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理论遗产(1)
辩证法是一种“建立在通晓思维的历史和成就的基础上的理论思维”。深入理解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辩证法的经典命题,并在当代反思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理论,最为直接的就是要重新理解和吸取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提供给我们的辩证法的理论遗产。
一、马克思主义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扬弃
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在其直接的理论来源上,是黑格尔的唯心主义概念辩证法,这是学界所公认的;问题在于,肯定黑格尔的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的理论来源,对于我们理解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理论提出了怎样的要求?或者说,承认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这个直接理论来源,要求我们从怎样的辩证法理论出发去反思和发展辩证法?反过来说,如果离开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这个直接的理解来源,又会出现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怎样的曲解和倒退?这是值得认真思考和深入研究的。
首先,我们必须重新理解黑格尔的辩证法,或者说,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做出当代水平的理论反思。
恩格斯曾经提出,作为德国古典哲学集大成者的黑格尔哲学,以“最宏伟的方式概括了哲学的全部发展”
[1]。这个“最宏伟的方式”,就是黑格尔以“绝对理念”即马克思所说的“无人身的理性”自我运动和自我认识的形式所构成的宏大的概念发展的逻辑体系。这个“无人身的理性”所构成的概念发展的逻辑体系,就是黑格尔的本体论、认识论和逻辑学相统一的概念辩证法体系。
在对黑格尔概念辩证法的理解中,最大的问题是把它说成是某种神秘莫测或难以理喻的东西。然而,作为整个辩证法史的理论总结,黑格尔所构建的这个宏大的概念辩证法体系,并不是超然于世界之外的玄思和遐想,而是如同马克思所说,是以“最抽象的形式”表达了“最现实的人类状况”,即“个人现在受抽象统治”的“人类状况”
[2]。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黑格尔哲学所表述的“人类状况”及其所体现的“时代精神”去理解黑格尔的概念辩证法。值得注意的是,在通常的关于黑格尔辩证法的解释或评论中,往往是离开了黑格尔哲学所表达的“人类状况”及其所体现的“时代精神”。正是由于脱离黑格尔哲学所表达的“人类状况”和黑格尔哲学所体现的“时代精神”,因而把黑格尔的辩证法当成没有思想内容的纯粹的“方法”。这是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最大曲解,并因此导致对辩证法理论本身的各种曲解和误解。
黑格尔自己曾经说过,哲学总是“思想中所把握到的时代”,而从黑格尔哲学所体现的“时代精神”上看,我们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的统一:其一,在其直接性上看,黑格尔哲学作为19世纪的“思想体系的时代”的“时代精神”,他的哲学集中地表现为以概念自我运动的形式即概念发展的辩证法而展示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从而为恩格斯所说的“整理材料”的19世纪科学提供建立各门科学体系的“逻辑基础”。在哲学发展史上首次以“建立在通晓思维的历史和成就的基础上的理论思维”去展现“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这是黑格尔概念辩证法的“真实内容”和“真实意义”。其二,在其间接性上,黑格尔哲学作为“法国革命的德国理论”,他的哲学是以概念自我运动的方式而表现人类理性的自由运动,为人类“理性”的“自由”进行哲学论证。这可以说是现实生活激发黑格尔哲学追求的“政治关怀”。其三,在其深层的自我意识中,黑格尔哲学作为整个德国古典哲学“使人崇高起来”的哲学目标的集大成者,他的哲学是以概念自我运动的方式而实现“个体理性”与“普遍理性”的“辩证融合”,也就是把“个体理性”融合到作为“崇高”化身的“普遍理性”之中,因此在黑格尔看来,他的概念辩证法的自我运动和自我认识乃是人的“崇高”的自我认识和自我实现。这可以说是黑格尔辩证法的深层的“人文关怀”。这种“思想体系的时代”、“法国革命的德国理论”和“使人崇高起来”的三者统一,构成了黑格尔哲学的内涵丰厚而又形式神秘的概念发展的辩证法理论体系。
对于黑格尔哲学,特别是对黑格尔哲学所提供的辩证法理论,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都给予特别的重视并做出了十分重要和系统的论述。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第2版的跋文中说,当“德国知识界吹牛的后生小子们”把黑格尔看作一条“死狗”而予以抛弃的时候,“我倒公开承认我是这位大思想家的门人”,并认为黑格尔第一个“全面有意识地叙述辩证法一般运动形式”。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的德文版序言中,恩格斯特别强调地指出,“科学社会主义本质上就是德国的产物,而且也只能产生在古典哲学还生气勃勃地保存着自觉的辩证法传统的国家,即在德国。唯物主义历史观及其在现代的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上的特别应用,只有借助于辩证法才有可能”[3]。而在《自然辩证法》一书中,恩格斯又提出这样的告诫:“自然研究家尽管可以采取他们所愿意采取的态度,他们还是得受哲学的支配。问题只在于:他们是愿意受某种蹩脚时髦哲学的支配,还是愿意受某种以认识思维的历史及其成就为基础的理论思维形式的支配。”[4]列宁在《哲学笔记》中,集中地探索了黑格尔《逻辑学》的“真实意义”,并提出了如下发人深省的论断,“辩证法也就是(黑格尔和)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5];“不钻研和不理解黑格尔的全部逻辑学,就不能完全理解马克思的《资本论》”[6];“要继承黑格尔和马克思的事业,就应当辩证地探讨人类思想、科学和技术的历史”[7];在黑格尔的《逻辑学》中包含着“历史唯物主义的胚芽”[8];“聪明的唯心主义比愚蠢的唯物主义更接近于聪明的唯物主义”[9]。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对黑格尔哲学的这些评论决不是偶然的,而是源于黑格尔哲学在整个哲学发展史上的重要地位,特别是源于黑格尔的辩证法在整个辩证法史上的重要地位与重大价值。
从辩证法史上看,黑格尔哲学的最突出和最重大的价值,就在于它实现了辩证法从自发到自觉的理论形态的根本性转换,把辩证法展现为本体论、认识论和逻辑学相统一的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黑格尔所自觉到的这个理论任务,既来源于他对自己的时代——“思想体系的时代”即建立科学体系的时代——的哲学反省,也是形成于他对以往哲学的批判总结。
从黑格尔所处的时代看,自然科学从“搜集材料”的科学进展为“整理材料”的科学,也就是从分门别类地搜集各种资料的状态,进展到以概念的逻辑构成各门科学理论体系的时代,这就是所谓的“思想体系的时代”。黑格尔的辩证法,就其所体现的时代精神上看,直接地适应了以概念发展的逻辑为各门科学提供逻辑基础的需要。就这个意义上说,黑格尔认为各种科学都是“应用逻辑”,而只有哲学才是“逻辑本身”,并不是所谓的“口出狂言”,而是一种哲学家的理论自觉。
从哲学史上看,黑格尔以前的哲学家都把哲学分割为研究世界本原的本体论、探索人类认识的认识论和考察思维形式的逻辑学这三大部分。黑格尔则试图以“绝对理念”即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作为统一性原理,把本体论、认识论和逻辑学熔铸为统一的哲学理论。在这种哲学理论中,不仅没有认识论基础的本体论是无效的,而且没有思维自己构成自己的逻辑学基础的认识论也是无效的。本体论、认识论和逻辑学在黑格尔哲学中所实现的统一,并非如通常所解说的那样,仅仅是使“绝对理念”具有了本体论、认识论和逻辑学这三个方面的意义,而是以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去展现思维和存在所服从的同一“原理”,也就是把思维和存在所服从的同一“规律”展现为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即概念发展的辩证法。
黑格尔的这种努力还有其更深层的根据。以往的哲学或者把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归结为意识内容与感性对象的统一,即黑格尔所说的作为感觉和直观的精神与其对象的统一(如18世纪的法国唯物论);或者把思维的规律与存在的规律对立起来,否认思维规律具有客观逻辑的意义(如康德的先验论),而从来没有实现思维和存在在规律层次上的统一。在黑格尔看来,哲学的真正使命,是要实现“全体的自由性”与“各个环节的必然性”的统一,也就是要以逻辑的必然性去实现思维的“全体的自由性”。以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去展现思维和存在所服从的同一规律,从而理论地表达思维把握和解释世界的全体自由性,就是黑格尔的绝对理念作为统一性原理的实质内容。它把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明确地提升到两个系列规律的统一问题,即思维规律和存在规律所服从的同一规律的问题。
黑格尔以前的哲学,都是先把思维和存在分割开来,再以某种形式(关系)把它们统一起来(或否定它们的同一性),黑格尔则认为,思维和存在必须首先是自在统一的,然后才能有自为的统一。这就是所谓的“绝对理念”的逻辑先在性。黑格尔的“逻辑先在”的思想蕴含着十分深刻的辩证思考,并成为理解黑格尔哲学的“枢纽点”,因此有必要做出较为详细的解释。
所谓“逻辑先在”,是与“时间先在”相比较而提出的。“时间先在”,是指在时间一维性的意义上,何种事物是在先的。例如,人类与人类所生存的地球,在时间的意义上,地球对人类具有不可否认和毋庸置疑的“时间先在性”(这获得了科学证明)。与“时间先在”不同,“逻辑先在”是指在“逻辑”上何者具有“先在性”。例如,在时间的意义上,地球对人类具有“先在性”,但是,“人”作为认识的“主体”,“地球”作为认识的“客体”,在这种“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中,“主体”对“客体”却具有逻辑上的“先在性”。就是说,只有“我”的“逻辑”上的“先在”,才能在“我”的意识中构成“我”与对象的逻辑关系。比如,我们常说“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这当然不是在“时间”的意义上表述“伯乐”与“千里马”的谁先谁后,而只是在“逻辑”的意义上强调“伯乐”之于“千里马”的“先在性”。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所谓“绝对理念”的逻辑先在性,是指思维和存在所服从的同一规律,它首先自在地内蕴于人类思维和客观事物之中,不管人类思维是否自觉到自己的以及事物的本性,它们的本性都是存在的、并且是统一的。因此,逻辑上的先在,并不是超然于世界之上或游荡于世界之外的幽灵,而是相对于自为存在的自在存在,或者说是相对于现实存在的潜在的存在。正因为“绝对理念”只有在人类思维的反思中才能被自觉到,所以在思维自觉到自己的本性之前,作为自在存在的“绝对理念”,又只能是一种逻辑上的即思维推断上的先在。如果借用现代哲学的说法,这可以说是黑格尔的“本体论承诺”。
应当说,黑格尔的这种看法是相当深刻的。只要对“绝对理念”的逻辑先在性予以唯物主义的解释,其真实意义是显而易见的。这就是恩格斯所说的“理论思维的不自觉的和无条件的前提”,即“我们的主观的思维和客观的世界服从于同样的规律”这个“理论思维”的“前提”。在黑格尔看来,是否承认“绝对理念”的逻辑先在性(也就是理论思维的无条件的前提),对哲学理论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康德之所以否认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就在于他把思想看作只是“我们的”思想,而与“物自体”之间有一个无法逾越的鸿沟隔开着。肯定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则必须承认思想不仅是我们的思想,同时又是事物的自身即事物自身的规律。因此,黑格尔强调“绝对理念”的逻辑先在性,其目的在于说明:第一,思维和存在之所以能够在人类思维的进程中自为地实现统一,其根源在于它们自在地就是统一的;第二,人类思维自为地实现的统一,是把自在的统一升华成自为的统一、把潜在的东西转化成现实的东西;第三,哲学的任务就在于使人们自觉到思维的本性,按照思维自己构成自己的道路去实现思维与存在的自在自为的统一。因此,绝对理念的逻辑先在性,或思维和存在的自在统一,并不是说思维先在地包含了存在的具体内容,而是说思维和存在在本质上服从于同一规律。哲学在对思维的反思中把思维与存在的自在同一性转化成自在自为的同一性,就以理论的形态表达了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这个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就是黑格尔的概念辩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