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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部

甲骨文

金文

小篆

楷书繁体

楷书

“儿“是个象形字。甲骨文像一个面朝左站着的大头娃娃,头顶的中间是开口的,表示婴儿脑囟骨还没有长在一起的意思;在大头之下,向左下方伸展的一笔是婴儿的手臂,右边弯曲的一笔代表婴儿的身子和腿。金文的形体也基本上同于甲骨文,不过不太像人形了。小篆更加线条化。隶变后楷书写作“兒”,简化汉字时把婴儿的“头”去掉了,写作“儿”。

《说文·儿部》:“儿,孺子也。从儿,像小儿头囟未合。”(儿,婴儿。从儿,臼像小孩脑盖顶门没有合拢来。)

“儿”的本义指小孩子。《列子·汤问》:“孔子东游,见两小儿辩斗。”意思是:孔子到东方游历,见到两个小孩在辩论。《苍颉篇》:“男曰儿,女曰婴。”

“儿”也指男青年。《史记·高祖本纪》:“高祖还归,过沛,留。置酒沛市,悉召故人父老子弟纵饮。发沛中儿,得百二十人,教之歌。”

“儿”常用作词语后缀,作名词后缀时:(1)表示小。如“盆儿”,“棍儿”,“小猫儿”,“小车儿”。(2)表示词性变化。动词名词化,如“唱儿”,“逗笑儿”。形容词名词化,如“亮儿”,“零碎儿”。(3)表示具体事物抽象化。如“口儿”,“门儿”,“根儿”。(4)表示词义变化。如“白面儿”(海洛因),“老家儿”(对人称自己或别人的父母)。

动词的后缀。如“玩儿火”。

形容词后缀。如邵雍《首尾吟》:“天听虽高只些子,人情想去没多儿。”

成语“黄发儿齿”,“黄发”是指老人;“儿齿”不能理解为“小孩的牙齿”,而是指老人齿落后再生的细齿(这种情况很少见)。“黄发儿齿”比喻人长寿。

甲骨文

金文

小篆

楷书

“兀”是个象形字。甲骨文是面朝左而侧立的一个人,其头是平顶的。金文的形象与甲骨文基本一致。小篆的形体线条化,隶变后楷书写作“兀”。

《说文·儿部》:“兀,高而上平也。从一在人上。读若敻。茂陵有兀桑里。”(兀,高而上面平坦。由“一”在“儿”上会意。读音像“敻”字。茂陵县有兀桑里。)

“兀”的本义指光秃。杜牧《阿房宫赋》:“六王毕,四海一。蜀山兀,阿房出。”(六国灭亡,秦始皇统一了中国。蜀山的树木被伐光了,阿房宫才盖起来。)

“彻卷兀若无”(柳宗元《读书》)中的“兀”字就不是山秃的意思,那是形容茫然无知的样子。这句话意思是:读完了一卷就好像什么也没有得到似的。山秃为“兀”,就是山上没有东西,所以“兀”字表示无知之义也是从山秃之义引申出来的。

“兀”又可指突出、高耸。如“突兀”、“宛然兀立,高可百尺”。

“兀”作副词用的时候表示还、仍然。如“人已经散了,他还在那里兀自唱个不停”。

请注意:在古戏曲中常有“兀的”一词。如:“兀的不气杀我也!”(《赵氏孤儿》)这个“兀的”是表示反诘语气的虚词。这句话的意思是:这岂不气死我了!

甲骨文

金文

小篆

楷书

“元”是个指事字。甲骨文从兀(削去人头发),又用短横指明头的部位,以表示人头。金文大同,小篆整齐化,隶变后楷书写作“元”。

《说文·一部》:“元,始也。从一,从兀。”(元,开始。由一、由兀会意。)

“元”的本义就是头。《左传·僖公三十三年》:“狄人归其元。”(狄人送还了他的头。)《孟子》:“志士不忘在沟壑,勇士不忘丧其元。”(有志之士不忘记战士应该死在深沟大壑里,勇士不忘记英勇作战要准备失去头颅。)由头义又可以引申为人们的首领称“元首”。如《尚书·益稷》:“元首明哉!”就是说:君主英明啊!“元”字由人头义又可以引申为开头、开始或第一。如“元旦”、“元初”(起初),“元始天尊”(道教所尊的最高天神。据说他生于太元之先,故名)。《公羊传》:“元年者何,君之始年也。”意思是:元年是什么意思呢?就是国君开国的第一年啊。

“元元”一词在古籍中常见。如《史记·文帝本纪》:“以全天下元元之民。”这个“元元之民”就是“善良之民”的意思。但“元元秋恨”(《后汉书·光武帝纪》)中的“元元”,若理解为善良的,那就不对了,这里的“元元”是指老百姓。杜甫《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穷年忧黎元,叹息肠内热。”这里的“黎元”指的就是黎民百姓。

清代康熙年间“玄色”被称为“元色”,这是为避康熙皇帝之名讳,所以把“玄”字改为“元”字(玄、元二字读音相近)。

甲骨文

金文

小篆

楷书

“兄”是个象形字。甲骨文是面朝左跪着的一个人,其上部是“口”,是张口祷告之意。“兄”字本是“祝”字的初文。金文的形体与甲骨文相似。小篆整齐化。隶变后楷书写作“兄”。

《说文·兄部》:“兄,长也。从儿,从口。凡兄之属皆从兄。”(兄,滋长。由儿、由口会意。大凡兄的部属都从兄。)所释为引申义。

“兄”的本义当为祷告赐福。古代致祭以长,故借用表示哥哥。如《诗经·小雅·斯干》:“兄及弟矣,式相好矣。”(式为语气词,无实义。)又如“乃兄”(你的哥哥),“令兄”(尊兄,尊称对方的哥哥),“愚兄”(哥哥自己谦称),“家兄”(谦称自己的哥哥)。“兄”由兄长义又引申作为朋友间的称呼。如柳宗元《与肖翰林佝书》:“兄知之,勿为他人言也。”后世在写信时也常用“兄”作为尊称。如“学兄”、“仁兄”等。

“兄”字可由实词借为虚词用,其用法有二。一是表更加意,用作副词,如《墨子·非攻下》:“王兄自纵也。”这是说:王自己更加放纵了。二是用作连词,表况且意,如《管子·大匡》:“兄与我齐国之政也。”这里的“兄(况)”,表示更进一层的意思。

甲骨文

金文

小篆

楷书

“先”是个会意字。甲骨文上面是“止”(脚),下面是“人”,表示走在人的前头之意。金的形体与甲骨文大同。小篆线条化,整齐化。隶变后楷书写作“先”。

《说文·先部》:“先,前进也。从儿从之。凡先之属皆从先。”(先,前进。由儿、由之会意。大凡先的部属都从先。)

“先”的本义为在前引导、走在前面。如《汉书·英布传》:“项王伐齐,身负板筑(墙板和筑杵),以为士卒先。”屈原《九歌·国殇》:“矢交坠兮士争先。”意思是:双方射箭时,战士争先冲杀。其后又引申为时间的先后。如《史记·高祖本纪》:“先入定关中者王之。”大意是:先进入并平定关中的人称王。这个“先”字实为时间副词。“先”也指祖先、上代、前辈。如“先世”,“祖先”,“先陇”(祖坟),“先陵”(帝王祖先的坟墓)。又如司马迁《报任少卿书》:“行莫丑于辱先。”意思是:行为没有比使祖先受辱更丑陋的了。

甲骨文

金文

小篆

楷书

“光”是个会意字。甲骨文的下部是面朝右跪着的一个人,人头上有一把大火在照耀。金文的形象与甲骨文大致相同,人形朝左。小篆线条化,上部的“火”清晰可辨,但下部的人已不像了。隶变后楷书写作“光”。

《说文·火部》:“光,明也。从火在人上,光明意也。”(光,光明。由“火”字在“人”字之上,会合光明的意义。)

“光”的本义就是光明、光亮。《释名·释天》:“光,晃也,晃晃然也。亦言广也,所照广远也。”《楚辞·九歌·云中君》:“与日月兮齐光。”又如《孟子·尽心上》:“日月有明,春光必照焉。”《西京杂记》载:“匡衡(汉朝人)勤学而无烛,邻舍有烛而不逮(指隔壁烛光透不过来),衡乃穿壁(在墙上打个洞)引其光(引进隔壁的灯光),以书映光而读之。”这就是历来被人传颂的“凿壁偷光”的典故由来。

由光亮又引申指风光、光彩。如“光景”、“观光”、“容光焕发”,等等。进而引申指光荣。如“为国争光”。《荀子·不苟》:“言己之光美。”意思是说自己的光彩。又可引申为发扬光大之意。如诸葛亮《出师表》:“以光先帝之遗德。”也就是说:以发扬光大先帝所留下来的美德。

时代不同,词义也往往各有差异。如“光棍”一词,我们今天称尚未娶妻子的人为“光棍”,但在古代却多指地痞、流氓。如《牡丹亭·闹宴》:“叫中军官暂时拿下那光棍。”这里的“光棍”就是指流氓。又如“光景”一词,古今有很多含义:(一)指日月之光。如《楚辞·九章》:“借光景以往来兮。”(二)指光阴、时光。如“照例要化去一小时光景”。(三)指风光、景象。如朱熹《春日》:“胜日寻芳泗水滨,无边光景一时新。”(四)指景况、经济情况。全祖望《梅花岭记》:“百年而后,予登岭上,与客述忠烈遗言,无不泪下如雨,想见当日围城光景。”(五)指生命或生活。《王贵与李香香》:“太阳出来满地红,革命带来了好光景。”

甲骨文

小篆

楷书繁体

楷书

“尧”是个会意字。甲骨文的上部是两堆土,下部是面朝左的一个人,“土”本身就有“高”义,再架于人之上更有“高”义。小篆的形体变成了人的头上有三堆土。隶变后楷书写作“”。简化汉字后写作“尧”。

《说文·垚部》:“堯,高也。从垚在兀上,高远也。”(尧,高远。由“垚”在“兀”上会意,兀是表示高远的意思。)

“垚”指土高,“兀(wù)”指高耸突出,所以“尧”表示高。

“尧”的本义为“高”。人中之最高明者为“尧”。所以传说中父系氏族社会后期部落联盟的领袖,史称“唐尧”,也是古代传说中最贤明的帝王。杜甫《诸将五首》:“沧海未全归禹贡,蓟门何处尽尧封。”这里的“尧封”就是指中国的疆域。据说尧、舜时开始划定我国疆土为十二州,所以后世也常常把“尧封”当成中国的代称。

总之,古代人民对“尧”极为崇拜,所以古籍中的“尧天”,“尧年”等词,都用来比喻理想中的太平岁月、升平盛世。

甲骨文

金文

小篆

楷书

“克”是个象形字。甲骨文像戴盔执戈的武士之形,表示攻打战胜之意。金文承接甲骨文,改戈为攴。篆书线条化。隶变后楷书写作“克”。

《说文·克部》:“克,肩也;像屋下刻木之形。凡克之属皆从克。”(克,肩任;又像屋下刻割木头的样子。大凡克的部属都从克。)

“克”的本义为战胜。如“攻无不克”,“克敌制胜”,《左传》:“既克,公问其故。”(打了胜仗以后,庄公问他这样做的缘故。)

由战胜引申为能够。如《尔雅·释言》:“克,能也。”《诗经·大雅·荡》:“靡不有初,鲜克有终。”(事情都有个开头,但很少能到终了。) 《尚书·大禹谟》:“克勤于邦,克俭于家。”意思是说对于国家能够勤勤恳恳,对于家庭能够勤俭持家。柳宗元《贞符序》:“不克备究。”意思是:不能够完备地探究。后又可以引申指克制、克服。如《后汉书·祭遵传》:“克己奉公。”《论语·颜渊》:“克己复礼为仁。”“克”也用作“剋”的简化字,表示侵削。如“克扣工资”。又引申指严格限定。如“克期”、“克日发兵”等。

后世“克”字被假借为公制中计量质量和重量的一种单位。如一公斤等于1000克,一市斤等于500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