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写在前面(3)
面子
赵恒在有些时刻,很温柔,总是将心比心,“给人面子”,儒学的说法就是“君子不为已甚”,不会太过分地羞辱对方,即使对方错误严重。
步军副都指挥使、河西节度使桑赞,跟从大将王超,在抵御契丹的“五年战争”中,以副总司令的身份“总戎御敌”,总管军队,抵御契丹。但是却“逗挠无功”,也即患得患失,怯阵避敌,以致贻误良机,败绩。
史称“上不欲暴其过”,皇上不想将他“贻误军机”的罪过弄得人人皆知,就说他有“足疾”,不适合再在军中雨雪跋涉、风餐露宿,罢免了他的军职,判颍州(今属安徽阜阳)。
给下面的人留一点尊严,成为真宗处理失职官员的一种特殊风格。
在桑赞之前,有个翰林学士梁周翰书写皇上诏令时,真宗看过,觉得不佳,不称职,于是偷偷命令另一位翰林学士赵安仁重新撰写,还悄悄对他说:“勿令周翰知,恐其愧恨也。”
在桑赞之后,以西上阁门使孙全照为东上阁门使,领英州(今属海南省)刺史。孙全照个子矮小,但精悍知兵,又是个生性很严肃、不怎么爱开玩笑的人。他带兵严整,但性刚使气,好用严刑峻法。中书给他改官时,原打算让他知严州(在浙西,今属杭州),真宗看后说:“全照敏感、疑心重,常常担心别人以‘严察’毁谤自己。现在给他知‘严州’,似嫌讥诮。”于是改为朝官。
大将、同平章事李继隆出身贵胄,太祖时名将李处耘之子。他很为自己的将门之后而自我砥砺,重视家风荣誉。他的儿子夭折了,真宗令翰林草拟诏书,以皇上名义慰问李继隆。诏文中有一句话:
“当极卜商之恸。”
真宗一看不妥,就说:“此子夏失明事,继隆知书,览之非便。”
卜商就是子夏,是孔子弟子,也曾经有儿子夭折,并因为哭泣太久太伤心,导致失明。诏书草稿虽然将这位读书的儒将比喻为卜商,是一种赞美,但李继隆失子,并没有失明,细节处难免令人不快。
真宗就是在这样细微处体会人情,不让人陷入可能的尴尬。
知天雄军(今属河北邯郸)赵昌言上奏说,所部寇盗未除,已下令辖境军民,有能告贼者赏给金帛,可以隶属军中,牙校、镇将将迁补军职。
这事赵昌言做得有点大。军中升迁,那是朝廷的事,某人升迁,军人要由枢密院下文,中书备案,皇上批准。邯郸守军司令赵昌言,是没有这个权力干这个活儿的。所以枢密院认为:“乡闾之间,小有偷盗攘窃之类,不应当擅自制定赏格。赵昌言的奏章意见,不合制度规定。”
真宗说:“但是赵昌言已经下令,如果不听他的,这个司令说的话,岂不成了虚言?官长失信于民,政教何以振兴施行?”
那么怎么办呢?
真宗说:“让赵昌言改一下文字说法,只说‘有功者,当为上言,请行旌赏’,就可以啦。”
朝廷编修《太宗实录》,名臣钱若水主持这件大事。他举荐了几个人,其中包括前首相李昉的儿子李宗谔。真宗指着李宗谔的名字说:“自太宗朝太平兴国八年(983)以后,李昉都在中书。《实录》这种文体,属于史策,本来应该秉笔直书。倘若被人指为‘子为父隐’,何以传信于后世?”
真宗的意思很清楚,李宗谔编修其父亲在日的《实录》,无论是否“子为父隐”,都不合适;因为即使“秉笔直书”也容易招致后世之猜疑。所以不许李宗谔参与编修。
但真宗一直想着如何安慰李宗谔。
寇准在中书,总是喜欢召集官员到私人宅第会饮,酒酣气盛之时,寇准希望尽兴,一定要关了门,将客人留下,不许逃席。这样就往往要作长夜饮,很让一些不习惯的官员害怕。李宗谔曾参加过这样的酒宴,到了晚上,他想逃席,但出不了门,于是从门扉下偷出,骑马逃回家。
到了大中祥符年间,诏修玉清昭应宫使丁谓,以及同修宫使李宗谔等人宴饮,真宗向李宗谔劝酒,李宗谔坚辞,说自己醉了,又说天已经黑了,臣要回家啊!真宗就让中使悄悄地走近李宗谔,附在他耳朵上说:“此间不须从门扉下出。”李宗谔惶恐致谢,史称“上笑而颔之”。这是真宗在有意用这个小小恶作剧“讨好”李宗谔。随后,当着诸臣,真宗说:
“听说爱卿至孝,宗族人口不少,但你能与整个家族友好和睦相处,家声不坠;朕现在保守太祖太宗的基业,也很像爱卿你管理家族的样子啊!”
又对李宗谔说:“翰林,是宫中清华之地,前贤在此工作,有不少故事。爱卿父子都做过翰林,一定周知这些故事吧?”李宗谔正好在写一部关于翰林往事的《杂记》,第二天献给朝廷,真宗手诏褒奖、答复,将书藏于内署。
不察有罪
宋代有“四大名著”,分别是《太平御览》《文苑英华》《太平广记》和《册府元龟》。前三部完成于太宗朝,最后一部完成于真宗朝。
大中祥符二年(1009)八月,枢密使王钦若等人完成了新编修的《君臣事迹》一千卷,真宗亲自作序,赐名《册府元龟》。
第二年五月,真宗出示一份手札给所有的编修官,详说书中一事道:
“张杨为大司马,下人谋反,辄原不问。乃属之‘仁爱门’,此甚不可者。且将帅之体与牧宰不同,宣威禁暴,以刑止杀。今凶谋发觉,对之涕泣,愈非将帅之材。《春秋》息侯伐郑大败,君子以为‘不察有罪’,宜其丧师。今张杨无威刑,反者不问,是不察有罪也。可商度改定之。”
《册府元龟》记录宋代之前历代君臣的事迹,结构上分为若干门,其中一门为“仁爱门”。张杨是东汉末年的一位将军,曾与袁绍合兵讨伐董卓,但是被匈奴单于捉住送给董卓,董卓用他为地方太守。他官至大司马,与吕布友善。曹操征吕布,他策应吕布抗击曹操,被部将所杀。史称此人“性仁和,无威刑”。下人中,有人谋反,他发觉后,对着谋反者哭泣,还原谅对方,不问不追究。
息侯是春秋早期的小国国君,郑国算是大国。二国有“违言”不和之处,息侯竟然怒而兴兵,结果大败而还。《左传》给息侯的评价是,这个国家早晚要完,因为息侯“不度德,不量力,不亲亲(不对自己的亲人友爱),不征辞(不去明证其辞而责问),不察有罪(不审查国内有罪之人)”。
显然,张杨乃是东汉奇葩,息侯乃是春秋奇葩。史上说张杨“性仁和”,王钦若等人望文生义,将其列入“仁爱门”,是不妥当的。真宗饱读诗书,又有大见识,一望而知其非,让编修官们改易,有道理。虽然真宗自己也常常“不察有罪”,“和气”过头,总是放过犯错误甚至犯严重错误的文武官员。
锦褥
大中祥符八年(1015),负责卤簿仪仗的机构仪鸾司来奏,说大驾外出,皇上乘坐的御辇上的“锦褥”即坐垫太旧了,要更换一个。真宗对主管财政的三司使林特说:
“朕在内廷所用的东西,未尝有锦绣织品,这个‘锦褥’,只在外廷使用,当时没知道爱惜。从今下诏,告诉礼官,坐褥使用黄、紫就可以了,不必用锦绣。”
“”即“绸”,可以没有花纹图案。“锦绣”事实上就是在绸缎布帛上再织花纹图案装饰,较“绸”更为精美华丽,然手工时代,所费织工不少。
真宗又对林特说一事:
“仪鸾司所管理的什物,如道场中的锦绣供具,本来是侍奉神祇圣君的,但掌事者常常自己拿了去用,有人甚至当作地毯踩踏。过去卫绍钦曾经掌管仪鸾,有一天傍晚,朕听到黄门外语声喧杂,一看,原来是小黄门们在私自拿取锦褥,被卫绍钦夺走放入管库。还有,过去魏朝易掌管御膳,内侍也跟着朕用膳,但有一次,内侍小黄门多次要求换吃的,魏朝易坚持不给。这些,虽然都是小事,但官员执法守纪,也不容易。国家一厘一毫的用度,尽出于民,典司者能够吝惜费用,乃是‘薄赋之原’(减轻民间赋税的根源)啊!”
直道而行,至公相遇
龙图阁直学士陈彭年,有一次与真宗对话,说到“儒学的兴衰、君臣的难易”两个传统主题。真宗发布议论说:
“朕常常念及太祖、太宗极力更化乱世衰俗、崇尚斯文、垂世教人,实在是有深奥的旨意啊。朕谨遵圣训,绍继前烈,希望以此来警示学者。朕认为:人君之所难,在于批评来临时,和气听取和接受;人臣之所难,在于困境来临时,坚守忠诚和正直。人君当以宽大接受下议,人臣当以诚明呈献奏上。如此,君臣之心,都能够归结于正道。上下之际,没有人会失去平衡允当。‘直道而行,至公相遇’,这是‘天下之达理’‘先王之成宪’。能做到这一步,就像孔子的意见,‘如指诸掌’,就像指掌之间的活动,容易得很,否则就很难。”
“直道而行,至公相遇”,是政治伦理的优良状态,即使在现代宪政邦国,这也是一个值得推许的治理境界。
石熙政直言
西北常年对付西夏,有一要塞名清远军(今属宁夏同心县),在一次战事中失利。辖境知州石熙政上言,认为此役之所以失利,是因为“朝廷素不留意”,因此要求增益边兵几万人。
真宗接到奏章后说:“西边事,吾从未敢忘记。石熙政离我太远,他不知道朕的想法啊。”
枢密使周莹就来讨好说:“清远军一时失守,是因为将帅不和。石熙政敢如此出言不逊,一定要给他个罪名。”
真宗说:“群臣中有如此敢言的人,也很难得。其言可用,用之;不可用,置之。如果一定要加罪,以后还有谁敢于直言呢?”
于是,不但不罪,反而下诏书褒扬嘉奖了石熙政。
“求直言”,是真宗一朝,事实上也是大宋各朝一贯的国策。
真宗即位之初,史称“首下诏求直言”,首先要做的事,就是下诏“求直言”。
贬谪近臣
真宗一个近臣名叫边肃。“五年战争”期间,边肃出知邢州(今属河北邢台),此地屡次遭遇地震,城堞摧毁,没有守备,而邢州当时兵力有限更无法出击。当时真宗在澶州,知道此地形势严峻,就给边肃下了一道密诏:
“若邢州不可守,可根据形势南下保其他州郡。”
边肃得到诏书秘而不发,都督丁壮登城,周围几个州郡都壁垒不出,老幼奔邢州者,边肃都把他们放进来。然后大开城门,让所部兵马列阵,从城里到城外,穿过城门,做出待机出兵掩杀的姿态。契丹来到城下,边肃与契丹在小范围内接战,小胜后,不出击。契丹莫测,不知这是个什么战法,围城三日,退去。
边肃因功被擢为枢密直学士,徙宣州。后来又出知天雄军,徙真定府,累迁给事中。但边肃以前曾经私自以公钱做边贸获利,进入私囊,还派遣属吏强买民羊等。等他做了朝官,被人告发。真宗知道后,不想让他得到被审判的结局,就派遣官员带着揭发他的奏章给他看,边肃服罪。因为他过去有守卫邢州的功劳,就连夺他的三个职官,贬谪为岳州团练副使。
到了天禧元年(1017),国家有大赦令,要边肃知光州。
当时的刑部上奏,认为他是贪污犯,似不可赦。真宗说:
“边肃在邢州时,正赶上契丹侵扰,朕曾屡次诏令可以弃城,进入南部大郡自保。但边肃能固守,颇著成效。虽然犯有贿赂之罪,但赶上赦宥还是赦宥吧,所以特意给他一个州郡。”
但是边肃始终没有回到朝廷做官。
老臣向敏中曾经对宰辅王旦说:“边肃是我们的同年,现在受责遭贬已经多年,丞相可以稍稍提拔一下他吗?”
王旦说:“边肃为皇上近臣,因为贪污而败,岂能更为升职奖拔?”
但是向敏中还是多次来说这个事,希望能得到更宽大处理。
王旦说:“我王旦并非对自己的同年无情,公如果一定要用他,要等我王旦死后才可。”
向敏中这才打消了援助同年的念头。
真宗朝,可能是宋帝十八朝中贪渎案例较少的一段时期,但从国君到臣辅,对此类官员,继承了太祖太宗两朝的风格,必加贬谪处理。真宗与太祖太宗的不同在于,他更多诉诸于羞耻心,让贪渎者自省,然后给予降职处分,并与臣辅采取一致措施,控制使用,但较少动用极刑。
反对酷刑
真宗践祚之初,对近臣说:
“朕乐闻朝政阙失,以警朕心,但是看到的臣僚奏章,多是自陈劳绩,大多说自己如何严厉治理。在我看来,这就是以此来获取‘干练’的名声。但国家政事,自有大体,如果能做到不严而理,不肃而成,这才叫作善!岂可以惨酷虐待下面,来邀为己功呢?这样的官员,让他到地方去‘临民’,徒伤和气。此辈真酷吏也!”
酷吏代代有,真宗不喜欢。虐民朝朝见,大宋有禁忌。
大中祥符七年(1014),真宗又对宰辅说:
“我听说永兴军(今属西安)陈尧咨用刑峻酷。关中之地,近年来多次丰收,此际更应该宽抚地方,不宜严急。有一个叫窦随的人,在那里提点刑狱,总是伺察人的过失,然后激怒处理,他这是想叫内外都畏惧他。这事不可不责!”
然后,窦随受过训导后,转徙他地。而陈尧咨引导一条沟渠进入治所的城内,便于民用。有诏嘉奖他的治水成就,但诏书中又说:
“决渠济之,不若省刑以安之,乃副朕意也。”
你陈尧咨开掘沟渠周济城内士庶用水,很好,但是不如省刑来安定地方士庶人心,更能符合朕的愿景。
真宗一向反对酷刑。
大中祥符四年(1011),内侍杨守珍在京东捕获盗贼,向应天府发文,要造刑具“木驴丁架”。州府将此事上报朝廷,真宗认为此事“非法”,于是派遣使者到州郡告知:不得制造惨虐杀贼之具。
大中祥符八年(1015),又是这位内侍杨守珍,在陕西都督剿匪,抓获贼盗后,上表请求:罪行严重的,请凌迟处死,以此警戒凶顽。真宗回信说:
“法有常科,岂于安平之时,而行惨毒之事!”法律有正常规定,岂能在和平之际,行惨毒之事?于是诏令杨守珍要将捕获的盗贼送到所属部门,“依法论决”。
同一年,御史台审讯一位官员杀人犯,情节属实。当时的御史台官员王随请求将此罪犯“脔割之”,也即凌迟处死。真宗说:“五刑自有常制,何必为此!”宰辅王旦也说:“王随执掌御史台审讯工作,抨击、弹劾官员,自有案例可循,现在这话,不是他应该说的。何况这个贼犯,一死已经到了极点了。”
帝国需要和气,以养成中原衣冠文明之邦。此例,再一次证明,文明,是一点点“养”成的,而不是“建”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