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谢评论
这是作者在《华兴时报》开设的个人专栏『小谢评论』里的部分文章,内容涉及到社会、时政、娱乐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笔触所到,有独到的观察与见解,或诙谐,或尖锐,或犀利,在思想上有一定的深度,也显示了作者驾驭文字的功力。目前,在我区以个人专栏面目出现的评论还不多见『,小谢评论』一经推出,就得到了读者的普通好评,通过一年多的努力耕耘,不断提高,已将之打造成为《华兴时报》独具特色的品牌栏目。本书所收部分稿件。
封杀汤唯 手法很傻很天真
听闻广电总局封杀了汤唯,将她内地的所有视频及影视作品,就连广告都一律撤下,不禁心有戚戚焉。
以汤唯一个弱女子,仅仅是演了一个角色而已,既不是始作俑者(影片的创意策划者),也不是投资方与经销者。任何懂行的人都知道,《色·戒》的上映及发行中,最大的获利者也绝对不是她,作为片中名气最小的新人,她的报酬和梁朝伟这样的影帝相比,实在是逊色得说不出口,更遑论和发行方、投资方得到的巨额利润相比了。可为何国人所有的口诛笔伐都指向了汤唯?就连有关部门想起来找个开刀的靶子,也先拿她是问?尽管广电总局回答说,事情还在调查核实之中,但请问,如果事情还没有调查清楚,就先上来用封杀这样绝决的手法,是不是太武断太随意?这样的决策,不但与法制社会的规则相背离,对于一个年轻演员来说,也是致命的打击。先定罪,再论罪,这岂非咄咄怪事?
且不论汤唯究竟所犯何罪,她的罪至今为止也还没有搞清楚,在我们一再提倡法制建设的前提下,广电方面的决策显然有失公允。首先,欠汤唯一个理由。那就是,如果要封杀,所依据的是哪条哪款?是国家法律法规,还是地方或行业的管理条例?如果依据充分,程序公开公正,那么,当事人也无话可说,甚至还能起到批评教育的功效,那是功德无量的好事。
其次,欠全国观众一个交代,那就是,为何《色·戒》公映了近半年时间,该看的观众们都看了,不该看的,网上也已经广为流传,甚至完整版的电影光碟都随处可见,可谓影响已经造成了,而有关方面现在才想起来对汤唯进行封杀,不但有着“亡羊补牢”式的施政无力,还有着施政错位的明显失误。在这里,是封“色戒”还是封“汤唯”,是个需要理清的问题。
再则,如果仅仅是针对演员,那么同为该片主演,又是汤唯搭档的梁朝伟为何啥事没有?如果没有梁朝伟,汤唯的床戏岂不是独角戏?须知这是一个事件的因与果的关系。假如是针对片子,那就更令人困惑了,因为该片既得到了有关方面的审查,又得到了公映许可证,可谓证照齐全,遵纪守法。如今秋后算账,实在说不过去。说句公道话,《色·戒》是涉及了情色,限播尚可理解,而连同代理的广告都一同棒杀,处罚未免过重。《色·戒》之情色,非汤唯一个小演员个人所能决定。有关方面如果想加大管理力度,净化演出市场,那完全可以一开始就不通过,现在突然封杀一个才处于事业起步状态的女演员,于法不妥,于理不顺,于情何堪!
前番广电总局就对境外动漫作品下发了限时令,今次又举起大棒封杀一个女演员。如果管理演出市场的方法仅靠大棒加封杀,那也未免太容易了吧?麻雀还有瓜子大的脸,广电总局失了面子,那就事大了。所以,类似封杀的举措还是请慎重慎重再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