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藏氣法時論篇
黃帝問曰:合人形以法四時五行而治,何如而從?何如而逆?得失之意,願聞其事。岐伯對曰:五行者,金木水火土也,更貴更賤,以知死生,以決成敗,而定五藏之氣,問甚之時,死生之期也。帝曰:願卒聞之。岐伯曰:肝主春,
以應木也。
足厥陰少陽主治,
厥陰,肝脈。少陽,膽脈。肝與膽合,故治同。
其日甲乙,
甲乙為木,束方干也。
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
甘性和緩。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云:肝苦急,是其氣有餘。
心主夏,
以應火也。
手少陰太陽主治,
少陰,心脈。太陽,小腸脈。心與小腸合,故治同。
其日丙丁,
丙丁為火,南方干也。
心苦緩,急食酸以收之。
酸性收斂。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云:心苦緩,是心氣虛。脾主長夏,長夏謂六月也。夏為土母,土長於中,以長而治,故云長夏。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脾王四季,六月是火王之處,蓋以脾主中央,六月是十二月之中,一年之半,故脾王六月也。
足太陰陽明主治, 太陰,脾脈。陽明,胃脈。脾與胃合,故治同。
其日戊己,
戊己為土,中央干也。
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
苦性乾燥。
肺主秋,
以應金也。
手太陰陽明主治,
太陰,肺脈。陽明,大腸脈。肺與大腸合,故治同。
其日庚辛,
庚辛為金,西方干也。
肺苦氣上逆,急食苦以泄之。
苦性宣泄,故肺用之。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肺氣上逆,是其氣有餘。
腎主冬,
以應水也。
足少陰太陽主治,
少陰,腎脈。太陽,膀胱脈。腎與膀胱合,故治同。
其日壬癸,
壬癸為水,北方干也。
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開賸理,致津液,通氣也。
辛性津潤也。然勝理開,津液達,則肺氣下流,腎與肺通,故云通氣也。
病在肝,愈於夏,
子制其鬼也。餘愈同。
夏不愈,甚於秋,
子休,鬼復王也。餘甚同。
秋不死,持於冬,
鬼休而母養,故氣執持於父母之鄉也。餘持同。
起於春,
自得其位,故復起。餘起同。
禁當風。
以風氣通於肝,故禁而勿犯。
肝病者,愈在丙丁,
丙丁應夏。
丙丁不愈,加於庚辛,
庚辛應秋。
庚辛不死,持於壬癸,
壬癸應冬。
起於甲乙。
應春木也。
肝病者,平旦慧,下哺甚,夜半靜。
木王之時,故爽慧也。金王之時,故加甚也。水王之時,故靜退也。餘慧甚同,其靜小異。
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
以藏氣當散,故以辛發散也。《陰陽應象大論》曰:辛甘發散為陽也。《平人氣象論》曰:藏真散於肝。言其常發散也。
用辛補之,酸寫之。
辛味散故補,酸味收故寫。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云:用酸補之,辛寫之。自為一義。
病在心,愈在長夏,長夏不愈,甚於冬,冬不死,持於春,起於夏,
如肝例也。
禁溫食熱衣。
熱則心躁,故禁止之。
心病者,愈在戊己,
戊己應長夏也。
戊己不愈,加於壬癸,
壬癸應冬。
壬癸不死,持於甲乙,
甲乙應春。
起於丙丁。
應夏火也。
心病者,日中慧,夜半甚,平旦靜。
亦休王之義也。
心欲奕,急食鹹以奧之,
以藏氣好更,故以鹹柔奧也。《平人氣象論》曰:藏真通於心。言其常欲柔奧也。
用鹹補之,甘寫之。
鹹補,取其柔更。甘寫,取其舒緩。
病在脾,愈在秋,秋不愈,甚於春,春不死,持於夏,起於長夏,禁溫食飽食濕地濡衣。
溫濕及飽,并傷脾氣,故禁止之。
脾病者,愈在庚辛,
應秋氣也。
庚辛不愈,加於甲乙,
應春氣也。
甲乙不死,持於丙丁,
應夏氣也。
起於戊己。
應長夏也。
脾病者,日映慧,日出甚,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日出作平旦。雖日出與平旦時等,按前文言木王之時,皆云平旦,而不云日出,蓋日出於冬夏之期有早晚,不若平日一之為得也。
下哺靜。
土王則爽慧,木剋則增甚,金扶則靜退,亦休王之義也。一本或云日中持者,謬也。爰五藏之病,皆以勝相加,至其所生而愈,至其所不勝而甚,至於所生而持,自得其位而起,由是故皆有問甚之時,死生之期也。
脾欲緩,急食甘以緩之,
甘性和緩,順其靜也。
用苦寫之,甘補之。
苦寫,取其堅燥。甘補,取其安緩。
病在肺,愈在冬,冬不愈,甚於夏,夏不死,持於長夏,起於秋,
例如肝也。
禁寒飲食寒衣。
肺惡寒氣,故衣食禁之。《靈樞經》曰:形寒寒飲則傷肺。飲尚傷肺,其食甚焉。肺不獨惡寒,亦畏熱也。
肺病者,愈在壬癸,
應冬水也。
壬癸不愈,加於丙丁,
應夏火也。
丙丁不死,持於戊己,
長夏土也。
起於庚辛。
應秋金也。
肺病者,下哺慧,日中甚,夜半靜。
金王則慧,水王則靜,火王則甚。
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
以酸性收斂故也。
用酸補之,辛寫之。
酸收斂,故補。辛發散,故寫。
病在腎,愈在春,春不愈,甚於長夏,長夏不死,持於秋,起於冬,
例如肝也。
禁犯悴烘熱食溫炙衣。
腎性惡燥,故此禁之。新校正云:按別本炸作悴。青對切。煥,烏來切。煩熱也。
腎病者,愈在甲乙,
應春木也。
甲乙不愈,甚於戊己,
長夏土也。
戊己不死,持於庚辛,
應秋金也。
起於壬癸。
應冬水也。
腎病者,夜半慧,四季甚,下哺靜。
水王則慧,土王則甚,金王則靜。
腎欲堅,急食苦以堅之,
以苦性堅燥也。
用苦補之,鹹寫之。
苦補,取其堅也。鹹寫,取其奧也,奧,濕土制也。故用寫之。
夫邪氣之客於身也,以勝相加,
邪者,不正之自。風寒暑濕饑飽勞逸,皆是邪也,非唯鬼毒疫癘也。
至其所生而愈,
謂至己所生也。
至其所不勝而甚,
謂至剋己之氣也。
至於所生而持,
謂至生己之氣也。
自得其位而起。
居所主處,謂自得其位也。
必先定五藏之脈,乃可言問甚之時,死生之期也。
五藏之脈者,謂肝弦、心鈞、肺浮、腎營、脾代,如是則可言死生間甚矣。《三部九侯論》曰:鈴先知經脈,然後知病脈。此之謂也。
肝病者,兩脅下痛引少腹,令人善怒,
肝#7厥陰脈,自足而上,環陰器,抵少腹,又上貫肝鬲,布脅肋,故兩脅下痛引少腹也。其氣實則善怒。《靈樞經》曰:肝氣實則怒。
虛則目吭吭無所見,耳無所聞,善恐如人將捕之,
肝厥陰脈,自脅肋循喉嚨,入頑顆,連目系。膽少陽脈,其支者,從耳後入耳中,出走耳前,至目銳毗後,故病如是也。.恐,謂恐懼,魂不安也。
取其經,厥陰與少陽,
經,謂經脈也。非其絡病,故取其經也。取厥陰以治肝氣,取少陽以調氣逆也。故下文曰:
氣逆,則頭痛耳聾不聰,頰腫。
肝厥陰脈,自目系上出額,與督脈會於巔,故頭痛。膽少陽脈,支別者,從耳中出走耳前;又支別者,加頰車。又厥陰之脈,支別者,從目系下頰裹,故耳聾不聰頰腫也。是以上文兼取少陽也。
取血者。
脈#8中血滿,獨異於常,乃氣逆之診,隨其左右,有則刺之。
心病者,胸中痛,脅支滿,脅下痛,膺背肩甲問痛,兩臂內痛,
心少陰脈,支別者,循胸出脅。又手心主厥陰之脈,起於胸中,其支別者,亦循胸出脅,下掖三寸,上抵掖下,下循懦內,行太陰少陰之間,入肘中,下循臂行兩筋之問。又心少陰之脈,直行者,復從心系卻上肺,上出掖下,下循騰內後康,行太陰心主之後,下肘內,循臂內後康,抵掌後銳骨之端。又小腸太陽之脈,自臂燸上繞肩甲,交肩上。故病如是。燸,人朱切。
虛則胸腹大,脅下與腰相引而痛,
手心主厥陰之脈,從胸中出屬心包,下鬲歷絡三焦;其支別者,循胸出脅。心少陰之脈,自心系下鬲絡小腸。故病如是也。
取其經,少陰太陽,舌下血者。
少陰之脈,從心系上俠咽喉,故取舌本下及經脈血也。
其變病,刺郵中血者。
其或嘔變,則刺少陰之郵血滿者也。手少陰之郵,在掌後脈中,去腕半寸,當小指之後。
脾病者,身重善肌肉痿,足不收,行善瘓腳下痛,
脾象土而主肉,故身重肉痿也。痿,謂痿無力也。脾太陰之脈,起於足大指之端,循指內側,上內踝前康,上踹內,腎少陰之脈,起於足小指之下,斜趨足心,上揣內,出蟈內康。故病則足不收,行善瘓,腳下痛也。故下取少陰。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善饑#9,肌肉痿。《千金方》云:善饑,足痿不收。《氣交變大論》云:肌肉痿,足痿不收,行善瘓。痿,於尼切,濕病也,足不能行也。瘓,音係,小兒病,又尺制切。
虛則腹滿腸嗚,飧泄食不化,
脾太陰脈,從股內前廉入腹,屬脾絡胃,故病如是。《靈樞經》曰:中氣不足,則腹為之善滿,腸為之善嗚也。
取其經,太陰陽明少陰血者。
少陰,腎脈也。以前病行善瘓腳下痛,故取之而出血。血滿者出之。
肺病者,喘咳逆氣,肩背痛,
新校正云:按《千金方》作肩息背痛。
汗出,屍陰股膝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脈經》作膝孿。
脾踹腑足皆痛。
肺#10義氣而主喘息。在變動為咳,故病則喘咳逆氣也。背為胸中之府,肩#11接近之,故肩背痛也。肺養皮毛,邪盛則心液外泄,故汗出也。腎少陰之脈,從足下上循踹內出胭內康,上股內後康,貫脊屬腎絡膀胱。今肺病則脣脈受邪,故屍陰股膝牌踹腑足皆痛,故下取少陰也。民,苦刀切。踹,時轉切,跟也。腑,胡郎切,經也。
虛則少氣不能報息,耳聾嗑乾,
氣虛少,故不足以報入息也。肺太陰之絡,會於耳中,故聾也。腎少陰之脈,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循喉嚨俠舌本。今肺虛則腎氣不足以上潤於啞,故啞乾也。是以下文兼取少陰也。
取其經,太陰足太陽之外厥陰內血者。
足太陽之外厥陰內者,正謂端內側內踝後之直上,則少陰#12脈也。視左右足脈少陰部分有血滿異於常者,即時取之。
腎病者,腹大經腫,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經腫痛。
喘咳身重,寢汗出憎風,
腎少陰脈,起於足而上循瑞,復從橫骨中,俠齊循腹裹上行而入肺,故腹大經腫而喘咳也。腎病則骨不能用,故身重也。腎邪攻肺,心氣內微,心液為汗,故寢汗出也。經既腫矣,汗復津泄,陰凝玄府,陽爍上焦,內熱外寒,故憎風也。憎風,謂深惡之也。
虛則胸中痛,大腹小腹痛,清厥意不樂,
腎少陰豚,從肺出絡心注胸中,然腎氣既虛,心無所制,心氣需肺,故痛聚胸中也。足太陽豚,從項下行而至足,腎虛則太陽之氣不能盛行於足,故足玲而氣逆也。清,謂氣清玲。厥,謂氣逆也。以清玲氣逆,故大腹小腹痛。志不足則神躁擾,故不樂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大腹小腹作大腸小腸。
取其經,少陰太陽血者。
几刺之道,虛則補之,實則寫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是謂得道。經絡有血,刺而去之,是謂守法。猶當揣形定氣,先去血脈,而後乃平有餘不足焉。《三部九候論》曰:鈴先度其形之肥瘦,以調其氣之虛實,實則寫之,虛則補之,鈴先去其血豚而後調之。此之謂也。
肝色青,宜食甘,粳米牛肉棗葵皆甘。
肝性喜急,故食甘物而取其寬緩也。新校正云:詳肝色青至篇末,全元起本在第六卷,王氏移於此。
心色赤,宜食酸,小豆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太素》小豆作麻。
犬肉李韭皆酸。
心性喜緩,故食酸物而取其收斂也。
肺色白,宜食苦,麥羊肉杳藍皆苦。
肺喜氣逆,故食苦物而取其宣泄也。
脾色黃,宜食鹹,大豆豕肉栗蕾皆鹹。
究斯宜食,乃調利關機之義也。腎為胃關,脾與胃合,故假鹹柔奧以利其關,關利而胃氣乃行,胃行而脾氣方化,故應脾宜味與眾不同也。新校正云:按上文曰: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心苦緩,急食酸以收之。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肺苦氣上逆,急食苦以泄之。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此肝心肺腎食宜皆與前文合,獨脾食鹹宜不用苦,故王氏特注其義。
腎色黑,宜食辛,黃黍鸚肉桃蔥皆辛。
腎性喜燥,故食辛物而取其津潤也。
辛散,酸收,甘緩,苦堅,鹹奕。
皆自然之氣也。然辛味苦味,匪唯堅散而已。辛亦能潤能散,苦亦能燥能泄,故上文曰: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肺苦氣上逆,急食苦以泄
之,則其謂苦之燥泄也。又曰: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則其謂辛之濡潤也。奕,音軟。
毒藥攻邪,
藥,謂金、玉、土、石、草、木、菜、果、蟲、魚、烏獸之類,皆可以松邪養正者也。然辟邪安正,惟毒乃能,以其能然,故通謂之毒藥也。新校正云:按《本草》云:下藥為佐使,主治病以應地,多毒,不可久服,欲除寒熱邪氣破積聚愈疾者,本下經。故云毒藥攻邪。
五穀為養,
謂粳米、小豆、麥、大豆、黃黍也。
五果為助,
謂桃、李、杏、栗、棗也。
五畜為益,
謂牛、羊、豕、犬、鷂也。
五菜為充,
謂葵、蕾、蓬、蔥、韭也。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論》日: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無毒治病,十去其九,穀肉果菜食養盡之,無使過之,傷其正也。
氣味合而服之,以補精益氣。
氣謂陽化,味日陰施,氣味合和,則補益精氣矣。《陰陽應象大論》日:陽為氣,陰為味,味歸形,形歸氣,氣歸精,精歸化,精食氣,形食味。又日:形不足者溫之以氣,精不足者補之以味。由是則補精益氣,其義可知。新校正云:按孫思邈云:精以食氣,氣養精以榮色,形以食味,味養形以生力。精順五氣以為靈也,若食氣相惡,則傷精也。形受味以成也,若食味不調,則損形也。是以聖人先用食禁以存性,後制藥以防命,氣味溫補以存精形。此之謂氣味合而服之,以補精益氣也。
此五者,有辛酸甘苦鹹,各有所利,或散或收,或緩或急,或堅或奕,四時五藏,病隨五味所宜也。
用五味而調五藏,配肝以甘,心以酸,脾以鹹,肺以苦,腎以辛者,各隨其宜,欲緩欲收欲奧欲泄欲散欲堅而為用,非以相生相養而為義也。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十七竟
#1依:顧本作『倚』。
#2肝:原作『肺』,據顧本改。
#3樞:顧本作『櫃』。
#4睽:顧本作『揆』。
#5氣:原作『前』,據顧本改。
#6搏:顧本作『搏』。下『搏』字仿此。
#7肝:原作『脾』,據顧本改。
#8脈:原作『臉』,據顧本改。
#9饑:原作『肌』,據顧本改。
#10肺:顧本作『形』。
#11肩:原作『有』,據顧本改。
#12陰:原脫,據顧本補。
經名: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黃帝內經素問》為先秦著作,撰人不詳,唐王冰注釋,宋林億等校正。五十卷。底本出處:《正統道藏》太玄部。參校本:明顧從德仿宋刻本,簡稱顧本。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