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监利县,中下。东北至州二百六十里。本汉华容县地也,晋武帝太康五年分立监利县,属南郡。隋开皇三年,改属复州。
大江,在县南一百三十里。
郢州,富水。下。开元户五千六百九十九。乡一十九。元和户一万一千九。
乡二十三。
本江夏郡杜县之地。《周地图记》曰:“蛮人酋渠田金生代居此地,常为边患,梁普通末,遣郢州刺史元树讨平之,因置新州。”後魏废帝二年改为温州,因温水为名也。隋末废温州,县并入安陆郡。武德四年,於今京山县重置温州。
贞观十七年废温州,於长寿改置郢州。
州境:东西南北八到:西北至上都一千三百八十五里。西北至东都一千一百二十五里。东南至复州三百里。正南微西至江陵府三百里。西北至襄州三百一十里。东北至随州三百九十里。
贡、赋:开元贡:白布二十匹。赋:布,麻。
管县三:长寿,京山,富水。
长寿县,上。郭下。本汉竟陵县地,宋分置长寿县,理石城,即今县理是也,属竟陵郡。魏文帝大统後,属温州。贞观十七年,於县改置郢州,县属焉,後遂因之。
汉水,去县十步。
县城,本古之石城,背山临汉水,吴於此置牙门戍城,羊祜镇荆州,亦置戍焉,即今州理是也。
京山县,下。西至州一百六十里。本汉杜县地,隋属温州。大业二年,改为京山县。皇朝温州所理在此,贞观十七年罢温州,县属郢州。
大洪山,在县西北二百里。孤秀为众山之杰,其山多锺乳。
温汤水,在县南十五里。拥以溉田,其收数倍。流经其家,多凶。
富水县,中。西南至州三百四十里。本汉安陆县地,後汉分其地置新市县,属江夏郡。後汉有新市、平林兵,谓此。後魏改新市为富水县,取县界富水为名。
富水,南去县一百步。
唐州,淮安。上。开元户二万一千五百九十七。乡四十五。元和户四万七百四十。乡八十七。
《禹贡》豫州之域。春秋时为楚地,秦为南阳郡地,自汉迄宋皆同。後魏太和中於此置东荆州,理比阳故地,其後改为淮州。隋开皇五年,又改为显州。贞观九年,改为唐州。
州境:东西三百八里。南北三百十里。
八到:西北至上都取叶县路一千三百四十里,取邓州路一千二百二十五里。
西北至东都五百二十里。南至随州三百六十里。东南至申州二百六十里。西北至襄州三百五十里。西至邓州三百二十里。东至蔡州二百四十里。东北至许州二百七十里。北至汝州叶县一百八十里,自叶县取龙兴路至汝州一百八十里。
贡、赋:开元贡:绢,丝,布。赋:布,麻。元和贡:绢十匹。
管县七:比阳,慈丘,桐柏,平氏,湖阳,方城,泌阳。
比阳县,上。郭下。本汉旧县,属南阳郡。比水所出,故曰比阳。後魏属江夏郡,隋属淮安郡,贞观中改属唐州。
显望冈,在县西北六十里。
比水,南去县二里。後汉世祖破甄阜、梁丘赐於比水西,斩之,即此水也。
舞阴故城,在县西北六十五里。汉县,属南阳郡。曹公与张绣战,引还舞阴,即此城也。
慈丘县,上。西南至州七十里。本汉比阳县之地,後魏孝文帝於此置江夏县,并置江夏郡领之。隋开皇三年废郡,县属淮州。十八年改为慈丘,取慈丘山为名。
慈丘山,在县西五十里。
比水,出县东南太湖山。
桐柏县,中。西北至州一百二十里。汉平氏县之东界也,梁於此置义乡县,隋开皇十八年改为桐柏,取桐柏山为名也。
桐柏山,在县西南九十里。《禹贡》曰“导淮自桐柏”。出紫草。
天木山,俗名天目山,在县东北五十五里。祖逖为豫州刺史,藏家口於天木山,即此山也。山上有池,时人号为天目。
淮水,出县南桐柏山,一名大复山。
淮渎庙,在县西六十里桐柏山东北。
平氏县,中。东北至州七十里。本汉旧县,属南阳郡。晋属义阳郡,其後为北人侵掠,县皆丘墟。後魏於平氏故城重置,属淮州。隋改属淮安郡,贞观中改属唐州。
醴水,出县东南桐柏山,西流经县北三里。与淮同导,西流为醴,东流为淮。
湖阳县,中。东北至州一百六十里。古蓼国也,《左传》曰“郧人将与随、绞、州、蓼伐楚”,注曰“今义阳东湖阳县”是也。《地理志》曰蓼国,咎繇後,为楚所灭。後魏孝庄帝於此立湖州。贞观元年废,以湖阳属唐州。
方城县,上。东南至州一百六十里。本汉堵音者,阳地也,属南阳郡,在堵水之阳,故名。後汉朱为堵阳侯。梁於此置堵阳郡。隋改置方城县,取方城山为名也,属氵育阳郡。贞观中,改属唐州。
方城山,在县东北五十里。即沮、溺耦耕处。《左传》屈完对齐桓公,“楚国方城以为城”是也。
堵水,西去县三十五里。
泌阳县,中。东至州一百里。本汉棘阳县地,後魏於此置襄城郡,领襄城、上马二县,贞观元年废入湖阳县。开元十三年,刺史白知节奏复置,天宝元年改为泌阳。
随州,汉东。上。开元户一万三千二百一十六。乡二十七。元和户一万二千七百一十六。
本春秋时随国,与周同姓。《左传》曰“汉东之国随为大”。注曰“今义阳随县也”。其後为楚所灭,为南阳郡地。汉立为随县,属南阳郡。晋太康九年,分义阳置随郡。自宋已还,多以封建子弟为王。後魏文帝大统十六年改随州,後遂因之。
州境:东西三百七十里。南北三百七十八里。
八到:西北至上都一千四百三里。西北至东都一千一百六十五里。西至襄州三百五十里。西南至郢州三百九十里。北至唐州三百六十里。东南至安州一百五十五里。东北至申州二百四十里。
贡、赋:随,光化,枣阳,唐城。
随县,上。郭下。本汉旧县,属南阳郡。即随国城也,历代不改。
厉山,亦名烈山,在县北一百里。《礼记》曰厉山氏,炎帝也,起於厉山,故曰厉山氏。
断蛇丘,在县北二十五里。即随侯救断蛇处。
氵差水,在县西四十里。《左传》曰:“楚武王伐随,莫敖屈重除道梁氵差。”
平林故城,在县东北八十〔八〕里。王莽末,关东起兵,陈牧、廖堪起兵,号“平林兵”。
季梁庙,在县南门外道西三十二步。
光化县,下。西北至州三十四里。本汉随县地,南齐武帝分其地立安化县,属随郡。後魏文帝改为新化县,废帝改为光化县。
枣阳县,上。东南至州二百里。本汉蔡阳地,属南阳郡。後汉分蔡阳立襄乡县,周改为广昌,隋仁寿元年改为枣阳县,因枣阳村为名也。
舂陵故城,在县东南三十五里。汉景帝子长沙王发子舂陵节侯之邑也。世祖即位,幸舂陵,复其徭役,改曰章陵。
後汉世祖宅,在县东南三十里。宅南三里有白水,《东京赋》所谓“龙飞白水”也。
世祖父南顿君陵,县东二十七里。
唐城县,上。东南至州一百五里。本汉随县地,梁於此置下氵差戍。後没魏,改为下氵差镇。隋开皇三年,改镇为唐城县,大业〔二〕年废。开元二十四年,采访使宋鼎奏置。
唐城山,在县北三十二里。
均州,武当。下。开元户九千八百五十九。乡二十。元和户八千一百八十二。
乡二十。
汉南阳郡武当县地也,因山为名。永嘉之乱,雍州始平郡流人出在襄阳者,江左因侨立始平郡以领之,寄理襄阳。宋孝武帝割武当县以隶之。後魏改始平郡为武当郡,隋开皇三年罢郡,置均州。
州境:八到:西北至上都九百里。东北至东都八百八十五里。东至邓州二百四十里。
东南水路至襄州三百六十里。南至房州二百六十八里。西至金州三百六十里。北至邓州内乡县二百三十里。
贡、赋:开元贡:麝香,山鸡皮毛。赋:绢,布,绵,麻。
管县三:武当,郧乡,丰利。
武当县,上。郭下。本汉旧县,属南阳郡。後汉初,延岑起兵於此,後遂空废。宋元嘉末,移县理延岑城。贞观十五年,於此置均州。
武当山,一名参山,一名太和山,在县南八十里。高二千五百丈,周回五百里。阴长生於此得仙。
汉水,去县西北四十里。水中有洲,名沧浪洲,即《禹贡》云“又东为沧浪之水”。
盐池,在县东南百里。池水四周,上生紫气。池左右草木十馀里,气所染著,上如雪霜,尝之盐味,土人谓之盐花。
郧乡县,上。东至州一百一十三里。本汉锡县,〔锡,音羊。〕古麇国之地也,《左传》曰“楚潘崇伐麇,至于锡穴”是也。汉锡县属汉中郡,晋武帝改锡县为郧乡县,隋初属均州,後隶房州,贞观中又改属均州。
西山,今名宝盖山,在县西南三里。其山南临汉水。
汉水,西自丰利县界流入,南去县三里。东有涝滩,冬即水浅,而下多大石。
又东为净滩,夏水急迅,行旅苦之。歌曰:“冬涝夏净,断官使命。”
丰利县,上。东至州二百四十里。本汉长利县之地也,理在长利川,故以为名。宋於此侨置南上洛郡,属梁州。後魏文帝改南上洛郡为丰利郡,又立丰利县。
隋以丰利县属金州,贞观八年改属均州。
(锡)〔锡〕义山,一名天心山,在县东北六十五里。山方圆百里,形如城,四面有门,相传以为仙灵所居。
汉水,南去县二十里。
房州,房陵。下开元户一万四千四百三十二。乡三十四。元和户四千四百三十一。乡三十四。
《禹贡》梁州之域。古麇国之地,《左传》曰“楚子伐麇,成大心败麇师於防渚”。阚る以为防陵即春秋时防渚,州之得名,盖自此也。战国时属楚,秦为汉中郡地。汉立房陵县,属汉中郡。後汉末,立为房陵郡。建安三十四年,蜀先主遣宜都太守孟达征房陵,杀太守申耽。魏文帝时,孟达降魏,魏改房陵郡为新城郡。後达叛魏降蜀,司马宣王击杀之。侯景之乱,地入後魏。至周武帝,改为迁州。贞观十年,废迁州,自竹山县移房州於废迁州廨,即今州理是也。
州境:东西五百二十三里。南北三百六十九里。
八到:西北至上都一千六百六十八里。东北至东都一千一百五十五里。南至归州山路五百里。东至襄州四百二十里,水路五百八十四里。正西微北至金州五百四十里。北至均州二百六十八里。
贡、赋:开元贡:麝香,蜡,锺乳,苍矾石。赋:布,麻。元和贡:麝香二十颗,茜草,石膏,雷丸。
管县四:房陵,永清,竹山,上庸。
房陵县,上。郭下。本汉旧县,属汉中郡。後汉改“防”为“房”。後魏以为光迁县,贞观十年复改为房陵。
房山,在县西南四十三里。其山西南有石室,似房,因以为名。
建鼓山,在县南一百十三里。与马鬣山连接,二山并高峻,冬夏积雪。
筑水,出县西北叶山,经县北二里。魏遣夏侯泉与张下巴西,集军宕渠,刘备屯军筑口,即此水也。
赵王迁墓,在县北九里。秦使王翦灭赵,徙赵王迁於房陵。
永清县,中下。西至州一百十里。本房陵县地,後魏废帝分房陵东境置大洪县,周武帝改为永清县,属迁州。隋改属房陵郡。
沮水,出县西南景山,东南入於汉江。《左传》曰:“江、汉、沮、漳,楚之望也。”
筑水,经县北三里。
大洪故县城,在县东六里。
竹山县,中下。东至州一百四十八里。本汉上庸县,古庸国也。昔武王伐纣,庸人往焉,故《牧誓》云“及庸蜀羌{髟矛}微卢彭濮人”,注云“庸、濮在江、汉之南”。《左传》曰“庸率郡蛮以叛楚,使庐戢梨侵庸”,後遂灭之。至汉初,立上庸县,属汉中郡。後汉於县立上庸郡。後魏改置竹山县,因黄竹岭以为名也。
方城山,在县东南三十里。顶上平坦,四面险固。山南有城,周十馀里。
白马塞山,在县西南三十五里。初,孟达为新城太守,登此山而叹曰:“刘封、申耽据金城千里而不能守,岂丈夫也。”
黄竹山,在县北一百里。山上竹色皆黄,因以为名也。
上庸县,中下。东至州二百五十里。本汉上庸县地。按汉上庸县,今竹山县理是也。萧齐武帝分上庸县地於此立新丰县,属上庸郡,後魏改为孔阳县,因界内孔阳水为名。隋开皇三年罢孔阳县,仍移上庸县理於废孔阳县理,属罗州。贞观十年,改属房州。
长罗山,在县北四里。
孔阳水,在县西五十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