出租车一转弯,上了一条土路。我们经过一根砖砌的大烟囱,冒着黑烟:火葬场。路的更远处,是配套的殡仪馆和火葬场办公室。有人把我们引上很宽的大理石台阶,到了场长的办公室。只可能扫兴而归。中国人对记者有戒心,特别是外国记者,特别是暗示你的员工里有人肢解死人让顾客吃人肉饺子的外国记者。我意欲何为?
场长的办公室很大,但家具少。墙上空空如也,只有挂钟,好像没有人知道怎么为死神装饰房间。桑迪和我坐皮沙发,沙发太矮,接近地板,跟汽车座椅似的。有人告诉我们,场长这就来看我们了。桑迪朝我笑笑,浑然不知恐怖将至。“桑迪,”我吐噜而出,“我一定要告诉你这是怎么档子事儿!有这么个伙计,从死人身上割屁股肉,送给他的兄弟……”
话没说完,场长进来了。场长是一个表情严峻的中国女人,个头少说有一米八。我人微位卑,近于地板,她看起来就跟超人一般,和外头的烟囱一般高,也多半会冒烟的。
场长在她的写字台后面坐下来。她看着我。我就跟晕船似的,开讲我的故事。桑迪听着,老天爷保佑她,不露声色。她转向场长,场长略无笑意;自从走进这屋子,她不曾笑过,也多半从来不笑。桑迪告诉她我刚才说的话,转述了王辉和王光的故事,解释说,我想王光或许曾经受雇于此,我为刊物写文章,我希望找到他,想跟他谈点事儿。场长交叉双臂,眼睛眯缝起来。我认为我看到她的鼻孔在冒火。她的回答持续了十分钟。桑迪一直在礼貌地点头,表情专注,好像快餐店里的服务员听顾客点单或是快递员在听顾客说邮件的地址。我可真见着世面了。然后,桑迪转朝我,“场长,她那个,呃,很生气。听到这些事儿,场长非常……震惊。她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件事。她说她了解这里的全部工人,她在这里十几年了,她怎么不知道有这号事呢。哎呀,她觉得,这事……真叫人恶心。所以,她帮不了你。”我或许喜欢看到场长回复的全译本,但还是别看到吧。
回到出租车里,尽我所能向桑迪解释。我道歉,为把她置于如此境地。她大笑。我们都大笑。我们笑得太厉害,出租车司机一定要知道我们笑什么,他也大笑。这位司机在海口长大,但不曾听说王氏兄弟的故事。事情后来明白了,桑迪的朋友们也不曾听说。我们告诉司机在海口公共图书馆下车,去看那个原始文章。结果并没有名为《海南特区日报》这么一种报纸,只有《海南特区时报》,是一份周报。桑迪浏览了1991年3月23号那个星期的文章,但没有哪篇文章提到人肉饺子。她还查了老电话簿,要找“白寺饭店”,也没找到。
在海口没什么事儿了,我就坐汽车往南到三亚。那里的海滩漂亮,天气晴好,我发现那里也有一个火葬场。(桑迪给场长打电话;与上次相似,得到的也是义愤填膺的回答。)那天下午在海滩上,我看到一块木头警告牌,劝告海滩上的人“不要在海滩上吐痰”。我心里想,莫非这海滩也做噩梦,患了溃疡、眼炎或者狐臭?气得我把浴巾扔到了几丈外。
人并不一日三餐地吃别人,人类学家会告诉你这其中的原因是不经济。我听说,在中美洲的几种文化中,还真把人当牛羊养着——把被俘的敌人圈起来养肥。这么做并不合算,因为你喂养他们花费的粮食,多于最后吃他们肉的收益。换言之,食肉动物和杂食动物,不好作为家畜来养着。“在把卡路里转化为身体组织一事上,人类非常低效。”退休的人类学家斯坦利·噶恩(Stanley Garn)说,他曾在密歇根大学的“人类成长与发展中心”工作。我给他打了电话,因为他在《美国人类学家》杂志上发了一篇文章,论题是人肉及其营养价值。他说:“你的牛高效得多。”
但我对吃俘虏肉的那些文化不那么感兴趣,我对吃自己人的那类文化感兴趣:如果你不出去抓人,或者也不乐意费事把抓来的人养肥,但有刚刚死了的人;吃刚刚死了的人的肉,换换口味,不要总是芋头——这很实际,为什么不吃呢?如此说来,营养经济学开始更有道理了哦。
我在《美国人类学家》刊物上找到了一篇文章(是对噶恩文章的应答)宣称:真有几个例子,几个部落,不仅吃他们杀死的敌人,也吃自然死去的自己人。文章的作者,加利福尼亚大学圣迭戈分校的人类学家斯坦利·沃伦斯(Stanley Walens)说,当然,每个这样的例子都在宗教仪式上进行。就他所知,没有一种文化干脆把死去的部落同胞的肉分了吃。
噶恩似乎不同意。“很多文化吃他们的死人。”他说,但我不曾从他那里读到细节。他补充说,许多部落(他说,这样的部落太多了,不需要特别点明),在食物奇缺的时候,把吃掉婴儿作为控制人口的手段。他们是把婴儿杀死呢,还是那些婴儿已经死了,我想知道这一点。
“那个,”他回答,“在他们吃婴儿的时候,婴儿是死的。”和斯坦利谈话,似乎就要这样进行。谈着谈着,不知道怎么的,他把话题从基于营养的吃人肉,转到了垃圾填埋的历史——话题转得太剧烈了——但仍然有一点点关联。“你应该写一本垃圾填埋的书”,他说,我认为他是认真的。
我打电话给斯坦利·噶恩,是因为我当时正在找一位人类学家,我希望这位人类学家对人肉和器官肉做过营养分析。你知道,我仅仅是好奇。噶恩其实不曾做过这种研究,但他估计出了人肉的肥瘦比例。他估计,人类的瘦肉和肥肉比例与牛肉相同。要得到数字嘛,噶恩是从平均的人类身体脂肪百分数做推断的。“在如今的大多数国家,与人类有关的这类信息是有的,”他说,“因此,你看得准你会拿谁来当晚餐。”他把人肉和牛肉相类比,我不知道是不是准确。人肉和牛肉一样,肥肉多一点,口感就更佳,是这样吗?是的,噶恩说。还有,和家畜一样,人得到的营养越好,其蛋白质质量就越高。“世界上的那些小个子,”噶恩说(我假定他指的是第三世界的那些营养不良的居民,而不指侏儒),“不值得一吃。”
眼下只有一类动物,天天要冒险吃死去的同类,那就是加利福尼亚州的宠物。1989年,我调查一个故事,说有一项荒唐的种族主义法律,目的是阻止亚洲移民吃邻居的狗(偷狗已经是违法了),我了解到:按照《加利福尼亚州清洁空气法案》的规定,人道的社会已经不把安乐死的动物火化了,而是进行官方所谓的“熬油”。我打电话给动物油提炼厂,要了解狗被鼓捣成了什么东西。“我们把它们磨碎了,磨成了骨食。”工厂的经理说。骨食是肥料和动物饲料(包括市面上的许多种动物食品)的常见成分。
宠物饲料商不曾染指这种削减成本的特殊举措,这令人高兴。2001年,“动物卫生溯源系统”的“兽药中心”检验了市面上的一系列宠物食品,看是否含有猫狗的DNA。没有发现。
当然,人死之后,不曾做成肥料;那也不一定,要是他们希望当肥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