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7章
陈寿,字本仁,其先新淦人。祖志弘,洪武间代兄戍辽东,遂籍宁远卫。寿少贫甚,得遗金,坐守至夜分,还其主。从乡人贺钦学,登成化八年进士,授户科给事中。视宣、大边防,劾去镇守中官不检者。又尝劾万贵妃兄弟及中官梁芳、僧继晓,系诏狱。得释,屡迁都给事中。
弘治元年,王恕为吏部,擢寿大理丞。刘吉憾恕,讽御史劾寿不习刑名,冀以罪恕。竟调寿南京光禄少卿,就转鸿胪卿。
十三年冬,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延绥。火筛数盗边,前镇巡官俱得罪去。寿至,蒐军实,广间谍,分布士马为十道,使互相应援,军势始振。明年,诸部大入,先以百余骑来诱。诸将请击之,寿不可。自出帐,拥数十骑,据胡床指麾饮食。
寇望见,疑之,引去。诸道袭击,斩获甚多。朝廷方遣苗逵等重兵至,而寿已奏捷。孝宗嘉之,加录一等。逵欲乘胜捣巢。驻延绥久,战马三万匹日费刍菽不赀。
寿请出牧近塞,就水草,众有难色。寿跨马先行,众皆从之,省费数十万。当战捷时,或劝注子弟名籍,寿曰:“吾子弟不知弓槊,宁当与血战士同受赏哉?”
竟不许。
十六年以右副都御史掌南院。正德初,刘瑾矫诏逮南京科道戴铣、薄彦徽等,寿抗章论救。瑾怒,令致仕。寻坐延绥仓储亏损,罚米二千三百石、布千五百匹。
贫不能偿,上章自诉。瑾廉知寿贫,特免之。中官廖堂镇陕西贪暴,杨一清以寿刚果,九年正月起抚其地。堂初奉诏制毡幄百六十间,赢金数万,将遗权幸。寿檄所司留备振,复戒谕堂勿假贡献名有所科取。堂怒,将倾之。寿四疏乞休,不得。堂爪牙数十辈散府县渔利,寿命捕之,皆逃归,气益沮。其秋,拜南京兵部侍郎,陕人号呼拥舆,移日不得行。逾年,乞骇骨,就进刑部尚书,致仕。
寿为给事中,言时政无隐,独不喜劾人,曰:“吾父戒吾勿作刑官,易枉人。
言官枉人尤甚,吾不敢妄言也。”嘉靖改元,诏进一品阶,遣有司存问,时年八十有三。寿廉,历官四十年,无家可归。寓南京,所居不蔽风雨。其卒也,尚书李充嗣、府尹寇天叙为之敛。又数年,亲旧赙助,始得归葬新淦。
樊莹,字廷璧,常山人。天顺末,举进士,引疾归养。久之,授行人,使蜀不受馈,土官作却金亭识之。
成化八年,擢御史。山东盗起,奉命捕获其魁。清军江北,所条奏多著为例。
改按云南,交阯诱边氓为寇,驰檄寝其谋。出知松江府。运夫苦耗折,莹革民夫,令粮长专运,而宽其纲,用以优之。赋役循周忱旧法,稍为变通,民困大苏。忧归,起知平阳。
弘治初,诏大臣举方面官。侍郎黄孔昭以莹应,尚书王恕亦器之,擢河南按察使。黄河为患,民多流移。莹巡振,全活甚众。河南田赋多积弊,巡抚都御史徐恪欲考本末,众难之。莹曰:“视万犹千,视千犹百耳,何难。”恪以属莹部吏钩考,旬日间,宿蠹一清。四年迁应天府尹。守备中官蒋琮与言官讦奏,所蔓引多至罪黜。莹承命推鞫,初若不为异者,琮大喜。后奏其伤孝陵山脉事,琮遂下狱,充净军。
七年迁南京工部右侍郎,寻改右副都御史巡抚湖广。锦田贼结两广瑶、僮为寇,莹谕散余党,戮首恶十八人。岁余,以疾乞休。家居七年,中外交荐,起故官抚治郧阳,旋改南京刑部右侍郎。
十六年,云南景东卫昼晦七日,宜良地震如雷,曲靖大火数发,贵州亦多灾异,命莹巡视。至则劾镇巡官罪,黜文武不职者千七百人。廉知景东之变,乃指挥吴勇侵官帑,图脱罪,因云雾晦冥虚张其事,劾罪之。还进本部尚书。
武宗践阼,致仕归。刘瑾以会勘隆平侯争袭事,连及莹,削籍。明年又坐减松江官布,罚米五百石输边。莹素贫,至是益窘。三年十一月卒,年七十五。瑾败,复官,赠太子少保,谥清简。
莹性诚悫,农月坐篮舆戴笠,子孙舁行田间,曰:“非徒视稼,欲子孙习劳也。”其后人率教,多愿朴力学者。
熊绣,字汝明,道州人,其先以戍籍自丰城徙焉。绣举成化二年进士,授行人。奉使楚府,巡茶四川,力拒馈遗。擢御史,巡按陕西。左布政于璠以官帑银馈苑马卿邵进,绣发其罪。璠遁赴京讦绣,帝并下绣吏,谪知清丰,璠、进亦除名。久之,凤翔阙知府,擢绣任之。
弘治初,迁山东左参政,进右布政使。七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延绥。榆林初仅小堡,屯兵备冬。景泰中,始移巡抚、总兵官居之,遂为西北巨镇,城隘弗能容,绣因请增筑千二百余丈。涖镇数年,练兵积粟,边政修举。历兵部左、右侍郎,尚书刘大夏深倚信之。胜腾四卫勇士额三四万人,率虚籍。岁糜钱谷数十万,多入奄人家。廷臣屡请稽核,辄被挠。十八年命绣清厘,未竟而孝宗崩。朝政渐变,绣力持不顾,得诡冒者万四千人。御马太监宁瑾等疏请复旧,给事御史交章劾瑾,大夏亦力争。武宗不得已从之,而宥瑾等不问。
正德元年擢右都御史,总督两广军务兼巡抚事。既抵镇,尽裁幕府供亿,秋毫无所取。二年与总兵官伏羌伯毛锐讨平贺县僮。刘瑾以前汰勇士事深疾绣,伺察无所得。召掌南京都察院事,寻以中旨罢之。已,复摭延绥仓储浥烂为绣罪,罚米五百石,责绣躬输于边。绣家遂破。
十年闰四月卒,无子。巡抚秦金颂其清节于朝,赠刑部尚书。太仆少卿何孟
春以绣承继孙幼且贫,无以为养,请如主事张凤翔孔琦例,赐月廪,且乞予谥。
遂谥庄简,给其孙米月一石。
潘蕃,字廷芳,崇德人。初冒钟姓,既显始复。成化二年举进士,授刑部主事。历郎中。云南镇守中官钱能为巡抚王恕所劾,诏蕃按,尽得其实。出为安庆知府,改郧阳。时府治初设,陕、洛流民毕聚。蕃悉心抚循,皆成土著。累迁山东、湖广左右布政使。
弘治九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四川,兼提督松潘军务。宣布威信,蛮人畏服,单车行松、茂莫敢犯。迁南京兵部右侍郎,就改刑部。
十四年进右都御史,总督两广。帐下士旧不下万人,蕃汰之,才给使令而已。
黎寇符南蛇乱海南,聚众数万。蕃令副使胡富调狼土兵讨斩之,平贼巢千二百余所。论功,进左都御史。已,又平归善剧贼古三仔、唐大鬓等。思恩知府岑濬与田州知府岑猛相仇杀,攻陷田州,猛穷乞援。蕃谕濬罢兵,不从,乃与镇守太监韦经、总兵官伏羌伯毛锐集兵十余万,分六哨讨之。濬死,传首军门,斩级四千七百,尽平其地。回军讨平南海县丰湖贼褟元祖。捷闻,玺书嘉劳。蕃奏,思恩宜设流官,猛构兵失地,宜降同知,俾还守旧土。兵部尚书刘大夏议,猛世济凶恶,不宜归旧治,请两府皆设流官,而降猛为千户,徙之福建。帝从之。正德改元之正月召为南京刑部尚书。逾年,致仕。
初,蕃去两广,岑猛据田州不肯徙,知府谢湖畏猛悍,亦逗遛。事闻,逮湖诏狱。湖委罪蕃及韦经、毛锐,经复委罪于尚书大夏。刘瑾方恶大夏,遂并逮四人。大夏以不从蕃言为罪,而蕃亦坐不能抚猛,俱谪戍肃州,三年九月也。既而瑾从户部郎中庄言,遣太监韦霦核广东库藏,奏应解赃罚诸物多朽敝,梧州贮盐利军赏银六十余万两不以时解。逮问蕃及前总督大夏、前左布政使仁和沈锐等八百九十九人,罚米输边。锐廉介,已迁南京刑部右侍郎,乞休归,至是夺职。瑾诛,蕃以原官致仕。逾六年,卒。锐至嘉靖初,始复职致仕。
方蕃解官归,无屋,税他人宅居之。与乡人饮,露坐花下,醉则任所之。其风致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