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得永久的悔(精装珍藏版)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2章 难忘这些人(1)

一双长满老茧的手

有谁没有手呢?每个人都有两只手。手,已经平凡到让人不再常常感觉到它的存在了。

然而,一天黄昏,当我乘公共汽车从城里回家的时候,一双长满了老茧的手却强烈地引起了我的注意。我最初只是坐在那里,看着一张晚报。在有意无意之间,我的眼光偶尔一滑,正巧落在一位老妇人的一双长满老茧的手上。我的心立刻震动了一下,眼光不由得就顺着这双手向上看去:先看到两手之间的一个胀得圆圆的布包;然后看到一件洗得挺干净的褪了色的蓝布褂子;再往上是一张饱经风霜布满了皱纹的脸,长着一双和善慈祥的眼睛;最后是包在头上的白手巾,银丝般的白发从里面披散下来。这一切都给了我极好的印象。但是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那一双长满了老茧的手,它像吸铁石一般吸住了我的眼光。

老妇人正在同一位青年学生谈话,她谈到她是从乡下来看她在北京读书的儿子的,谈到乡下年成的好坏,谈到来到这里人生地疏,感谢青年对她的帮助。听着她的话,我不由得深深地陷入回忆中,几十年的往事蓦地涌上心头。

在故乡的初秋,秋庄稼早已经熟透了,一望无际的大平原上长满了谷子、高粱、老玉米、黄豆、绿豆等,郁郁苍苍,一片绿色,里面点缀着一片片的金黄和星星点点的浅红和深红。虽然暑热还没有退尽,秋的气息已经弥漫大地了。

我当时只有五六岁,高粱比我的身子高一倍还多。我走进高粱地,就像是走进大森林,只能从密叶的间隙看到上面的蓝天。我天天早晨在朝露未退的时候到这里来擗高粱叶。叶子上的露水像一颗颗的珍珠,闪出淡白的光。把眼睛凑上去仔细看,竟能在里面看到自己缩得像一粒芝麻那样小的面影,心里感到十分新鲜有趣。老玉米也比我高得多,必须踮起脚才能摘到棒子。谷子同我差不多高,现在都成熟了,风一吹,就涌起一片金浪。只有黄豆和绿豆比我矮,我走在里面,觉得很爽朗,一点也不闷气,颇有趾高气扬之概。

因此,我就最喜欢帮助大人在豆子地里干活。我当时除了跟大奶奶去玩以外,总是整天缠住母亲,她走到哪里,我跟到哪里。有时候,在做午饭以前,她到地里去摘绿豆荚,好把豆粒剥出来,拿回家去煮午饭。我也跟了来。这时候正接近中午,天高云淡,蝉声四起,蝈蝈儿也爬上高枝,纵声欢唱,空气中飘拂着一股淡淡的草香和泥土的香味。太阳晒到身上,虽然还有点热,但带给人暖烘烘的舒服的感觉,不像盛夏那样令人难以忍受了。

在这时候,我的兴致是十分高的。我跟在母亲身后,跑来跑去。捉到一只蚱蜢,要拿给她看一看;掐到一朵野花,也要拿给她看一看。棒子上长了乌霉,我觉得奇怪,一定问母亲为什么;有的豆荚生得短而粗,也要追问原因。总之,这一片豆子地就是我的乐园,我说话像百灵鸟,跑起来像羚羊,腿和嘴一刻也不停。干起活来,更是全神贯注,总想用最高的速度摘下最多的绿豆荚来。但是,一检查成绩,却未免令人气短:母亲的筐子里已经满了,而自己的呢,连一半还不到哩。在失望之余,就细心加以观察和研究。不久,我就发现,这里面也并没有什么奥妙,关键就在母亲那一双长满了老茧的手上。

这一双手看起来很粗,由于多年劳动,上面长满了老茧,可是摘起豆荚来,却显得十分灵巧迅速。这是我以前没有注意到的事情。我小小的心灵里不禁有点困惑。我注视着它,久久不愿意把眼光移开。我当时岁数还小,经历的事情不多。我还没能把许多同我的生活有密切联系的事情都同这一双手联系起来,譬如说做饭、洗衣服、打水、种菜、养猪、喂鸡,如此等等。我当然更没能读到“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这样的诗句。但是,从那以后,这一双长满了老茧的手却在我的心里占据了一个重要的位置,留下了一个不可磨灭的印象。

后来大了几岁,我离开母亲,到城里跟叔父去念书,代替母亲照顾我生活的是王妈,她也是一位老人。她原来也是乡下人,干了半辈子庄稼活。后来丈夫死了,儿子又逃荒到关外去,二十年来,音讯全无。她孤苦伶仃,一个人在乡里活不下去,只好到城里来谋生。我叔父就把她请到我们家里来帮忙。做饭、洗衣服、扫地、擦桌子,家里那一些琐琐碎碎的活她一个人全给包下来了。

王妈除了从早到晚干那些刻板工作以外,每年还有一些带季节性的工作。每到夏末秋初,正当夜来香开花的时候,她就搓麻线,准备纳鞋底,给我们做鞋。干这活都是在晚上。这时候,大家都吃过了晚饭,坐在院子里乘凉,在星光下,黑暗中,随意说着闲话。我仰面躺在席子上,透过海棠树的杂乱枝叶的空隙,看到夜空里眨着眼的星星。大而圆的蜘蛛网的影子隐隐约约地印在灰暗的天幕上。不时有一颗流星在天空中飞过,拖着长长的火焰尾巴,只是那么一闪,就消逝到黑暗里去。一切都是这样静。在寂静中,夜来香正散发着浓烈的香气。

这正是王妈搓麻线的时候。干这个活本来是听不到多少声音的。然而现在那揉搓的声音却听得清清楚楚。这就不能不引起我的注意了。我转过身来,侧着身子躺在那里,借着从窗子里流出来的微弱的灯光,看着她搓。最令我吃惊的是她那一双手,上面也长满了老茧。这一双手看上去拙笨得很,十个指头又短又粗,像是一些老干树枝子。但是,在这时候,它却显得异常灵巧美丽。那些杂乱无章的麻在它的摆布下,服服帖帖,要长就长,要短就短,一点也不敢违抗。这使我感到十分有趣。这一双手左旋右转,只见它搓呀搓呀,一刻也不停,仿佛想把夜来香的香气也都搓进麻线里似的。

这样一双手我是熟悉的,它同母亲的那一双手是多么相像呀。我总想多看上几眼。看着看着,不知道在什么时候,竟沉沉睡去了。到了深夜,王妈就把我抱到屋里去,同她睡在一张床上。半夜醒来,还听到她手里拿着大芭蕉扇给我赶蚊子。在朦朦胧胧中,扇子的声音听起来好像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似的。

去年秋天,我随着学校里的一些同志到附近乡村里一个人民公社去参加劳动。同样是秋天,但是这秋天同我五六岁时在家乡摘绿豆荚时的秋天大不一样。天仿佛特别蓝,草和泥土也仿佛特别香,人的心情当然也就特别舒畅了。因此,我们干活都特别带劲。人民公社的同志们知道我们这一群白面书生干不了什么重活,只让我们砍老玉米秸。但是,就算是砍老玉米秸,我们干起来仍然是缩手缩脚,一点也不利落。于是一位老大娘就走上前来,热心地教我们:怎样抓玉米秆,怎样下刀砍。在这时候,我注意到,她也有一双长满了老茧的手。我虽然同她素昧平生,但是她这一双手就生动地具体地说明了她的历史。我用不着再探询她的姓名、身世,还有她现在在公社所担负的职务。我一看到这一双手,一想到母亲和王妈的同样的手,我对她的感情就油然而生,而且肃然起敬,再说什么别的话,似乎就是多余的了。

就这样,在公共汽车行驶声中,我的回忆围绕着一双长满了老茧的手连成一条线,从几十年前一直牵到现在,集中到坐在我眼前的这一位老妇人的手上。这回忆像是一团丝,愈抽愈细,愈抽愈多。它甜蜜而痛苦,错乱而清晰。在我一生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三双长满了老茧的手,现在似乎重叠起来化成一双手了。它在我眼前不停地晃动,体积愈来愈扩大,形象愈来愈清晰。

这时候,老妇人同青年学生似乎发生了什么争执。我抬头一看,老妇人正从包袱里掏出来两个煮鸡蛋,硬往青年学生手里塞,青年学生无论如何也不接受。两个人你推我让,正在争执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公共汽车到了站,蓦地停住了。青年学生就扶了老妇人走下车去。我透过玻璃窗,看到青年学生用手扶着老妇人的一只胳膊,慢慢地向前走去。我久久注视着他俩逐渐消失的背影。我虽然仍坐在公共汽车上,但是我的心却仿佛离我而去。

塔什干的一个男孩子

塔什干毕竟是一个好地方。按时令来说,当我们到这里的时候,已经是秋天,淡红淡黄斑驳陆离的色彩早已涂满了祖国北方的山林;然而这里还到处盛开着玫瑰花,而且还不是一般的玫瑰花——有的枝干高得像小树,花朵大得像芍药、牡丹。

我就在这样的玫瑰花丛旁边认识了一个男孩子。

我们从城外的别墅来到市内,最初并没有注意到这一个小男孩。在一个很大的广场里,一边是纳瓦依大剧院,一边是为了招待参加亚非作家会议各国代表而新建的富有民族风味的塔什干旅馆,热情的塔什干人民在这里聚集成堆,男女老少都有。在这样一堆堆的人群里,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孩子怎么能引起我们的注意呢?

但是,正当我们站在汽车旁边东张西望的时候,忽然听到细声细气的儿童的声音,说的是一句英语:“您会说英国话吗?”我低头一看,才看到一个十二三岁的小男孩。他穿了一件又灰又黄带着条纹的上衣,头发金黄色,脸上稀稀落落有几点雀斑,两只蓝色的大眼睛忽一闪忽一闪的。

这个小孩子实在很可爱,看样子很天真,但又似乎懂得很多东西。虽然是个男孩,却又有点像女孩,羞羞答答,欲进又退,欲说又止。

我就跟他闲谈起来。他只能说极简单的几句英国话,但是也能把自己的意思表达出来。他告诉我,他的英文是在当地的小学里学的,才学了不久。他有一个通信的中国小朋友,是在广州。他的中国小朋友曾寄给他一个什么纪念章,现在就挂在他的内衣上。说着他就把上衣掀了一下。我看到他内衣上的确别着一个圆圆的东西。但是,还没有等我看仔细他已经把上衣放下来了。仿佛那一个圆圆的东西是一个无价之宝,多看上两眼,就能看掉一块似的。我可以很清楚地看到,这个看来极其平常的中国徽章在他的心里占着多么重要的位置;也可以看到,中国和他的那一个中国小朋友,在他的心灵里占着多么重要的位置。

我同这个塔什干的男孩子第一次见面,从头到尾,总共不到五分钟。

跟着来的是极其紧张的日子。

在白天,上午和下午都在纳瓦依大剧院里开会。代表们用各种不同的语言发言,愤怒控诉殖民主义的罪恶。我的感情也随着他们的感情而激动,而昂扬。

一天下午,我们正走出塔什干旅馆,准备到对面的纳瓦依大剧院里去开会。同往常一样,热情好客的塔什干人民又拥挤在这个大广场里,手里拿着笔记本或者只是几张白纸,请各国代表签名。他们排成两列纵队,从塔什干旅馆起,几乎一直接到纳瓦依大剧院,说说笑笑,像过年过节一样。整个广场成了一个欢乐的海洋。

我陷入夹道的人堆里,加快脚步,想赶快冲出重围。

但是,冷不防有什么人从人丛里冲了出来,一下子就把我抱住了。我吃了一惊,定神一看,眼前站着的就是那个我几乎已经完全忘记了的小男孩。

也许上次几分钟的见面就足以使得他把我看作熟人。总之,他那种胆怯羞涩的神情现在完全没有了。他拉住我的两只手,满脸都是笑容,仿佛遇到了一个多年未见十分想念的朋友和亲人。

我对这一次的不期而遇也十分高兴。我在心里责备自己:“这样一个小孩子我怎么竟会忘掉了呢?”但是,还有人等着我一块儿走,我没有法子跟他多说话,在又惊又喜的情况下,一时也想不起说什么话好。他告诉我:“后天,塔什干的红领巾要到大会上去献花,我也参加。”我就对他说:“那好极了。我们在那里见面吧!”

我倒是真想在那一天看到他的。第二次的见面,时间比第一次还要短,大概只有两三分钟。但是我却真正爱上了这个热爱中国热爱中国人民的小孩子。我心里想:第一次见面是不期而遇,我没有能够带给他什么东西当作纪念品。第二次见面又是不期而遇,我又没有能够带给他什么东西当作纪念品。我心里十分不安,仿佛缺少了什么东西,有点惭愧的感觉。

跟着来的仍然是极其紧张的日子。

大会开到了高潮,事情就更多了。但是,我同那个小孩子这次见面以后,我的心情同第一次见面后完全不同了。不管我多么忙,也不管我在什么地方,我的思想里总常常有这个小孩子的身影。它几乎霸占住我整个心。我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他要到大会上去献花的那一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