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宁夏乡镇企业的发展
宁夏乡镇企业萌芽于农业合作化时期,产生于人民公社时期,发展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农业合作化时期,是以农业集体副业的形式出现的。在人民公社时期,是附属于公社、大队和生产队的集体副业,统称“社队企业”。社队企业在安排农村富余劳力、增加农民收入、举办集体福利事业,特别是购置农业机械,增加农田基本建设等方面有很大作用。但是,与全国其他地方相比,宁夏社队企业相对落后,基础较差,各地发展不平衡。改革开放以来,全区乡镇企业长足发展,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成为推动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乡镇企业发展历程
改革开放30年,宁夏乡镇企业发展大致经历了6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乡镇企业的起步阶段(1979~1983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和1979年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社队企业要有一个大发展……国家对社队企业,分不同情况,实行低税或免税政策。”1979年7月国务院《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发展社队企业的意义、方针、经营范围、企业性质、价格政策和奖售补贴,税收政策、经营管理等问题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支持和鼓励社队企业的发展。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发展社队企业的方针政策,1982年4月,全区农村多种经营和社队企业工作会议要求把发展多种经营与社队企业作为繁荣宁夏经济的一项战略措施来抓,各行各业都要积极支持社队发展多种经营和社队企业。6月,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批转了《全区农村经营和社队企业工作会议纪要》,要求牢固树立大农业思想,把全区农村多种经营和社队企业搞上去,并大力疏通流通渠道。到1983年,宁夏社队企业总收入达到12496.49万元,比1978年增长36.2%。但是,由于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只允许办集体企业,对社队企业生产的产品在流通、价格等方面作出很多限制,社队企业缺乏经营决策、招工用人和利润分配等自主权。1983年与1978年相比,社队企业数减少1672个,减少33%;社队企业人员减少5135人,减少10.7%;社队企业总收入中,只有建筑业从413.67万元猛增到5206.75万元,净增4793.08万元,增长11.6倍。其他都有不同程度的减少。同时,在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中,一些社队企业或集体的家底还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失。
(二)第二阶段,高速发展阶段(1984~1988年)
1984年1月,中共中央《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作出了“现有社队企业是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有些是城市大工业不可缺少的助手”的判断,提出:“鼓励农民向各种企业投资入股。鼓励集体和农民本着自愿和互利的原则,将资金集中起来,联合去办各种企业。”这一政策突破了只有社队能办企业的限制。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农牧渔业部和部党组〈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的通知》,将社队企业改称乡镇企业,并要求积极支持乡镇企业发展,努力开创乡镇企业新局面。7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乡镇企业工作会议,并发出《关于大力发展乡镇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到20世纪末乡镇企业在工农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由1983年的5%增加到20%,并提出加强对乡镇企业的领导,大力支持乡镇企业的发展,切实保护乡镇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免乡镇企业的税收等10项规定。此后,中央在1985年和1986年两个“一号文件”和1987年“五号文件”中,针对乡镇企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若干要求或制定了促进乡镇企业发展的新政策。1988年7月,自治区政府又发出《关于加快乡镇企业发展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为发展乡镇企业创造了良好条件,使乡镇企业的发展有了前所未有的宽松环境,从而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全区乡镇企业发展出现了“四轮驱动”和“五业并举”的局面:乡镇企业突破了所有制形式和行业的限制,由社办、队办转变为乡办、村办、联户办和户办“四轮”驱动,由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产业结构拓展为农业、工业、商业、运输业、建筑业和服务业五大产业同时发展的产业格局。1984~1988年,宁夏乡镇企业产值每年都以30%以上的速度高速增长,进入发展最辉煌的时期。到1988年,全区乡镇企业数为77753个,比1984年增加1万多个,平均每年增加2500多个;企业人数达到23.5万人,比1984年增加5万人,平均每年增加1.2万多人;总收入达到13.2亿元,比1984年增加7.1亿元,增长1.16倍,年平均增长29%;纯利润达到13677万元,比1984年增加5285万元,增长63%,年均增长16%;上交国家税金5464.397元,比1984年增加2866.7万元,增长1.1倍,年均增长27%;固定资产原值6.57亿元,比1984年增加3.8亿元,增长1.4倍,年均增长35%。乡镇企业成了宁夏农村经济的“半壁江山”。
(三)第三阶段,整顿提高阶段(1989~1991年)
这一时期,虽然自1988年下半年国家开始对国民经济实行“治理整顿”,但宁夏的乡镇企业却在整顿中提高。1990年,乡镇企业发展到81611个,企业总产值由6.03亿元增加到13.79亿元,企业总收入、上缴国家税金、实现纯利润和年末固定资产,分别达到14.15亿元、0.59亿元、1.34亿元和7.97亿元,宁夏各地都开始涌现出一批上规模、上水平的乡镇企业大户。
(四)第四阶段,超常发展阶段(1992~1995年)
以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为契机,乡镇企业进入了超常发展阶段。1992年6月,自治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积极扶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决议》。7月,全区乡镇企业局长会议提出乡镇企业要实现跳跃式发展和“多轮驱动”,善于利用两种市场,在发展外向型企业和外向型产品的基础上打进国际市场。1993年4月,自治区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的决定》精神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乡镇企业的决定》(1994年6月2日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乡镇企业的补充规定》),提出积极推行股份合作制、实行优惠政策和扶助措施、建立各级乡镇企业发展基金、鼓励乡镇企业大胆起用能人等要求。1994年7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发出《关于大力发展乡镇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全区乡镇企业发展步入了快车道。到1995年,全区乡镇企业发展到11.74万个、企业人员发展到40.46万人,较1990年的8.16万个和23.53万人分别增长43.9%和72%,企业总产值、企业总收入、年底固定资产、上缴国家税金、实现纯利润和职工工资分别达到56.87亿元、57.78亿元、17.88亿元、2.88亿元、4.4亿元和7.45亿元,较1990年分别增长了312.4%、308.3%、124.3%、388.1%、228.4%和235.6%,绝大多数都实现了翻一番半以上到翻两番多的发展。
(五)第五阶段,分化重组阶段(1996~2002年)
1995年和1996年,国家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货币政策,乡镇企业的资金日益紧缺。1997年,遭遇东南亚经济危机,出口增速减缓,国内市场疲软。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的延续和国内特大洪涝灾害对乡镇企业也造成了很大影响,乡镇企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困境。
面对危机和困境,1996年7月,根据农业部《关于引导乡镇企业集中连片发展和加快乡镇企业小区建设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乡镇企业小区建设的指示精神,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转发了自治区乡镇企业管理局《关于建立宁夏乡镇企业区级工业小区的实施意见》,对建立乡镇企业小区作了具体规定。1997年3月,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乡镇企业条例》,乡镇企业逐步走向规范、持续、健康发展的道路。2002年2月,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关于推进乡镇企业“二次创业”的决定》,全面实施乡镇企业二次创业的“2321行动计划”。各地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使宁夏乡镇企业快速、健康发展。到2002年,全区乡镇企业15万家,实现增加值51.4亿元,占全区国内生产总值比重15.6%;实现利润总额14.9亿元,实交税金7.5亿元,年人均工资4063元,乡镇企业用于支农建农资金712万元。全区16个工业小区内共有企业5108家,从业人员3.72万人,小区企业完成产值24.35亿元,实现利税1.7亿元,园区内累计固定资产投资额27.11亿元,园区内企业出口交货值2.74亿元。工业小区已成为发展乡镇企业的重要载体,其聚集、带动作用显著,并有力地促进了小集镇的建设和发展。同时,全区乡镇企业进行了结构调整和体制创新。个体私有企业从无到有,上升为乡镇企业中的重要力量;乡镇集体企业内部的产权主体多元化改革加速进行,集体企业内部非集体资本占到62%;企业的增长方式开始由外延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乡镇企业科技投入有所增高;企业规模档次拉开、配置趋于合理,大量小企业开始为大企业配套生产。
(六)第六阶段,转型发展阶段(2003~2008年)
党的十六大后,顺应全球化趋势和国内外市场的变化,宁夏乡镇企业积极调整结构、创新体制、提高素质、增加效益,实现了“二次创业”。自治区党委、政府先后制定了《关于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意见》《关于大力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宁夏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振兴工程实施方案》《加快农产品龙头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2007年推进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加大了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重点扶持了一批起点高、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促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经营管理,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扩大生产规模,增加市场占有份额。同时,还提出积极开展“村企互动”建设新农村活动。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开展“村企互动”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意见》,鼓励企业带资金带项目带技术到农村办企业,农村提供土地、农产品资源和人力资源。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各市县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序发展的方针,加大了对重点优势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品牌产品的扶持力度,引导乡镇企业集中连片建设,形成工业园区,利用比较优势,围绕优势资源进行开发和精深加工,提升了产业的层次和水平。
到2007年,全区乡镇企业总产值达471亿元,实现增加值122亿元,实现利润32.7亿元,上交税金15亿元,实现劳动者报酬40亿元,初步形成了粮食、牛羊肉、乳品、脱水蔬菜、枸杞、马铃薯淀粉、皮毛绒、葡萄酒和饲草加工业为主导产业的农产品加工业体系。全区已确定的开展“村企互动”结对村413个,在繁荣农村经济、支援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村小城镇建设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乡镇企业的作用
乡镇企业是农民群众的伟大创造,是改革开放的一项重要成果。改革开放以来,经过30年的发展,乡镇企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扩大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推进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和壮大县域经济,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一)乡镇企业发展促进了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
从1978年到2008年的30年间,乡镇企业的发展深刻地改变了农村经济单纯依靠农业发展的格局。乡镇企业成为支撑农村经济最坚实的支柱,极大地优化了农村劳动力结构,同时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创造了条件。乡镇企业的发展,为农业生产积累了大量的资金,显著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和农业技术装备,促进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乡镇企业依托各地农副产品资源优势,率先在农村开展多种经营,发展非农产业,并逐步突破“三就地”(就地取材、就地生产和就地销售)的限制,率先完全进入市场,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和储藏、保鲜、运销业,实行种养加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在农户与市场之间架起了桥梁,实现了农户与市场的对接,带动了农业的企业化、集约化和产业化,减少了农业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较好地解决了农业比较效益低的问题,促进了农产品的增值增效增利,加快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过程。
(二)乡镇企业发展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
乡镇企业在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发挥了重要作用,打破了长期以农业为主的产业结构,非农产业快速发展,形成了农、工、商、运、建和综合服务全面发展的局面。乡镇企业通过发展农产品加工,拉长了农业产业链条,把小生产与大市场有效衔接起来,促进了现代农业的建设,改变了农村面貌,推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三)乡镇企业发展极大地改变了农民的生产生活状态
继联产承包解决温饱之后,乡镇企业成为实现农村小康生活的另一把钥匙,大大加快了农民致富奔小康的进程。乡镇企业是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和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乡镇企业具有市场应变能力强、就业弹性高、就业容量大、就业形式灵活、就业门槛低等特点,是农民天然的就业“蓄水池”。乡镇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促进了农民收入增加,平均每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五分之一来自乡镇企业。
(四)乡镇企业发展促进了城乡一体化进程
乡镇企业是参与和推动农村城镇化的积极因素。发展乡镇企业的过程,也是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发展逐步冲破了城乡二元经济格局的束缚,促进了农村二三产业不断向小城镇集中和聚集,有力推动了县域经济发展,走出了一条城市与农村相互依托、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工业化道路,加快了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同时,乡镇企业转移了富余农村劳动力,带动了农村非农业人口向城镇的转移,培育了一大批农民企业家和产业工人,在缩小城乡和工农差别方面功不可没。
三、乡镇企业发展的基本经验
改革开放30年,乡镇企业发展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累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
(一)不断改善乡镇企业发展环境
环境对乡镇企业发展至关重要,从一定意义上讲环境也是生产力。乡镇企业发展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国家政策支持的产物,也是不断不断创新发展环境的产物。改革开放以来,各级政府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要求,努力营造有利于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拓展乡镇企业的发展空间,使乡镇企业获得巨大发展。政府为乡镇企业发展保驾护航,这是乡镇企业能够顺利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也是一条重要的基本经验。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进乡镇企业发展,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不断转变职能,努力构建乡镇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方式和内容,为乡镇企业提供科技服务、信用服务、担保服务、人才服务、信息服务、创业辅导以及建立行业协会等,加大乡镇企业的减负力度和行政执法力度,为其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坚持以服务“三农”为根本
乡镇企业的产生和发展与农民、农业和农村有着天然的联系。乡镇企业起源于农业,植根于农村,服务于农民,在服务“三农”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已经成为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一支重要力量,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乡镇企业必须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坚持立足服务“三农”,在促进农业产业化、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农民权益方面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三)立足比较优势,培育核心竞争力
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决定企业的生命力。乡镇企业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逐步发展壮大的,是市场经济的“弄潮儿”。改革开放以来,宁夏乡镇企业依托各地的资源优势,重视技术创新、设备更新、科技投入,多渠道引进人才,实施名牌战略,在市场竞争中不断为自身争取生存之地。但是,总体上看,宁夏许多乡镇企业规模较小,科技水平不高,缺乏核心竞争力,在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中处于明显的不利地位。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进乡镇企业发展,就要立足宁夏的资源优势,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加快乡镇企业技术进步,完善乡镇企业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高素质的科技人才队伍,不断提高乡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四)不断推动机制创新
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是乡镇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近年来,自治区按照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规律,围绕举龙头、强基地、拓市场、树品牌、带农户的目标要求,鼓励发展公司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导区内企业实行强强联合,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国内外大企业、大企业集团参与宁夏农产品精深加工。同时,采取村企合作互动的方式,用“企业+农户+订单”等方式,把企业与农民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用市场机制来调节企业和农户关系,从而实现“双赢”,使当地农民收入稳步增长。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进乡镇企业发展,就要不断推进乡镇企业体制创新,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充满活力的机制。