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亲
《六 亲 总 篇》
夫六亲者:父、母、兄弟、妻财、子、孙是也。
用日干为主:正印正母;偏印偏母及祖父也;偏财是父,乃母之夫星也,亦为偏妻;正财为妻;偏财为妾,为父是也;比肩为兄弟姐妹也;七杀是男;正官是女;食神是男孙;伤官是女孙及祖母也。
妇人命取六亲,与男命不同:取官星为夫星;七杀是偏夫;食神是男;伤官是女。
经云:『男取剋干为嗣,女取干生为子息及奴婢也。』
年为祖上,月为父母伯叔兄弟门户,日为妻妾己身。
且如六亲受剋何如?印綬见财,剋母及祖母也;见比劫阳刃,剋妻妾及父也;官杀多者,难为兄弟;伤官食神多,难为子息;梟印伤孙,剋祖母也。
譬如:正印作合母不正;财作合妻不正;官作合女不正;偏财作合妾不正;比肩作合姊妹不正;伤官作合祖母不正;食神作合孙女不正。
假如甲日为主,见癸为母,见戊辰戌为父及妾,见己丑未午字,则与戊字相争夺,又伤癸水,剋母之义明矣;见甲寅字,剋父及妾;见庚申字,主剋兄姊也;见乙卯字剋弟妹;见丙巳字剋子女也;餘倣此。此必以岁运见何字,则剋何人;更将冲剋衰旺向背,将来者进,功成者退。兼有孤神寡宿,旬中有空亡者忌,二三反吉。
金空则鸣,火空则发,水空则流,此三者上吉;木空则朽,土空则崩,二者主凶。当以本生年起,剋害无疑也。
《六亲捷要歌》★分禄须伤主馈人,比肩重叠损严亲;正财剋母偏财父,夫妇相刑值退神。食神有寿妻多子,偏官多女少麒麟;乘旺伤官嗣必绝,中和印綬自荣身。
《论 父》
偏财是父,乃印綬之官星也。
如甲日以戊为父,再见甲寅字、或木局全、或临死绝冲刑之地,主剋父也;不然,主离异不睦、或疾病残伤。若得庚字申字救,庶无大害。
如甲旺戊衰,亦主有疾少靠。
如戊临生旺、贵人、天月德地,亦主有贵;更得丙丁生助,享父之福无穷。
如临杀地,父死他乡。
居衰败受制之处、墓绝之地,主父平常,不得父力也。
《论 母》
正印者,乃生我之身也。
如甲日以癸为母,遇己丑未主剋母;见多,主母嫁二夫。
一戊失地、或被剋,主母伤前夫。
戊字受生、或印临桃花沐浴,母有外情。
如印长生,主母慈淑寿长、益和子母。
如临阳刃杀地、或值绝墓孤寡,主母不贤或有残疾不睦。
须以理推,无不验矣!
《论 兄 弟 姊 妹》
比肩者,兄弟也。
且如,甲见甲为兄,乙为弟妹;寅卯亦然。
见庚则剋兄,见辛则伤弟。
甲木旺相,兄姊争财;甲乙寅卯既多,则兄弟姊妹夺财不和,争斗是非。
见己合甲,兄姊不正。
见庚,弟妹不正。
如见杀多,乙木得局,是杀合会乙木而伤甲;此兄不若弟之福,借弟之力而加恃。
甲木寅月,乙木受制,主兄旺弟衰。
其餘和顺不睦,但以八字休旺死绝推之,无不应验矣!
《论 妻 妾》
正财为正妻,偏财妾也。
甲木见己土为正财,戊土为偏财。
又见乙木局,亥卯未伤妻。
甲寅剋妻也,更主妻不正。
财衰败墓绝,主妻有疾不贤,否则年高再嫁。
见癸字,则妾不正。
见己土丑未字,则主自安。
比肩分夺、财临沐浴桃花,主妻妾私通。
日下月下坐财官,主妻多内助,更得妻财。
偏财得位,妾胜于妻。
主财自旺,妻不容妾。
官杀重见,妻招干蛊可畏。
财官并美,为人怕妻;见杀尤忌。
财多身弱,妻反胜夫。
财命有气,妻妾和顺,是得妻力。
日坐空亡,难为妻妾。
又看孤鸞之日、阳错阴错,主剋妻;或因亲致眷、寒房冷娶、入赘填房。女人犯此,主父母家陵替、或致讼事。餘倣此例。
《论 子 息》
七杀者子也。
如甲见庚申是子,辛酉是女。若见丙火午寅、或杀临阳刃杀宫,主剋子;不然疾病不肖。遇戊己土得令,则子得力和顺。见丙巳字,女不正;若临沐浴桃花,更兼暗合,食神多者,其女私通。若杀临长生月德天德,所临之地,贵人、禄马、食神、财乡,言有强父贵子;要稟中和。
阳日阳时男重见;阳日阴时,先男后女;阴日阴时女重见;阴日阳时,先女后男。
伤官见官,子孙凶顽。
时上伤官及空亡,难为子息。
女命取伤官是子,食神是女;若见印綬梟神,难得子也。
男命官杀得地,而稟中和者,言其有子。将生成之数断之,生旺倍加,死绝减半;太过不及,不以此断。太过有子而多剋夭、或凶顽;不及则少生养。
官杀得地而有扶助,吉曜多者,其子忠孝贤明;居休、囚、死、绝、破、败、衰、病、勾绞、元凶、空虚之地,则子当不肖,贫贱疾病之子。更兼孤神寡宿,主孤苦伶仃。
且如甲子之日,甲子之时:庚死于子,死中至老没儿郎;入墓之时难保双;受气绝中一个子;胎中头女有姑娘;养中三子只留二;长生之位,旬中半合,主七个儿子也;沐浴一双保吉康;冠带临官三子位;旺中五子自成行;衰中二子;病中一;自己数至亥病中一。依此推之。
且如八字中若无子星,时上又不生旺,运行官杀旺乡,主有子;运过却无。
如柱中有官杀,而行伤、食、休、衰、绝、弱之运,伤损其子;运过方存。
八字有一杀一子,二杀二子,无杀无子。
如柱中身杀两停,而杀逢旺乡,就作多子断之;亦看财神何如,逐时增减,多寡推之。无不验矣!
《论 小 儿》
凡小儿命,见财多,必庶出螟蛉,剋父母也;若幼年行运于财旺之乡亦然。
甲侧生顶不正,有胎衣遮;丁偏生双顶,乾生有依,应有剋刑;辰复生,背父易生易养;申有声;寅迟滞;未吉;辰有胎衣包;仰生有惊。
夫小儿命,大要身旺,最喜印綬生之,无财剋之,则易生灾少。不要官星七杀、阳刃伤官太旺,身旺亦多灾;身弱则难养。
如见所畏之辰,切不要行运岁君助之。
大畏财旺,不庶出必螟蛉,剋父母也;更不要行运早,盖气难敌也。
【庚子,戊寅,戊子,丁巳】:生月中之后,月逢七杀,赖有丁火为印綬,寅为长生之地,能生戊土;不合见庚子,巳字金长生,其二子之水为财,剋丁火生气,反生月中七杀。七杀来剋身,身弱难敌;故当年十一月,其子死矣!此为生杀坏印之祸也。
如【癸酉,癸亥,己丑,乙亥】:此命四柱财重,自分娩几乎俱亡;未岁餘父母亦亡,乃过房继养。其他倣此,无疑也!
《论 小 儿 关 煞》
小儿之命,当论时辰为主;先看关煞,次看格局。
日主强,财官旺,有关无煞。
日干弱,财官少,常病可养。
日干弱,财官多,有关有煞;又有三合,聚煞者难养。
不带刑冲者,声音响亮,夜啼急性。
八字有财官,生于富贵之家;偏官生于平常之家;伤官劫财,生于贫贱之家;偏官偏印偏财,主偏生庶出,不然第三四胎。
子平之法,偏官为关,偏财为煞,取生辰之数断之;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且如甲日庚杀,乃四、九岁;如丙见壬杀,一、六岁;如戊日甲杀,三、八岁;庚日丙杀,二、七岁;壬见戊杀,五、十岁见之。至于阴干,亦如此。无不验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