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与本能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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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关于人生(6)

但社会加于人的祸害是终生的。尽管社会也在变化,道德观念也有不同,但于一个人的生命所经历的社会制度和道德观念来说,一般是不会发生质的变化的。社会制度不分南北,道德法律不分南北,一个人被社会制度所不容,也就是被社会法律、道德乃至习俗所不容,甚至一项政策,一个领导的好恶,都可以影响一个人一生的命运。

人生活在自然中,人也同时生活在社会中,社会制度成为人生有所作为或一事无成、快乐幸福或坎坷痛苦、自由平等或剥削压迫的前提。

一种很好的社会制度及其体制和机制,会成为人生幸福的条件,会成为人在其中增长才干、充分发挥作用,实现自己价值的平台,也会因此对社会做出最大贡献。

好的社会制度在政治上能保障人尽其才,充分享有自由、民主、公平、平等;经济上能为人提供积极创造价值的平台,促进社会财富充分涌流,保证人享有充足的物质财富;文化上能创造并不断满足人的精神生活需求,规范并养成人的高度文明,全社会形成诚信、敬业、求实的品德。

一种很糟糕的社会制度及其体制和机制,会成为人生痛苦的根源,它使社会经济发展缓慢甚至陷入停滞,存在严重的教育、劳动和分配不公,在政治和法律上失去公平、正义,存在严重的愚弄与欺骗、迷信与盲从以及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导致专治和腐化堕落风气盛行,在文化上导致欺诈、浮躁、应付、虚假现象泛滥。

而一种既没有优越性,也不至于令人无法生存的社会制度,最是令人无奈的生存环境,就是一种鸡肋般的存在,人就会在这种环境中慢慢变老,变得无知,变得懒惰,变得没有创造性而只有依赖性,变得没有活力而虚度日月。其结果不仅仅是一个人的碌碌无为、枉活一世,而且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羸弱。

古人说,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损不足而补有余。人可以逃脱自然灾害,但不能摆脱社会的制约。自然是一定的,它不会跟随具体的人,所以说人挪一步活;社会制度也是一定的,但它会跟踪人,所以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即使对一个罪犯来说,社会虽然容许其悔过自新,重新作人,但犹如破镜重圆,这镜已经不是天衣无缝的镜,人也不是完美无缺的人,自己心灵的伤痕不可能完全抹去,社会的记忆也不可能完全丧失。一般的人,即使是一个丰衣足食的人,自给自足的人,只要不为社会所容,那也是难逃厄运的。比如在一个要消灭私有制而实行计划经济的社会中,自食其力的小商贩就难以生存,个人发家致富就更不为所容。

社会不仅有政治、经济、文化、法律制度,而且还有道德、习俗、礼仪、人情世故,不仅有显规则,而且有潜规则,而且这些社会元素又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人在社会中生活,人就离不开社会的影响,人就要顺应社会,顺应社会制度及其法规和道德习惯,要遵守社会的一切显规则,也要遵守社会的潜规则。否则,人就会走投无路,就会成为社会的祭品。个人也必须肩负起社会责任,成为好的社会的一分子。所以,一个人幸福的前提就是身处好的社会制度中并与之和谐,与制度中的法律的和谐,与制度中的思想观念甚至道德习俗的和谐。

因为人类存在不同的社会制度,所以,人对社会环境也有选择性。人对社会制度环境一般有两种选择:一是通过迁徙离开一种不满意的社会制度环境,选择一种好的社会制度环境;二是通过改革甚至变革建立一种理想的社会制度环境。二百年前的欧洲人不满意自己的社会制度环境,便选择了移民美洲、澳洲,以至建立了一个强大的美国,一个美丽的澳大利亚,而且这个移民过程至今仍然还在持续。但是,移民毕竟是一种特殊的选择社会制度的方式,而更多人则是要把自己所在的社会改造并建立成自己理想的环境,这是人的必然选择,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人与社会环境和谐的一般规律。

领导与人

领导是人之最切近的环境,他属于社会环境,具体讲就是政治环境。人都在领导之下生产生活,即使是领导,其上也有领导,所以,领导环境优劣与人生意义、人生幸福,甚至与生活、生命息息相关。

真正德才兼备的领导是人的好环境,否则,人的生存环境就会变得很糟糕。

在真正的民主制度下,领导是民选的,领导的命运决定在大多数人手中,因此人的领导环境一般是比较好的。但是,在不健全或假民主制度下,人的领导环境就不由自己决定,领导的命运决定在少数人甚至是个别人手中,多数人的命运却由领导决定。可见,建立真正的民主制度是创造好的领导环境的必由之路。但是,民主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怎么处理好领导关系,就是与人生意义关系重大的事情。

如何创造好的领导环境?作为个人不可能建立一种选择领导的制度,所能做到的也仅仅是如何适应环境。其中的办法是因人而异的,但有一点是绝对的,即:万不得已,不要得罪领导。我们说的得罪领导,一般是得罪缺德少才的领导。

有人说,领导不表态就是不同意,领导说出的话就是制度,这不仅是有道理的,而且是人治环境的特征。

不要轻易得罪领导,这个领导就是顶头上司。俗话说,县官不如现管,直接领导不仅关系着一个人的前途命运,而且关系着现实生产生活;不仅关系着幸福快乐,而且关系着健康生存。所以,现官着实是不敢轻易得罪的,万一得罪了,就做好穿小鞋历坎坷走弯路的准备,那是多么受罪的人生啊!

得罪领导的人一般是四种人:一种是傻人,一种是犟人,第三种是又傻又犟的人,第四种人是惟恐天下不乱的人。傻人会自觉不自觉地得罪了领导,而犟人是自觉地得罪领导,以为黑就是黑,白就是白,以为正义必胜,就是不信邪。这所谓的犟人其实也是有些傻的,至少是有些幼稚,用政治术语讲就是不成熟。到头来,以遭遇坎坷、身心受摧残为代价换得一个明白:黑白有时会颠倒的。惟恐天下不乱的人其实就是自私的人,捣乱的人。

得罪领导的原因,于部下而言一般是公和私;于领导而言一般是不公和有私。不公和有私都会损害个人和大众利益,但比起有私来,不公是危害更大也更不可容忍的。不平则鸣,如果持续地不公,势必遭到反抗,但不论什么形式的反抗,都会导致得罪领导的结果。至于为了泄私愤或者为了公众利益而坚持原则,伸张正义,主张公平,那更要得罪领导,为此付出沉重代价的。所以,尽管这样的领导应该得罪,甚至有必要诉诸法律,但于个人而言,还是万不得已,不要得罪的好。

为什么这样的领导不能得罪?得罪了这样的领导会怎么样?有四条定律性后果:第一,遭受打击报复。领导即官,官是喜欢顺民而极恶逆臣的,民的得罪领导无异于犯上作乱,所以必是不见容于官的。官是特定法权的代表,得罪了官,官是要动用权力实施报复的。作为百姓的个人,怎么经得起公权的打击?

第二,处于孤立无援。人虽然都具有正义感,群众的眼睛虽然是雪亮的,尤其面对领导的为所欲为,尽管民怨沸腾,都希望有人主张正义,但真正出来与领导作对的人,群众虽然同情,但不敢公然支持的,甚至把与领导作对的人视同瘟疫,唯恐避之不及,被领导视为同谋,一并打击,所以,人都奉行明哲保身之策,使得罪领导的人处于孤立地位。

第三,告状无门。古来的衙门都是所谓“明镜高悬”的,似乎都顺应着公正公平的公理的,但实际上却截然相反,不论是官府,还是司法部门,公行的公式是:有理没礼=有理没理。实实在在是有理没钱莫进来!虽说官都是为民而设的,但见逆民就烦这是官的通病,所以,告状的民是不受欢迎的,坚持告状,就被命名为“告状专业户”,这样的专业户是很难有利可图的。

第四,生存困难。人都在一定环境中生活,领导得罪了,群众有些疏远,叫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生存环境恶化,继续生存的办法就是逃离。

为什么领导能使人生顺遂,也能使人生多舛?因为领导其实不是一个简单的自然人,可以随意地对待。作为自然人,你得罪了他,也仅止于不满意而已,而领导的不简单就在于他是一种公权的代表,他具有决策权。所以,只要惹他不满意,他便会利用公权来大行个人的意志,叫公报私仇。私仅仅是个人,公就是大众,以大众对个人,个人是多么的势单力薄啊。所以,作为矛盾的双方,领导总是感觉良好,个人总是感觉孤单。领导不仅具有话语权,而且具有支配权,可以通过行使话语权和人财物的调整,甚至通过设置“合法”的程序,让局势朝着有利于己的方向发展;个人就只有被动,至多投诉一下,上诉一下,往往惹来上级领导的不高兴。

古语说官官相护,这是不假的。官与官是相熟相知的,因此也是有些感情的,甚至有些利害关系的,严重者还会上下勾结,所以有恃无恐,而且,小官所有的毛病,大官也是曾经有过而且被民投诉过的。所以,凡官,从吏治角度都是号召民举报违法乱纪行为的,但从感情上是烦告状的。民要告官,不仅要事情性质严重,而且需要证据确凿,否则,是会雪上加霜的。但官都是比民高一手的人,民一般是很难抓到官的罪恶把柄的,所以,所谓的告状,除了自己遭受的委屈,是很难讲出详细具体证据的,更不会有性质严重的罪状的。所以,尽管在自己看来已经是十恶不赦、罪莫大焉,但在领导看来纯粹是小心眼儿。

所以,万不得已,也不要找领导伸冤。这个领导是上一级官员,可能管着直接领导。找这种领导伸张所谓的正义,诉说自己的所谓冤屈甚至反腐倡廉的勇气,其实是一种美好的希望而已。实际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这在任何时候都是普遍存在的。本来已经身心憔悴,因此寄希望于领导主持公道,伸张正义,但是你真正找了领导,也许会把本来尚存的一线希望彻底击碎,让你从此绝望地活着,你不是气死,就是后悔死,找领导干什么呢?领导的对待臣民犹如大夫的对待患者,尽管后者满心希望得到前者的体恤、理解、救助,但任何职业者视工作对象仅仅是物而不是物质与精神的统一体。所以,领导接访一般是有些很不耐烦的,其以为上访、告状就不是一件正经事,上访、告状的人哪有正经人呢?在领导看来,任何上访的人都是有些刁民色彩的,所以,必然要以不耐烦的神情尽快趋走上访者的,在不可遏制的时候,还会令你“滚出去!”

当然,领导也有无奈:权力有限的无奈,不能左右全局的无奈;领导也不是正义的化身:不愿卷入矛盾,不愿陷入是非,更不愿惹火烧身;领导也并不是原则的化身,有的领导能屈能伸,能圆能扁,也能见风使舵,甚至有些流氓习气的。有位总统说,领导就是妥协!最大的领导能力就是协调能力,有什么人比领导更圆滑呢!

况且,矛盾的一方既然是恶,那么也包括了运作领导,寻找后盾的。领导虽然讲兼听则明,偏听则暗,但实际上多数领导都有先入为主的毛病。而且恶人往往先告状,不仅告状,而且俘虏领导。领导虽也知道有理无礼的道理,但无理的人先有礼了,也就会对有理而无礼的人表现出漫不经心或迫使其让步的暗示,办法自然是有的:讲大道理,扣大帽子,用软硬兼施之法,无法查处、证据不足,拖下去。你拿他有什么办法呢?

当然,在行政权力很大的社会里,在公权很大的社会里,一般情况下人们是不愿也不敢得罪领导的。但得罪领导往往又是一个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事情,不管是维护个人利益,还是维护公道,甚至由于性格原因,都会自觉或不自觉、经意或不经意地得罪了领导。

不得罪领导的道理谁都懂,但怎么做到不得罪领导?这是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其要者,慎言与慎行。

要做到不得罪领导,首先一条就是要会听话,能正确表态。领导一般都有决策职能和支配权力,所谓会听话,就是要善于理解、领会领导的决策意图并执行之。一个人尽管不愿得罪领导,但又不善于理解并执行领导的决策意图,那就有可能不自觉地得罪了领导,领导就会认为你不是态度有问题就是能力有问题。

没理解领导的决策意图也不要随便乱发言。领导说话都是经过考虑的,都是有目的的,他说出来不是希望得到肯定,就是要得到否定。如果没有理解,随意表态,甚至明知故意乱说,背后乱发议论,就会与领导的意图相左,被视为有意抵牾领导,这就严重得罪了领导。

其次,要尊重领导,维护领导的尊严和权威。在中国当官就意味着有权,意味着有地位,因此也就有了尊严就有了权威。所以面子问题是与一个领导的权力地位关系极紧密的问题,而且,中国人的“观念”也是极强的,对官虽然背后和心底甚至仇视,但当面是极尽奉承之能事的,往往前呼后拥,门庭若市,这就把官的威严、尊严意识和习惯培养起来了。所以作为下级,时时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不损坏领导的尊严和权威,不仅当面不能,背后也不能。因为领导获得信息的渠道总是多而畅通的,所以背谈领导是非也有可能得罪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