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中山经(6)
凡洞庭山之首,自篇遇之山至于荣余之山,凡十五山,二千八百里。其神状皆鸟身而龙首。其祠:毛用一雄鸡、一牝豚(气刀)1,糈用稌。凡夫夫之山、即公之山、尧山、阳帝之山皆冢也,其祠:皆肆瘗2,祈用酒,毛用少牢,婴毛3一吉玉。洞庭、荣余山神也,其祠:皆肆瘗4,祈酒太牢祠,婴用圭璧十五,五采惠之5。
1 郭璞云:“(气刀)亦割刺之名。”
2 郭璞云:“肆,陈之也;陈牲玉而后薶藏之。”
3 珂案:经文婴毛,江绍原亦以为是婴用之误,已见上文。
4 郭璞云:“肆竟然后依前薶之也。”
5 郭璞云:“惠犹饰也;方言也。”郝懿行云:“惠义同藻绘之绘,盖同声假借字也。”
右中经之山志,大凡百九十七山,二万一千三百七十一里。大凡天下名山五千三百七十(珂案:后汉书郡国志刘昭注引此经作名山五千三百五十),居地,大凡六万四千五十六里。
禹曰:天下名山,经1五千三百七十山,六万四千五十六里2,居地也。言其五臧3,盖其余小山甚众,不足记云。天地之东西二万八千里,南北二万六千里,出水之山者八千里,受水者八千里,出铜之山四百六十七,出铁之山三千六百九十4。此天地之所分壤树谷也,戈矛之所发也,刀铩5之所起也,能者有余,拙者不足6。封于太山,禅于梁父,七十二家7,得失之数,皆在此内,是谓国用8。
1 郝懿行云:“经言禹所经过也。”珂案:郝说是也,见海经新释卷一篇首注1。
2 珂案:刘昭注郡国志引此经作名山五千三百五十,经六万四千五十六里。
3 郝懿行云:“藏,古字作臧,才浪切;汉书云,山海天地之臧,故此经称五臧。”
4 珂案:刘昭注郡国志引此经作三千六百九,无十字;又上句作出水者八千里,无之山二字。管子地数篇同。
5 珂案:管子地数篇作刀币。
6 珂案:刘昭注郡国志作俭则有余,奢则不足。
7 郭璞云:“管子地数云:『封禅之王,七十二家也。』珂案:此为管仲对齐桓公之言,非禹言也。
8 毕沅云:“自此天地之分壤树谷者已下,当是周秦人释语,旧本乱入经文。”郝懿行云:“今案自禹曰已下,盖皆周人相传旧语,故管子援入地数篇,而校书者附着五臧山经之末。”
右五臧山经五篇,大凡一万五千五百三字(郝懿行云:今二万一千二百六十五字)。
1 珂案:山海经之“经”,乃“经历”之“经”,意谓山海之所经,初非有“经典”之义。书君奭:“弗克经历。”注:“不能经久历远。”此“经历”连文之最早者也。孟子尽心下篇:“经德不回。”注:“经,行也。”犹与“经历”之义为近。至于由“常”、“法”之“经”引申而为“经典”之“经”乃较晚矣。史记大宛传称“禹本纪、山海经所有怪物,余不敢言之”,山海经之名见于载籍者始此。以好奇如司马迁者,尚以此书与禹本纪(已佚)同列而谓“不敢言之”,其在彼眼光中为过于荒怪之书可知。则山海经乃其固有之名,非后人亦非史公以其重要而特尊之为“经”也。考先秦典籍之称经者唯墨家书,庄子天下篇:“苦获、已齿、邓陵子之徒,俱诵墨经。”是其证。今墨子篇目中有经与经说,墨书之称经盖有由矣。然孙诒让墨子闲诂犹谓此数篇为“战国之时,墨家别传之学,不尽墨子之本恉”。管子书前九篇亦称“经言”,以下各篇,称“外言”、“内言”、“短语”、“区言”、“杂篇”等,似已具经传并收之体例,然犹未径以“经”名。儒家书如诗、书、易、礼、春秋等,虽后世均特尊之为“经”,而在称引山海经之太史公书中,则尚未着“经”字(见史记太史公自序)。庄子天运篇虽有“孔子谓老聃曰:丘治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语,然说者多谓是后人所羼,殆不足凭信。观乎此,则山海经尤以其中成书较早之五臧(藏)山经(约成于战国时代)之称“经”,其非“经典”而只是“经历”之意,亦可以明矣。求其内证,可得而言者凡四:
一、古山经于每篇末尾,但云“右西经之山,凡若干山、若千里”,或“东经之山,凡若干山、若干里”,所谓“西经”、“东经”者,决当是“经历”之义而非“经典”之义,本甚明白。迨经刘秀校录整理,于每篇之首加“西山经”、“东山经”等标题,后人不明古谊,遂因刘秀之题,妄于“山”下加“志”字,成为“东经之山志,凡若干山、若干里”等等,遂模胡而不甚可解,“经历”之义始晦而“经典”之义转着。幸西山经末有“右西经之山,凡七十七山、一万七千五百一十七里”一条,偶遗落未加“志”字,尚得略窥古书本貌。郝懿行于下注云:“案山下脱志字。”其实原无“志”字,非“脱”也。
二、“南山经之首曰鹊山”,文选头陀寺碑文注引此无“经”字,无“经”字是也。“南山经之首”云云,非著书人应有之语而系尊经者之语,文亦杆格难通。若“南山之首”则明白晓畅而立言得体矣。推而论之,已下“南次二经”、“南次三经”等,均当是“南次二山”、“南次三山”等。改“山”为“经”,自当是刘秀校录此书时所为。亦有改而未尽者,如“中次一十一山经”,于刘秀体例本当作“中次一十一经”,此“山”字即系删改而未尽者。
三、山经末有“禹曰:天下名山经,五千三百七十山,六万四千五十六里,居地也”云云,刘昭注后汉书郡国志引此经则作“名山五千三百五十,经六万四千五十六里”,“经”为“经历”之“经”,其义尚显,迨移上成为“名山经”,“经典”之义遂着而“经历”之义则晦矣。清郝懿行着山海经笺疏,于“名山经”下特加注云:“经,言禹所经过也”,以其卓识,犹知此“经”之义为“经历”,恐人误解为“经典”,故注以阐明之,可知以此为“经历”而不以为“经典”者盖鲜矣。
四、海外南经、海外西经等原来篇首标题,亦均仅作“海外自西南陬至东南陬者”、“海外自西南陬至西北陬者”……,云“自某所至某所”,犹均是“经历”之义,迨校录者题以“海外南经”、“海外西经”等字样,“经历”之义始晦而“经典”之义着矣。
2 珂案:山海经共分十八卷:即第一,南山经;第二,西山经;第三,北山经;第四,东山经;第五,中山经;第六,海外南经;第七,海外西经;第八,海外北经;第九,海外东经;第十,海内南经;第十一,海内西经;第十二,海内北经;第十三,海内东经;第十四,大荒东经;第十五,大荒南经;第十六,大荒西经;第十七,大荒北经;第十八,海内经。前五篇称五臧(藏)山经,又简称山经;后十三篇无专名,以其以海外、海内各经为主,当名之为海经(毕沅说)。此篇为海经首篇,于全书之次,则居第六,故标题为“山海经第六”。
3 毕沅云:“此秀(刘秀--珂)所题也,下同。”
地之所载,六合之闲1,四海之内,照之以日月,经之以星辰,纪之以四时,要之以太岁2,神灵所生,其物异形3,或夭或寿,唯圣人能通其道4。
1 郭璞云:“四方上下为六合也。”
2 珂案:已上淮南子墬形篇用此文,唯“四海”作“四极”,“照之”作“昭之”。高诱注“要之以太岁”云:“要,正也,以太岁所在,正天时也。”案太岁有年太岁、月太岁、旬中太岁之别。年太岁亦名岁阴、太阴,亦曰青龙、天一,昔时所称以纪岁者。此所谓太岁,即年太岁。
3 毕沅云:“列子汤问篇『夏革曰大禹曰六合之闲』云云凡四十七字,正用此文。”又云:“此无者,盖此文承上卷『禹曰天下名山』云云,刘秀分为二卷耳。”珂案:毕说是也。又汤问篇“其物异形”作“其物其形”,与下文“或夭或寿”对,正是。
4 郭璞云:“言自非穷理尽性者,则不能原极其情状。”珂案:宋淳熙七年池阳郡斋尤袤刻本(以下简称宋本)、明藏经本、清汪绂本、吴任臣本、百子全书本、毕沅校本“情状”均作“情变”,作“情变”是也。
海外自西南陬1至东南陬者2。
1 郭璞云:“陬犹隅也,音驺。”
2 珂案:山海经海外各经已下文字,意皆是因图以为文,先有图画,后有文字,文字仅乃图画之说明。故郭璞注此,屡云“画似仙人也”(海外南经),“画亦似仙人也”(海外南经),“画四面各乘云车,驾二龙”(海内北经),“亦在畏兽画中”(大荒北经),等等;陶潜读山海经诗,亦有“流观山海图”之语,知本以图为主而以文字为辅。故此标题亦从图画之顺序而曰“海外自西南陬至东南陬者”,或“海内东南陬以西者”(海内南经)。已下各篇均同此。
结匈国1在其2西南,其为人结匈3。
1 毕沅云:“淮南子墬形训有结胸民,作『胸』,非。”珂案:淮南子墬形篇云:“凡海外三十六国:自西北至西南方,有修股民、天民、肃慎民、白民、沃民、女子民、丈夫民、奇股民、一臂民、三身民;自西南至东南方,结胸民、羽民、讙头国民、裸国民、三苗民、交股民、不死民、穿胸民、反舌民、豕喙民、凿齿民、三头民、修臂民;自东南至东北方,有大人国、君子国、黑齿民、玄股民、毛民、劳民;自东北至西北方,有跂踵民、句婴民、深目民、无肠民、柔利民、一目民、无继民。”俱本此经文为说。唯自西北至西南方,多天民,无巫咸国、轩辕国;自西南至东南方,多裸国民、豕喙民、凿齿民,无厌火国、臷国、周饶国;自东南至东北方,无青丘国、雨师妾国(即海外东经所记雨师妾,郝懿行谓是国名,详该节注);自东北至西北方,无聂耳国、夸父国(“夸”字海外北经原作“博”,非,详该节注):是其异。
2 珂案:此“其”字指邻近结匈国“海外自西南陬至西北陬”(海外西经)之灭蒙鸟;所谓“灭蒙鸟在结匈国北,为鸟青,赤尾”者是也。
3 郭璞云:“臆前胅出,如人结喉也。”郝懿行云:“说文(四)云:『胅,骨差也,读与跌同。』郭注尔雅(释畜)『犦牛』云:『领上肉暴胅起。』义与此同。”珂案:结匈,疑即今之所谓鸡胸。史记秦本纪称“秦王为人……挚鸟膺”,或即此也。
南山在其东南。自此山来,虫为蛇,蛇号为鱼1。一曰南山在结匈东南2。
1 郭璞云:“以虫为蛇,以蛇为鱼。”郝懿行云:“今东齐人亦呼蛇为虫也。埤雅(卷一『?』条)云:『恩平郡谱蛇谓之讹。』盖蛇古字作它,与讹声相近;讹,声转为鱼,故蛇复号鱼矣。”
2 毕沅云:“凡『一曰』云云者,是刘秀校此经时附着所见他本异文也。旧乱入经文,当由郭注此经时升为大字。”
比翼鸟1在其东,其为鸟青、赤2,两鸟比翼。一曰在南山东。
1 吴任臣云:“即蛮蛮也。”珂案:蛮蛮,见西次三经:“崇吾之山,有鸟焉,其状如凫,而一翼一目,相得乃飞,名曰蛮蛮,见则天下大水。”博物志异鸟亦云:“崇邱山有鸟,一足一翼一目,相得而飞,名曰?,见则吉良,乘之寿千岁。”又云:“比翼鸟一赤一青,在参嵎山。”是将一物误记为二。周书王会篇云:“巴人以比翼鸟。”孔晁注云:“巴人,在南者;比翼鸟,不比不飞,其名曰鹣鹣。”鹣鹣盖即蛮蛮之音转也。至于?嬛记(元伊士珍撰)所云:“南方有比翼鸟,飞饮止啄,不相分离,雄曰野君,雌曰观讳,总名长离,言长相离着也。此鸟能通宿命,死而复生,必在一处。”则传说之演变,愈趋而愈繁矣。大荒西经云:“有比翼鸟。”即此。
2 郭璞云:“似凫。”珂案:郭注盖本西次三经蛮蛮“如凫”为说。
羽民国在其东南,其为人长头,身生羽1。一曰在比翼鸟东南,其为人长颊2。
1 郭璞云:“能飞不能远,卵生,画似仙人也。”珂案:淮南子坠形篇有羽民。楚辞远游云:“仍羽人于丹丘兮,留不死之旧乡。”王逸注云:“因就众仙于明光也,丹丘,昼夜常明也。九怀曰:『夕宿乎明光,』明光即丹丘也。山海经言有羽人之国,不死之民。或曰:人得道身生毛羽也。”是以羽民即仙人矣,而郭璞注云:“画似仙人。”又云:“能飞不能远,卵生。”博物志外国亦云:“羽民国民,有翼,飞不远,多鸾鸟,民食其卵。去九疑四万三千里。”观此,则羽民自是殊方一族类,非仙人也。王逸引山海经“羽人之国”以证丹丘之羽人失之;丹丘之羽人则仙也,有说详后“不死民”节中。郭璞山海经图赞云:“鸟喙长颊,羽生则卵;矫翼而翔,能飞不远;人维?属,何状之反。”末二句最能得其本真。
2 郭璞云:“启筮曰:『羽民之状,鸟喙赤目而白首。』”郝懿行云:“文选鹦鹉赋注引归藏启筮曰:『金水之子,其名曰羽蒙,是生百鸟。』即此也,羽民、羽蒙声相转。”
有神人二八,连臂,为帝1司夜于此野2。在羽民东。其为人小颊赤肩3。尽十六人4。
1 珂案:帝,天帝。山海经中凡言帝,均指天帝,而天帝非一:除中次七经“姑媱之山,帝女死焉,其名曰女尸”之“帝”指炎帝、中次十二经“洞庭之山,帝之二女居之”之“帝”指尧而外,其余疑均指黄帝。此处之“帝”,以二八神既在黄帝神鸟毕方(说见后)西,附近又有生赤水上与黄帝神话有密切关系之三珠树(说见后),亦应是黄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