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共和国宪法确定了“两院制”,由间接选举产生的参议院的权力和组成有宪法效力,其地位远高于由普选产生的众议院。同时,它又赋予总统极大的权力,包括任命军政要员,在参议员赞同下解散众议院等等。显然,这部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