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载集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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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诗序必是周时所作,然亦有后人添入者,则极浅近,自可辨也。如言“不肯饮食教载之”,只见诗中云“饮之食之,教之诲之,命彼后车,谓之载之”,便云“教载”,绝不成言语也。又如“高子曰灵星之尸”,分明是高子言,更何疑也。

七月之诗,计古人之为天下国家,只是豫而已。

(尧夫解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玉者温润之物若两玉相攻则无所成必石以磨之譬如君子与小人处为小人侵凌则修省畏避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如此便道理出来)

经学理窟 宗法

管摄天下人心,收宗族,厚风俗,使人不忘本,须是明谱系世族与立宗子法。宗法不立,则人不知统系来处。古人亦鲜有不知来处者,宗子法废,后世尚谱牒,犹有遗风。谱牒又废,人家不知来处,无百年之家,骨肉无统,虽至亲,恩亦薄。

宗子之法不立,则朝廷无世臣。且如公卿一日崛起于贫贱之中以至公相,宗法不立,既死遂族散,其家不传。宗法若立,则人人各知来处,朝廷大有所益。或问:“朝廷何所益?”公卿各保其家,忠义岂有不立?忠义既立,朝廷之本岂有不固?今骤得富贵者,止能为三四十年之计,造宅一区及其所有,既死则众子分裂,未几荡尽,则家遂不存,如此则家且不能保,又安能保国家!

夫所谓宗者,以己之旁亲兄弟来宗己。所以得宗之名,是人来宗己,非己宗于人也。所以继祢则谓之继祢之宗,继祖则谓之继祖之宗,曾高亦然。

言宗子者,谓宗主祭祀。宗子为士,庶子为大夫,以上牲祭于宗子之家。非独宗子之为士,为庶人亦然。

“宗子之母在,不为宗子之妻服”,非也。宗子之妻与宗子共事宗庙之祭者,岂可夫妇异服!故宗子虽母在亦当为宗子之妻服也,东酌牺象,西酌尊,须夫妇共事,岂可母子共事也?未娶而死,则难立后,为其无母也。如不得已须当立后,又须并其妾母与之,大不得已也。未娶而死,有妾之子,则自是妾母也。

“天子建国,诸侯建宗”,亦天理也。譬之于木,其上下挺立者本也,若是旁枝大段茂盛,则本自是须低摧;又譬之于河,其正流者河身,若是泾流泛滥,则自然后河身转而随泾流也。宗之相承固理也,及旁支昌大,则须是却为宗主。至如伯邑考又不闻有罪,只为武王之圣,顾伯邑考不足以承太王之绪,故须立武王。所以然者,与其使祖先享卿大夫之祭,不若享人君之礼。至如人有数子,长者至微贱不立,其间一子仕宦,则更不问长少,须是士人承祭祀。

古所谓“支子不祭”也者,惟使宗子立庙主之而已。支子虽不得祭,至于斋戒致其诚意,则与祭者不异;与则以身执事,不可与则以物助之,但不别立庙,为位行事而已。后世如欲立宗子,当从此义,虽不与祭,情亦可安。若不立宗子,徒欲废祭,适足长惰慢之志,不若使之祭犹愈于已也。今日大臣之家,且可方宗子法。譬如一人数子,且以适长为大宗,须据所有家计厚给以养宗子,宗子势重,即愿得之,供宗子外乃将所有均给族人。宗子须专立教授,宗子之得失,责在教授,其他族人,别立教授。仍乞朝廷立条,族人须管遵依祖先立法,仍许族人将己合转官恩泽乞回授宗子,不理选限官,及许将奏荐子弟恩泽与宗子,且要主张门户。宗子不善,则别择其次贤者立之。

后来朝廷有制,曾任两府则宅舍不许分,意欲后世尚存某官之宅或存一影堂,如尝有是人,然宗法不立,则此亦不济事。唐狄人杰、颜杲卿、真卿后,朝廷尽与官,其所以旌别之意甚善,然亦处之未是。若此一人死遂却绝嗣,不若各就坟冢给与田五七顷,与一名目,使之世守其禄,不惟可以为天下忠义之劝,亦是为忠义者实受其报。又如先代帝王陵寝,其下多有田,每处与十亩田,与一官世守之。

礼言“祭毕然后敢私祭”,为如父有二子,幼子欲祭父,来兄家祭之,此是私祭;祖有诸孙;适长孙已祭,诸孙来祭者祭于长孙之家,是为公祭。

王制言“大夫之庙一昭一穆,与太祖之庙而三”,若诸侯则以有国,指始封之君为太祖,若大夫安得有太祖!

宗子既庙其祖祢,支子不得别祭,所以严宗庙,合族属,故曰“庶子不祭祖祢,明其宗也”。

宗子为士,立二庙;支子为大夫,当立三庙;是曾祖之庙为大夫立,不为宗子立。然不可二宗别统,故其庙亦立于宗子之家。

经学理窟 礼乐

“礼反其所自生,乐乐其所自成”。礼别异不忘本,而后能推本为之节文;乐统同,乐吾分而已。礼天生自有分别,人须推原其自然,故言“反其所自生”;乐则得其所乐即是乐也,更何所待!是“乐其所自成”。

周乐有象,有大武,有酌。象是武王为文王庙所作,下武继文也,武功本于文王,武王继之,故武王归功于文王以作此乐,象文王也。大武必是武王既崩,国家所作之乐,奏之于武王之庙。酌必是周公七年之后制礼作乐时于大武有增添也,故酌言“告成大武”也,其后必是酌以祀周公。

“治乱以相”,为周召作;“讯疾以雅”,为太公作。

“入门而县兴金奏”,此言两君相见,凡乐皆作,必肆夏也。至升堂之后,其乐必不皆作,奏必有品次。大合乐犹今之合曲也,必无金石,止用匏竹之类也。“八音克谐”,堂上堂下尽作也明矣。

古乐不可见,盖为今人求古乐太深,始以古乐为不可知。只此虞书“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一求之,得乐之意盖尽于是。诗只是言志。歌只是永其言而已,只要转其声,合人可听,今日歌者亦以转声而不变字为善歌。长言后却要入于律,律则知音者知之,知此声入得何律。古乐所以养人德性中和之气,后之言乐者止以求哀,故晋平公曰:“音无哀于此乎?”哀则止以感人不善之心。歌亦不可以太高,亦不可以太下,太高则入于噍杀,太下则入于单缓,盖穷本知变,乐之情也。

周礼言“乐六变而致物各异”,此恐非周公之制作本意,事亦不能如是确然。若谓“天神降”,“地只出”,“人鬼可得而礼”,则庸有此理。

商、角、征、羽皆有主,出于唇、齿、喉、舌,独宫声全出于口,以兼五声也。征恐只是征平,或避讳为征仄,如是则清浊平仄不同矣,齿舌之音异矣。

今尺长于古尺,尺度权衡之正必起于律。律本黄钟,黄钟之声,以理亦可定。古法律管当实千有二百粒黍,后人以羊头山黍用三等筛子透之,取中等者用,此特未为定也。此尺只是器所定。更有因人而制,如言深衣之袂一尺二寸,以古人之身,若止用一尺二寸,岂可运肘,即知因身而定。羊头山老子说一稃二米黍,直是天气和,十分丰熟。山上便有,山下亦或有之。

律吕有可求之理,德性深厚者必能知之。

后之言历数者,言律一寸而万数千分之细,此但有其数而无其象耳。

声音之道,与天地同和,与政通。蚕吐丝而商弦绝,正与天地相应。方蚕吐丝,木之气极盛之时,商金之气衰。如言“律中大簇”,“律中林钟”,于此盛则彼必衰。方春木当盛,却金气不衰,便是不和,不与天地之气相应。

先王之乐,必须律以考其声,今律既不可求,人耳又不可全信,正惟此为难。求中声须得律,律不得则中声无由见。律者自然之至,此等物虽出于自然,亦须人为之;但古人为之得其自然,至如为规矩则极尽天下之方圆矣。

郑卫之音,自古以为邪淫之乐,何也?盖郑卫之地滨大河,沙地土不厚,其间人自然气轻浮;其地土苦,不费耕耨,物亦能生,故其人偷脱怠惰,弛慢颓靡。其人情如此,其声音同之,故闻其乐,使人如此懈慢。其地平下,其间人自然意气柔弱怠惰;其土足以生,古所谓“息土之民不才”者此也。若四夷则皆据高山溪谷,故其气刚劲,此四夷常胜中国者此也。

移人者莫甚于郑卫,未成性者皆能移之,所以夫子戒颜回也。

今之琴亦不远郑卫,古音必不如是。古音只是长言,声依于永,于声之转处过,得声和婉,决无预前定下腔子。

礼所以持性,盖本出于性,持性,反本也。凡未成性,须礼以持之,能守礼已不畔道矣。

礼即天地之德也,如颜子者,方勉勉于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勉勉者,勉勉以成性也。

礼非止著见于外,亦有无体之礼。盖礼之原在心,礼者圣人之成法也,除了礼天下更无道矣。欲养民当自井田始,治民则教化刑罚俱不出于礼外。五常出于凡人之常情,五典人日日为,但不知耳。

今之人自少见其父祖从仕,或见其乡闾仕者,其心正欲得利禄纵欲,于义理更不留意。有天生性美,则或能孝友廉节者,不美者纵恶而已,性元不曾识磨砺。

时措之宜便是礼,礼即时措时中见之事业者,非礼之礼,非义之义,但非时中者皆是也。非礼之礼,非义之义,又不可以一言,如孔子丧出母,子思不丧出母,又不可以子思守礼为非也,又如制礼者小功不税,使曾子制礼,又不知如何,以此不可易言。时中之义甚大,须是精义入神以致用,始得观其会通以行其典礼,此则真义理也;行其典礼而不达会通,则有非时中者矣。礼亦有不须变者,如天叙天秩,如何可变!礼不必皆出于人,至如无人,天地之礼自然而有,何假于人?天之生物便有尊卑大小之象,人顺之而已,此所以为礼也。学者有专以礼出于人,而不知礼本天之自然,告子专以义为外,而不知所以行义由内也,皆非也,当合内外之道。

能答曾子之问,能教孺悲之学,斯可以言知礼矣。进人之速无如礼。

学之行之而复疑之,此习矣而不察者也。故学礼所以求不疑,仁守之者在学礼也。

学者行礼时,人不过以为迂。彼以为迂,在我乃是径捷,此则从吾所好。文则要密察,心则要洪放,如天地自然,从容中礼者盛德之至也。

古人无椅卓,智非不能及也。圣人之才岂不如今人?但席地则体恭,可以拜伏。今坐椅卓,至有坐到起不识动者,主人始亲一酌,已是非常之钦,盖后世一切取便安也。

经学理窟 气质

变化气质。孟子曰:“居移气,养移体”,况居天下之广居者乎!居仁由义,自然心和而体正。更要约时,但拂去旧日所为,使动作皆中礼,则气质自然全好。礼曰“心广体胖”,心既弘大则自然舒泰而乐也。若心但能弘大,不谨敬则不立;若但能谨敬而心不弘大,则入于隘,须宽而敬。大抵有诸中者必形诸外,故君子心和则气和,心正则气正。其始也,固亦须矜持,古之为冠者以重其首,为履以重其足,至于盘盂几杖为铭,皆所以慎戒之。

人之气质美恶与贵贱夭寿之理,皆是所受定分。如气质恶者学即能移,今人所以多为气所使而不得为贤者,盖为不知学。古之人,在乡闾之中,其师长朋友日相教训,则自然贤者多。但学至于成性,则气无由胜,孟子谓“气壹则动志”,动犹言移易,若志壹亦能动气,必学至于如天则能成性。

诚意而不以礼则无征,盖诚非礼无以见也。诚意与行礼无有先后,须兼修之。诚谓诚有是心,有尊敬之者则当有所尊敬之心,有养爱之者则当有所抚字之意,此心苟息,则礼不备,文不当,故成就其身者须在礼,而成就礼则须至诚也。

天本无心,及其生成万物,则须归功于天,曰:此天地之仁也。仁人则须索做,始则须勉勉,终则复自然。人须常存此心,及用得熟却恐忘了。若事有汩没,则此心旋失,失而复求之则才得如旧耳。若能常存而不失,则就上日进。立得此心方是学不错,然后要学此心之约到无去处也。立本以此心,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是亦从此而辨,非亦从此而辨矣。以此存心,则无有不善。

古人耕且学则能之,后人耕且学则为奔迫,反动其心。何者?古人安分,至一箪食,一豆羹,易衣而出,只如此其分也;后人则多欲,故难能。然此事均是人情之难,故以为贵。

所谓勉勉者,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继继不已,乃善而能至于成性也。今闻说到中道,无去处,不守定,又上面更求,则过中也,过则犹不及也。不以学为行,室则有奥而不居,反之他而求位,犹此也。是处不守定,则终复狂乱,其不是亦将莫之辨矣。譬之指鹿为马,始未尝识马,今指鹿为之,则亦无由识鹿也。学释者之说得便为圣人,而其行则小人也,只闻知便为了。学者深宜以此为戒。

孔子、文王、尧、舜,皆则是在此立志,此中道也,更勿疑圣人于此上别有心。人情所以不立,非才之罪也。善取善者,虽于不若己采取亦有益,心苟不求益,则虽与仲尼处何益!君子于不善,见之犹求益,况朋友交相取益乎?人于异端,但有一事存之于心,便不能至理。其可取者亦尔,可取者不害为忠臣孝子。

如是心不能存,德虚牢固,操则存,舍则亡,道义无由得生。如地之安静不动,然后可以载物,生长以出万物;若今学者之心出入无时,记得时存,记不得时即休,如此则道义从何而生!于不贤者犹有所取者,观己所问何事,欲问耕则君子不如农夫,问织则君子不如妇人,问夷狄不如问夷人,问财利不如问商贾,但临时己所问学者,举一隅必数隅反。

“后生可畏”,有意于古,则虽科举不能害其志。然不如绝利一源。

学者有息时,一如木偶人,搐则动,舍之则息,一日而万生万死。学者有息时,亦与死无异,是心死也身虽生,身亦物也。天下之物多矣,学者本以道为生,道息则死也,终是伪物,当以木偶人为譬以自戒。知息为大不善,因设恶譬如此,只欲不息。

欲事立须是心立,心不钦则怠惰,事无由立,况圣人诚立,故事无不立也。道义之功甚大,又极是尊贵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