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种是把“存在”理解为存在着的存在物实体。这种观点认为,作为哲学范畴的存在,即从本体论上加以定位的存在,只能是存在着的存在物,而不能是关于存在物的逻辑抽象或理念。只有存在着的存在物才是第一的和唯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