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总序(4)
平心说起来,德也有点像那个年青朋友。他有德的长处,也有德的弱点。他有热情,也有勇气。有人怕过他,也有人爱过他;有人责骂他,也有人恭维他。但是真正了解他的全面目的,恐怕只有我一个人罢。所以他和许多人好过而终于决裂,但我和他却始终不曾闹过一次架;我也不曾过分地赞扬过他。他不是德,唯一的理由就是他决不是一个像德那样的极端主义者。他的一切和德的比起来都只有一半。而且当我写这一段文章的时候我手边还有他的一封旧信,里面有着这样的话:
××来信向我诉苦,说她这三个月来为我而肺痛(她原也吐血,)苦得不堪,而且她用了使我不能完全了解的字眼警告我:“如果以后有什么不幸的事情发生,我可没有责任了,因为我已把我的一切真情给朋友了。”朋友,竟有这样不幸的人间悲剧:我爱□□,她却要弄到我吐血。××偷偷地爱我,爱到自己生病,而我竟不知道……
德决不会写出这样的信来,方亚丹也不会的。但是我们能够不为这样的信所感动吗?让我来祝福那个年青朋友早日恢复健康取得自己的幸福罢。
慧和影这两个女子一定是有的,但我一时却指不出她们的真姓名来。有人说慧是某人,影是某人,另一个人的意见又和第一个人的说法完全不同。我仔细想了一下,我说我大概是把几个人融合在一起,分成两类,写成两个女子。所以粗略地一看觉得她们像某人和某人,而仔细地一看却又觉得她们与某人和某人并不相像。
《雷》写成以后在《文学》一卷五号上面发表了。过了一个多月我开始为第二卷的《文学》写作长篇小说《电》,预备这样来结束我的“爱情的三部曲”。
起初我的这小说的题名是《雪》,写了几章以后才改用了《电》这个名称。为什么要用一个“电”字?我的解释是:“《电》里面的主人公有好几个,而且头绪很多,它很适合《电》这个题目,因为那里面恰像有几股电光接连地在漆黑的天空里闪耀。”
这小说是在一个极其安舒的环境里写成的。我开始写前面的一小部分时,住在北平那个新婚的朋友的家里,在那里我得到了一切的方便,可以安心地写文章,后来另一个朋友请我到城外去住。我去了。他在燕京大学办事,住在曾经做过王府的花园里面。那地方很大,白天众人都出去办事了,我一个人留在那样宽阔的园子里,过了三个星期的清闲生活,这其间我还去过一次长城。但我毫不费力地写完了《电》。
我说毫不费力,因为我写作时差不多就没有停笔沈思过。字句从我的自来水笔下面写出来,就像水从喷泉里冒出来那样地自然,容易。但那时候我的激动却是别人想像不到的。我差不多把全个心灵都放在那故事上面了。我所写的人物都在我的脑里活动起来,他们和活人没有两样。他们生活,受苦,恋爱,挣扎,笑乐,哭泣以至于死亡。为了他们我就忘了自己的存在。好像不是我在写这文章,却是他们自己借了我的笔在生活。在那三个星期里面我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只看见那一群人,他们永久不息地在我的眼前活动,不让我有一刻的安息。
我的激动,我的痛苦,我的疲倦,恐怕只有那个请我来这里写文章的朋友知道。
我仿佛在参加一场大战,我好像一个将军在调动军队,把我的朋友(我自己创造出来的兵卒)一个一个地派遣到永恒里去。我写了雄和志元的处刑,我写了亚丹和敏的奇异的死。我写完了这小说。我差不多要哭了。隔岸观火的生活竟然是这么悲痛的。
小说写成后我先寄了前四章到《文学》编辑部去,后面的一部分是我自己回上海时带去的,到了上海我才知道这小说已经排好两章,但终于因了某种原因,没有能够发表。我便又把这小说带到北平去。我和两个朋友商量了一些时候,终于决定把它在《文学》季刊上面发表了。
我把《电》的内容稍微删改了一下,改动的地方很少,不过其中的人物凡在《雨》和《雷》里面现过身的都被我改了名字,我当时曾作了一个表,现在把它抄在这里:
佩珠——慧珠 仁民——仁山
志元——志成 剑虹——剑峰
陈真——天心 亚丹——继光
影——小影 慧——一萍
敏——炳 碧——碧玉
德——宗 熊女士——洪女士
《电》在《文学》季刊上面发表的时候分作了上下两篇。题目改为《龙眼花开的时候》,另外加上个小题目——《一六二五年南国的春天》。作者的姓名变成了欧阳镜蓉,的确是一个陌生的名字。
在上篇的开始我引用了《新约·启示录》中的两段话:
我又观看,见一片白云彩。在云彩上坐着一位好像天子,头上戴着金冠冕,手里拿着快镰刀。又有一位天使从殿中出来,向那坐云彩上的大声喊着说:伸出你的镰刀来收割,因为收割的时候已经到了!地上的庄稼已经熟透了!那坐在云彩上的便把镰刀扔在地上,地上的庄稼就被收割了。
【第十四章第十四至十六节】
我又看见一个新天地,因为以前的天和以前的地已经过去了。海也不再有了。我又看见圣城新耶路撒冷,从天上上帝那里降下来预备好了,好像新妇妆饰好了等候丈夫。我又听见有大声音从宝座出来说:看哪!上帝的帐幕在人中间。他要和他们同住,他们要作他的民,上帝要亲自和他们同在,作他们的上帝。上帝也要擦去他们一切的眼泪,不再有死,也不再有悲哀,哭号,疼痛。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坐宝座的说:看哪!我将一切都更新了。又说:你要写上。因为这些话是可信的,是真实的。
【第二十五章一至五节】
后面注明——“一九三二年五月于九龙寄寓。”
在下篇的开始我从《新约·约翰福音》里引了下面的四节:
光来到世间,人因为他的行为不好,不爱光,倒爱黑暗。——凡作恶的便恨光,并不来就光,恐怕他的行为受责备;但行真理的必来就光。
【第三章第十九,二十节】
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
【第八章第十二节】
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遵守,我不来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
【第十三章第四十六,四十七节】
我就是复活,我就是生命。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活着;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
【第十一章第二十五,二十六节】
后面加了一个小注:——“这后面本来还有一章结尾,现在被作者删去。下篇到这里便算完结。”最后面注明——“一九三三年十二月于九龙。”
这些都不是真话。我故意撒了谎使人不会知道这小说是我的作品。这种办法在当时似乎是需要的。至少有两三个朋友这样地主张过。至于“结尾”呢,这小说本该有一个结尾,不过我没有机会把它写出来,写出来也不能担保就可以和读者见面,所以我索性不写了。其实这小说也可以就这样完结的。也许会有人说这不能完结。然而生命根本没有完结的时候。个人死了,人类却要长久地活下去。
我常时要使读者相信欧阳镜蓉是一个生长在闽粤一带的人,《龙眼花开的时候》是费了一年半以上的时间在九龙写成的一部小说,我甚至用了“竟蓉”这个名字写了一篇题作《倘使龙眼花再开时》的散文,叙述也写这小说的经过。这散文我没有编进别的集子里去,但我很爱它,而且它和《电》也有密切的关系,所以我也把它录在下面:
从先施公司出来,伴着方上了去铜锣湾的电车。
“到上面一层去罢,今天破个例,”我微笑地对方说。
方知道我的意思,他便不说什么话,第一个登了梯,我跟在他的后面。
我们两个坐在一把椅子上,我把肘靠着车窗,看下面的街景。
“蓉,你的小说写到多少页了?”方忽然这样问我。
“还只有你看见过的那些,这几天简直没有动笔,”我不在意地回答着,我依旧看望下面的街景。
“你的小说打算发表吗?”
“我不敢存这野心,”我一面说,一面掉头惊讶地看他,因为我觉得他的声音有些异样。
“你不应该把我写成那样,你不了解我?”他辩解似地说。
“我的小说还没有写完呢!后面的结局你是不会想到的。但是你应该相信我,我不会不了解你。”
“那么我等着读你的文章罢……”他微微一笑,在这笑中我看见了宽恕。方先前还以为我误解了他,现在他却把我宽恕了。
在这次谈话以后两天方便走了。动身的前夜他自己送了一封信来,那里面有着这样的话:
“我知道我走后你的生活会更加寂寞,我知道我走后我的生活也会更加寂寞,以后我也许会找到许多勇敢的朋友,但是恐怕再找不到一个像你这样了解我的人了。”
他甚至说他愿意听从我的劝告,改掉一切坏习惯,试来把一个过重的责任放在他的肩上。最后他说他不愿意我送他,因为他不肯让我看见他流眼泪。
方,那个大孩子,他曾几次徘徊在死的涯沿上,没有动过一点心,他被好些女性称为粗野的人,如今却写了这样的信。这友情给了我极大的感动。
我在孤寂里继续写我的这部小说。我拿这来销磨我的光阴。我写得很慢,因为我的生活力就只剩了这一点。
龙眼花开的时候惠来了,她住在朋友家里,每天总要过海来看我一次,她看见我努力写小说,就嘲笑说:“你在给我们写历史吗?”
写历史,我的这管笔不配。这倒使我觉得自己太冒昧了。我便分辩说:“为什么要写历史?我们都还没有把脚踏进过去里面呢!”这时候我已经忘却我是一个垂死的人了。
惠翻看我的小说,她看见慧珠,看见小影,看见仁山,看见所有的人,她的脸上露着温和的笑容,仿佛就和朋友们在一起生活一般,这些人都是她的好朋友。
“蓉写下去罢!”惠这样鼓励我。她同时却责备说:“只是你不应该把我也写进去,一萍不像我!”她的责备里没有一点怒气。我知道她喜欢这小说,因为它给她引起了不少甜蜜的回忆。
“这只是一些回忆,不是历史,我们的历史是要用血来写的。”她终于掩了我的稿本,微微叹一口气,说了上面的话。
惠在对面岛上住了不到一个月,便抛下我走了。她有她的工作,她不像我,我是一个有痼疾的人。我不能够拿我的残废的身体绊住她。
“蓉,你多多休息,小说慢慢地写,明年龙眼花再开时,我就来接你回到我们那里去。”我送惠到船上,烟囱叫了三叫,她还叮咛地嘱咐我。她明白我的心很难把这离别忘掉。她的两道细眉也微微皱了。
应该走的人终于走了。他们用他们的血写历史去了。我一个人孤寂的留在这租借地上,用病和小说来排遣日子。
方去后没有信来,只寄了我两本书。惠也没有信。我知道这是他们的习惯。我知道他们一定比我活得更痛快。
龙眼花开了,谢了。连果子也给人摘光了。我的身体依旧和从前一样。在这中间我缓慢地,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地写着,我终于完成了我的小说,写到雄和志成的处刑,写到继先和炳的奇异的死。我仿佛像一个官长在调动军队,把这些朋友都差到永恒里去。写完这小说我忍不住伏在案上伤心地哭起来,如今我是一个隔岸观火的旁观者了。
像一个产妇把孩子生出来,我把我的血寄托在这小说里面。虽然我已经是一个垂死的人,但我的孩子会活下去的。我把他遗留给惠,让她去好好培养这孩子罢。
我的身体是否还能够支持到明年春天,我不知道,然而倘使龙眼花再开放时,我还能够看见惠,那么我一定要离这寂寞的租借地。我还记得惠常常唱的那一句话:
“我知道我活着的时间不会多了,我就应该活它一个痛快。”
一九三三年除夕于九龙
这文章所写的事实全是虚构。只有关于方的一段有点根据。方就是高志元,那真实的事情我已经在前面叙说过了。惠和慧是一个人,但她究竟是不是某一个朋友,我自己也说不出来。
总之这文章的写成与发表,虽有一种烟幕弹的功用,然而横贯那全文的情调却极似我写作《电》时的心情。所以它依旧是一篇真挚的作品。从它,读者也可以看出我当时的苦痛的心情来。
《电》固然是“爱情的三部曲”的最后一部,它不仅是《雨》的续篇,它还是《雷》的续篇。有了它,《雷》和《雨》才能够发生关系。《雨》和《雷》的背景是两个地方,《雨》里面所描写的是S地的事情,《雷》的故事却是在E地发生的。两篇小说的时代差不多,《雨》的结束时间应该比《雷》稍微迟一点。周如水在S.地投江的时候,德已经在E地枪杀了。
《电》和《雷》一样也是在E地发生的事情,不过时间比《雷》迟了两年多。在时间上《电》和《雨》相距至多也不过两年半的光景。在《电》的开始贤对李佩珠说:“你到这里来也不过两年多。”在《雨》的末尾,高志元,方亚丹两人到E地去时,李佩珠对他们说过,希望他们能够在那里给她找到一个位置。也许他们到了E地后不久就把她请了去,这是很可能的。这样算起来,从《雨》到《电》中间就要不了两年半的时间。
但在这两年半中间,我们可以看见李佩珠大大地改变了,吴仁民大大地改变了,高志元也有些改变了,至少他的肚皮不痛了。方亚丹没有大的改变,慧和两年半以前的她比起来也没有什么差异,但是敏却完全成了另外一个人,影也有了大的进步。
这可祝福的两年半的时间,正如仁民所说“现在的社会是一个洪炉”呵!
关于《电》我似乎有许多话想说,但是这里却又不便把它们全说出来。这本书是我的全部作品里面我自己最喜欢的一本,在“爱情的三部曲”里面,我也最爱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