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勒庞《乌合之众》的得失(1)
罗伯特·墨顿
权威著作《社会心理学手册》(Handbook of school Psychology,ed.by Gardner Lindzey,1954)中,美国的社会心理学大师奥尔波特(Gordon W.Allport)十分肯定地说:“在社会心理学这个领域已经写出的著作当中,也许勒庞的《乌合之众》最有影响力。”此书是否值得有着这么重要的地位,是可以提出疑问而且一直就存在争议的。不过它对人们理解集体行为的作用以及对社会心理学的思考有着巨大的影响,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除此之外,在“孤独的人群”和“千人一面”已经成为美国民众形容自己感受和处境的恰当用语的时代,我们也要看到此书的适时性。
勒庞这本小书持久的影响力,这一点有些难以理解。1895年它初次上市时,我们可以用赶时髦来形容它,但是,假如这种时髦持续了大半个世纪仍旧存在,那么可以肯定的是它一定有它的独特之处。我们如果把它的性质再考虑进去,就会更加对其如此长久的影响力百思不得其解。书里所包含的真理,可能很多条都被人说过,甚至比勒庞在此书中的说明更有说服力,有些在他写此书之前都出现过,此后的论述更是自不言说。这本书在知识界却也是有着不容忽视的影响。更让那人难以理解的是,《乌合之众》提出的一些观点现在已经被证明是错误的或者是有误导作用的,但是却仍是我们这些研究群众行为的人必读文献。最后,书中还包括各种互不协调的意识形态,但是意识形态迥然不同的崇信意识形态的作家,在看待它的时候依旧是有着十分认真的态度。也许,要想解开这团表面看来充满矛盾的乱麻,我们首先需要的是要思考下它对我们今天的意义。
《乌合之众》所经历的一个事实,就容易帮我们解除这种困惑。被勒庞的观点所影响的,不但有那些如民粹派社会学家罗斯和心理学家麦克道格尔等基本上全盘接受我们的人,甚至是一些如作为社会心理学家的弗洛伊德和社会学家帕克等反对它们的人。反对者可以激烈反驳勒庞的言论,但是他们不能对它视若无睹,至少,假如它们依旧关心社会心理学的问题,他们就不能这样做,因为那都是些基本的问题。
它几乎从始至终表现出一种对重要问题的敏感性,这就是勒庞此书的主要功绩。大法官霍尔姆斯先生说,勒庞在这本书中表面,他具有“脊髓中的本能”,只是在很少数思想家中,才会有这种不断发现有研究价值的问题的本领。对于社会心理学家以及所有思考自己社会的人,勒庞的著作关注的问题,可以说注定会是十分重要的问题。这本书的书名有着让人迷惑的局限性,但是它谈到了很多人们通常并不与“人群”联系在一起的现象。可以说,在勒庞的这本书的这里或那里,用十分简约甚至时代错置的方式,触碰到一些现在人们所关心的问题,包括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群众的反叛、群众运动、趣味单一、大众文化、受别人支配的自我、官僚化过程、人的自我异化、逃避自由投向领袖的怀抱和无意识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等等。总结来说,他把很多现代人面临的社会问题和观念都考察到了。我相信,这本小书所涉及的问题的多样性,也是使它有着持久意义的重要原因。
所以,《乌合之众》有发现问题的功能而非解决问题的功能,这就是它当代的意义。看一下此书对弗洛伊德的意义就能知道,这两种制式功能虽然有关联,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弗洛伊德提供了一条主渠道,使勒庞的思想进入当代人的头脑进而产生影响。在20年代时当弗洛伊德把注意力转到“群众心理学”(这个他的“Massen psychologie”一词的习惯译法)时,第一本专著《群众心理学与自我的分析》发表了,其中有一章是专门讨论勒庞这本书。他开头就是这样判断:“勒庞的《群体心理学》(Psychologie des foules,该书法文原版的书名),一本受之无愧的名著。”又以相似的结论总结道:“他极为精彩地描述了集体心态。”这两个判断中间又是大篇幅引用《乌合之众》中的段落,数量很多,加上弗洛伊德简短的评论,几乎是全书的六分之一。
但是人们很快就会明白,弗洛伊德并不是对勒庞这本书持明确的赞成态度。在接下来的一章,他便把前面对勒庞思想的赞颂之词收回,他说:“……我们现在必须补充一句,其实作者的所言没有一点新东西。……除此之外,勒庞等人对群体心理的描述和评估,绝不是没有争议的。”这些否定性断语看上去有些不礼貌,也有悖于弗洛伊德几页纸之前的说法。不过,这种双重否定可能是流露出他内心的真实感受,而非失礼的无用之词。夸张一直都是一种表明观点的直接的技巧。因此,假如我们剔除掉弗洛伊德表达这种判断时所采用的夸张语气,只将其实质保留,然后问一句:假如勒庞的话既无新意又有错误,为什么如此重视它呢?为什么弗洛伊德同许多严肃的评论家一样,怀着从知识角度以明显的尊重来看待《乌合之众》呢?他为什么把这本书作为自己论述社会心理学的起点?弗洛伊德用可敬的直率态度回答了我们的问题:“我们把勒庞的言论作为我们的引路人,原因是它强调无意识精神生活,这点非常适合我们的心理学。”
弗洛伊德对于自己重视勒庞的思想给了一个简单回答,乍一看好像无可厚非,但是它并不全面。他只是对自己如何从勒庞的著作中找到了优点进行解释,却没有回答自己为什么要贬斥勒庞的思想既无新意又有错误。要想真正明白弗洛伊德这种前后矛盾的态度,还需要做进一步的解释。弗洛伊德对勒庞在态度上的前后矛盾是既定事实。他在这一页否定勒庞,然而又在下一页纸上认可它,勒庞“对群体心态做了出色的心理学说明”。
在弗洛伊德论述勒庞的一章中,可以找到对这种矛盾态度的思想——而不是心理学——解释。在这里,可以说他是用一种猫捉耗子式的苏格拉底对话的方式,为两个角色写出台词。这种矛盾态度的基础追根究底就是:勒庞可能只是发现问题,而弗洛伊德可以成为解决问题的人。因为我们不能确定勒庞是否能够既当问题的发现者也当问题的解决者。对于前一种能力,勒庞值得称赞表扬的,弗洛伊德也并不吝啬赞赏。至于后一种能力,勒庞顶多只能说是没什么价值,甚至是不正确的,而弗洛伊德则坚持认为,他既没新意又不正确。弗洛伊德把这两种角色交替派给勒庞,于是他本人也摇摆在这种矛盾态度的两极之间。最后,弗洛伊德为所有这些论述提供了一幅清楚的画面(虽然这幅画的形象需要大加修改):勒庞播种,弗洛伊德浇水并培育其生长。在弗洛伊德看来,勒庞作为发现问题的人,只是把群体生活重要的方面指了出来,但并没有做出相应的解释。
勒庞讨论了“感情的强化”与“理智的欠缺”,因而点明了群体心理的“基本”事实。但是弗洛伊德说,勒庞并没有看到群体成员之间建立感情联系的心理过程的原因。
作为发现问题的人,勒庞也意识到了群体和有组织的团体之间“感情传染”和易受暗示的强大作用,但是弗洛伊德认为,勒庞没有认识到,这是团体成员与领袖以及其他团体有着本能性关系的产物。
勒庞意识到,如果没有任何联系,“只是一些人聚在一起,根本不够形成团体”,但是他却不清楚这种联系是怎么形成起来的。
勒庞特意强调了群体感情的易变,爱与恨的犹豫不决以及它的团结和仇视态度,但是他却忽视了群体的矛盾和理想化(这时受到过分尊重的人物会变得不容批评)倾向的心理机制。
勒庞“生动描述了”群体缺乏感情约束以及它“没有中庸与三思而后行的能力”,但是他没有什么理论,使自己能够看出这是退化到某个早期阶段的结果。(甚至弗洛伊德这样的大人物有时也会不在状态。他说勒庞的退化观念不明确,这是对的。但是勒庞多次把群体所特有的冲动、“缺乏理性、缺乏判断力和批判精神、夸大感情”看成“低级进化形态的生命中的倾向,例如妇女、野蛮人和儿童”。所以他已预见到了弗洛伊德本人的错误,当他下退化到“不必奇怪可以在野蛮人或儿童身上看到的早期阶段”的结论时,很明显妇女被排除在了这个阶段之外。)弗洛伊德错误地、有些偏激地说,勒庞没有“推测出领袖在集体心理中的重要性”,而他能够把领袖在集体行为心理过程中的强大影响力解释出来。弗洛伊德没有注意到,勒庞给英雄神话赋予了极大的重要性,这和弗洛伊德在与奥托·兰克讨论之后认为英雄神话是个人把自己从不断的集体统治中解放出来的手段相同。
勒庞看到并强调了群体中的“扯平”趋势,它要求在受压制的平庸水平上给予充分平等。但是据弗洛伊德的判断,他没有发现这不过是一个潜在过程的外在的可见后果,在这个过程中,群体成员“通过对同一个目标有着相同的敬爱并且拥护而互相认同”,“目标”在弗洛伊德这是指领袖,是专业术语。
勒庞用自己的语言,对作为群体和群体成员标志的“服从的欲望间”进行了充分的说明。但是他就停在这,没有意识到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领袖身上的集体理想把自我理想取代了。
最后,弗洛伊德犯了个有价值的错误,他认为,勒庞把自己的研究框在有乌合之众特点的暂时性集体上,实际上他是在无意中碰到了一个最有价值的研究题目,因为只有在这种暂时聚集的人群中,才能够最准确地看到个人对群体的要求言听计从到宁愿把自己独立自主的精神都放弃。弗洛伊德这样对勒庞的群体概念进行定义是不对的,只要往下再继续读几页,就可看到这一点。不过,聪明的的人即使犯下错误,别人也会从其中得到收获。弗洛伊德的错误是个聪明人的过失、因为粗心而产生真理的幸运过失,虽然弗洛伊德认为勒庞的陈述“只涉及短命的集体”是不对的,但是这个错误却让弗洛伊德赞扬勒庞选取了这些“喧闹的、暂时群体”进行研究,“它们只是集体中的一个类型,我们从中能发现,正是那些被我们看成是个人特性的因素,彻底消失了,虽然是暂时的。”弗洛伊德用这些话详细说明了在科学研究中一个普遍适用、在社会科学中特别需要强调的基本原则,因为认识到它的人很少。这就是搜寻“重大研究领域”的原则,也就是寻找这样一些课题——这里的具体课题就是暂时性的群体——它能够让人对那些可以取得特殊优势的科学问题进行研究。
弗洛伊德以为他做过的事情勒庞只是做了部分,然而他是在潜移默化中这样做的。他更多地研究了暂时性的群体,但并没有把自己框定在这个范围。根据他的用法,“群体”是个宽泛的概念,不但指暂时聚集在一起的人,而且指一些例如组成议会、宗派和阶级等持久存在的团体和社会阶层。不过,勒庞不仅关注较有生命力的公众,同时也关注更为持久的阶级,更为注意那些形成政治暴民的短命人群,所以他实际上抓住了一个研究集体行为的重要时机,也就是在可视性极佳的时刻研究它们。可以这样认为,弗洛伊德很明显是把勒庞并没有的方法论技巧也列到了他的名下。弗洛伊德得出这个对勒庞有帮助的评价,原因并不是他注意到了在这个具体研究中勒庞做了科学家都在从事的公众,也就是找到了重大的研究素材,它们能够把比所研究的事情更为广泛的变量之间的相互作用揭示出来。
从弗洛伊德对待勒庞的矛盾态度中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勒庞在人群和集体行为的突出特征这一块有着非常敏锐的把握能力,但是他并没有对它们做出令人满意的说明。以这种评价为根据,勒庞如同一条专门寻找块菌的狗,他在社会心理学表层的某个位置上停留片刻,因为它下面有些别人没有发现的重要的理论块菌。
弗洛伊德自己形象的设计反而与勒庞的相反,他觉得他是个能够通过现象看到本质的人,能够将社会心理学的块菌找出来,把它们制作成一道美味的知识佳肴。这两种形象对他们两人以及他们的著作都有失公正,然而也是有着一定的道理的。勒庞是群体社会心理学问题的发现者,而弗洛伊德也是个发现者,且在某个阶段很有想象力,甚至会成为这个领域的一个能成功解决问题的解决者。在对弗洛伊德对待勒庞的矛盾态度做出评价之后,一些可以被称为重要的新思想(但是别人已经有所预见,所以并不是不可缺少的)和一些正确而有意义的思想(但并不十分深刻,所以只有提示的意义)的贡献和局限性我们就会看到。对勒庞这本《乌合之众》的矛盾态度,就是一个非常恰当的例证。
弗洛伊德对这本书的感受也很正常。这里单单把它举出来予以说明,并不是因为所有提到像弗洛伊德这样机智而富有创造性的头脑的作品的时候,都会让我们后辈感到高兴,而是因为他对勒庞的理解,包括他的造成意外收获的误解,都对我们理解此书有很大的帮助。如果弗洛伊德在提出自己有关人的社会行为的思想时,从中发现了很多有现实意义的因素,那么在较小的范围内我们也可以做到这一点。他的书中有许多的发现,尽管总体来说没有发现任何完全正确或新颖的观点,但这对我们也有教益:勒庞的表述远不是盖棺之论,而只能算是一个为这个题目的更为先进的观点提供了重要指导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