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案侦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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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卷一:0089十一宗命案(4)

通哥所说的这起连环强奸杀人案是发生在20年前的一起恶性系列案件,是当年的大要案之一,至今未破。

1990年6月20日至12月14日,在这半年时间内,在东闽市下属县乡连续发生三起入室强奸杀人案,凶手共杀死十一人,未抢劫财物,不过在事后现场清理中,三家人的亲友都证实,受害者家庭的户口簿不见了。

这三起入室强奸杀人案给当时的东闽市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轰动,也给全市治安造成了严重危害,该案由当时的刑警老队长、通哥的师父王强负责。由于种种原因,这起系列强奸杀人案并未侦破,成了当年一大悬案,这也成了老队长王强从警生涯中最大的遗憾之一。

具体案情如下:

东闽市凌通县陆建成一家五口被害案

1990年6月20日晚,凶手潜入受害者陆建成家,用放在院子中的铁棍袭击了当时正在看电视的陆建成的老婆孙小菲(37岁)和女儿陆兰红(15岁)、陆兰萍(13岁),当时陆家还有孙小菲的外甥女顾佳佳(15岁),凶手残忍地将孙小菲等四人杀害,并奸尸。凶手杀人奸尸后,并未立刻离开,而是等待外出打牌的陆建成(40岁)回来,陆建成发现妻女还有外甥女被杀害后,想出去报警,却被藏在门后的凶手袭击头部,导致死亡。作案后,凶手将凶器遗留在现场,翻墙逃离。次日一早,陆建成的嫂子发现后报案。经现场勘查,提取了凶手作案所用铁棍、在受害者内衣裤上遗留的精斑、一枚清晰胶底鞋类足迹和两枚可疑指纹。

东闽市聚河县高宝然一家四口被害案

1990年7月4日晚,凶手潜入受害者高宝然家,袭击了当时在院里干活的高宝然(41岁),随后进屋杀害了正在屋内聊天的高宝然的老婆葛玉芬(39岁),强奸了他们的女儿高宝华(18岁)和高小月(16岁),猛击她们头部,致其死亡。随后又对葛玉芬进行了奸尸,逃离。经现场勘查,受害人均系被钝器击打头部致死,办案民警提取了凶手的精斑、胶底鞋类足迹,现场未发现作案工具,可能被凶手带走或丢弃。

东闽市五行县李海青一家三口被害案

1990年12月14日晚,凶手潜入受害者李海青家,先是袭击了在东屋睡觉的李海青(45岁)和靳小枝(43岁)夫妇,随后跑到西屋,将在睡梦中的李红霞(19岁)强奸并杀害。凶手杀人后,对靳小枝进行了奸尸,就在他准备离开的时候,李海青的大女儿李梦梦(22岁)下晚班回来了,凶手用铁棍袭击其头部,强奸并将其打成重伤,后被抢救生还。经现场勘查,办案民警提取了凶手的精斑、胶底鞋类足迹,但未发现作案工具。

这三起入室强奸杀人案共有十人遇害,一人受重伤。

作为三起案件中唯一的幸存者,李梦梦在案发后未能向警方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她说因为天黑,加之看到爸妈和妹妹被害的惨状,她精神极度紧张,并未看清凶手外貌,只记得凶手用力捂住她的嘴巴,撕掉她的衣服,将她强奸了。

由于当年办案单位在破案方面经验不足,刑侦技术相对落后,加之凶手作案后未留下更多可追查线索,虽然三起案子都提取了凶手的精斑,但当时DNA技术刚刚被应用在司法鉴定程序,各方面技术很不成熟,种种原因让这三起入室强奸杀人案成了悬案。

张国修在同张小燕还有娜娜亲热的时候,所念出来的名字就是三起案件中所有女性受害者的名字,这绝对不是巧合!

虽然通哥的解释有些牵强,但张国修的这个举动还是让他和当年的系列杀人案扯上了关系,在接下来对其住处搜查的过程中,我们意外发现其卧室床下有一个箱子,箱子里是一些女性内衣裤,颜色和款式比较老旧,在那些内衣裤下面,我们找到了三本户口簿,即当年三起杀人案中,三个受害家庭丢失的户口簿。

由于当年提取的凶手精斑在保存过程中出现失误,造成了遗失,已经无法通过DNA比对进行凶手鉴定,虽然缺乏关键性指向性证据,但张国修还是有重大杀人嫌疑,这或许也是他们一家三口被杀害的原因。

陈刚说:“看来凶手就是冲着当年的奸杀案来的,他会不会是受害者的亲戚朋友?”

通哥摇摇头,说:“可能性不大,如果凶手是三起案子受害人的亲戚朋友,现在至少要五六十岁了,而凶手只是一个20岁出头的年轻人。”

我说:“在第三起案件中,不是有一个幸存者李梦梦吗,会不会是她后来结婚生子,对当年的惨案念念不忘,要为家人报仇呢?”

仲大龙表示不屑地说:“你以为是勾践卧薪尝胆啊,忍辱负重二十年,让孩子出门报仇!”

通哥说:“猛子说得有些道理,李梦梦是当年的系列杀人案中的唯一幸存者,她目睹了家人死亡惨状,她自己也被强奸,被打成重伤,心中肯定充满仇恨,所以我觉得凶手和李梦梦肯定有关系,从年龄上推测,确实有可能是她的儿子!”

有了这个猜测,我和通哥立刻赶到了当年发生惨案的五行县。

在联系了当地派出所之后,我们找到了当时李海青一家居住的地方,那里早已经没人居住了,周围邻居也都换了又换。

我们辗转找到了李海青的亲戚。据他说,当年惨案发生后,他们也都无法接受,一家人好好的,就被人杀了还奸尸,幸好李海青的大女儿李梦梦被抢救过来了。

通哥问:“李梦梦不住在这里了吗?”

亲戚说:“早就搬走了。”

通哥问:“她什么时候搬走的?”

亲戚说:“差不多20年了吧,当时我儿子才5岁,现在我儿子都结婚了。”

通哥问:“你知道她搬到哪里了吗?”

亲戚说:“开始我不知道,后来我也忘了听谁说了,说在齐梁县的批发市场见到过李梦梦,当时还带着一个孩子。”

我和通哥对视了一眼:李梦梦结婚生子了!

我们随即开车去了齐梁县的批发市场,不过那个亲戚说的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或许李梦梦早就搬走了,不过我们还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在市场内做了询问。一个老菜贩认出了李梦梦的照片,说她偶尔在他那里卖菜,因为说话方式很奇怪,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她好像就住在市场后面的平房里。

在接下来的寻找中,我们顺利地找到了李梦梦的邻居,不过他说她不叫李梦梦,而是叫李冉,她搬过来的时候已经怀孕六七个月了,由于没有准生证,当时还是他帮忙找的接生医生,后来生了一个男孩。

邻居说:“不过她对那个孩子不好,经常虐待他,打骂就像家常便饭。有一次,我还见到她用热水泼那孩子,滚烫的热水啊,直接浇在头皮上了,孩子烫得哇哇哭,她还笑!”

通哥问:“那男孩叫什么名字?”

邻居说:“他没有大名,我们都叫他竿子。”

竿子?

我立刻掏出那张二寸免冠照,邻居一眼就认出了他。

通哥问:“他们现在不住在这里了吗?”

邻居说:“半年前,李冉得急病死了,之后竿子也搬走了,因为房租没到期,房东一直没过来。”

等那个邻居离开后,我们翻墙进了李梦梦租住的平房。

那是一个普通的小院子,房子里很干净,看得出竿子在离开前打扫过,我们进了屋,屋里更是异常干净。

通哥突然问:“猛子,你相信李梦梦是得急病死了吗?”

我一愣:“你什么意思?”

通哥问:“我觉得是竿子杀了李梦梦。”

我摇摇头,说:“不可能吧!”

通哥说:“我突然想到一件事。”

我问:“什么事?”

通哥正要开口,手机却响了,电话是陈刚打来的,通哥按下了免提键:“说吧,有什么发现?”

陈刚说:“通哥,你们快回来吧,那个杀人犯,就是那个竿子来分局自首了,他承认是他杀害了张国修一家三口!”

听到这个爆炸性消息,通哥以把车开到报废的速度赶回了分局。

当我们走进办案区讯问室的时候,看到了一个戴着帽子、面容枯槁、干干瘦瘦的男人。

那一刻,我有些恍神,我不相信,这个年纪比我还要小的年轻人竟然是三起恶性杀人案的凶手!

讯问笔录是俞队和通哥一起做的,我负责记录。

关于通哥讯问的问题,竿子都回答得很完整。当问及他的杀人动机时,他沉默了很久,才说出了一个惊天秘密。

以下为部分讯问笔录内容:

通哥问:你为什么杀张国修?

竿子答:因为他是二十年前发生的三起入室强奸杀人案的凶手!

通哥问:你怎么知道他是凶手?

竿子答:因为我就是证据!

通哥问:你是证据?

竿子答:我是他儿子!

他这句话让在场所有人都愣住了,只有通哥的表情一如往常地淡定,我忽然想到在接到陈刚电话前,通哥说他想到了一件事,或许就是这个!

俞队问他:“为什么会说自己是张国修的儿子?”

竿子说,二十年前发生的那三起惨案中,他母亲是唯一的幸存者。当时凶手将她强奸后,本以为一棍子将她打死了,没想到只是打成了重伤,昏迷了一天一夜后,她醒过来了。

案发后,李梦梦的精神几近崩溃,爸妈妹妹全部被害,她无法接受这残忍的一切,尤其是事后凶手一直没有被抓到,她更是处于极度恐惧中。

她决定离开那里,却在离开前发现自己怀孕了,在被强奸之前,她是个处女,那个孩子就是凶手的,本来她想要打掉这个孽种,她不能生下这个罪恶的孩子。

他在未出生前就带着母亲无比怨毒的诅咒,这怨毒注定要跟随他一辈子。

竿子答:最后她还是将我生了下来,从我出生的那一刻起,她就对我充满仇恨。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自己是孽种了。她说我是杀人犯的孩子,不该也不配活在这个世上,但她还是把我带到了这个世界,她说她找不到那个杀人犯,我就是他的影子,那时候我并不明白她的话,直到我慢慢长大才发现,我就是一个发泄筒,一个她对那个害死她一家和毁掉她一生杀人犯的发泄筒。

通哥问:她经常虐待你吗?

竿子冷笑了一声,用戴着手铐的手将头上的帽子摘下来,我们看到了他被烫掉一半头皮的脑袋。

竿子答:这是我7岁时,被她用热水烫坏的,那天她又发疯地打我,先是用木棒子,后来用铁棍,最后拎起暖水瓶,把热水往我头上浇。我大哭,她却哈哈大笑起来。

通哥没说话,在场的人都沉默了。

这时候,竿子又脱掉了上衣,在他瘦窄的身上,前胸、双臂、后背,我们看到了大大小小的伤疤上百块,形状各异。

通哥问:你没有试着逃跑过吗?

竿子答:我试过,被她发现了两次,回来被打得半死。为了惩罚我逃跑,她将我绑了起来,然后用打火机烧我的……

通哥问:烧你的什么?

竿子缓缓站起身,褪掉了他的裤子。

这个动作是我们始料不及的,当他脱掉裤子和内裤的一刻,我们看到了他的下体。他甚至用手拨动了两下,但在我们看来,那个动作并不是猥琐的,而是带着强烈的憎恶。

竿子答:她用打火机烧坏了我的下体。

我忽然不想听下去了,也不愿意想象那个残忍的画面。

我这才明白为什么他找娜娜的时候,不和她发生关系,只看她自慰了,因为他的下体被烧坏了。

竿子答:当时我不停求饶,喊她妈妈,喊妈妈救命,她却什么都不听,还说她是为我好,烧了它,我以后就会听话了。

所有人再次陷入沉默,没人知道这个年轻人是如何一步一步熬过他的童年、少年和青春的。

竿子答:在我12岁的时候,她毁掉了我作为一个男人的资格,那里也成了我永远不愿意面对的地方。我想杀掉她,但当时我只是一个毛孩子,我必须忍耐,等待,寻找机会。过了两年,我可以干活了,她就让我跟着市场卖肉的师傅做学徒。也就是那时候,我把猪肉当成了她,每次切猪肉我都有杀人的快感。可能是我渐渐大了,她对我不像从前那么虐待了,但她还是骂我孽种,骂我是杀人犯的孩子。

通哥问:李梦梦究竟是患病死亡还是被你杀害了?

竿子答:是我杀了她,就在半年前。

通哥问:具体交代一下?

竿子答:那天我干完活回家,她又开始发疯地打我,我忍了多年的冲动再也无法控制了,就掐死了她,我记得她的脸变成了青色,却带着笑容,她说等了那么多年,她终于可以去找她爸妈和妹妹了。

我负责记录的手有些颤抖:那个二十年前被毁掉一切的李梦梦本来是受害者,她生下了那个所谓罪恶的孩子,将她心里的恨和痛苦发泄到孩子身上,从受害者变成了施虐者,活活毁掉了这个孩子的一生。

通哥问:李梦梦的尸体呢?

竿子答:我把她分解了,一条一条的,就埋在院子里。我杀了她,却没有任何轻松,因为我在分尸时,看到了她的下体,我没想到她竟然把自己的下体也烧坏了,由于常年溃烂化脓,那里已经不堪入目。我忽然觉得害我变成这样的罪魁祸首并不是她,而是当年杀害了三家十口人的凶手,是他害了她,她又害了我,所以我决定找到那个杀人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