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中山经(7)
2 郭璞云:“昼隐夜见。”杨慎云:“南中夷方或有之,夜行逢之,土人谓之夜游神,亦不怪也。”珂案:淮南子坠形篇云:“有神二人,连臂为帝候夜,在其西南方。”高诱注云:“连臂大呼夜行。”“人”当是“八”之讹,“大呼”则其异闻也。
3 郭璞云:“当脾上正赤也。”珂案:宋本、吴宽抄本、毛扆校本“脾”作“胛”,明藏经本同,作“胛”是也。胛,肩甲,与经文“赤肩”之“肩”义正相应。郝懿行云当作“膊”,“膊”亦“胛”也。
4 郭璞云:“疑此后人所增益语耳。”毕沅云:“郭说是也。此或秀释二八神之文。”
毕方鸟1在其东,青水西2,其为鸟人面3一脚。一曰在二八神东。
1 珂案:西次三经云:“章莪之山,有鸟焉,其状如鹤,一足,赤文、青质而白喙,名曰毕方,其鸣自叫也,见则其邑有讹火。”淮南子泛论篇云:“木生毕方。”高诱注:“毕方,木之精也,状如鸟,青色赤脚,一足,不食五谷。”文选东京赋薛综注:“毕方,老父神,如鸟,两足一翼,常衔火在人家作怪灾也。”说均与此小异。而韩非子十过篇云:“昔者黄帝合鬼神于西泰山之上,驾象车而六蛟龙,毕方并?,蚩尤居前,风伯进扫,雨师洒道,虎狼在前,鬼神在后,腾蛇伏地,凤皇覆上,大合鬼神,作为清角。”则毕方又是黄帝随车之神鸟。实则“毕方”当是“熚烞”一词之音转。神异经西荒经云:“人尝以竹着火中,爆烞而出,臊(山囗)皆惊惮。”“爆烞”即“熚烞”也。或又作“烞熚”,集韵曰:“竹火声。”“烞熚”——“熚烞”,盖无非竹木燃烧时嘈杂作声也。音转而为“毕方”,故淮南子云:“木生毕方。”广雅云:“木神谓之毕方。”骈雅云:“毕方兆火鸟也。”则“毕方”者,生于竹木之火,犹今之所谓“火老鸦”也。神话化遂为神鸟毕方,或“见则其邑有讹火”,或“常衔火在人家作怪灾”,又转而为致火之妖物矣。郭璞图赞云:“毕方赤文,离精是炳。旱则高翔,鼓翼阳景。集乃灾流,火不炎上(“上”原作“正”,据匡谬正俗卷七引改,音“省”——珂)。”最能得其概要。
2 珂案:海内西经云:“青水出西南隅以东,又北又西南过毕方鸟东。”
3 郝懿行云:“西次三经说毕方鸟不言人面。”吴承志云:“毕方人面,人面涉下讙头国人面有翼鸟喙而衍。”
讙头国在其南,其为人人面有翼,鸟喙,方捕鱼1。一曰在毕方东。或曰讙朱国2。
1 郭璞云:“讙兜,尧臣,有罪,自投南海而死。帝怜之,使其子居南海而祠之。画亦似仙人也。”珂案:神异经南荒经云:“南方有人,人面鸟喙而有翼,手足扶翼而行,食海中鱼,有翼不足以飞,一名鴅兜。书曰:『放鴅兜于崇山。』一名驩兜。为人狠恶,不畏风雨禽兽,犯死乃休耳。”博物志外国亦云:“驩兜国,其民尽似仙人。帝尧司徒驩兜。民常捕海岛中人面鸟。囗去南国万六千里。尽似仙人也。”文有讹挩。均当本此为说。
2 珂案:淮南子坠形篇有讙头国。讙头国或讙朱国当即是丹朱国。邹汉勋读书偶识二云:“驩兜(舜典、孟子)、驩头、驩朱(山海经)、鴅?(尚书大传)、丹朱(益稷),五者一也,古字通用。”童书业丹朱与驩兜(浙江图书馆馆刊四卷五期)亦云:“丹朱、驩兜音近:驩兜古文尚书作鴅?,鴅字从鸟,丹声;?或作囗,或作咮,从口,朱声;皆可为丹朱可读为驩兜之证。”盖尧子丹朱不肖,尧以天下让诸舜,三苗之君同情丹朱,而非尧之所为。尧杀三苗之君(见后郭璞注),使“后稷放帝朱于丹水”(海内南经郭璞注引竹书纪年),三苗余众,亦迁居于丹水以就丹朱,是为南蛮(“苗”“蛮”一声之转,“尧战于丹水之浦以服南蛮”或又传为“尧与有苗战于丹水之浦”,是其证)。丹朱与南蛮旋举叛旗,尧乃战之于丹水之浦,人因遂谓“尧杀长子”(庄子盗跖),实则丹朱兵败怀惭,乃自以为“有罪”,因“自投南海而死”,尧“怜之,使其子居南海而祠之”(见前郭璞注),其后子孙繁衍,遂为此讙头国或曰讙朱国,实则当是丹朱国。南次二经云:“柜山有鸟焉,其状如鸱而人手,其音如痹,其名曰鴸,其名自号也,见则其县多放士。”即是丹朱神话之异闻。吴任臣云:“陶潜读山海经诗:『鸼鹅见城邑,其国有放士。』或云鸼鹅当为鴅鴸。”为鴅鴸正是也。
厌1火国在其国2南,兽身黑色,生3火出其口中4。一曰在讙朱东。
1 珂案:厌,音餍,义同餍,饱也,足也。
2 珂案:王念孙校衍“国”字,是也。
3 王念孙云:“类聚(艺文类聚)八十引此无『生』字,御览南蛮六(太平御览卷七九0)同,又『兽身』上有『其为人』三字。御览火部二(卷八六九)引无『生』字。”珂案:博物志外国云:“厌光国民,光出口中,形尽似猿猴,黑色。”“厌火”作“厌光”,“火出其口中”作“光出口中”,亦无“生”字,“生”字实衍。
4 郭璞云:“言能吐火,画似狝猴而黑色也。”珂案:吴任臣云:“本草集解曰:『南方有厌火之民,食火之兽。』注云:『国近黑昆仑,人能食火炭,食火兽名祸斗也。』”则于异人之外又增一异兽矣。明邝露赤雅云:“祸斗,似犬而食犬粪,喷火作殃,不祥甚矣。”冯梦龙情史卷十九“白螺天女”条略谓:吴堪少孤,得一白螺归,螺变为美女,助其炊爨。县宰欲图其妻,先索虾蟆毛及鬼臂二物。后乃索蜗牛,妻牵一兽形如犬者以致之。兽食火而粪火,“宰身及一家,皆为灰烬,遂失吴堪及妻”(按实出唐皇甫氏原化记,见旧小说乙集四,“蜗牛”作“蜗斗”)。此“蜗牛”者,即“祸斗”也。
三株树1在厌火北,生赤水上2,其为树如柏,叶3皆为珠4。一曰其为树若彗5。
1 郝懿行云:“初学记二十七卷引此经作『珠』,淮南坠形训及博物志同。”珂案:作“珠”是也;陶潜读山海经诗云:“粲粲三珠树,寄生赤水阴。”字正作“珠”。
2 郝懿行云:“庄子天地篇云:『黄帝游乎赤水之北,遗其玄珠。』盖本此为说也。”珂案:庄子天地篇云:“黄帝游乎赤水之北,登乎昆仑之丘,而南望还归,遗其玄珠。使知索之而不得,使离朱索之而不得,使吃诟索之而不得也,乃使象罔,象罔得之。黄帝曰:『异哉!象罔乃可以得之乎?』”乃一古老神话传说故事,故淮南子记之,又增攫剟(攫剟原作捷剟,从王念孙说改)。淮南子人闲篇云:“黄帝亡其玄珠,使离朱攫剟索之,而弗能得之也,于是使忽怳而后能得之。”忽怳即象罔也。修务篇亦云:“使未尝鼓瑟者,虽有离朱之明,攫掇之捷,犹不能屈伸其指。”亦云攫掇(攫剟)。可见黄帝失玄珠故事传说汉初已有小异,当非如郝氏所说系本三珠树为说之纯粹寓言也。意者此生赤水上之三珠树,或为黄帝失玄珠神话之别传,为所失玄珠所生树乎?
3 王念孙云:“御览木部三(卷九五四)作实。”珂案:初学记卷二七引仍作叶。
4 珂案:海内西经云:“(昆仑)开明北有珠树。”即此之类。
5 郭璞云:“如彗星状。”郝懿行云:“彗,埽竹也,见说文(三);彗星为欃枪,见尔雅(释天)。”
三苗国1在赤水东,其为人相随2。一曰三毛国3。
1 郭璞云:“昔尧以天下让舜,三苗之君非之,帝杀之,有苗之民,叛入南海,为三苗国。”珂案:淮南子墬形篇有三苗民。修务篇云:“窜三苗于三危。”高诱注云:“三苗盖谓帝鸿氏之裔子浑敦,少昊氏之裔子穷奇,缙云氏之裔子饕餮三族之苗裔。”“盖谓”云者,乃臆想之辞,难于凭信。实则三苗即有苗,亦即苗民。大荒北经云:“颛顼生驩头,驩头生苗民。”即此苗民。苗民实天帝之裔孙。然关于苗民之神话传说,一则以附同蚩尤以抗皇帝(黄帝),故皇帝乃“遏绝苗民”,使“无世在下”(书吕刑);一则以联结丹朱以抗尧,故尧乃“与有苗战于丹水之浦”(汉学堂丛书辑六韬),使败入南海而为三苗国:以其颇表现如高尔基所谓之“反抗神的意愿”(苏联的文学),是以在旧时统治阶级文人笔下,颇见诋諆。至于如神异经所描绘:“有人面目手足皆人形,而胳(腋,音各——珂)下有翼,不能飞。为人饕餮,淫逸无理,名曰苗民。”则轻诋尤甚,不足道矣。
2 珂案:当即相随远徙南海之象也。
3 毕沅云:“苗、毛音相近。”
臷国1在其东,其为人黄,能操弓射蛇2。一曰臷3国在三毛东。
1 郭璞云:“音秩,亦音替。”郝懿行云:“臷疑当为铁(去金),见说文(十)。玉篇作(呈戈),云:『(呈戈),国名也,在三苗东。』本此。”
2 郭璞云:“大荒经云:此国自然有五谷衣服。”珂案:郭注“大荒经”乃大荒南经,云:“有臷民之国。帝舜生无淫,无淫降臷处,是谓巫臷民。巫臷民?姓,食谷,不绩不经,服也;不稼不穑,食也。爰有歌舞之鸟,鸾鸟自歌,凤鸟自舞。爰有百兽,相群爰处。百谷所聚。”盖是沃民(海外西经、大荒西经)之流亚也。
3 珂案:此“臷”字当别是一字。经文中凡有“一曰”云者,均校书人就别本所见异文而附着之者,苟国名不异,则仅须书“在╳╳东”或“在╳╳西”而已,无缘复着此同名之国之理。太平御览卷七九0引此经作“一曰盛国”,作“盛国”是也。盖臷国之“臷”本作“铁(去金)”,集韵:“铁(去金),盛也。”故臷国亦曰“盛国”,亦以其所居之地沃衍丰盛而名国耳。
贯匈国在其东1,其为人匈有窍2。一曰在臷国东。
1 珂案:淮南子墬形篇有穿胸民。高诱注云:“胸前穿孔达背。”艺文类聚卷九十六引括地图云:“禹诛防风氏。夏后德盛,二龙隆(降)之。禹使范氏(博物志作『范成光』——珂)御之以行,经南方,防风神见禹,怒射之。有迅雷,二龙升去。神惧,以刃自贯其心而死。禹哀之,瘗以不死草,皆生,是名穿胸国。”元周致中纂异域志云:“穿国,在盛海东,有窍,尊者去衣,令卑者以竹木贯抬之。”传说虽复有增饰,然“盛海”必因“盛国”而来,足证前臷国太平御览引作“一曰盛国”不误。吴任臣山海经广注引赢(臝)虫录亦云:“穿国在盛海东。”
2 郭璞云:“尸子曰:『四夷之民有贯匈者,有深目者,有长肱者,黄帝之德常致之。』异物志曰:『穿匈之国去其衣则无自然者。』盖似效此贯匈人也。”
交胫国在其东,其为人交胫1。一曰在穿匈东2。
1 郭璞云:“言脚胫曲戾相交,所谓雕题、交趾者也。或作『颈』,其为人交颈而行也。”郝懿行云:“广韵引刘欣期交州记云:『交址之人,出南定县,足骨无节,身有毛,卧者更扶始得起。』引此经及郭注,并与今本同。太平御览七百九十卷引外国图曰:『交胫民长四尺。』淮南墬形训有交股民,高诱注云:『交股民脚相交切。』即此也。”
2 郝懿行云:“此作『穿匈』者,『穿』『贯』音义同。”
不死民1在其东,其为人黑色,寿,不死2。一曰在穿匈国东3。
1 珂案:楚辞远游:“仍羽人于丹丘兮,留不死之旧乡。”王逸注举山海经有羽人之国、不死之民,以为即此,其实非也。远游之所谓“羽人”、“不死”,乃人学道登仙之两阶段。初则不死而为地仙,久乃身生毛羽,遐举而为天仙矣。抱朴子勤求篇云:“是以上士先营长生之事,长生定可任意。若未升玄去世,可且地仙人间。”神仙传亦云:“马鸣生受太阳神丹经三卷归,入山合药服之,不乐升天,但服半剂为地仙。”故不死实升玄之初阶,地仙与天仙乃有微别。天仙云者,御览六六二引天仙品云:“飞行云中,神化轻举,以为天仙,亦云飞仙。”言之最明。而洪兴祖注楚辞,于远游“仍羽人于丹丘”句下,径注云:“羽人,飞仙也。”得其旨矣。论衡无形篇云:“图仙人之形,体生毛,臂变为翼,行于云。”是仙人生羽翼之说明着于汉世者。证以武梁祠石刻画象,其伏羲与女娲交尾图象中所刻飞行云中之小仙人,确均生有翅翼。殷芸小说云:“汉王瑗遇鬼物,言蔡邕作仙人,飞去飞来,甚快乐也。”(见鲁迅辑古小说钩沉)足征六朝时人犹道此不衰。是知远游之所谓“不死”、“羽人”,实地仙与天仙,非谓殊方之族类也。至此经之所谓羽民国、不死民,则殊方之族类,有其异形与异禀而已,非修炼之谓也。虽然,固亦为众所企羡,几与仙人等观矣。故郭璞注“羽民国”云:“画似仙人”。屈原天问“何所不死”,王逸注引括地象云:“有不死之国”,淮南子时则篇复有不死之野,吕氏春秋求人篇有不死之乡,均以“不死”为说,则殆皆古人心目中之仙乡乐土矣。
2 王念孙云:“御览人事二十九(卷三八八)引此『寿不死』作『寿考,不死』,后汉书东夷传引作『不死』,御览南蛮六(卷七九0)作『寿考』。”珂案:作“寿考,不死”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