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宁夏南部山区生态移民的历史沿革
一、宁夏南部山区生态移民的发展历程
宁夏南部山区作为我国的贫困地区之一,约有105万贫困人口,其中极度贫困的35万人口生活在不适宜居住和发展的地方。行路难、吃水难、上学难、就医难的问题无法解决,成为宁夏扶贫开发中最难啃的“硬骨头”,宁夏南部山区的贫困问题也一直受到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为此,宁夏回族自治区历届党委政府把中南部地区的脱贫致富作为促进全区发展的重中之重,决定拿出上百亿资金进行生态移民,将居民从贫困地区搬迁至近水、沿路、靠城适宜生活和创业的地方,并将300万亩移民迁出区变成生态恢复区。
1983年5月13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了首次扶贫移民协商会议,产生了“以川济山,山川共济”的人口迁移重大决策,就此拉开宁夏移民扶贫开发的序幕,吊庄移民由此开始。吊庄移民投资近4亿元,搬迁安置南部山区移民34.5万人,芦草洼吊庄、隆湖开发区和华西村已成为宁夏吊庄移民成功的典范。
1998年,宁夏启动扶贫扬黄灌溉工程移民,也称为“1236”工程移民。该工程是在国家实施“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围绕解决温饱的目标而设计的。工程开发的主战场红寺堡移民开发区共搬迁安置贫困群众19.4万人,先后建成大型行政村40多个,内含自然村落170多个,开发水浇地40万亩。如今,这里已形成千顷绿洲,移民生活稳定而富足。
宁夏的移民开发工作是在不断提高认识、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探索移民扶贫形式中进行的。2000年初,移出区的生态恢复建设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生态恢复建设与扶贫的协调发展成为政府工作的又一重心,生态移民成为宁夏解决山区贫困问题的重要任务。从2001年宁夏被国家发改委确定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项目区之一(宁夏称为“生态移民项目”)开始,到2009年,宁夏南部山区陆续有几十万贫困人口被政府有组织地整村搬迁、集中安置,实现了山区群众走出大山、脱贫致富的愿望。
“十二五”开局,自治区党委、政府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决定对中南部地区7.88万户34.6万人实施生态移民。自治区党委的这一重大战略决策,既是对国家西部大开发总体目标的贯彻落实,也是对宁夏区情的深刻认识和清醒判断;既是对未来5年宁夏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抉择,也是站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对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更好解读。2011年,全区生态移民工程第一批计划开工建设81个移民安置区,建设3.2万户14.2万人移民住房,同时建设与之配套的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工程。目前,各市县移民住房、农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开发相继开展,移民安置模式不断创新,政策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企业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协调服务和监督管理力度持续加强,举全区之力推进生态移民的局面已经形成。
二、宁夏生态移民工程的积极成效
(一)生态移民改善了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南部山区是宁夏生态移民的主战场,居住在六盘山水源涵养林区内及边缘地区的群众,移民搬迁前仅有5.3%的人口通水、通电、通路,72.4%的人口仅通电或通路,22.3%的群众水、电、路都不通,就医、就学困难户占65.1%。易地搬迁后,在实现水、电、路三通的同时,配套建设的教育、医疗设施基本齐全,就医、就学便利,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根本改变,为移民群众奠定了脱贫致富的基础。红寺堡区是宁夏较早的移民集中安置区,仅近3年就引进资金9.52亿元,发展企业36家,年产值达3亿元。利用充足的风能资源,建成两个5万千瓦的风电项目,投资10亿元、50兆瓦的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项目也已正式开工建设。城区面积已达6.4平方公里,城镇人口达2万多人,城镇化率达到16%。建成各级各类公路507公里,其中高速公路42公里,二级公路101公里,农村公路364公里,实现了村村通公路,村村通公交。累计实现人工造林(含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平原绿化、人工种草)125万亩,实现林木绿化率39%,绿地覆盖率75%,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二)生态移民拓宽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空间
为了保证生态移民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宁夏在移民安置时把培育产业作为重中之重,因地制宜地制定拓展移民产业,积极有效地为移民拓宽增收致富空间。长山头农场为户均落实2.5亩耕地,安排0.5亩地种植苜蓿发展养殖业,安排0.5亩地种植枸杞,想方设法为移民开拓增收渠道;盐池县、红寺堡为移民建设养殖小区,采取政府补一点、移民筹一点、银行贷一点的方式扶持移民发展养殖业。隆德县搬迁到农垦农场的移民,原居住地人均旱耕地2.8亩,粮食作物产量120公斤/亩,年人均纯收入570元,种植养殖业收入占80%,劳务收入只有50元/人,占8.8%。实施易地搬迁后,人均分配水浇地2.5亩,粮食作物产量达到400公斤/亩,年增收近500元。一年内全家劳动力均可就近打工150天以上,年人均增加劳务收入近1200元,两项合计人均年增收近1700元,扣除支出增加后(灌溉水费、生活用电、水费、学生学费),年人均纯收入达到1500元,加快了脱贫致富步伐。
(三)生态移民保护了迁出地的生态环境
改善和恢复生态环境是生态移民的主要目的之一,宁夏生态移民区在做好移民搬迁工作的同时,结合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重点项目,抓好西海固地区的生态建设。移民搬迁后,缓解了人口与资源的矛盾,有利于保护自然植被和陡坡地退耕还林、还草,促进了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一方面,移民迁出后,原有的土地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迁出区近500万亩土地用于恢复生态,进行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和围栏封育,既巩固了退耕还林成果,又达到了恢复生态的目的,实现了脱贫致富与生态建设的“双赢”。另一方面,迁出区人为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明显减少,大大减轻了生态环境压力,使原有的林地、草地得到很好的保护,提高了水源涵养能力,遏制了水土流失,保护了生态物种的多样性。
(四)生态移民有效开发和利用了引扬黄灌区的土地资源
2001年,宁夏被国家发改委确定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项目区之一。国家投入大量资金,建设了宁夏扶贫扬黄灌溉工程、盐环定扬黄工程等大型水利工程,为群众摆脱贫困创造了有利条件。宁夏引扬黄灌区周边还有部分可开发利用的荒地,土地相对平整,扬程一般在100米以下,灌溉水源基本有保证。在引扬黄灌区实施易地移民搬迁,既达到了易地扶贫移民的目的,也促进了引扬黄灌区的土地资源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实现了扶贫和开发“双赢”的目标,发挥了最大的投资效益。
(五)生态移民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团结
南部山区是宁夏回族聚居区,其中泾源、西吉、同心、海原县的回族人口均超过全区总人口的一半以上。由于相对封闭,严重制约着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宁夏移民搬迁的对象中少数民族人口占50%以上,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少数民族的关怀和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也促进了搬迁群众与当地群众的相互往来和交流,在共同发展生产、勤劳致富中,加强融洽和增进民族感情,促进了少数民族经济文化发展,实现了各民族共同繁荣,维护了社会政治的稳定。
(六)生态移民有效地实现了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吴忠市红寺堡区是宁夏生态移民扶贫重点开发区,在抓硬件建设、软件管理和移民安置共同推进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教学质量明显提升,中考成绩连续四年位居全市前列,高考上线率逐年提高,2010年“两基”工程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基本建成,实现了村村建有卫生室;五大社会保险体系基本形成,新农合、新农保制度全面发展并取得良好成效,目前参合率、参保率分别达到93%和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