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转向新经济政策(8)
这一草案分发到各共和国后,乌克兰和白俄罗斯党中央书记德·曼努伊尔斯基和博古茨基很快就同意了这个“自治化”计划,而在外高加索边疆区情况就有些复杂:9月1日,阿塞拜疆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书记谢尔盖·米洛诺维奇·基洛夫马上同意。亚美尼亚党中央犹豫不决。格鲁吉亚党中央明确表示了异议。9月15日,格鲁吉亚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以多数票决定:“认为斯大林同志的提纲所建议的各独立共和国以自治化形式实现统一为时过早。我们认为,在经济上统一力量和统一政策是必要的,但要保留独立的全部属性。”当时,兼任俄共(布)中央高加索局主席、外高加索边疆区党委第一书记的奥尔忠尼启则不得不求助于亚美尼亚中央委员会书记卢卡申。他在从格鲁吉亚首府梯弗里斯写给卢卡申的信中说:“这里的中央委员会看来会争吵不休。需要亚美尼亚中央委员会的支持。如果不能召开全体会议,则最好能(必须)在星期六晚上以前,由主席团和负责同志做出决定。”第二天,卢卡申在未经召开中央会议前就给奥尔忠尼启则回电:“亚美尼亚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亚美尼亚共产党埃里温市委员会全体会议以及负责人会议一致表明,赞同关于各苏维埃共和国相互政治经济关系问题的提纲。并且已经作出某种合理的决议。”
“自治化”计划的起草和向各共和国征求意见的工作,是在斯大林亲自掌握和领导下的中央组织局负责的。正在莫斯科郊区哥尔克村疗养的列宁在得知斯大林的“自治化”计划后,于9月22日给斯大林写信,要他就这一问题向自己汇报,并指责乌克兰中央书记是假冒的民族主义者。当天,斯大林就给列宁回信,把俄罗斯联邦的前途说成是只有两条:“要么真正独立”,也就是说没有中央的干预,各独立共和国不执行俄罗斯中央的决定,“要么把各苏维埃共和国统一成一个经济整体”,也就是说允许中央干预,将俄罗斯中央的权力扩大到各独立共和国去。斯大林在这封信中强调了“中央干预”,强烈反对各共和国“不与俄共中央打招呼就决定”,就自行其是。他对“自治化”计划的实质说得十分清楚:“如果我们现在不用形式上的(同时也是实际的)自治取代形式上的(名义上的)独立,那么,一年之后,维护各苏维埃共和国的实际统一将无比困难。”
中央组织局在23、24日紧急召开各独立共和国代表参加的会议后,于24日通过了《关于俄罗斯联邦与独立共和国相互关系决议的最终文本》。与草案相比,作了某些修改,一是,第一条改为:“认为乌克兰、白俄罗斯、阿塞拜疆、格鲁吉亚、亚美尼亚各苏维埃共和国与俄罗斯联邦之间缔结关于它们正式加入俄罗斯联邦的条约是适宜的”。二是,强化了中央的干预,在第3条中规定:在各共和国机构与中央机构合并的同时,“俄罗斯相应的人民委员部则在各共和国驻有自己的全权代表和规模不大的机构”。
1922年9月25日,列宁得知了这个方案后,甚为不安。9月26日,列宁和斯大林在哥尔克村进行了长谈。列宁对方案提出批评。列宁认为,斯大林计划中有两个重大倾向,一是联邦的主体是俄罗斯联邦,其他的共和国是加入,俄罗斯联邦和其他共和国在事实上是不平等的。二是没有规定民族的自愿原则,体现了一种大俄罗斯沙文主义。因此,他要求将“加入”改为“联合”,即各共和国“同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一起正式联合成欧洲和亚洲苏维埃共和国联盟”,并建议重新成立一个“全联盟中央执行委员会”,而不是利用俄罗斯的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在这次谈话后,列宁给加米涅夫写了一封信并抄送政治局全体委员,他强调:“我们承认自己同乌克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以及其他共和国是平等的,将同他们一起平等地加入新的联盟,新的联邦,即‘欧洲和亚洲苏维埃共和国联盟’。”他还写道:“重要的是,我们不去助长‘独立分子’,也不取消他们的独立性,而是再建一层新楼——平等的共和国联邦。”其后一连5天,列宁为此对宪法起草委员会的成员以及来自高加索地区的代表做工作,强调建立“平等的共和国联邦”的重要性。
列宁和斯大林的分歧是极为明显的,列宁要求的是建立一个新的平等的联盟,各共和国都有相同的权利,而斯大林要求的是建立一个隶属于俄罗斯联邦的联盟,俄罗斯对各共和国有干预权和决定权。斯大林最终只同意将“加入”改为“联合”,而对列宁的其他建议,斯大林在给加米涅夫的信中,则称为是“不适宜,至少为时过早”,甚至讥讽为“列宁同志的民族自由主义”。在9月28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当加米涅夫告诉斯大林:“伊里奇准备为捍卫独立而战”时,斯大林在便条上写道:“我认为,反对伊里奇需要坚定性。如果两个格鲁吉亚孟什维克影响格鲁吉亚的共产党人,而后者影响伊里奇,试问,这就是其中的‘独立性’吗?”便条上记录下了他们最后的对话:“加米涅夫:‘我想,既然弗拉基米尔·伊里奇坚持,抗拒会更坏’。斯大林:‘我不知道,让他瞧着办吧。’”
10月6日,列宁在给加米涅夫的便条上写道:“要绝对坚持联盟中央执行委员会中由俄罗斯人、乌克兰人、格鲁吉亚人等轮流担任主席。绝对!”但是,列宁虽然名义上仍是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然而,实际权力已经归属斯大林,随后的联盟进程已经不是列宁所能左右的了。12月16日,俄共(布)中央政治局通过了《欧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成立条约》和《欧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成立宣言》。
12月23日,全俄第十次苏维埃代表大会召开,26日通过了《关于建立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的决议》,决定由俄罗斯、乌克兰、外高加索、白俄罗斯共和国联合成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苏联。1922年12月30日,苏联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在莫斯科召开,宣布了苏联的成立。斯大林在会上作了有关苏联成立的报告,大会基本通过了《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成立宣言》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成立条约》。条约规定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苏维埃代表大会,最高执行机构是联盟中央执行委员会。条约还规定,各共和国为加盟共和国,每个加盟共和国都有自由退出联盟的权利,加盟共和国的公民都拥有苏联国籍。在联盟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选出4人为主席:加里宁代表俄罗斯,彼得罗夫斯基代表乌克兰,切尔维雅科夫代表白俄罗斯,纳利马诺夫代表外高加索联邦。随之成立的联盟政府——苏联人民委员会由列宁任主席,副主席是:加米涅夫、奥拉赫拉什维利、李可夫、瞿鲁巴、邱巴尔。人民委员会下设人民委员部:外交人民委员部(人民委员契切林)、陆海军人民委员部(人民委员托洛茨基)、对外贸易人民委员部(人民委员克拉辛)、交通人民委员部(人民委员捷尔任斯基)、邮电人民委员部(人民委员斯米尔诺夫)、工农检查人民委员部(人民委员古比雪夫)、劳动人民委员部(人民委员布留哈诺夫)、财政人民委员部(人民委员索柯里尼柯夫)。
斯大林没有担任政府职务,专门从事党的工作。列宁名义上是人民委员会的主席,但他重病在身,实际上不能视事。在苏联宣布成立后的第二天,他仍然对联盟成立进程中所出现的“自治化”倾向和大俄罗斯沙文主义表示忧虑。他在这一天口授的《关于民族或“自治化”问题》一文中说:“我觉得很对不起俄国工人,因为我没有十分坚决十分果断地过问有名的‘自治化’问题,其正式的说法似应叫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问题。”他对联盟成立条约提出了尖锐的批评:“我们用来替自己辩护的‘退出联盟的自由’只是一纸空文,它不能够保护俄国境内的异族人,使他们不受典型的俄罗斯官僚这样的真正俄罗斯人,大俄罗斯沙文主义者,实质上是恶棍和暴徒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