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与董克仁同志相识已久,不管是在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共事、到各基层检察院任职,还是现在我到自治区检察院工作,我们都互相关心,互相关注。董克仁同志一直比较关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银川市检察院任反渎职侵权局局长期间,他就经常到各行政执法部门、基层单位做职务犯罪预防普法教育,迄今为止,宣讲职务犯罪预防法制课100多场次,听众达2万多人,获得了广泛好评,这个习惯他一直保持到了现在。我到自治区检察院工作以后,主抓职务犯罪查办与预防工作,董克仁同志在贺兰县检察院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依然引起了我很大的关注。在到任一年多的时间里,董克仁同志又在职务犯罪预防方面作出了突出成绩,从预防专刊到服务热线再到信息发送平台等,都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令人欣慰。
董克仁同志这次又做了一次有益的尝试,以警示教育读本的形式来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形式很好。不难看出,董克仁同志在做好日常检察工作的同时,也在深深地思考如何开展预防工作。《职务犯罪预防与警示》正是董克仁同志的一个初步探究和尝试,值得我们关注。
《职务犯罪预防与警示》以54个职务犯罪罪名的概念、法律导航、立案标准、法律分析、案例重现为主要内容,在明晰职务犯罪的基本知识后,通过大量翔实、触目惊心的职务犯罪案例的重现,使广大读者的心灵得到了教育和洗涤,预防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充实,并激发广大读者对我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关注与反思。全书紧紧围绕职务犯罪预防进行展开,内容丰富,观点明确。不仅有实际案例的支撑,检察工作者在实务中的探索和思考,还有检察工作者和学者共同对法律的信仰和修复残缺世界的理想,这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具有一定的启迪意义。细细品来,该书具有诸多特色之处值得回味。这是董克仁同志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一个总结和思考,同时也是与理论界、实务界的一个交流。
《职务犯罪预防与警示》让我对预防职务工作该如何开展有了进一步的思考。我看还是要按照王雁飞检察长所提出的“建机制、强手段、练内功、借外力、做实事、有声势”的要求,也只有这样,我们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才能够打开局面、广见成效、赢得重视,达到“虚事实做”和“做大做强、唱响唱亮”的总体要求。
一是坚持把推动宁夏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作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预防工作中,既要按照自治区检察院开展的“关注民生,走近群众”主题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积极预防和依法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等涉及民生的案件,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又要在办案和预防工作中注重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能“就办案而办案”“就预防而预防”;要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绝不能借口保护地方经济发展而放弃职责、不敢办案;要坚持做到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办案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最大限度发挥执法办案、保障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是要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趋势,研究分析职务犯罪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特点和规律;要积极整合各种力量和资源,以职务犯罪查办工作为龙头,不断树立“打击也是预防”的观念,确保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是要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开展预防工作的方针,健全完善与相关部门、政法单位的协调机制,在职务犯罪预防大局中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要切实强化预防,全面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继续抓好《宁夏回族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要突出预防重点,强化预防措施,注重预防实效。
四是要建好外部机制和内部机制,推进信息化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应用,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平台、阵地,通过网络等载体加大宣传和预防工作;要继续完善行贿档案查询系统,扩大信息采集范围,发挥该系统对防控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的作用。积极探索结合查办涉及私营部门的行贿行为,在外资、民营企业等私营部门开展预防职务性犯罪工作,争取把预防工作做出声势、做出实效,做成检察机关的办案品牌。
预防工作任重而道远,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人员,要真正俯下身子,多做调查研究,多做新的尝试。目前,董克仁同志已经迈出了第一步,走到了前列。我相信,只要我们都来重视预防工作,不断挑战自我,预防工作一定大有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