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厥論篇
黃帝問曰:厥之寒熱者何也?
厥,謂氣逆上也。世謬傳為腳氣,廣飾方論焉。
岐伯對曰:陽氣衰於下,則為寒厥;陰氣衰於下,則為熱厥。
陽,謂足之三陽脈。陰,謂足之三陰脈。下,謂足也。
帝曰:熱厥之為熱也,必起於足下者何也?
陽主外而厥在內,故問之。
岐伯曰:陽氣起於足五指之表,陰脈者集於足下而聚於足心,故陽氣勝則足下熱也。
大約而言之,足太陽脈出於足小指之端外側,足少陽脈出於足小指次指之端,足陽明脈出於足中指及大指之端,并循足陽而上,肝脾腎脈集於足下,聚於足心,陰弱故足下熱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陽氣起於足作走於足。起當作走。
帝曰:寒厥之為寒也,必從五指而上於膝者何也?
陰主內而厥在外,故問之。
岐伯曰:陰氣起於五指之裹,集於膝下而聚於膝上,故陰氣勝則從五指至膝上寒,其寒也,不從外,皆從內也。
亦大約而言之也。足太陰脈起於足大指之端內側,足厥陰脈起於足大指之端三毛中,足少陰脈起於足小指之下斜趣足心,并循足陰而上循股陰入腹,故云集於膝下,而聚於膝之上也。
帝曰:寒厥何失而然也?岐伯曰:前陰者,宗筋之所聚,太陰陽明之所合也。
宗筋俠齊,下合於陰器,故云前陰者宗筋之所聚也。太陰者,脾脈。陽明者,胃脈。脾胃之脈,皆輔近宗筋,故云太陰陽明之所合。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前陰者,宗筋之所聚。作厥陰者,眾筋之所聚。全元起云:前陰者,厥陰也。與王注義異,亦自一說。
春夏則陽氣多而陰氣少,秋冬則陰氣盛而陽氣衰。
此乃天之常道。
此人者質壯,以秋冬奪於所用,下氣上爭不能復,精氣溢下,邪氣因從之而上也,
質,謂形質也。奪於所用,謂多欲而奪其精氣也。
氣因於中,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氣因於中作所中。
陽氣衰,不能滲營其經絡,陽氣日損,陰氣獨在,故手足為之寒也。帝曰:熱厥何如而然也?
源其所由爾。
岐伯曰:酒入於胃,則絡脈滿而經脈虛,脾主為胃行其津液者也,陰氣虛則陽氣入,陽氣入則胃不和,胃不和則精氣竭,精氣竭則不營其四支也。
前陰,為太陰、陽明之所合,故謂。不和則精氣竭也。內精不足,故四支無氣以營之。
此人必數醉,若飽以入房,氣聚於脾中不得散,酒氣與穀氣相薄,熱盛於中,故熱遍於身,內熱而溺赤也。夫酒氣盛而慄悍,腎氣日衰,陽氣獨勝,故手足為之熱也。
醉飽入房,內亡精氣,中虛熱入,由是腎衰,陽盛陰虛,故熱生於手足也。
帝曰:厥或令人腹滿,或令人暴不知人,或至半日遠至一日乃知人者何也?
暴,猶卒也。言卒然冒問不醒覺也。不知人,謂問甚不知識人也。或謂尸厥。
岐伯曰:陰氣盛於上則下虛,下虛則腹脹滿;陽氣盛於上則下氣重上而邪氣逆,逆則陽氣亂,陽氣亂則不知人也。
陰,謂足太陰氣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陽氣盛於上五字作腹滿二字,當從《甲乙經》之說。何以言之?別按《甲乙經》云:陽脈下墜,陰脈上爭,發尸厥。焉有陰氣盛於上,而又言陽氣盛於上?又按張仲景云:少陰脈不至,腎氣微,少精血,奔氣促迫,上入胸鬲,宗氣反聚,血結心下,陽氣退下,熱歸陰股,與陰相動,令身不七,此為尸厥。仲景言陽氣退下,則是陽氣不得盛於上,故知當從《甲乙經》也。又王注陰謂足太陰,亦為未盡。按《繆刺論》云:邪客於手足少陰、太陰、足陽明之絡,此五絡皆會於耳中,上絡左角,五絡俱竭,令人身脈皆動而形無知,其狀若尸,或日尸厥。焉得專解陰為太陰也?
帝日:善。願聞六經脈之厥狀病能也。
為前問解,故請備聞諸經厥也。
岐伯日:巨陽之厥,則腫首頭重,足不能行,發為仆。
巨陽,太陽也。足,太陽豚,起於目內毗,上額交巔上;其支別者,從巔至耳上角;其直行者,從巔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循肩膊內,俠脊抵腰中,入循膂絡腎屬膀胱;其支別者,從腰中下貫臀,入胭中;其支別者,從膊內左右別下貫腫,過?樞,循?外飾後康下合胭中,以下貫踹內,出外踝之後,循京骨至小指之端外側。由是厥逆外形斯證也。腫,或作踵,非。
陽明之厥,則癲疾欲走呼,腹滿不得外,面赤而熱,妄見而妄言。
足陽明脈,起於鼻,交類中,下循鼻外,入上齒中,還出俠口環唇,下交承漿,卻循頤後下廉,出大迎,循頰#2車上耳前,過客主人,循髮際至額顱;其支別者,從大迎前下人迎,循喉嚨入缺盆,下鬲屬胃絡脾;其直行者#3,從缺盆下乳內廉,下俠齊入氣街中;其支別者,起胃下口,循腹裹,下至氣街中而合,以下髒,抵伏菟,下入膝體中,下循腑外康,下足附,入中指內問;其支別者,下膝三寸而別,以下入中指外閒;其支別者,附上入大指閒出其端。故厥如是也。癲,一為巔,非。
少陽之厥,則暴聾頰腫而熱,脅痛,腑不可以運。
足少場脈,起於目銳毗,上抵頭角#4下耳後,循頸,行手少陽之前,至肩上,交出手少陽之後,入缺盆;其支別者,從耳後入耳中,出走耳前,至目銳毗後;其支別者,目銳毗下大迎,合手少陽於顯,下加頰車,下頸合缺盆以下胸中,貫鬲絡肝屬膽,循脅裹,出氣街,繞髦際,橫入髏厭中;其直行者,從缺盆下掖,循胸過季脅,下合脾厭中,以下循脾陽,出膝外康,下入外輔骨之前,直下抵絕骨之端,下出外踝之前,循足附,出小指次指之端,故厥如是。
太陰之厥,則腹滿腹脹,後不利,不欲食,食則嘔,不得外。
足太陰脈,起於大指之端,上膝股內前廉,入腹屬脾絡胃,上鬲俠咽,連舌本,散舌下;其支別者,復從胃別上鬲,注心中。故厥如是。
少陰之厥,則口乾溺赤,腹滿心痛。
足少陰脈,上股內後康,貫脊屬腎絡膀胱;其直行者,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循喉嚨,俠舌本;其支別者,從肺出絡心,注胸中。故厥如是。
厥陰之厥,則少腹腫痛,腹脹涇沒不利,好臥屈膝,陰縮腫,腑內熱。
足厥陰脈,去內踝一寸,上踝八寸,交出太陰之後,上胭內康,循股陰,入髦中,下環陰器,抵小腹,俠胃屬肝絡膽,上貫鬲。故厥如是矣。腑內熱一本云腑外熱,傳寫行書內外誤也。
盛則寫之,虛則補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
不盛不虛,謂邪氣未盛,真氣未虛,如是則以穴俞經法留呼多少而取之。
太陰厥逆,腑急孿,心痛引腹,治主病者。
足太陰脈,起於大指之端,循指內側上內踝前康,上端內,循腑骨後,上膝股內前康,入腹;其支別者,復從胃,別上鬲,注心中。故腑急孿,心痛引腹也。太陰之豚,行有左右,候其有過者,當發取之,故言治主病也。新校正云:詳從《太陰厥逆》至篇末,全元起本在第九卷,王氏移於此。
少陰厥逆,虛滿嘔變,下泄清,治主病者。
以其豚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循喉嚨,故如是。
厥陰厥逆,攣腰痛,虛滿前閉譫言,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譫言者,氣虛獨言也。譫,音儼。
治主病者。
以其脈循股陰,入髦中,環陰器,復上循喉嚨之後;絡舌本,故如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厥陰之經不絡舌本,王氏注《刺熱篇》、《刺腰痛篇》并此三注俱云絡舌本。又注《風論》、《痺論》各不云絡舌本,王注自有異同,當以《甲乙經》為正。
三陰俱逆,不得前後,使人手足寒,三日死。
三陰絕,故三日死。
太陽厥逆,僵仆嘔血善鈕,治主病者。
以其脈起目內毗,又循脊絡腦,故如是僵居良切仆音付。
少陽厥逆,機關不利,機關不利者,腰不可以行,項不可以顧,
以其脈循頸下繞髦際,橫入脾厭中。故如是。
發腸癱不可治,驚者死。
足少陽豚,貫鬲絡肝屬膽,循脅裹,出氣街,發腸癱則經氣絕,故不可治,驚者死也。
陽明厥逆,喘咳身熱,善驚鈕嘔血。
以其脈循喉嚨,入缺盆、下鬲屬胃絡脾。故如是。
手太陰厥逆,虛滿而咳,善嘔沫,治主病者。
手太陰脈,起於中焦,下絡大腸,還循胃口,上鬲屬肺。故如是。
手心主少陰厥逆,心痛引喉,身熱,死不可治。
手心主脈,起於胸中,出屬心包。手少陰脈,其支別者,從心系上俠咽喉。故如是。
手太陽厥逆,耳聾泣出,項不可以顧,腰不可以俯仰,治主病者。
手太陽脈,支別者,從缺盆循頸上頰,至目銳毗,卻入耳中;其支別者,從頰上頌抵鼻,至目內毗。故耳聾泣出,項不可以顧也。腰不可以俯仰,脈不相應,恐古錯簡文。
手陽明少陽厥逆,發喉痺,嗑腫,痙,治主病者。
手陽明脈,支別者,從缺盆上頸;手少陽脈,支別者,從羶中上出缺盆,上項。故如是。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痙作痙。
#1謂:顧本作『胃』。
#2頰:原作『類』,據顧本改。
#3直行者:原作『在行』,據顧本改。
#4角:原作『解』,據顧本改。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綠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