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青春因我遇上你开始(2)
吴乐乐扭头看了我一眼:“她啊,她就是这样,一般……一般是高兴才会有这种表情。”
我在心里狠狠瞪了她一眼,但表面上仍旧保持着微笑,主动跟顾西西打招呼:“你好,我是伍月。”
顾西西和我握过手之后,立刻从兜里掏出一个干净的手绢,一边擦手,一边问:“我有点洁癖,你们不会介意吧?”
说实话,看到他掏手绢、擦手等一系列的动作后,相信任何人都会把他和“同性恋”这三个字联系在一起的。
人果然不可貌相!
顾西西有着不同于常人的敏锐眼光,可他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娘娘腔,之前我对他的那么一丝丝好感也立刻随风而散了。
他同样和吴乐乐了寒暄几句,很快视线又回到我的身上:“哦,我记得你!你……你……你的身体好点了吧?”
我呆滞,吴乐乐同样呆滞。
他拍了一下手:“我寄给你的巧克力你吃了没?其实你们女孩子的这些事情我也不懂,还是我亲爱的嘱咐我的,说你们那什么的时候,都喜欢吃巧克力。”
我顿时被雷得外焦里嫩,皮肤流油,头皮发麻,脸上冒汗。
此“顾西西”就是彼“顾西西”——彩虹文学社的社长,那个会错了意给我寄一大盒巧克力的“好心人”?
我环顾左右,想找一个地缝钻进去,他似乎看出了我的窘迫:“没事,这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吴乐乐诡异地笑着问我:“你们一直有联系啊?”
我拼命摇着头,对顾西西说:“你认错人了,你一定是认错人了!我没有收到什么巧克力啊!”
他皱着眉想了会儿,问我身边的吴乐乐:“她是伍月?”
“是。”
“作家?”
“是。”
“笔名叫……”
“露珠!”
“露珠!”
二人异口同声喊出了我的名字。
他冲我笑笑道:“那就没错了呀!我记得,就是你!可能是地址写错了,你回头给我留个联系方式,我再寄一大箱给你。反正我亲爱的刚从法国回来,带回来很多巧克力呢!”
“是吗?”吴乐乐双眼闪烁着光芒,“那我……可不可以也留一个联系方式?”
顾西西用手绢捂着嘴巴,微微点头笑着。
女人总是这样,对于还没有到手的礼物表现出来的激情,要远远超过得到手之后的兴奋,这可能就是她们总是在不停买包和拥有皮包的路上穷尽自己所有积蓄的原因。
从拥有包包数量的层面来讲,我的确不是一个合格的女人。
提起皮包,就不得不说一下顾西西女友肩上所挎的那个PRADA新款。我对这些东西没什么研究,连“PRADA”这个英文单词,我都是第一次从吴乐乐的口中听说。
那时天已经黑了,大家围坐在篝火周围,开着睡前的最后一次探讨会。
吴乐乐的眼睛始终都没有离开过那个皮包,随着它的移动而不停地转身,变换着坐姿。
“那个包,我只在网上看到过,你知道它有多贵吗?”
“有多贵?”
“有……我也不记得了,反正它的后面有好多个零,对于我们这些平凡人来说,就是神一般的存在。”
“既然买不起,咱就别看了。”我劝她道。
“谁说的,饱饱眼福也好啊!你也多看看。”
“看多了,小心长针眼。”
“乌鸦嘴,快别说了!你看,你看,在晚上它看起来更加迷人了!”
我决心要让她死心,便说:“你喜欢,我送你一个,我看也没有多贵嘛!”
她有些惊恐地回头,质疑道:“你的稿费有那么多?”
“嗨,这有什么,不就二百块钱嘛!算是我送你……明年的生日礼物了!”
她瞪着我:“大小姐,你那是山寨货,和这个能比吗?”
“虽然价钱不一样,但长得都一样啊!”
她捅了一下我的头:“你是真傻还是假傻?这能一样吗?比如说……你遇见了一个俊美的男子,你喜欢上了他,一直以为他是家财万贯,住在高大的城堡里的王子。可有一天你突然发现他只是一个平民,没有钱,没有地位,没有城堡,只有一个茅草屋,你还愿意和他共度余生吗?”
我想了会儿,说道:“愿意!”
吴乐乐不可思议地看着我:“你是真疯了。王子最后变成了青蛙,你还愿意?”
“唔,愿意啊!刚才你假设的条件是:我遇见了一个男子,然后喜欢上了他。在喜欢上他之前,没有人告诉我他的身份,而后来那些城堡、王子的身份都是我假想出来的。等到真相大白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啊。因为不是他骗了我,而是我自己骗了自己。既然现实不是这样的,那我就改变一下原先的想法好了。其实对于我来说,根本没有什么损失,我不过就是做了一个爱情的美梦罢了,如今梦碎了,可爱情还在。只要爱情还在,我爱的那个人还在,我们就可以共同编织一个属于我们彼此的梦境。这样的结局不是更好吗?”
吴乐乐吃惊地慢慢合上自己张大的嘴巴:“你果然是一朵奇葩!”
她说我是奇葩的这句话,我就全当她是在表扬我了。
就在大家聊得正嗨,迟迟不肯进帐篷休息时,顾西西嫌气氛不够热闹,便打了一个电话,准备从不远万里喊来他的铁哥们:“我这朋友最喜欢热闹了,他一会儿就来!”
我看了看手表,已经过了晚上十二点了:“你……确定他不是在睡梦中被你吵醒,现在拿着菜刀来找你拼命的?”
“你想哪儿去了,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你看我像那么小心眼儿的人吗?”
我们统一动作,齐刷刷地摇摇头。
我心想:“你果然大方,不然也不会不辞辛劳地偏要给我寄什么巧克力了!”
有些人就像顾西西一样,拥有漂亮的外表,聪明的头脑,完美的姻缘。倚仗着这些天时、地利、人和的因素,他们开始在朋友圈中肆无忌惮地散播自己的爱心和大度。这类人往往对身边的朋友很好,大方使得他们获得了一批又一批上赶着要和他们做朋友的人。
但也有那么一些人,像我一样,从心底很排斥他们的面面俱到、世故和成熟。因为作为平凡的我们来说,生活的一切都要靠自己辛苦打拼才能获得,我们为了成功所付出的汗水本来就比他们多得多,可他们还要一次又一次地跳到我们的面前,一遍又一遍地打碎我们为之付出了所有努力的东西——以他们的实际行动来告诉我们,他们是如何轻而易举就得到了那份荣耀的。
这种想法或多或少有些偏激,我并不否认。但当时的我就是这样想的,而且我相信曾经和我有过一样念头的人,哪怕只是一瞬间,也一定不在少数。
有时不是我们视金钱如粪土,视富二代为仇敌,相反,内心的针锋相对大多是因为我们不满于自己的现状,却又无力改变的原因。
半个小时后,在大家谈无可谈,昏昏欲睡之际,顾西西的朋友终于到达了聚会现场。
我们身边的篝火已经燃尽,晚上山里的气温很低,在朦胧的月光的照射下,我看见一个黑影从我的身边划过,走到了顾西西的旁边。
那个人应该就是顾西西所谓的铁哥们了。
这时突然从山脚下吹来一股冷风,很多人都被冻醒了。被冻醒的感觉就像三天没有吃饭一样痛苦,所以大家彼此打了个招呼便迅速钻进了帐篷。
吴乐乐此时还靠在我的肩上呼呼大睡,如果不是害怕她一个人在外面会被冻死的话,我真没有力气去管她了。
就在我叫醒吴乐乐的过程中,又有三个新人从山下走来,加入到了我们的队伍中。
顾西西看到他们后,扔下自己的女友和铁哥们儿就不管了,跑过去拥抱他们:“兄弟,你们怎么来了?”
一个男人回答:“反正没事做,上来看看你们这里有美女吗?”
顾西西朝我们的方向望了望,遗憾地说:“那你们可来得不是时候,大家都睡了。左拉兄,看来要等到明天了……”
他们后来的谈话我通通都没有听见,耳朵像是被塞了一团棉花。
巧合,巧合!不,不是巧合,一定是我在做梦!
这时,吴乐乐终于醒了。她吸了一下口水,问我:“我这是在哪里?”
“快,快,我们进帐篷去睡觉吧!快——”我歇斯底里地冲她大喊道。
左拉或许原本还没有注意到我们,听到我大吼了一嗓子后,突然来到我们的面前,借着月光细细端详着我和昏昏欲睡的吴乐乐。
我刻意把头低下,听着顾西西和另外一个人的谈话。
“哥,你从澳洲回来了?这次打算待多久?”
“嗯……再说吧!可能就留在这里不走了。”
“太好了,咱们都多久没见了,这下总算可以好好聚聚了!阿暄,快过来,你表哥来了!”
“废话,我们都是一起来的,我当然知道了!”
顾西西的声音软了下来:“哦,对,对,你看我一高兴就忘了。”
他们三个人的谈话还在继续,吴乐乐又趴在我的肩头睡了起来。
左拉贴近了我的脸,问:“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看上去很面熟。”
我赶紧摇头,把头发摇得更散些:“没见过,没见过,没见过。”
他恍然大悟:“哦,我知道了,你一定是——我之前的某个女朋友吧!不是吗?那难道是……曾经给我写过情书的人?”
我干脆不回答他的问话,拖起吴乐乐就向帐篷走去。
顾西西叫住我:“伍月,你把吴乐乐送回帐篷,就出来陪我们喝一杯吧!”
我双手一松,把吴乐乐摔在了地上,她“哎哟”一声,睁开眼看了看我们,自己爬回了帐篷。
恋爱恐慌症
我向来不擅长拒绝别人,如果我拒绝了他们,一晚上都会寝食难安。
就这样,趁着月色,我们五个人又重新燃起了篝火,打开了一箱啤酒。
我是他们中唯一的一位女同志,活了二十多年,我还是第一次被四个花美男团团围住。那感受,那滋味,真是让我的心理濒临崩溃的边缘。
我之所以快要崩溃,有两个原因。第一,火光燃起后我才看清坐在左拉身边的那个人不是旁人,他正是住在我家楼下的左凡柯,也就是左拉的哥哥;第二个,顾西西一遍又一遍地喊着自己铁哥们儿的名字,灌他酒喝,那位哥们儿名叫“阿暄”,也是一个似曾相识,让我想到就会尴尬但却毫无印象的名字。
幸好,他们三人都没有认出我来,这是那一晚我唯一的一点幸运。
抱着他们一定不会认出我的侥幸态度,我豪爽地干了一杯又一杯。可能实在是无事可做,他们说话我又插不进去,干坐着又太傻,只能不停地灌自己啤酒。
我一口气喝下了七罐啤酒,脸被烧得通红。平时我是一个很注重养生的人,辣椒很少吃,酒也很少喝,所以我的酒量很不好。
更糟糕的是,我的酒品比我的酒量还要差。如果之前曾经有过醉酒的经历,并且知道自己酒后会胡言乱语的话,那天晚上打死我都不会喝下一滴酒的。
可是喝下的酒就和嫁出去的女儿一样,泼出去的水怎么还能收得回来呢?
我的大脑已经完全被酒精分子所占领,它们控制着我的一言一行。
醉酒后,我首先昏睡了有十几分钟的时间,在这中间,好像有一个人把衣服轻轻盖在了我的身上。
不过二十分钟后,我像是打了鸡血一样清醒过来,浑身发热,开始胡言乱语。
第二天醒来后顾西西就是这样告诉我的,他描述我当时的情景,说用四个字就可以概括了——惨不忍睹。
我问他,自己究竟说了些什么,他叹了一口气说:“伍月,没想到你命那么苦,哎!”
他之所起讲出这一句莫名其妙的话,还要从前一天晚上我跳了一段霹雳舞之后开始说起。
我醉酒后醒来,觉得浑身发热,不知怎么就围着篝火跳起舞来,没有人知道我跳的究竟是什么舞,所以在我的步步紧逼下,他们只能勉强回答是“霹雳舞”。
我敢肯定我不会跳什么天煞的霹雳舞,可我最终还是跳得有模有样。
舞后,四个人都看呆了。阿暄出于好心,要把我扶回去睡觉,可我不领情,而且为了发泄愤怒还在他脖子上咬了一口。这件事情我怎么也不愿意承认,直到第二天他把证据摆在我的眼前,我才低头勉强说了一句“Sorry”。
咬了他一口后,我开始哭了起来。我一边哭,一边说:“你们知道我为什么一直都没有谈恋爱吗?不是因为我忙,不是因为我眼光有多高……是因为……是因为……没有人愿意和我做朋友……”
我之所以这样说,和自己的人缘人品毫无关系,事情的起因还要从小学六年级开始说起。
小学六年级时,我十二岁。
十二岁的我开朗乐观积极,在班级中人缘颇好;十二岁的我就像一朵围绕着太阳旋转的向日葵花朵;十二岁的我,还不懂得爱情究竟意味着什么。
对于刚刚迈入青春期的少男少女来说,“爱情”是一个最敏感的话题,当然,也是一个最能勾起人兴趣的话题。
我算是我们班中比较晚熟的一个了。记得有一次上体育课时,一位女同学问我:“你知道你爸爸妈妈是怎么把你生出来的吗?”
以前我从来都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她确实把我问住了。
“是亲亲,”她说,“你爸爸和你妈妈亲亲之后就生出来了你。”
那天,我受到了初次的性启蒙教育。从那以后,我才渐渐知道了人类是如何产生和繁衍后代的。
自从了解了这些事情后,我的性格也慢慢发生了变化。以前我从不把男生当男性看,一直以为他们和我都是同类。后来随着身边的朋友一个个情窦初开,在班级中找到了自己的小男朋友,我的心情也变得焦虑起来。
向来要强的我怎么能输在这个起跑线上?
于是我开始在我熟悉的范围内寻找适合下手的猎物,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我瞄准了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的一个双眼皮小帅哥。
他的话不是很多,就是因为话不多,反而更能吸引女生的注意。唯一让我觉得可惜的是,他的眼睛很小,真的很小,一直到无穷小。
但作为一头饿急了的猛兽来说,是不会在乎自己的猎物长成什么样的。我之所以这样比喻,原因在于那时候我对待这位男同学的心态更像是在享受一种追逐的刺激感,而不是出于真心,更加和喜欢无关。
我的追人计划进展得很顺利,他很快就成为了我的囊中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