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河南道二陕虢观察使陕州虢州汝州陕州,陕郡。大都督府。开元户四万七千三百二十二。乡五十六。元和户八千七百二十。乡十六。今为陕虢观察使理所。
管州三,陕州,虢州,汝州。县二十一,都管户一万一千九百四十七。
垦田《禹贡》豫州之域。周为二伯分陕之地,《公羊传》曰:“自陕以东,周公主之。自陕以西,召公主之。”又为古之虢国,今平陆县地是也。战国时为魏地,後属韩。秦并天下,属三川郡。汉为弘农郡之陕县,自汉至宋不改。後魏孝文帝太和十一年,置陕州,以显祖献文皇帝讳“弘”,改为恒农郡。十八年,罢陕州。
孝武帝永熙中重置,西魏文帝大统三年,又罢州。周明帝复置,屯兵於此以备齐。
隋大业三年复罢,以其地属河南郡。义宁元年,改置弘农郡,武德元年改为陕州,广德元年改为大都督府。谨按:陕城蒲牢与彭城、滑台、寿阳、悬瓠,屡经攻守,皆中夏之要云。
州境:东西二百五十二里。南北隔河二百四十六里。
八到:西至上都五百一十里。东至东都三百五十里。西南至虢州一百三里。
北至绛州一百里。西至潼关二百里。西北至河中府二百四十五里。
贡、赋:开元贡:柏子仁,瓜蒌。赋:绢,绵,丝,布,纟。
管县八:陕,硖石,灵宝,夏,安邑,平陆,芮城,垣。
陕县,望。郭下。本汉县也,历代不改。後魏改为陕中县,西魏去“中”字。
周明帝於陕城内置崤郡,以陕、崤二县属焉。隋开皇初罢郡,以县属陕州。
陕原,在县西南二十五里。
虢山,在县西二里,临黄河。
黄河,自灵宝界流入。後汉献帝东归,至陕,议者欲令天子浮东下。太尉杨彪曰:“从此以东,有三十六滩,非万乘所当从也。”乃止。
曹阳墟,俗名七里氵,在县西南七里。献帝东迁,李亻、郭追战於弘农东氵,天子遂露次於曹阳之墟,谓此地也。
州理城,即古虢国城。《西征记》曰:“陕县,周、召分职处。南倚山原,北临黄河,悬水百馀仞,临之者皆为悚忄栗。”
故焦城,在县东北百步。
太原仓,在县西南四里。隋开皇二年置,以其北临焦水,西俯大河,地势高平,故谓之太原。今仓实中,周回六里。
太阳故关,在县西北四里,後周大象元年置,即茅津也。春秋时秦伯伐晋,自茅津济,封崤尸而还。
徽伯故垒,在县南二里。高欢使李徽伯戍陕,周太祖攻之,徽伯筑垒於此拒太祖。
北利人渠,隋开皇六年,文帝遣邳国公苏威引橐水西北入城,百姓赖其利,故以为名。
南利人渠,东南自硖石界流入。与北渠同时疏导。
太阳桥,长七十六丈,广二丈,架黄河为之,在县东北三里。贞观十一年,太宗东巡,遣武侯将军丘行恭营造。
硖石县,望。西至州五十里。本汉陕县地,属弘农郡,自汉至宋不改。後魏孝文帝分陕县东界置崤县。〔周〕明帝二年,分陕、崤二县置崤郡,隋文帝罢郡,以崤县属陕州,大业二年废入陕县。义宁元年重置,理硖石坞,贞观中改名硖石县。
底柱山,俗名三门山,在县东北五十里黄河中。《禹贡》曰:“导河积石,至於龙门,东至於底柱。”河水分流包山,山见水中,若柱然也。又以禹理洪水,山陵当水者,破之以通河。三穿既决,河出其,有似於门,故亦谓之三门。汉成帝鸿嘉四年,杨焉上言:“底柱之(险)〔隘〕,可镌广之。”上乃令镌之。
才没水中,不能复去,而令湍流沸怒,为害弥甚。隋开皇三年,遣仓部侍郎韦瓒,自蒲、陕以东,募人能於洛阳运米四十石,经底柱之险,达於常平者,免其征戍。
贞观十二年,太宗东巡,临幸於此,令魏徵勒铭。
莘野,在县西十五里。春秋时有神降於此。
黄河,西自陕县界流入,东经砥柱,《水经注》曰:“(後)魏景(明中)
〔初二年〕,帝遣谏议大夫寇慈,帅工五千人,岁时理,以平河阻。”
魏长城,在县北二十二里。魏惠王十九年所筑,东南起崤山,西北至河,三十七里。
灵宝县,望。东北至州七十五里。本汉弘农县,自汉至後魏不改。隋开皇十六年,於今县置桃林县,属陕州。天宝元年,於县南古函谷关尹真人宅,掘得天宝灵符,遂改县为灵宝。稠桑泽,在县西十里。虢公败戎於桑田,即是也。
函谷故城,在县南十里。秦函谷关城,汉弘农县也。《西征记》曰:“函谷关城,路在谷中,深险如函,故以为名。其中劣通,东西十五里,绝岸壁立,崖上柏林荫谷中,殆不见日,关去长安四百里。日入则闭,鸡鸣则开,秦法也。东自崤山,西至潼津,通名函谷,号曰天险,所谓‘秦得百二’也。”隗嚣将王元说嚣曰“请以一丸泥,东封函谷关”,即此也。
桃林塞,自县以西至潼关,皆是也。春秋时,晋侯使詹嘉处瑕,守桃林之塞。
《三秦记》曰:“桃林塞在长安东四百里。若有军马经过,好行则牧华山休息林下,恶行则决河漫延,人马不得过矣。”
氵豆津,在县西北三里。隋义宁元年置关,贞观元年废关置津。
曹阳亭,在县东南十四里。陈涉使周文西入秦,秦使章邯击破之,杀文於曹阳,即此地也。後曹公改为好阳。
夏县,望。西南至州一百二十里。本汉安邑县地,属河东郡。後魏孝文帝太和十一年,别置安邑县,十八年改为夏县,因夏禹所都为名。隋大业二年属河东郡,武德元年又属虞州,今陕州安邑县是也。贞观十七年隶绛州,大足元年割属陕州,寻属绛州,乾元三年属陕州。
涑川,在县北四十里。《左传》晋侯使吕相绝秦曰:“伐我涑川”。按:川东西三十里,南北七里。
安邑故城,在县西北十五里。夏禹所都也。
安邑县,望。南至州一百一十里。本夏旧都,汉以为县,属河东郡。隋开皇十六年属虞州,贞观十七年属蒲州,乾元三年割属陕州。
雷首山,一名中条山,在县南二十里。其山有银谷,在县西南三十五里,隋及武德初并置银冶监,今废。
高堠原,在县北三十里。原南坂口,即古鸣条陌也,汤与桀战於此。
盐池,在县南五里,即《左传》“郇,瑕氏之地,沃饶近监”,是也。今按:池东西四十里,南北七里,西入解县界。
平陆县,望。西南至州一百七十里。本汉大阳县地,属河东郡。後魏於此置河北郡,领河北县。隋开皇十五年,河北县改属蒲州,贞观元年又属陕州。天宝元年,改为平陆县。
黄河,在县南二百步。
吴山,即吴坂也,伯乐遇骐骥驾盐车之地。其坂自上及下,七山相重。
傅岩,在县缺七里。即传说版筑之处。
原,在县西六十五里。即虞、芮争田,让为田之所。
颠令坂,今谓之令桥,在县东北四十五里。《左传》曰:“冀为不道,入自颠令”,是也。
瑟瑟窟,在县西北四十里。
故虞城,在县东北五十里虞山之上。晋侯使荀息假道於虞以伐虢,即此城也。
下阳故城,在县东北二十里。
芮城县,望。东至州一百里。本汉河北县地,属河东郡,自汉至後魏因之。
周明帝二年,改名芮城,属河北郡。其年,又於此置虞州。武帝建德二年,於县置芮州。贞观元年废芮州,以县属陕州。
黄河,在县南二十里。
故魏城,《春秋》“晋灭之,赐毕万”,是也,在县北五里。
故芮城,在县西二十里。古芮伯国也。
垣县,上。(北)〔西南〕至州二百里。本汉县,属河东郡。後魏献文帝皇兴四年,置邵州及白水县。周明帝武成元年,改白水为亳城县,隋大业三年改亳城为垣县,属绛郡。武德元年属邵州,九年属绛州,贞元三年割属陕州。县枕黄河。
垣城,在县西二十里。
皋落城,在县西北六十里。《左传》曰“晋侯使太子申生伐东山皋落氏”,是也。
虢州,弘农。望。开元户一万七千七百四十二。乡五十。元和户五千二百三十六。乡三十六。
《禹贡》雍及豫二州之境。周初为虢国。虢有三:北虢,今陕州平陆县,东虢,今荥阳县;西虢,在今凤翔扶风县也。鲁僖公二年,晋荀息假道於虞以伐虢,虢亡乃为晋地。其後三卿分晋,属韩。秦兼天下,属三川郡。至汉武帝元鼎四年置弘农郡,後魏以献文帝讳“弘”,改为恒农郡。孝武帝永熙三年,分为西恒农,属陕州。周明帝复为弘农。隋开皇三年废郡,以县属陕州,大业二年又改属豫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