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职官一(4)
后魏:柱国、至大唐为勋官。天柱二大将军。诸少卿。
后周:军器。
隋:左右武候府大将军、大唐为金吾卫。左右监门府将军。大唐改府为卫。大总管。通守。佐太守。折冲府。正议、通议、朝议、朝请、朝散等大夫。左右骁卫府。大唐除府字。
大唐:太子宾客。汉之四皓,非官。左右千牛卫、左右屯营、后改为羽林军,尝改为卫。左右威卫、尝改左右豹韬卫。左右龙武将军。平章事、知政事、参知机务、同中书门下三品、平章军国重事。节度使、采访使。宣威、武散。怀化、归德等将军。并武散,以授归义蕃官。
封爵
黄帝,方制万里,为万国,各百里。
唐虞夏,建国凡五等,曰公、侯、伯、子、男。
殷,公、侯、伯三等。公百里,侯七十里,伯五十里。
周,公、侯、伯、子、男五等。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周公居摄改制,大其封。公五百里,侯四百里,伯三百里,子二百里,男百里。
秦爵二十等。最高彻侯,乃得食县。其次关内侯,食租税于关内。余十八等,大庶长以下,则如吏职。
汉,国王、国侯、亭侯三等。王皆裂地,侯以户数为差,分人自此始。汉初论功封列侯者,凡百四十三人。食邑者除租,每户一岁更输钱二百。
后汉亦三等。皇子封王,其郡为国。其列侯,虽寇、邓元勋,不过四县。
魏,王、公、侯、伯、子、男,次县侯,次乡侯,次亭侯,次关内侯,凡九等。关内侯为虚封,自此始。
晋亦有王、公、侯、伯、子、男,又有开国郡公、县公、郡侯、县侯、伯、子、男及乡亭、关内等侯,凡十五等。王大国二万户,三军,兵五千;次国一万户,二军,兵三千;下国五千户,一军,兵千五百。其公之制如五千户国。侯如不满五千户国,并置一军,千人。其伯、子、男以下各有差,不置军。
宋皆因晋制,唯大小国皆三军。至孝建中,凡国官属不得称臣于其主,改称下官。
齐因之。
梁因前代。定制:诸王言曰令,境内称之曰殿下;公侯言曰教,境内称之曰第下。皆自称曰寡人。相已下表疏如臣而不称臣,文书下群官皆曰告。
陈有郡王、嗣王、藩王、开国郡公、开国县公、侯、伯、子、男、沐食侯、乡亭侯、开国中关外侯,凡十二等。
后魏有王、开国郡公、散公、侯、散侯、伯、散伯、子、散子、男、散男,凡十一等。王食半,公三分食一,侯伯四分食一,子男五分食一。
北齐有王、公、侯、伯、子、男六等。
后周有公、侯、伯、子、男五等。
隋有国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侯、伯、子、男,凡九等。
大唐,国王、郡王、国公、郡公、开国郡公、县公、开国侯、伯、子,凡九等。并无其土,加实封者,乃给租庸。自武德至天宝,实封者百余家;自至德至大历三年,实封者二百六十五家。
三公
夏、商以前,云天子无爵,三公无官。伊尹曰:「三公调阴阳。」
周以太师、太傅、太保曰三公。
汉以丞相、大司马、御史大夫为三公。
后汉又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天地灾变即皆策免,自太尉徐防始焉。灵帝就长安拜张温为太尉。三公在外,自温始也。
魏、晋、宋、齐、梁、陈、后魏、北齐皆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
后周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司徒为卿。
隋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
大唐因之。
宰相
黄帝置六相。
尧有十六相。
殷汤有左右相。
周成王有左右相。
秦悼武王始置左右丞相,始皇又始置相国。
汉置丞相,尝置相国,或左右丞相,寻复旧。成帝改御史大夫为司空,与大司马、丞相是为三公,皆宰相也。哀帝改丞相为大司徒,亦为宰相。
后汉以太尉、司徒、司空为宰相,献帝复置宰相。
魏改丞相为司徒。而文帝复置中书监、令,并掌机密,自是中书多为枢机之任,亦宰相也。又置大丞相及相国。
晋惠帝改丞相为司徒,寻复旧,俱为宰相。而中书监、令,常管机要,亦是相也。
宋齐梁陈,并相因习,或为丞相,或为相国,多非寻常人臣之职。或掌机密,或录尚书,或综朝权,或管朝政,或为侍中,或给事中,或受顾命,皆为宰相。然中书职任机务之司,不必他名,亦为宰相。其有侍中兼外官,若宋王弘,侍中兼内官,若沈演之,其例不少,即非宰相,并在当时委任而已。
后魏、北齐亦置丞相,俱为宰相。尤重门下官,多以侍中辅政,亦宰相也。
后周大冢宰,亦其任也。其后亦置左右丞相。
隋有内史、纳言,是真宰相。柳述为兵部尚书,参军机密;又杨素为右仆射,与高颎专掌朝政。
大唐侍中、中书令为真宰相,中间尝改为左右相。他官参者无定员,但加同中书门下三品及平章事、知政事、知机务、参与政事及平章国重事之名者,并为宰相,亦汉行丞相事之例也。其同中书门下三品,自贞观中以兵部尚书李绩始。
三老五更
礼:「天子父事三老,兄事五更。」
后汉明帝以李躬为三老,桓荣为五更。安帝以李充为三老,灵帝以袁逢为三老。
魏高贵乡公以王祥为三老,郑小同为五更。
后魏孝文以尉元为三老,游明根为五更。
后周武帝以于谨为三老。
禄秩
周制:自天子至下士,凡六等。诸侯国君十卿禄,食二千八百八十人。卿四大夫禄,食二百八十八人。大夫倍上士,食七十二人。上士倍中士,食三十六人。中士倍下士,食十八人。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食九人。庶人在官,为未命为士者。次国小国同。
汉制:自中二千石至百石,凡十二等。中二千石、月俸百八十斛。二千石、百二十斛。比二千石、百斛。千石、八十斛。六百石、七十斛。比六百石、六十斛。四百石、五十斛。比四百石、四十五斛。三百石、四十斛。比三百石、三十七斛。二百石、三十斛。比二百石、二十七斛。百石。十六斛。
后汉大将军、三公俸各三百五十斛,凡诸受俸,皆半钱半谷。延平中定制:中二千石,月俸钱九千,米七十二斛。真二千石,钱六千五百,米三十六斛。比二千石,钱五千,米三十四斛。千石,钱四千,米三十斛。六百石,钱三千五百,米二十一斛。四百石,钱二千五百,米十五斛。三百石,钱二千,米十二斛。二百石,钱一千,米九斛。百石。钱八百,米四斛八斗。腊及立春,更班赐有差。
宋制:州郡秩俸,多随土所出,无有定准。有父母、祖父母年登七十者,并给见钱。其郡县田禄,以芒种为断。此前去官者,则一年秩皆入前人;此后去官者,悉入后人。
梁制:一品秩万石,二品三品为中二千石,四品五品秩为二千石。
后魏其禄每季一请。诸宰人之官,各随近给公田,刺史十五顷,太守十顷,治中、别驾各八顷,县令、郡丞六顷,更代相付。
北齐官秩,一品每岁八百疋,从一品七百疋,二品六百疋,从二品五百疋,三品四百疋,从三品三百疋,四品二百四十疋,从四品二百疋,五品一百六十疋,从五品一百二十疋,六品一百疋,从六品八十疋,七品六十疋,从七品四十疋,八品三十六疋,从八品三十二疋,九品二十八疋,从九品二十四疋。执事官一品以下,给公田各有差。
后周制禄秩,下士一百二十五石,中士以上至上大夫各倍之,上大夫是为四千石,卿二分,孤三分,公四分,各益其一,公因盈数为一万石。其九秩一百二十石,八秩至于七秩,每二秩六分而下各去其一,二秩、一秩俱为四十石。
隋京官正一品禄九百石,其下每以百石为差,至正四品,是为三百石。从四品二百五十石,其下每以五十石为差,至正六品,是为一百石。从六品九十石,以下每以十石为差,至从八品,是为五十石。其给皆以春秋二季。刺史、太守、县令,则计户而给禄,各以户数为九等之差。其禄唯及刺史二佐及郡守、县令。京官给职分田,一品者给田五顷,至五品则为田三顷。其下每品以五十亩为差,至九品为一顷。外官亦各有职分田,又给公廨田以供。
大唐定给禄之制,京官正一品,米七百石,钱九千八百。从一品,米六百石。正二品,米五百石,钱八千。从二品,米四百六十石。正三品,米四百石,钱六千一百。从三品,米三百六十石。正四品,米三百石,钱四千二百。从四品,米二百六十石。正五品,米二百石,钱三千六百。从五品,米一百六十石。正六品,米一百石,钱二千四百。从六品,米九十石。正七品,米八十石,钱二千一百。从七品,米七十石。正八品,米六十七石,钱一千六百。从八品,米六十二石。正九品,米五十七石,钱一千三百。从九品,米五十二石。从并同外官,各降一等。其干力及防合、庶仆并别给。内外文武官,自一品以下,并给职田。京官诸司及郡县,又给公廨田,并有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