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同州,冯翊四辅。开元户五万六千五百九。乡一百二十一。元和户四千八百六十一。乡一百四十。
《禹贡》雍州之域,春秋时其地属秦,本大荔戎国,秦获之,更名曰临晋。
魏文侯伐秦,秦筑临晋,今朝邑西南有故城,七国时属魏。始皇并天下,京兆、冯翊、扶风并内史之地。及项羽灭秦,为塞国,立司马欣为塞王。及汉王定三秦,以为河上郡,复罢为内史,武帝更名左冯翊。魏除“左”字,但为冯翊郡,晋因之。後魏永平三年,改为同州。《禹贡》云“漆、沮既从,沣水攸同”,言二水至此同流入渭,城居其地,故曰同州。
州境:东西一百一十二里。南北二百三十五里。
八到:西至上都二百五十里。东至东都六百五十里。东至蒲津关六十里。南至华州八十里。西北至坊州二百五十里。
贡、赋:开元贡:绉纹吉莫皮二十张。赋:绢绵。元和贡:麝香,麻黄,地黄,蒺藜子,皱纹靴,石钅敖饼,寒山石。
管县七:冯翊,朝邑,韩城,白水,夏阳,澄城,阳。
冯翊县,望。郭下。本汉临晋县,故大荔城,秦获之,更名。旧说秦筑高垒以临晋国,故曰临晋。晋武帝改为大荔县,後魏改为华阴县,後以名重,改为武乡。隋大业三年改为冯翊县。冯,辅也;翊,佐也。义取皑佐京师。
沙苑,一名沙阜,在县南十二里。东西八十里,南北三十里。後魏文帝大统三年,周太祖为相国,与高欢战於沙苑,大破之。其时太祖兵少,隐伏於沙草之中,以奇胜之。後於兵立之处,人栽一树,以表其功,今树往往犹存。仍於战处立忠武寺。今以其处宜六畜,置沙苑监。
兴德宫,在县南三十二里。义旗将趣京师,军次於忠武园,因置亭子,名兴德宫,属家令寺。
朝邑县,望。西至州三十五里。本汉临晋县地。大荔国在今县东三十步,故王城是也。後魏置南五泉县,西魏改为朝邑县,以北据朝阪,故以为名。县西南有蒲津关。
河桥,本秦后子奔晋,造舟於河,通秦、晋之道,今属河西县。
长春宫,後周武帝置。隋大业十三年,高祖起义兵,自太原舍於此宫,休甲养士,而定京邑。武德二年,於此置陕东大行台,太宗居藩,作镇。四年,山东平,乃移行台於洛州。
通灵陂,在县北四里二百三十步。开元初,姜师度为刺史,引洛水及堰黄河以灌之,种稻田二千馀顷。
苦泉,在县西北三十里许原下,其水咸苦,羊饮之,肥而美。今於泉侧置羊牧,故谚云“苦泉羊,洛水浆”。
韩城县,上。西南至州二百里。古韩国及梁国,汉为夏阳县之地。韩国故城在今县理南十八里。梁国在今县理南二十三里,有少梁故城。隋文帝分阳於此置韩城县,春秋秦、晋战於韩原,即此地也。
龙门山,在县北五十里。
龙门戍,在县东北,极险峻。後周於此置龙门关,今废。
白水县,望。东南至州一百二十里。本汉粟邑县之地,属左冯翊。按:粟邑故城在县理西北二十八里。薛宣为左冯翊,以粟邑县小,僻在山中,其人谨朴,以频阳令薛恭换粟邑令尹赏,二县俱大理。又为汉衙县地,春秋时秦、晋战於彭衙是也。後魏文成帝分澄城郡於此置白水县及白水郡,郡南临白水,因以为名。
隋开皇三年罢郡,县属同州。
夏阳县,紧。西南至州一百三十里。古有莘国,汉阳县之地。武德三年分阳於此置河西县,在河之西,因以为名。又割同州之阳、韩城二县於今县理置西韩州,取迸韩国为名也。以河东有韩州,故此加西。贞观八年废西韩州,以县属同州,乾元三年改为夏阳县。县南有莘城,即古莘国,文王妃太姒即此国之女也。
澄城县,望。南至州一百里。汉徵县也。韦昭云“徵,音惩”。徵、澄同声,後人误为“澄”。鲁文公十年,秦伐晋,取北徵,即此城是也。後魏太平真君七年,分阳县置,又於今县理置澄城郡。隋开皇三年罢郡,以县属同州。
乾坑,《汉书沟洫志》云武帝时严熊上言,“愿穿洛以溉重泉以东万馀顷”。
於是发卒穿渠,自徵引洛水至商颜下,商颜,今在冯翊县界。名曰龙首渠。按州西三十里有乾坑,即龙首之尾也。
王官故城,在县西北。《春秋传》曰“俘我王官,翦我羁马”。
阳县,望。西南至州一百二十里。本汉旧县,属左冯翊。在水之阳,《诗大雅》所谓“在之阳”,是也。《水经注》曰阳城南有瀵水,东流注於河,即水也。按中瀵水、蒲池瀵水与南瀵水,并在旧河西县南五里,今阳界内。《尔雅》云“瀵出大尾下”,郭璞以为汾阴县有水,如车轮,此水亦然。周武时属澄城郡,隋开皇三年罢郡,以县属同州。
羁马故城,在县东北二十六里。
凤翔府,岐州。扶风四辅。开元户四万四千五百三十三。乡九十二。元和户七千五百八十。乡八十八。今为凤翔节度使理所。
管州二:凤翔府,陇州。县十四。都管户八千三百六十四。
《禹贡》雍州之域。春秋及战国时为秦都,德公初居雍,即今天兴县也。至献公始徙栎阳。始皇并天下,属内史。项羽封章邯为雍王,亦此地也。高帝更名中地郡,复属内史。景帝更名主爵都尉,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右扶风,所以扶助京师行风化也,与京兆尹、左冯翊谓之三辅,理皆在长安城中。後汉出理槐里,即今兴平县东南七里故槐里城是。魏文帝除“右”字为扶风郡,亦是重镇,曹公使张屯陈仓,建兴中诸葛亮攻陈仓及,皆不克。晋太康八年为秦国。後魏太武帝於今州理东五里筑雍城镇,文帝改镇为岐州。隋开皇元年,於州城内置岐阳宫,岐州移於今理。大业三年罢州,为扶风郡,武德元年复为岐州。至德元年改为凤翔郡,乾元元年改为凤翔府。
府境:东西一百八十三里。南北三百八十九里。
八到:东至上都三百一十里。东至东都一千一百七十里。东北至州二百三十里。南取太白山路至兴元府六百里。西南至凤州二百八十里。西至陇州一百五十里。北至泾州二百二十里。
贡、赋:开元贡:龙须席,蜡烛。赋:麻,布。
管县九:天兴,岐山,扶风,普润,岐阳,麟游,宝鸡,虢,。
天兴县,次赤。郭下。本秦雍县,秦国都也。汉县,属右扶风。四面高曰雍。
又四望不见四方,故谓之雍。秦回中宫在县西,汉文帝十四年,匈奴入萧关,烧回中宫,候骑至雍,即此也。至德二年分置凤翔县,永泰元年废,仍改雍县为天兴县。
乾归故城,在县西四十三里。乞伏乾归据苑川,自号西秦,因筑此城。
石鼓文,在县南二十里许,石形如鼓,其数有十,盖纪周宣王畋猎之事,其文即史籀之迹也。贞观中,吏部侍郎苏勖纪其事,云:“虞褚欧阳,共称古妙。
虽岁久讹缺,遗迹尚有可观,而历代纪地理志者不存记录,尤可叹息。”
岐山县,次畿。西至府五十里。本汉雍县之地,周武帝天和四年,割泾州鹑觚县之南界置三龙县,隋开皇十六年移三龙县於岐山南十里,改为岐山县。贞观八年移於今理。
岐山,亦名天柱山,在县东北十里。
渭水,在县南三十里。
五将山,在县西北六十里。苻坚为姚苌将吴忠所擒之处。
扶风县,次畿。西至府一百里。本汉美阳县地。武德三年,分岐山县置围川县,属岐州,取今县南川水为名,近代讹作“围”。四年,隶入稷州。贞观元年废稷州,以县属岐州,八年改为持风。
普润县,次畿。南至府九十里。隋大业元年,於此置马牧,又置普润屯,後废屯置县。在汉为漆县,并有铁官。今城西有漆水,又有小城,盖置铁官处。
岐阳县,次畿。西南至府一百里。盖汉杜阳县地,贞观七年割扶风、岐山二县置,以在岐山之南,因以名之。
麟游县,次畿。西南至府一百六十里。本汉杜阳县地,隋於此置西麟州,营仁寿宫。义宁元年,唐高祖辅政,废宫。是年获白麟於宫所,因置县。
九成宫,在县西一里。即隋文帝所置仁寿宫,每岁避暑,春往冬还。义宁元年废宫,置立郡县。贞观五年复修旧宫,以为避暑之所,改名九成宫。
永安宫,在县西三十里,贞观八年置。
宝鸡县,次畿。东北至府九十里。本秦陈仓县,秦文公所筑,因山以为名,属右扶风。隋大业九年,移於今理,在渭水北。至德二年改为宝鸡,以昔有陈宝鸣鸡之瑞,故名之。
陈仓故城,在今县东二十里,即秦文公所筑。《魏略》云“太和中将军郝昭筑陈仓城,讫,会诸葛亮来攻。亮本闻陈仓城恶,及至,怪其整顿,问知昭在其中,大惊愕。亮素闻昭在西有威名,念攻之不易。初,太原靳详少与昭相亲,後为蜀所得。及亮围陈仓,详为亮监军,使於城外呼昭谕之。昭於楼上应详曰:‘魏家科法,卿所练也。我之为人,卿所知也。曩时高刚守祁山,坐不专意,虽终得全,於今诮议不正。我必死耳,卿还谢诸葛亮,便可攻也。’详以告亮,亮进兵,梯冲车,昼夜攻距,二十馀日,亮无利,会费曜等救至,亮乃引去。”
按今城有上下二城相连,上城是秦文公筑,下城是郝昭筑。
陈仓山,在县南十里,南接梁、凤二州界。
散关,在县西南五十二里。《蜀志》诸葛亮出散关围陈仓。
三交城,在县西十六里,司马宣王与诸葛亮相距所筑。咸亨三年,於县东南开渠,引渭水入原渠,通船至京故城。即故长安城,汉惠帝所筑城在今故大兴城之西北苑中。
虢县,次畿。北至府三十里。古虢国,周文王弟虢叔所封,是曰西虢,後秦武公灭为县。周改为洛邑县。隋大业三年,复为虢县。贞观八年废,天授二年再置。
县,次畿。西北至府一百里。本秦县,右辅都尉理所,在今县东一十五里,有故城。今县,周天和元年筑,置州,建德三年废。武德元年又于故城置郇州,三年废州,县属稷州,七年属岐州。白起即此县人也。县在渭水南一里。
终南山,在县南三十里。
太白山,在县东南五十里。
五丈原,在县西南三十五里。初,诸葛亮与司马宣王相持,亮据渭水南原。
宣王谓诸将曰:“亮若出武功,依山东转,是其勇也。若西上五丈原,诸君无事矣。”亮果屯此原,耕者杂於渭滨,居人安堵,军无私焉。
积石原,在县西北二十五里。魏青龙二年,诸葛亮出斜谷,与司马宣王屯渭南。郭淮算亮必争北原,遂先据之。亮至,不得上。即此原也。
县理城,亦曰斜谷城,城南当斜谷,因以为名。斜谷南口曰,北口曰斜。
董卓坞,在县东北十六里。卓封侯,筑坞高与长安埒,号为万岁坞。
成国渠,在县东北九里,受渭水以溉田。
陇州,阳。上。开元户六千八十五。元和户七百八十四。
《禹贡》雍州之域。秦文公所都。汉为县,属右扶风。後魏置东秦州,西魏文帝改名陇州,因山为名。隋大业二年省,义宁二年又於县理置陇东郡,武德元年改为陇州。
州境:东西二百里。南北四百九十五里。
八到:东至上都四百六十五里。东至东都一千三百二十里。东至凤翔府一百五十里。西至秦州三百四十里。南至凤州山路四百三十里。北至原州三百三十里。
贡、赋:开元贡:榛实,龙须席五领。赋:布,麻。
管县五:源,阳,吴山,华亭,南田。
源县,上。郭下。本汉县地,属右扶风。在水之北,後魏改为阴县,隋改为源县。
陇山,在县西六十二里。
岍山,在县西六十里。北与陇山接,《禹贡》“导岍及岐”,是也。
大震关,在州西六十一里。後周置。汉武至此遇雷震,因名。
秦城,在州东南二十五里。秦非子养马、渭之间,有功,周孝王命为大夫。
阳县,上。西至州八十里。本汉俞麋县地,因今县东八里俞麋泽为名。
周武帝置阳郡及县,寻省郡,以县属陇州。
水,在县南一里。
吴山县,中。西北至州一百十里。本汉俞麋县地,後魏孝昌二年,於长蛇川置长蛇县,属东秦州,隋开皇十八年改为吴山县。
吴山,在县西南五十里。秦都咸阳,以为西岳,今为国之西镇山。《国语》谓之西吴。
华亭县,下。正南微东至州一百一十里。本秦泾阳县地,隋大业元年置华亭县,以在华亭川口,故名。
小陇山,在县西四十里。
南由县,下。东北至州一百二十里。本汉县地,後魏孝明帝於县西南由谷口置县,因谷为名。隋开皇二年省长蛇县并入南由,属岐州,贞观四年割入陇州。
安夷关,在县西一百四十六里。
长蛇川,在县西一百步。
渭水,在县南四十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