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脏腑经络先后病脉证第一
问曰。上工治未病。何也。师曰。(病不外邪正虚实。邪气盛则实。正气夺则虚。
是邪正统于虚实中也。)夫(上工)治未病者。见肝(邪)之(为实)病。知(已病之)肝(必)传(未病之)脾。当先实脾。(若春之三月。夏之六月。秋之九月。冬之十二月。)四季脾王。不受邪。即勿补之。(所以然者。脏病惟虚者受之。而实则不受。
脏邪惟实则能传。而虚则不传也。)中工不晓(邪实则)相传。见肝之病。不解(先)实(未病之)脾。惟治(其)肝(不防其传)也。夫肝(虚)之病。补(其本脏之体。则)用酸。(经云。木生酸。酸生肝。遂其曲直之性也。补之犹恐不及。则用助。
)助(其阳必)用焦(热之药。使心旺而气感于肝也。助其阴必以)苦(用苦寒之药。
养心液之不足。泄君火之有余。则木得其养矣。助之犹恐不足。则用益。)益用甘味之药调之。(益稼穑作甘。则用培土升木之法。其法悉备于乌梅丸之中也。若中工不解。
误以)酸入肝。焦苦入心。甘入脾。(三句为克制之治。然则肝虚正治之法。当从于何处求之。以下十二句。是述中工之误。以为补)脾能伤肾。肾气微弱。则水不行。水不行则心火气盛。则伤肺。肺被伤。则金气不行。金气不行。则肝气盛。则肝自愈。(以)此(为)治肝补脾之要妙也。(然则上工治)肝虚(之病)则用此(酸甘焦苦之药。
按调补助益之妙。)法(若治肝)实(之病)则不在(治肝虚之例可)用之。经曰、(无)虚虚。(无)实实。补不足。损有余。是其义也。余脏准此。(余脏。他脏也。实者防其传。先治其未病之脏。虚者补其虚。求本脏之体用。遵经旨而治之。则得矣。)此论五行之理。以次而传。别中上二工之治。学人当审其虚实。而分其治法焉。
按肝阴脏。论标本。挟心包之火。论表里。含少阳之气。故恶燥而复喜暖。治之之法。补用酸者。肝属木。木生酸。酸生肝。补本脏之体。顺曲直之性也。助用焦苦者。
焦药性温入心。俾心气旺而感于肝也。如木得阳春之气。则欣欣向荣矣。过暖则为热。如盛夏溽暑薰蒸。枝垂叶萎。故必佐以苦寒之药。入心以清其火。养液以维其阳。阴长阳潜。木得遂其条达之性矣。肝苦急。与甘味以缓之。为调肝补土之义也。以下脾能伤肾十二句。是述中工误认克制之说。以为治肝补脾之要妙。故复申之曰肝虚则用此法。此字指调补助益而言。又曰实则不在用之。言实者当防其传。不在补虚之例。此仲师虚实并举之旨。以明正治之法也。又引经而证之曰。
虚虚实实。补不足。损有余。是其义也。汉文古奥。注家往往多误。
男(元犀)按、肝与胆同居。体阴而用阳。藉胆火以为用。故内经不从标本。而从中见。金匮助用焦苦。
俱入心而亦主火为用。其义一也。实者降其火。用其用。虚者补其火。助其用。别其用之不同也。知肝传脾者。肝属厥阴巽木。脾属太阴坤土。以阴传阴。侮其所胜之义也。
本节先君小注中。突出乌梅丸一句。取厥阴全体之治。于群书无字中会出。是文家化境也。按厥阴篇。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则吐蛔、下之利不止。以及便血、吐脓、烦呕、厥热等症。立乌梅丸一方。降逆止利。顺接阴阳法。破阴行阳。
为传转法。借以调肝实脾。以明体用之妙也。夫以体用言之。方用乌梅酸平。入肝纳气补其体。当归苦温。入肝养血而通经。俾气血调而木得遂矣。人参甘寒。益脾中之阴。干姜苦温。补脾中之阳。令阴阳和则脾健。而邪不能侵矣。黄连黄柏。苦寒入心降火。降炎上之火。以温下寒。此为用其用也。蜀椒桂枝。焦辛入心。补阳气。散寒水。令心君旺而下交于肾。此为助其用也。妙在细辛之辛香交通上下。领诸药环转周身。调气血。
通络脉。以运其枢。附子入肾。镇浮阳。暖水脏。以固其根。味备酸甘焦苦。性兼调补助益。统厥阴体用而并治之。则土木无忤矣。中工不晓此理。以补土制水。纵火刑金。则是治一脏而殃及四脏。恶在肝虚之治法哉。
夫人禀五常。(日在五气之中。而实)因风气而生长。(风即气。气即风。所谓人在风中而不见风是也。)风气虽能生万物。亦能害万物。如水能浮舟。亦能覆舟。若五脏(得和风。则)元真通畅。(其呼吸出入间。徐疾有度。上下得宜。)人即安和。(否则一失其和。则为)客气邪风。中人多死。(然风有轻重。病有浅深。虽)千般 难。
(总计)不越三条。一者、(中虚人。)经络受邪入脏腑。为内所因也。二者、中实人。脏腑不受。惟外体四肢九窍。血脉相传。壅塞不通。为外皮肤所中也。三者、房室金刃虫兽所伤。(非由中外虚实感召其邪。是为不内外因也。)以此详之。病由(以此三条而)都尽。若人能养慎。不令邪风干忤经络。适中经络。未流传脏腑。即(以发汗和解之法)医治之。(则内因之病可免也。)四肢才觉重滞。即导引吐纳。针灸膏摩。勿令九窍闭塞。(则外因之病可解也。)更能无犯王法禽兽灾伤。房室勿令竭乏。
(此不内外之因可免也。凡)服食节其冷热苦酸辛甘。(各适其宜。)不遣形体有衰。
病则无由入其腠理。腠者。是(一身之空隙。)三焦通会元真之处。理者。是(合)皮肤脏腑(内外井然不紊)之文理也。
此以风气二字。提出全书之大主脑也。上节论肝病按虚物理用之治法。为开宗第一义。可知独重者在此。此节即畅发之。风气二字宜串讲。切不可泥旧注以八风六气板之也。六气之害人。在风尤为亲切。但五气有损无益。风则生长因之。内经云、风生木。
木生肝。又云、神在天为风。又云、大气举之。佛经以风输主持天地。人得风气以生。
日在风中而不见风。鼻息出入。顷刻离风即死。可知人之所以生者。风也。推而言之。
木无风。则无以遂其条达之情。火无风。则无以遂其炎上之性。金无风。则无以成其坚劲之体。水无风则潮不上。土无风则植不蕃。书中切切以风为训。意者和风一布。到处皆春矣。所患者。风失其和。即为客气邪风。所以特立三因救治之法。考后贤陈无择三因方。以六淫邪气所触。病从外来者为外因。五脏情志所感。病从内生者为内因。饮食房室。跌扑金刃所伤。不从邪气情志所生者。为不内外因。而不知仲景以客气邪风为主。
故不以外感内伤为内外。而以经络脏腑为内外也。
问曰。病患有气色见于面部。愿闻其说。师曰。(鼻者明堂也。明堂光泽则无病。
若)鼻头色青。(为木郁克土。故)腹中痛。(又)苦冷者(为亡阳主)死。鼻头色微黑者。(为脾负而肾气胜之。为)有水气。色黄者。(脾病而生饮。为)胸上有寒。色白者。(经云。白为寒。又云。血脱者色白。若非寒即为)亡血也。设(色见)微赤。(而)非(夏月火令。而见秋月金旺之)时者死。(再验之于目。目虽肝之开窍。而实五脏之精华也。)其目(直视)正圆(不转)者痉。(属阴绝阳强。为)不治。又(目)色青为(血凝泣而不流。故主)痛。(目)色黑为劳。(劳则伤肾是也。)色赤为风。(风为阳邪也。目)色黄者便难。(脾病则不运也。目)色鲜明者有留饮。(经云。水病患目下有卧蚕。面目鲜泽也。)此言医家之望法也。通面周身。俱有色可察。仲景独取之鼻与目者。示以简要也。
师曰。(闻声之法。内经言之甚详。然握其大要。亦不过上中下三者而已。)病患(常则)语声寂然。(少阴主静之象也。猝则)喜惊呼者。(厥阴肝木。在志为惊。在声为呼。病在肝肾。为)骨节间病。(此闻声而知其为下焦病也。声虽有五脏之分。而皆振响于肺金。而转运于心苗。心苗者舌也。今)语声喑喑然不彻者。(为)心膈间病。
(内经谓中盛脏满。气胜伤恐者。声如从室中言。是中气之湿也。此闻声而知其为中焦病。)语声啾啾然细而(仍)长者。(为)头中病。(此闻声而知其为上焦病也。)此言医家闻法也。大要在此。学人由此一隅而三反可矣。
师曰。(闻声辨及呼吸。微矣。然合呼吸而辨之。不如分辨其呼之若此又若彼。吸之若此又若彼。微而又微矣。兹先就其呼之多而不与吸并言者。征其息。)息(出不顺。
至于)摇肩者。(为)心(胸)中(邪气实)坚。息(出)引胸中上气者。(为肺气不降而作)咳息。(出时有痰沫阻遏。不容气返之势。而)张口短气者(为)肺痿吐沫。
此节合下节。言闻法之最细者。先于呼吸出入之气。而辨其病之在上在下。为实为虚也。
徐忠可曰。此节三者全于呼而认其病之在心肺也。然竟不言呼而曰息者。盖出气虽大。中无小还。不能大呼。故揭出摇肩息引张口六字。而病之在呼者宛然。然不得但言呼也。
师曰。(再言其吸。若病患)吸(气不得下行。)而(轻)微(急)数。(审其腹满便硬。阻之于中。其吸气止到中焦而即返。)其病在中焦实也。当下之(令实去气通)即愈。(若中焦实而元气)虚者(不下之则无以泄其实。而机缄息。竟下之则益以伐其根。而生气亡。法为)不治。(且可由中焦推之上下。虚)在上焦者。(心肺之阳。
不能下交于阴。心肺道近。故)其吸促。(虚)在下焦者。(肝肾之阴。不能上交于阳。
肝肾道远。故)其吸远。(吸为收摄元气之主。促与远皆元气亏也。)此(虽与中焦实而元气虚之不治者有间。而究虚在真元。)皆(为)难治。呼吸(之间。周身筋脉)动摇振振者。(则为形气不能相保。无论上中下虚实。皆)不治。
上节言息。息兼呼吸而言。偏重在呼也。此节不言呼而专言吸。又于吸中而分上中下虚实之辨。徐忠可谓为闻法之最细。信哉。
师曰。(两手寸关尺。统名寸口。)寸口脉动者。(弦洪毛石缓五脉。)因其(合于春夏秋冬四季之)王时而动。(其色亦应之。)假令肝王(于春。其脉当弦而)色(当)青。(推之)四时各随其色。(所谓春脉弦而色青。夏脉洪而色赤。秋脉毛而色白。
冬脉石而色黑。四季脉缓而色黄是也。若)肝(王于春。其)色(当)青而反色白。(脉当弦而反浮涩。)非其时色脉。皆当病。
此言医道贵因时而察其脉色也。脉色应时为无病。若色反时。病也。脉反时。亦病也。色反脉。脉反色。亦病也。推而言之。症与脉相合者顺。相生者吉。相反者。治之无不费力也。
问曰。有(时)未至而(气)至。有(时已)至而(气)不至。有至而不去。有至而太过。何谓也。师曰。(十一月)冬至之后。(值)甲子(日)夜半。(为)少阳(所自)起。(至于正月中雨水。为)少阳(方起而出地)之时。(少)阳(王而万物)始生。天得温和。(此天气之常也。今)以未得甲子。(而)天(气)因(先)温和。此为(时)未至而(气先)至也。以(已)得甲子。而天(气犹)未温和。为(时已)至而(气)不至也。以(已)得甲子。而天大寒不解。此为(时已)至而(应去而)不去也。以(已)得甲子。而天温如盛夏五六月时。此为(时已)至而(至之)太过也。(由此推之。冬至后值甲子日起。少阳六十日。阳明六十日。太阳六十日。太阴六十日。少阴六十日。厥阴王各六十日。六六三十六。而岁功成。
人在气交之中。有因时而顺应者。有反时而衰旺者。有即因非时异气而致病者。医者可不一一而知其由来乎。)此一节论天气而不及医。然随时制宜之道。在其中也。尤在泾云。上之至。谓时至。
下之至。谓气至。盖时有常数而不移。气无定刻而或迁也。冬至之后甲子。谓冬至后六十日也。盖古造历者。以十一月甲子朔夜半冬至为历元。根据此推之。则冬至后六十日。
当复得甲子。而气盈朔虚。每岁递迁。于是至日不必皆值甲子。当以冬至后六十日花甲一周。正为雨水之候为正。雨水者。冰雪解散而为雨水。天气温和之始也。云少阳起者。
阳方起而出地。阳始生者。阳始盛而生物。非冬至一阳初生之谓也。窃尝论之矣。夏至一阴生。而后有小暑大暑。冬至一阳生。而后有小寒大寒。非阴生而反热。阳生而反寒也。天地之道。否不极则不泰。阴阳之气。剥不极则不复。夏至六阳尽于地上。而后一阴生于地下。是阴生之时。正阳极之时也。冬至六阴尽于地上。而后一阳生于地下。
是阳生之时。正阴极之时也。阳极而大热。阴极而大寒。自然之道也。则所谓阳始生。
天得温和者。其不得与冬至阳生同论也审矣。至未得甲子而天已温。或已得甲子而天反未温。及已得甲子而天大寒不解。或如盛夏五六月时。则气之有盈有缩。
为候之或后或先。而人在气交之中者。往往因之而病。惟至人为能与时消息而无忤耳。
师曰。病患脉浮者在(关)前。(以关前为阳。)其病在表。浮者在(关)后。(以关后为阴。)其病在里。(然关后虽为里之部位。而浮却非里证之正脉。不过为表之里。而非里之里。故其病不在腹中少腹。而为)腰痛背强。(膝胫)不能行。(然形伤不去。
穷必及气。此关后脉浮,可以)必(其)短气而(为此证之)极也。
浮脉原主表。此于浮脉中分出表里。欲人知浮脉之变也。推之沉脉原主里。亦可于沉脉中分出表里。迟脉原主寒。数脉原主热。更无不可于迟数中分出寒热也。是亦望乎一隅而三反之。
问曰。经云、厥阳独行。何谓也。师曰。(阴阳偕行者。顺也。)此为有阳无阴。故称厥阳。(厥者逆也。阴阳独行。逆而不顺之谓也。)此举厥阳为问答。以见阴阳之不可偏也。内经云、阴平阳秘。精神乃治。阴阳离决。
精神乃绝。阴阳之道大矣哉。尤在泾云、厥阳独行者。孤阳之气。厥而上行。阳失阴则越。犹夫无妻则荡也。千金方云。阴脉且解。血散不通。正阳遂厥。阴不往从。此即厥阳独行之旨欤。
问曰。(两手)寸脉(乃心肺之部位。不见其浮。但见)沉大而(且)滑。沉则为实。(谓血之实也。)滑则为气。(谓气之实也。)实(与)气(并两实)相搏。血气入脏即死。入腑即愈。此(名)为卒厥。(以脏腑分其生死。)何谓也。师曰。(脏如宝藏之藏。义取深藏。实邪一入而不出。故)唇口青身冷。为入脏。即死。(腑如外府之府。本司出纳。实邪可入而可出。)如身和汗自出。为入腑。即愈。
此言邪气盛则实之生死也。尤在泾云、实谓血实。气谓气实。实气相搏者。血与气并而俱实也。五脏者。藏而不泻。血气入之。卒不得还。神去机息。则唇青身冷而死。
六腑者。传而不藏。血气入之。乍满乍泻。气还血行。则身和汗出而愈。经云、血之与气。并走于上。则为大厥。厥则暴死。气复返则生。不返则死。是也。
问曰。(邪气盛则实。正气夺则虚。如脉大而滑。实邪之强有力。脏固不能当其猛矣。今卒厥。病脉不大而小。不滑而涩。尽脱去大且滑之象。因而别之曰)脉脱(是脱换之脱。非脱散之脱。但脉既脱换。虚实悬殊。入脏入腑。吉凶亦宜更易。而仍守)入脏即死。入腑即愈(之说。)何谓也。师曰。(斯说也。大旨以出阳为浅。传阴为深。
)非为(卒厥)一病。(凡)百病(入脏入腑)皆然。譬如浸淫疮。从口起流向四肢者可治。从四肢流来入口者不可治。(盖以口属阴。四肢属阳。阴阳分属脏腑。脏腑二字。
隐而难测。以里外二字该之。浅而易晓。吾特为丁宁曰。凡)病在外者可治。入里者即死。
此言正气夺则虚之生死也。按此因卒厥而推言百病。脉脱二字。诸家俱误解。
李玮西云、病在外二句。概指诸病而言。即上百病皆然之意。入里者死。如痹气入腹。香港脚冲心之类。
问曰。阳病十八。何谓也。师曰。(三阳之气。主躯壳之外。如)头痛。项腰脊臂脚掣痛。(六者虽兼上下。却以其在躯壳之外。故谓之阳病。病在外者。有营病卫病营卫兼病之殊。是一病而有三也。三而六之。故合为十八病也。又问曰)阴病十八。何谓也。
师曰。(三阴之气。主躯壳之里。如)咳、上气喘哕咽肠鸣胀满心痛拘急。(九者虽兼脏腑。以其在躯壳之里。故谓之阴病。病在里有或虚或实之异。是一病而有二也。九而二之。故合为十八病也。然三阴三阳。六气之传变无形也。五脏六腑。脏腑之病证有形也。脏腑受风寒暑湿燥火六淫之邪。又各有气分血分气血并受之三端。六而三之。则为十八。)五脏病各有十八。合(而计之共)为九十病。人又有六(腑之病。视腑稍)微。
微有十八病。合(而计之共)为一百八病。(其数各井然而不紊。至于久视伤血。久卧伤气。久坐伤肉。久立伤骨。久行伤筋。名为)五劳。(大饱伤脾。大怒气逆伤肝。
强力举重坐湿地伤肾。形寒饮冷伤肺。忧愁思虑伤心。风雨寒暑伤形。大怒恐惧不节伤志。名为)七伤。(气极血极筋骨极肌极精极。名为)六极。妇人(十二瘕九痛七害五伤三因。共计)三十六病。(非六气外淫所致。均)不在其中。(学人自当分别而论也。虽然。以上所言阴阳脏腑各证。皆就人身之受邪者。分其名目。犹未就邪气之分属。
而究其所以然也。大抵轻)清(之)邪居上。(重)浊(之)邪居下。(从天得者。
为)大邪中表。(从人得者。为)小邪中里。 饪之邪从口入者。(为)宿食也。五邪中人。(以类相从。)各有法度。风(为阳类而)中于(午)前。寒(为阴类而)中于暮。湿(重浊而)伤于下。雾(轻清而)伤于上。(再验之一身。)风(为阳邪)令脉(缓而)浮。寒(为阴邪)令脉(紧而)急。雾(邪轻清而)伤皮腠。湿(邪重浊而)流关节。
(宿)食(止)伤脾胃。(而不及经络腠理。)极寒(之时。令阳内伏而不固外。病多)伤经。极热(之时。令阳浮于外。而暑热并之。汗出则络伤。病多)伤络。(合而言之。无非以类相从之理也。)此一节由阴阳脏腑五邪之分合异同。经气时候原委。以及所当然者如彼。所以然者如此。欲学人体认于文本之外。则得矣。附录千金妇人三十六病。以备参考。十二瘕者。
谓所下之物。一如青泥。二如青血。三如紫汁。四如赤皮。五如脓痂。六如豆汁。七如葵羹。八如凝血。九如青血似水。十如米汁。十一如月浣。十二如经度不应期也。九痛者。一阴中痛伤。二阴中淋痛。三小便即痛。四寒冷痛。五月水来腹痛。六气满注痛。
七汗出阴如虫啮痛。八胁下痛。九腰痛。七害者。一害食。二害气。三害冷。四害劳。
五害房。六害娠。七害睡。五伤者。一孔痛。二中寒热痛。三小肠急牢痛。四脏不仁。
五子门不正。三因者。一月水闭塞不通。二绝产乳。三羸瘦不生肌肉。又康熙字典 字注云、读与馨同。吴医唐立三云。饪为烹调生熟之节。则 饪句。为 香可口过食之而停滞也。
问曰。病有急当救里救表者。何谓也。师曰。病(为)医(者误)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止。(里证甚急。而)身体疼痛者。(表证亦不可缓。二者相权。)急当(先)救(其下利清谷之)里。(姑且)后(其表之)身(体)疼痛。(若服药后)清便自调(而身仍痛)者。急当救表也。
此言证有表里之殊。治有缓急之异也。伤寒论中最详。不必多赘。
夫病(者。有平时之)痼疾。(而)加以(一时之)卒病。(卒者易攻。痼者难拔。
审其先后。)当先治其卒病。后乃治其痼疾也。
前言病有表里之不同。治者权缓急而分其先后。此言病有新旧之不同。治者审难易而分其先后也。
师曰。五腑病各有所得者愈。(有得之情志相胜者。如怒伤肝。得悲而愈。悲胜怒之类。有得之时日者。如病在肝。愈于夏。喜得子气。制其胜我之类。有得之饮食者。
肝色青。宜食甘。心色赤。宜食酸。肺色白。宜食苦。脾色黄。宜食酸。肾色黑。宜食辛是也。有得之自得其位者。肝病愈于丙丁。起于甲乙。心病愈于戊己。起于丙丁。
脾病愈于庚辛。起于戊己。肺病愈于壬癸。起于庚辛。肾病愈于甲乙。起于壬癸是也。)五脏病各有所恶。(心恶热。肺恶寒。肝恶风。脾恶湿。肾恶燥是也。而且)各随其所不喜者为病。(何以谓之不喜。与其各有得者相反皆是。不仅以所恶为不喜也。姑即所不喜者。举一端而言之。)病有素不应食。而反暴思之。(是脏气为邪气所变。而食之转助病气。)必发热也。(若伤寒证渴欲饮水少与之法。不在此例也。)此一节言病以脏气为本也。五脏病以有所得而愈者。谓得其所宜。足以安脏气而却病气也。各有所恶。各随其所不喜为病者。谓失其所宜。适以忤脏气而助病邪也。所得所恶所不喜。着一所字。所包者广。
夫诸病在脏。(法宜攻下。而阳明入腑则不传。腑犹脏治也。若果实在肠胃。虽十日不更衣。无所苦。谓不宜急下也。而惟阳明少阴中。有急下之证。夫曰急下。似当直攻而无疑矣。然攻之一法。最为元妙。若)欲攻之。当随其所(同中)得(其所独)而攻之。(阳明中得其急下三证。一曰六七日。目中不了了。睛不和。一曰阳明病发热汗多者。一曰发汗不解腹满痛者。此急防其悍气盛而阴绝也。少阴中得其急下三证。一曰少阴病得之二三日。口燥舌干者。一曰少阴病自利清水。色纯青。心下必痛。口干燥者。
一曰少阴病六七日。腹胀不大便者。此急防其火不戢将自焚也。)如(所得者不在可攻之例。第见其)渴者。(即论中所云。少阴病。下利六七日。咳而呕渴。心烦不得眠者是也。阳明病。脉浮发热。渴欲饮水。小便不利者是也。二证均)与猪苓汤。(寓育阴于利水之中。则热从小便去。而渴亦止。此与攻下法相表里也。)余皆仿此。
此一节言邪之在脏者宜攻。而攻法之神妙者。在于随其所得四字。徐忠可顺文敷衍。
绝无发明。尤在泾以水血痰食。添出蛇足。二君皆未得言中之旨。
痉湿病脉证第二
(痉之为言。强也。其证颈项强急。头热足寒。目赤头摇。口噤背反。
详于下文。初起不外太阳。)太阳病(病在标阳。则)发热(邪在肤表。则肤表实而)无汗。(既在标阳。不宜恶寒。而)反恶寒者。(本亦病也。以其表实。)名曰刚痉。
太阳病(病在标阳。则)发热(邪在肌腠。则肌腠实。而肤表反虚。故)汗出(标病而本不病。故但发热)而不恶寒。(以其表虚。)名曰柔痉。
此言太阳病有刚柔二痉。推原痉之所自始。为辨痉之法。非痉家之本证也。刚痉脉宜紧弦。柔痉脉宜浮弦。仲景未言。可以悟出。
、充至切。诸去声。恶也。痉、其颈切。音敬。风强病也。旧本以痉为 。传写之误也。今改正之。其病皆由血枯津少。不能养筋所致。燥之为病也。然内经谓诸痉强直。皆属于湿。何其相反若是乎。而不知湿为六淫之一。若中于太阴。则从阴化为寒湿。其病流于关节而为痹。若中于阳明。则从阳化为湿热。热甚而阳明燥化之气愈烈。
其病烁筋强直而为痉。是言湿者。言其未成痉之前。言燥者。言其将成痉之际也。经又云、赫曦之纪上羽。其病痉。言热为寒抑。无汗之痉也。又云、肺移热于肾。传为柔痉。
言湿蒸为热。有汗之痉也。千金谓温病热入肾中则为痉。小儿痫热盛亦为痉。圣经贤训可据。其为亡阴筋燥无疑。
(然而太阳底面。即是少阴。入脏即死。入腑即愈。首篇言之详矣。兹)太阳病发(于标阳。无有不)热。(发热则脉不宜沉细矣。今反)脉沉而细者。(是证见太阳。脉见少阴。而背项强直等证并见。)名(之)曰痉。为难治。
此一节言太阳之里为少阴。痉病在少阴。最重之证也。故于辨其刚柔之后。特笔以提撕。欲人之知所重也。
(病在太阳。未必遽成痉也。而太阳之接壤。即是阳明。太阳之里面。即是少阴。
阳明少阴。两关津液。津液伤则筋失所养而成痉。此痉病之由也。今)太阳病发汗太多。
(津液外脱。则少阴伤。阳明亦燥。筋失所养。)因致痉。夫风病(不知用桂枝汤解之。而以下药)下之。(下多则亡阴。阴亡阳无所制。)则(灼筋而成)痉。(若下后)复发(其)汗。(汗多则亡阳。经云。阳气者。精则养神。柔则养筋。今下而复汗。身)必拘急。疮家(脓血出多。津液将涸。)虽身疼痛。(表证未净。亦)不可发汗。汗出则(津液愈竭。筋失所养而成)痉。
此推致痉之由。从太阳而推到阳明少阴。言汗下疮家。三者致痉。皆由脱液伤津。
皆兼此二经而言也。妇人产后亡血过多。因而成痉。亦可以此说括之。
(痉有本证。可以备言其形状。亦有误治之变证变脉。可以略陈其大概。今请先言其本证。经云。因于风者。上先受之。故)病(痉)者(上而)身热。(未及于下。故下而)足寒。(风伤太阳之经。故)颈项强急。(风伤太阳之气。故通身)恶寒。(阳气上行于头面。故)时头热面赤。(太阳之脉。起于目内 。风热伤于经脉。故)目赤。
(头项皆强急而不能动。)独头(呈风象而)动摇。(强急则筋不舒。而牙关紧闭。且风客会厌。而语言不出。所以)。卒(然)口噤。背反张者。(风邪入于经输也。此)痉病(本证之形状)也。若(不知其为痉。而误)发其汗者。(汗之沾濡衣被则为湿。湿之陆续不干而生寒。)寒湿相得。其表(因汗而)益虚。(虚甚)即恶寒甚。(盖痉之未成。太阳原有恶寒之证。而痉之既成。阳邪用事。热甚灼筋。何至恶寒之甚。此为误治而一变也。)发其汗已。(不独证之一变。而)其(强直之)脉(亦变屈曲)如蛇。
此论痉家之本证。而并及于误治之变证变脉也。
(脉如蛇。阴之象也。君子正有履霜坚冰至之忧。乃)暴(然见其)腹胀大者。(遂转忧而为喜。冀其)为欲解。(即首篇入腑即愈之义。况胀为有形之实证。大承气汤即对病之良方矣。乃诊其)脉如故。(仍是如蛇之象。而)反(加)伏弦者(此为变而又变之)痉。
此一节承上节汗后变证变脉外。又变一脉证也。师不出方。余于伤寒论发汗后腹胀条。悟出浓朴生姜甘草人参半夏汤。俟其胀稍愈。再以法治之。
(痉家之本证。既已备言。即变证变脉。亦复明示矣。痉家之本脉何如。)夫痉(为劲急强直之病。其)脉(亦劲急强直。)按之紧如弦。(谓其自寸至尺。)直上下行。
(与督病之脉相似。但督浮而此沉耳。)此一节补出痉病之本脉也。自病者身热足寒至此三节。合作一大节读。
痉(为太阳中风之)病(风为阳邪。误用烧针。则为逆。若见)有灸疮。(则风火交煽。真阴立亡。)难治。
此一即言痉病误灸之难治也。师不出方。伤寒论火逆诸方。亦恐其过温。余用风引汤减去桂枝干姜一半。研末煮服。往往获效。
太阳病(头项强痛。发热恶风。自汗。论所谓桂枝证也。)其证备。(但)身体强 然。(为风邪入于经输。内经云。邪入于输。腰脊乃强是也。然经输之病。脉应浮数。今按其)脉反沉迟。(盖沉为痉之本脉。迟为津液不足。营卫之行不利。虽痉证尚未全备。而痉脉先已见端。)此(不为伤寒而)为痉(以)栝蒌桂枝汤主之。
此一节为痉病之将成未成者。出其方也。然细按方法。必是中风自汗之变证。柔痉用此。刚痉用葛根汤。
栝蒌桂枝汤方栝蒌根(三两) 桂枝(三两) 芍药(三两) 甘草(二两) 生姜(三两)大枣(十二枚)上六味。以水九升。煮取三升。分温三服。微汗。汗不出。食顷啜热粥发之。
太阳病。(头项强痛。发热恶寒等证悉备。表实既已)无汗。而(邪气不得外达。
)小便反少。(邪气又不得下行。正不胜邪。其)气(遂逆)上(而)冲胸。口噤不得语。(面赤头摇项背强直。势所必至。此)欲作刚痉。(以)葛根汤主之。
此一节为刚痉之将成未成者。出其方也。究为太阳之治法。非痉证之正治法。
葛根汤方葛根(四两) 麻黄(三两去节) 桂枝(二两) 甘草(二两炙) 芍药(二两)生姜(三两) 大枣(十二枚)上七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黄葛根减二升。去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覆取微似汗。不须啜粥。余如桂枝汤法将息及禁忌。
痉(之)为病。(至于入里。而)胸满(气闭而)口噤。卧不着席。(反张甚也。
筋为热灼。下为)脚挛急。(上)必(牙关紧而) 齿。(此或为少阴火亢。或为阳明燥化。救焚在此顷刻。起死即在此须臾。)可与大承气汤。(以急下之。为下其热以救阴。非下其便以宽胀。)此一节为痉之既成。出一救治之正方。大旨在泻阳明之燥气。而救其津液。清少阴之热气。而复其元阴。大有起死回生之神妙。或问凡曰可与。则犹有相酌之意。岂因大承气之过峻而云然乎。而不知此证。舍大承气并无他法。犹恐服大承气之后。重证犹未尽除。还当审其缓急。而商其再服与否。此际全凭医家之定识定力也。或一下之后。病势已减。审系阳明。以白虎加人参汤滋阳明之燥。审系少阴。以黄连阿胶汤救少阴之阴。
二汤可以频服。服后又以竹叶石膏汤收功。抑或以三汤用于大承气之前。全要心灵手敏。此仲师可与二字言外之意也。男(元犀)禀按、竹叶石膏汤去粳米之逗留热气。并以竹沥半杯易竹叶。可从古法而变通之。
大承气汤方大黄(四两酒冼) 浓朴(半斤去皮) 枳实(五枚炙) 芒硝(三合)上四味。以水一斗。先煮枳朴取五升。去滓。内大黄。煮二升。去滓。内芒硝。更上火微一两沸。分温再服。得下余勿服。
(湿者六淫之一也。亦如中风伤寒自太阳始。但风寒之太阳病。病在肌表。湿之)太阳病。
(病在关节。关者机关之室。真气之所过也。节者骨节之交。神气之所游行出入者也。
今病湿。则神真之气。为湿邪所伤。故)关节疼痛而烦。(湿为阴邪。故)脉沉而细者。(湿不在外而在内。)此名中湿。亦名湿痹。(痹之为言闭也。)湿痹之候。(闭气不化。则)小便不利。(闭湿于内。则)大便反快。(治者)但当利其小便。(则湿从小便而去矣。)此言湿流关节之病也。然湿者六气之一也。但一气中犹有分别。雾露之气。为湿中之清。伤人皆中于上。雨水之湿。为湿中之浊。伤人皆中于下。亦称太阳者。病由营卫而入。营卫皆属太阳也。此条论地气之湿。乃湿之浊者。故曰但当利其小便。若雾露之邪。当以微似汗解之。
湿家之为病。(湿盛于外者。阳必郁于内。湿盛于外。则)一身尽疼。(阳郁于内。
则)发热。(湿热郁于肌肉之间。则)身色如(烟之)熏黄(而带黑)也。
上节言湿邪痹于内。而不能化热。此节言湿邪郁于内而发于外。化热而为黄也。
湿家。(病在太阳。太阳之脉。上额交巅。夹脊背而行于两旁。雾露之湿。清邪中上。着太阳。阳气聚而不行。故)其人(他处无汗。)但头汗出。(湿邪滞碍。而其经输不利。故)背强。(湿为阴邪。阴气盛于表。故)欲得被覆(而喜)向火。(病尚在表。)若下之(太)早。则(寒湿之邪陷于胃。而为)哕。(胃病则上下二焦亦病。
上焦之气不降。则气道壅塞。而)或胸满。(下焦之气不升。则气化不行。而)小便不利。舌上如苔者。(乃湿滑而白。似苔而非苔也。总由寒湿之邪。陷于胸膈。命门之阳。
郁在下焦。)以丹田有热。胸上有寒。(八个字为不易勘语。丹田有热。故)渴欲得饮。
(胸上有寒。故欲饮)而不能饮。则(其)口燥(似喜水而又恶水。其懊 不可明言之意。则为)烦也。
此言清邪中上。病在上而误下之。其变证有如此之多也。
(湿家误下。变证既如此之多。若不明言其死证。恐医者犹执迷不悟也。)湿家(误)下之。(头汗已后而)额上汗出。(以阳明之脉交额中。此阳明之气脱绝。而真液上泄也。且见)微喘。(以太阳之气。与肺相合。而主皮毛。此太阳之气绝。而真气上脱也。且见)小便利者。(以少阳三焦。司决渎而出水道。此少阳之气绝。而阴津下注也。三阳气绝。上下离脱。故)死。若下利不止者。(中土败而地气陷。不必三阳气绝。而)亦(主)死。
此承上若下之三字。而备言误下之死证。而为医者大加警觉也。
(湿又别其为风湿者。不可不知。风为阳。湿为阴。内有湿而外感于风。则为)风湿(不和而两)相搏。(以致)一身尽疼痛。(若阴阳和。则雨露降。)法当(微似)汗(自)出而解。(然阳之汗。以天之雨名之。)值天阴雨不止。医(者不知所以然之理。竟)云此可发(其)汗。汗之病(犹)不愈者。何也。盖(汗者。所以利阴阳也。若)发其汗。汗大出者。(风为阳邪。)但风气(从大汗而)去。(大汗而阳衰。阳衰则阴转盛。而阴)湿(之邪)气(仍)在。是故不愈也。若治风湿者。发其汗。但微微似欲汗出者。(则阴阳两不相负。而)风湿俱去也。
此于湿证中别出风湿之病。明其治法。而不遽出其方者。即引而不发之妙也。盖宇是答辞。周秦多用此笔法。
(湿又别其为寒湿者。亦不可不知。雾露之湿为清邪。自上受之。)湿家病。身(虽)疼(而无一身皆疼。不过疼在身之上半。而)发热。(止见)面黄(而身色不似熏黄。肺司气而主皮毛。湿袭于皮毛。故气不顺)而喘。(阴证无头痛。湿未入阴。故)头痛(湿袭皮毛。
内壅肺气。故)鼻塞(湿气弥沦。摄乱心主)而(发)烦。(湿邪止在上焦。未尝犯里。故)其脉大。(不犯胃气。)自能饮食。
(能饮食则)腹中(尚)和(而)无病。(其)病在头中寒湿。故鼻塞。(病浅不必深求。止)内(辛香之)药(于)鼻中。(宣泄头中之寒湿。)则愈。
此于湿证中。又别出寒湿之病。寒湿不止雾露之清邪。而举一邪伤高表者。以为隅。
则邪伤通身者。包在言外。举一外法通其空窍者以为隅。则内服调其经络脏腑者。包在言外。下节诸方。按脉证而求其丝丝入扣。则得矣。
(前言中湿。但当利其小便者。以湿之在内言之也。若)湿家(之表证。其)身烦疼。(而不发黄。可知未郁于内而为热也。且无小便不利。可知未入于里而为痹也。表则宜汗。而不宜大汗。斟酌其适)可(者。当)与麻黄加术汤。发其(微似)汗为宜。
慎不可以火攻之。(致火气逼汗过多而变证也。况又有湿与热合致衄增黄之虑乎。)此为湿之属表无汗者。出一至当不易之方也。喻氏谓麻黄得术。虽发汗而不至多汗。
术得麻黄。行里湿而并可行表湿。止此一味加入。所谓方外之神方。法中之良法也。
麻黄加术汤方麻黄(三两去节) 桂枝(二两) 甘草(一两炙) 白术(四两) 杏仁(七十个去皮尖)上五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二升半。去滓。温服八合。覆取微汗。
(风湿之证。前既详言。犹未言其致此风湿之因也。)病者(风湿相搏。)一身尽疼。(其)发热。(每在于申酉戌之)日晡所剧者。(以阳明旺于申酉戌。当其旺时。邪正相搏。则增也。)此名风湿。(然所以致)此(风湿之)病(乃)伤于汗出当风。(汗随风复入皮腠。而为风湿也。)或久伤取冷(亦)所(以)致(此风湿)也。(致风湿者以此。而所以致寒湿。亦可类推矣。)可与麻黄杏仁薏苡甘草汤。
此又为风湿无汗者而出其方也。寒湿亦可用之。上节麻黄加术汤为大剂。此方为小剂。亦随其证之微甚而择用之。亦随其证之上下。而取亲上亲下之理也。
麻黄杏仁薏苡甘草汤方麻黄(半两) 杏仁(十个去皮尖) 薏苡(半两) 甘草(一两炙)上锉麻豆大。每服四钱匕。水一盏半煎八分。去滓温服。有微汗。避风。
风湿(之病)。脉浮。(为风。)身重。(为湿。若见此脉此证。汗不出而恶风者。
为实邪。大剂有麻黄加术汤。小剂有麻黄杏仁薏苡甘草汤可用。若)汗出恶风者。(为虚邪。以)防己黄 汤主之。
此为风湿证汗自出者出其方也。合上二方。即伤寒论麻黄汤大青龙汤桂枝汤之意乎。
钱天来云、病因汗出当风。夫汗出则腠理开。当风则风乘腠理矣。风邪既入。汗不得出。以离经之汗液。既不得外出皮毛。又不能内返经络。留于肌腠而为湿。此即人身汗液之湿也。其或暑汗当出之时。伤于纳凉太过。使欲出之汗不得外泄。留着肌腠而致病。
与汗出当风无异也。按金匮以痉湿 三证合篇。痉证兼湿。 证亦兼湿。湿证最重。
必须如此活看方得。
防己黄 汤方防己(一两) 甘草(半两炙) 白术(七钱半) 黄 (一两一分)上锉麻豆大。每抄五钱匕。生姜四片。大枣一枚。水盏半煎八分。去滓温服。喘者。
加麻黄半两。胃中不和者。加芍药三分。气上冲者。加桂枝三分。下有陈寒者。加细辛三分。服后当如虫行皮中。从腰下如冰。后坐被上。又以一被绕腰以下。温令微汗瘥。
伤寒(至于)八九日。(九日值少阳主气之期。宜从少阳之枢而外出矣。乃不解。
而复感)风湿(合而)相搏。(寒邪拘束。故)身体疼(风邪煽火。故心)烦。(湿邪沉着。故)不能自转侧。(邪未入里。故)不呕不渴。脉浮虚而涩者。(浮虚则为风。涩则为湿也。此风多于湿之证。以)桂枝附子汤主之。若(脾受湿伤。不能为胃行其津液。则)大便坚。
(大便愈坚。则)小便(愈觉其)自利者。(脾受伤。而津液不能还入胃中故也。即于前方)去桂(枝)加白术汤主之。(湿若去。则风无所恋而自解矣。)此又于伤寒不愈。合风湿为病而出二方也。上方治风多于湿。下方治湿多于风。
桂枝附子汤方桂枝(四两) 附子(三枚炮去皮破八片) 生姜(三两切) 甘草(二两炙)大枣(十二枚擘)上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温三服。
白术附子汤方白术(四两) 附子(三枚炮去皮) 甘草(二两炙) 生姜(三两) 大枣(十二枚)上五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分温三服。一服觉身痹。半日许再服。三服都尽。其人如冒状。勿怪。即是术附并走皮中。逐水气。未得除故耳。(凡方中有如虫行状。如醉状。如冒状者。皆药势将行使然也。)(伤寒合风湿而病。上既详言之矣。若其病较剧者。用药亦须较缓。今)风湿相搏。
(业已深入。其)骨节疼烦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则痛剧。(此风寒湿三气之邪。阻遏正气。不令宣通之象也。)汗出短气。小便不利。恶风不欲去衣。或身微肿者。(荣气卫气三焦之气俱病。总由于坎中元阳之气失职也。务使阳回气暖。而经脉柔和。阴气得煦。而水泉流动矣。以)甘草附子汤主之。
此承上节。言风湿相搏。在外者利在速去。深入者妙在缓攻。师恐前方附子三枚过多。其性猛急。筋节未必骤开。风湿未必遽去。徒使大汗出而邪不尽耳。故减去一枚。并去姜枣。而以甘草为君者。欲其缓也。
甘草附子汤方甘草(二两炙) 附子(二枚炮去皮) 白术(二两) 桂枝(四两)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初服得微汗则解。能食。
汗出复烦者。服五合。恐一升多者。宜服六七合为妙。
( 者暑也。暑亦六淫之一。故先伤太阳。)太阳中 。(病标本之气。故)发热恶寒。(病所过之经。故)身重而疼痛。(热伤气。故)其脉弦细芤迟。(膀胱者。毫毛其应。故)小便已洒洒然毛耸。(阳气虚。不能荣于四肢。故)手足逆冷。小有劳。身即热。(气虚不能自支也。)口前开。板齿燥。(以劳而动阳热。阴液不能上滋也。此表里经脉俱虚。不可汗下温针。倘)若(误认为伤寒。而)发其汗。则其(表虚而)恶寒甚。(若因其寒甚。而)加温针。则(经脉虚而)发热甚。(若因其发热甚。而)数下之。(里虚而津液伤。)则淋甚。
此言中暑之证。从经脉表里俱病处。绘出虚证模样。意者。寒则伤形。责其实。热则伤气。责其虚也。汗下火皆为所戒。而治法从可知矣。
太阳中热者。 是也。(暑干肌表。而气虚微。所以)汗出。(太阳以寒为本。所以)恶寒。(暑热之邪。内合太阳之标热。所以)身热而渴。(以)白虎加人参汤主之。
此言中暑而不兼湿之证治也。
白虎加人参汤方知母(六两) 石膏(一斤碎绵裹) 甘草(二两炙) 粳米(六合) 人参(三两)上五味。以水一斗。煮米熟汤成。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太阳中 。身热疼重。而脉微弱。此以夏月(因暑热而复)伤冷水。水行皮中所致也。一物瓜蒂汤主之。(推之夏月阳虚阴伏。凡畏热贪凉。皆可以伤冷水例之。病在阴经。即为阴证。岂可一以清凉治暑哉。)此言暑合湿邪为患。而出其方治也。后人用五苓散。大顺散。小半夏加伏苓汤。十味香薷饮。白虎加苍术汤。皆推展其法而兼治湿也。
瓜蒂汤方瓜蒂(二七个)上锉。以水一升。煮取五合。去滓。顿服。
暑者。夏令炎热之气也。有伏病。有正病。有变病。何谓伏病。经云、凡病伤寒而成热者。先夏至为病温。后夏至为病暑。是病伏于冬时。愈郁而愈热。与温病同例也。
何谓正病。经云、热气大来。火之胜也。又云、火热受邪。心病生焉。言夏时酷暑炎热。
人感之而为暑病。病在心也。白虎加人参汤。是其正治欤。何谓变病。元人谓静而得之为中暑。处于高厦凉室。畏热贪凉而成病。其恶寒与伤寒同。而发热较重以别之。心烦以别之。脉虚以别之。此病在人事。不在天时。故谓之变也。然而更有深义焉。暑必挟湿。是暑阳而湿阴也。夏月伏阴在内。是暑热而阴寒也。读者当得其言外之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